三 内心有什么隐痛(1 / 2)

我到诺布冈,找到了霍尔斯特德给我的地址。我把自己的姓名告诉了电话总机的值班人员,请他通知一下菲茨斯蒂芬。我印象中的菲茨斯蒂芬还是个三十二岁的瘦高个儿,头发是栗色的,灰色的眼睛总是眼皮耷拉,一张大嘴显得很滑稽,衣着打扮随随便便,故意做出一副懒相,最爱谈天说地,不管扯上什么话题,只要这话题有点不寻常之处,他一谈起来似乎可靠的消息就总是特多,独到的见解也总是特多。

我还是五年以前在纽约跟他见的面,当时有几家滑头传媒串通一气骗了一个钻石商人的遗孀十万块钱,我正在纽约调查他们的骗局。菲茨斯蒂芬也在这方面进行查访,他要的是创作素材。我们成了相识,彼此通力合作。在合作中我得到的要比他多,因为他对这套鬼把戏真是熟悉到极点。靠了他的帮助,我两三个星期就完成了调查任务。此后我们一直相当要好,不过一两个月以后我就离开了纽约。

“菲茨斯蒂芬先生说请你直接上去,”电话总机的那个值班人员说。

他的房间在六楼。我走出电梯的时候,他已经在房门口站着了。

“哎呀,”他伸出一只瘦瘦的手来说,“会是你呀。”

“正是在下。”

他一点也没有改变。我们走进一个房间,房里五六只书橱、四张桌子一摆,已经没有多少地方可以容纳其他东西了。好几种文字的书刊,还有报纸、剪报资料、校样等等,乱糟糟堆得到处都是——跟他当年在纽约的住处完全一个样。

我们坐了下来,脚也总算在桌子腿中间找到了插足之地,于是就各自约略诉说了自己别后的经历。他住在旧金山已经有一年多一点——不过他说他周末总是不在的,有一次为了要把一部小说一口气写完,还到乡下去“隐居”了两个月。我在旧金山可是已经住了快五年了。他说他喜欢旧金山,不过真要是有人发起运动,主张把西部还给印第安人,他也不会反对。

“那你写作的‘买卖’干得怎么样了?”我问。

他目光一下子尖利了起来,望着我反问:“你没有看我的书吧?”

“给你说对了。怪了,你怎么知道的?”

“听你的口气呀,你的口气好大,活像个大老板,花了两个钱,买了个写书的人似的。这种口气我是难得听到的,所以很听不惯。啊呀,对了!你还记得吗,有一次我还硬是要把我写的书送你一套来着?”他说话一向总是喜欢用这种腔调。

“记得。可我一点都没有怪你。你那时喝醉了。”

“是喝雪莉酒喝醉的——在埃尔莎·多恩家喝雪莉酒喝醉的。还记得埃尔莎吗?她拿出刚画好的一幅作品来给我们看,你说画得不错。哎呀老天乖乖,当时她那个气啊!你这句话其实倒是出于一片诚心,却说得太平淡了,好像只要这么一说她就包管会喜欢似的。还记得吗?她当下就把我们撵了出去,不过我们两个这时早已灌饱了雪莉酒,都醉醺醺了。可你还没有醉糊涂,所以就没有肯要我的书。”

我给他解释:“我是担心看了你的书,懂了你的书,会让你觉得掉了身价呀。”

一个华人男仆给我们送来了冰镇白葡萄酒。

菲茨斯蒂芬说:“你大概还在专门追逐那班为非作歹的倒霉蛋吧?”

“对。所以我才碰上了这样的巧事,打听到了你住在这儿。霍尔斯特德告诉我,说你认识埃德加·莱格特。”

他那双睡意蒙眬的灰眼睛陡地透出了一丝亮光,身子也随即在椅子里坐了坐直,一边问:“莱格特是不是犯了什么事了?”

“你这么说该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吧?”

“我可没这么说。我只是问问罢了。”他身子又往椅子里埋下去了,可是眼睛里的亮光却并没有消失。“来,说给我听听嘛。跟我可别来耍这套滑头,老弟;你从来不是这样的人。你要耍滑头咱们就拉倒。快说给我听听:莱格特犯了什么事了?”

“这可不合我们这一行的规矩,”我说,“你是写小说的。我要是先告诉了你的话,谁保得定你不会就根据我说的天花乱坠编上一通?我且不说我的,等你把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我再告诉你,这样你要说什么还会说什么,就不会因为要对上我的话茬儿而改口了。你跟他认识有多长久了?”

“我来本地不久就认识他了。我总觉得这人很有意思。论人,可真有点令人费解,叫人捉摸不透,可又耐人寻味。比方说吧,从物质享受上来说,他简直是苦行僧一个——不抽烟也不喝酒,吃的是粗茶淡饭,睡觉听说每晚也只睡上三四个小时,可是从精神上来说,从内心世界来说,他却又纵欲无度到了堕落的地步——你是不是觉得这有点意思?你以前总说我喜欢结交怪人,不大正常。你真应该认识认识他呢。他的朋友——不,他是没有朋友的,只能说是他找来跟他作伴的人吧——那都是些想出主意来千奇百怪的人:比如马夸德,是专门制作怪诞不经的塑像的,那算是什么塑像呀,只能说是像塑像那样,在空间占了个体积,有那么个轮廓罢了;比如登巴尔·柯特,搞了个叫什么‘代数主义’;比如霍尔东夫妇,搞了个叫什么‘圣杯会’的教派;比如劳拉·儒安纳斯,简直是疯婆娘一个;又比如法纳姆……”

“又比如你,”我不客气抢嘴说,“讲了一大通,说了一大堆,却等于啥也没讲,啥也没说。你别想蒙我,你说了这些,我可半点名堂也没有听出来。”

