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着睡衣坐在床沿上,想着要起床,但还没有付诸实施。我感觉不是特别舒服,但并没有像我预期的那样难受,也抵不上坐班拿工资带给我的折磨——如果我有朝一日会去坐班的话。我有点头疼,感觉头大脑热;我的舌头发干,上面起了舌苔;我的喉咙肿痛;我的下巴也没有一声不吭。不过我以前还经历过比这更难熬的早晨。
这是一个灰色的早晨,雾气高高地挂在空中,此刻空气里还没有暖意,但它很快就会到来。我把身子从床上拖了起来,揉揉昨天吐得发酸的肚子窝。我的左脚感觉还行。一点儿不疼。所以我只能用它踢了一下床脚。
就在我骂娘的时候,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这种专横跋扈的敲门方式让你想要拉开一道两英寸的门缝,伸出红如樱桃的舌头给他一声水灵灵的“呸”,再砰地一声把门关上。
但我开门的幅度还是稍稍超过了两英寸。警督侦探兰德尔站在那里,身穿一件棕色的华达呢套装,头戴一顶轻便的馅饼毡帽,模样整洁挺括又严肃,眼中透着凶巴巴的目光。
他轻轻地推开门,我随即从门口站开。他走进屋来,关上门,四下张望了一番。“这两天我一直都在找你。”他说话的时候眼睛没有看我,而是在估量房间的尺寸。
“我生病了。”
他迈着轻快的步伐在房间里四处走动,米灰色的头发亮闪闪的,帽子这时夹在了胳膊底下,两手插在口袋里。作为一名警察,他不算是个真正的大块头。这时他从口袋里抽出一只手来,把帽子放在几本杂志上面。
“不是在这里。”他说。
“在一家医院里。”
“哪家医院?”
“宠物医院。”
他的脸抽了一下,就好像我给了他一巴掌似的,皮肤下面隐隐泛红。
“这时辰有点儿早啊,你说呢——大清早的说这种胡话?”
我一言不发。我点了一支烟,抽了一口,重新在床上坐下,动作飞快。
“你这样的小子是没救了,你说呢?”他说,“唯一的办法是把你扔进大牢。”
“我是个病号,而且到现在都还没喝上早咖啡。你不能指望我妙语连珠。”
“我叫你别插手这个案子。”
“你不是上帝。你甚至都不是耶稣基督。”我又抽了一口烟。我身体里面的某个地方感觉生疼,但我还是多少更喜欢现在这种感觉。
“你要是知道了我能给你制造多少麻烦的话,保准会大吃一惊的。”
“也许吧。”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动手吗?”
“知道。”
“为什么?”他稍稍往前一探身,模样机警得就像一只小猎犬,眼睛里射出冷冰冰的目光——它们或早或迟,最终都会变成这副模样。
“因为你找不到我。”
他身子向后一仰,踮着脚跟摇晃了两下。他的脸色这下明朗了些。“我还以为你会说一句别的话呢,”他说,“你要是说了,我就一拳砸在你下巴上。”
“两千万美元也吓不倒你。不过你说不定会接到上头的命令。[1]”
他喘着粗气,嘴巴微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撕掉包装纸,动作慢得出奇。他的手指在微微颤抖。他用嘴唇夹住一支香烟,伸手从我放杂志的桌子上拿起一包火柴。他小心翼翼地点着香烟,把火柴放在烟灰缸里,而不是扔在地上,然后吸了一口烟。
“我前两天在电话上给过你几条忠告,”他说,“周四。”
“周五。”
“没错——周五。可那不管用。我现在能理解为什么了。但我那时不知道你在隐藏证据;我只是在建议你就这件事采取一种在当时看来似乎明智的做法。”
“什么证据?”
他默默地瞪着我。
“想来点儿咖啡吗?”我问他,“咖啡说不定能让你有点人情味。”
“不用。”
“我要喝。”我起身朝小厨房走去。
“坐下,”兰德尔厉声说,“我的话还远远没有讲完呢。”
我继续走出房间,进了小厨房,往水壶里倒了点儿水,再把壶放在炉子上。我从水龙头里接了一杯水喝,接着又是一杯。我拿着第三杯水往回走,站在门道里看着他。他的姿势没有任何变化。香烟的烟幕像一件有形的固体一般挂在他的身侧。他的眼睛正望着地板。
“格雷尔太太差人来请我的时候,为什么我不应该去她家?”我问他。
“我说的不是这件事。”
“没错,可你前面刚刚说起过。”
“她没有差人来请你。”他抬起眼睛,目光依旧冷冰冰的,突出的颧骨上依旧染着那片绯红。“你不请自来地出现在她面前,提起了那件丑闻,几乎是用敲诈的手段拿到了一份工作。”
“真滑稽。在我的记忆里,我们根本就没有谈什么工作。我觉得她的故事里面什么都没有。我的意思是说,没有什么我能咬得住的东西。根本无处下手。当然,我猜她也一定把那故事讲给你听过了。”
“她讲了。圣莫妮卡大道上的那家啤酒馆是个贼窝。可这没有任何意义。我在那里找不到任何线索。街对面的那家旅馆也不干净。可没有一个我们想要的人。净是些小混混。”
“是她跟你说我不请自来的?”