“对了,我想起来了:你向来就是这么个脾气。”他咧开了嘴朝我笑笑,瘦细的指头在栗色的头发里扒了两下。“你且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呢,也动动脑筋好用最简单的话讲给你听。”

我问他是不是认识埃里克·科林森。他说认识,可也说不出多少有用的情况,只知道他是跟嘉波莉·莱格特订了婚的,他父亲就是做木材生意有名的那个科林森。另外还知道埃里克是普林斯顿大学出身,专门跟股票债券打交道,爱好是打手球,小伙子人还是挺不错的。

“也许是吧,”我说,“可他在我面前却撒了谎。”

“你听听,这不是地地道道的大侦探口吻么?”菲茨斯蒂芬摇摇头,做了个苦笑。“你一定弄错人了——说不定那是个冒名顶替的呢。拜亚尔骑士怎么会撒谎呢,再说,撒谎是需要些想象力的。你准是……不,等等!你说的这件事,是不是跟女人有关?”

我点点头。

“那就没错了,”菲茨斯蒂芬一下子又说得那么肯定了。“对不起,我错怪你了。只要事情跟女人有关,拜亚尔骑士是没有不撒谎的,其实有时候根本就没有撒谎的必要,撒了谎反倒会给他惹麻烦。拜亚尔骑士的行为准则中可是有这么一条的,这种事都跟捍卫妇女的声誉名节之类有关。那女方又是谁呢?”

“是嘉波莉·莱格特,”我说,随即就把莱格特家的事、钻石的事、金门大街那个死人的事都尽我所知告诉了他。他听我一路往下说,脸上失望的神气也愈来愈浓了。

“小事一桩,味同嚼蜡,”他听我讲完以后就抱怨说,“我还以为莱格特的行事一定是大仲马的手笔,谁知你给我看的竟是欧·亨利淡而无味的小文一篇。大不了是几颗蹩脚的钻石罢了,你说的这些真叫我听得大失所望。不过”——他的眼睛又亮了起来——“从你这些话里却可以推断出一点,就是:莱格特是罪犯也罢,不是罪犯也罢,反正为了贪图区区几个保险金而行骗的事,他才不屑一干呢。”

我就问:“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他是个大奸巨恶?这么一看你倒是经常看报的?那么你说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私酒帮的老大?国际犯罪团伙的魁首?买卖白奴的大亨?贩毒集团的头子?还是造假钞票黑帮的女大王扮了男装?”

“别这么傻话一大堆,”他说,“总之他这个人是很有些头脑的,可内心却又有些什么隐痛。他心上总有些什么事,自己不愿意去多想,却又万万不能忘记。我刚才跟你说了,在思想上他对一切至奇至怪的东西都爱得如饥似渴,可是论为人,他又简直是个冷血动物,冷冰冰得直冷到骨头里。他简直是个神经病,一方面用疯狂的念头麻醉自己的脑子,一方面却又要使自己的身体保持健康、保持灵敏,以便随时可以——谁知道他是防着什么呢?反正他为人是冷静而清醒的。一个人如果有一段不愉快的经历想要忘却,他要麻醉自己的脑子不让去回想,最容易的办法就是先麻醉自己的肉体,即使不靠吸毒,至少也要纵情酒色,荒唐一下吧。不过是不是还可能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那段经历并没有完全火灭灰冷,这个人还得保持好一副健壮的体格,以防万一死灰复燃,就可以去对付。真要是这样的话,那他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麻醉自己的脑子,让自己的身子能保持健壮,可以做到常备不懈。”

“这段经历你有点数?”

菲茨斯蒂芬摇了摇头,说:“这事我不知道的话你是不能怪我的——事实上我也真是不知道。反正不消到你破案,你就会发现要从这家子人嘴里掏出些情况来有多难了。”

“你想法探听过?”

“那还用说。我是写小说的。我的本职就是跟人的精神世界打交道,探索人们精神世界里的活动。他的精神世界很吸引我,我一直认为他不肯向我痛痛快快吐露心曲实在是跟我不够交情。你知道,我连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姓莱格特都很怀疑。他是法国人。他有一次告诉我他是亚特兰大土生土长的,可是他的外貌,他的气质,他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他是个法国人,只是自己没有承认而已。”

“他家里的其他人又怎么样?”我问,“嘉波莉是疯疯癫癫的吧?”

“我看未必。”菲茨斯蒂芬瞅着我的那副目光好古怪。“你这话是随便说说的呢,还是真认为她不大正常?”

“我也说不出个究竟。她挺怪的,跟这种人在一起总让人感到不自在。还有,她的耳朵长得跟动物耳朵似的,前额低得简直像压根儿没有,眼睛会从绿幽幽变成棕褐色,又会从棕褐色变回到绿幽幽,一直变来变去,始终没有个固定的颜色。你东打听西打听的,她的风流韵事你发掘出了多少?”

“你呀,自己是靠东打听西打听吃饭的,反倒来讥笑我?我不过是对世人感到好奇,想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罢了。”

“我们不一样,”我说,“我干这档子事,目的是要把人关进牢里,我干这个是拿报酬的,尽管报酬总是少于我应得的。”

“不能说不一样,”他说,“我干这档子事,目的是要把人写进书里,我干这个也是拿报酬的,尽管报酬也总是少于我应得的。”

“对,可你干那个,有什么用呢?”

“天晓得。可你把人家关进牢里,又有什么用呢?”

“可以减少拥挤呀,”我说,“多关些人在牢里,城市里就不会闹交通堵塞了。这个嘉波莉,你了解她多少情况?”

“她恨她爸爸。她爸爸倒很敬重她。”

“怎么会恨她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