他的目光微微一垂。“不是。”
我咧嘴一笑。“来点儿咖啡?”
“不用。”
我回到小厨房,煮上咖啡豆,等着咖啡滴进壶里。兰德尔这次跟在我后面,自己站在门道里。
“那个珠宝抢劫团伙已经在好莱坞及周边地区活跃了至少十来年了——据我所知。”他说。“这次他们干得实在是太过分了。他们杀了一个人。我想知道为什么。”
“嗯,如果这是一起团伙作案,而你最后能成功破案的话,那这将是自打我搬进这座小城以来首次有团伙谋杀案告破。而我至少可以说出一打这样的案子,并且给出案情。”
“你这话说得真好,马洛。”
“要是我说错了,敬请指正。”
“该死,”他没好气地说,“你没说错。记录上面有两起告破的案子,可它们其实是冤案。小混混为大老板顶缸罢了。”
“没错。来点儿咖啡?”
“如果我喝上一杯,你愿意正正经经、男人对男人地跟我谈谈,不耍嘴皮子吗?”
“我试试吧。但我不能保证我会倒出脑子里所有的想法。”
“有些想法我不听也罢。”他尖刻地说。
“你身上这套正装真不错。”
他的脸又被染红了。“这套衣服值二十七块半。”他凶巴巴地说。
“哦天啊,一个敏感的警察。”我说完又回到了炉子边上。
“闻上去不错。你是怎么煮的咖啡?”
我倒了一杯。“法式滴滤壶。粗磨咖啡。不用滤纸。”我从壁柜里拿出白糖,又从冰箱里取了奶精。我们面对面在墙角的两边坐下。
“你刚才是在说笑话吗?你说你生病了,待在医院里?”
“不是笑话。我遇到了一点小麻烦——在贝城那边。他们把我关进去了。不是牢房,而是一家私人酒毒戒除所。”
他的目光变得有点儿恍惚。“贝城,是吧?你喜欢吃苦头,是吧,马洛?”
“不是说我喜欢吃苦头。而是苦头喜欢找上我。但我以前也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我挨了两记闷棍,第二记来自一名警官,或者说是一个不但看上去像警官,而且还自称是警官的人。我被人用我自己的枪殴打,被一个凶悍的印第安人掐得半死。我人事不省地被他们扔进这家戒毒医院,关在里面,有段时间还被绑住手脚。但我没法证明这当中的任何一件事情,除了我身上确实布满了数量丰富的瘀伤,而且我的左胳膊上还有许多针眼。”
他紧紧盯着桌子一角。“在贝城。”他慢吞吞地说。
“这名字就像一首歌。一首脏澡盆里的歌。”
“你在那儿做什么?”
“我没有上那儿去。那些警察把我带过了地界。我之前去谧林高地见了一个伙计。那是在洛城。”
“一个叫朱尔斯·亚姆瑟的男人,”他平静地说,“你为什么要偷那几根香烟?”
我的目光落进了杯子里。那个该死的小傻瓜。“我觉得这事情有点儿怪:他——马里奥特——带了只多余的烟盒。里面装着大麻烟。看来他们在贝城的做法是把这类东西制成俄国香烟的模样——空心烟嘴,罗曼诺夫纹章,一应俱全。”
他把手中的空杯子朝我跟前一推,我把杯子重新加满。他的目光审度着我的脸,一根线条接一根线条,一个细胞接一个细胞,就像夏洛克·福尔摩斯拿着放大镜,或是桑代克医生拿着手持透镜。
“你应该告诉我的。”他愤愤地说。他啜了一口咖啡,用一块带流苏边的东西抹了抹嘴——公寓楼总是给你这种玩意儿当做餐巾。“可那几支烟不是你偷的。那姑娘告诉我了。”
“啊——好吧,该死,”我说,“爷们儿在这个国度里再也干不成一件事了。出头的永远是女人。”
“她喜欢你,”兰德尔说,语气就像电影里某个彬彬有礼的联邦调查局探员,有一点哀伤,但男人气十足。“她家老爷子正直得就像任何一个丢掉工作的好警察。她没有理由去拿那几支烟。她喜欢你。”
“她是个好姑娘。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你不喜欢好姑娘?”他又点了一支香烟,挥手把烟雾从面前扇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