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松开车门,并把车门推开。他向后退去,让我下车。我走向巡逻车。车上的两个警察正懒洋洋地往后靠坐着。他们的扩音器声音已经调得很低,只能隐约听见低沉的声音。其中一个家伙正在有节奏地嚼着口香糖。
“撤去路障让市民通过这条路怎么样?”我问他。
“没有上头的命令,伙计。我们来这儿是为了维护治安。要是有人想闹事,我们会插手。”
“他们说,从那边上去有家赌场。”
“他们说,”那个警察说。
“你不相信他们?”
“我根本没这种尝试的念头,伙计,”他说着,向我身后吐了口痰。
“假设我有急事要上去呢?”
他面无表情地望着我,一边打了个哈欠。
“多谢了,伙计,”我说。
我返回水星车,掏出皮夹,递给那个大高个一张名片。他用手电筒一照,说:“怎样?”
他啪地灭了手电筒,一声不吭。他的脸色在黑暗中渐渐显出苍白的轮廓。
“我在处理公事。对我而言是重要的公事。让我进去,也许你们明天就用不着路障了。”
“你就吹吧,朋友。”
“你看我是那种会有钱去光顾一家私人赌场的人吗?”
“她也许是,”他瞟了德洛丽丝一眼。“她也许是带你来当保镖的。”
他转身对着那个带枪的男人。“你看呢?”
“就冒一次险吧。只有他们两个人,而且都没醉。”
高个子再次打开了手电筒,向一边来回横扫了几下。一辆汽车启动了引擎。路障中的一辆车倒车退到了路肩上。我钻进了车里,启动水星引擎,从中间的缝隙穿过去,从后视镜中看到,那辆车又再次回到了原位,关闭了远光灯。
“这是唯一一条进出的路吗?”
“他们觉得是,阿米哥。其实还有一条私家小路,只是要穿过别人的庄园,得绕过山谷。”
“我们差点通不过,”我告诉她。“不过还不算最糟糕。”
“我知道你会有办法的,阿米哥。”
“有股臭味,”我不怀好意地说。“不是野紫丁香。”
“真是个多疑的男人。你都不想吻我吗?”
“你本应该在路障那儿用用这一套。那个高个子家伙看起来很寂寞。你可以把他引到灌木丛那里去。”
她用手背抽了我一个嘴巴。“你这个狗娘养的,”她随口说道。“不介意的话,下个路口左转。”
我们向上爬了个坡,道路忽然驶到了尽头,前面是一个围了一圈石灰石的黑色宽圆环。正前方是铁丝网,里面有一扇大门,门上的标牌写着:私家道路,不得擅入。大门开着,门柱上的一条铁链一端挂着一把挂锁。我开车绕过一片夹竹桃,来到一个停车场,前面是一幢狭长低矮的白色房屋,屋顶贴砖,角落里有一个四车位的车库,上面是个有围墙的阳台。车库的两扇宽门都紧闭着。房子里没有亮光。一轮明月高悬,映照的泥灰墙上隐隐显出蓝光。几扇低窗都放下了百叶窗。四个满满当当的垃圾箱在台阶底下排成一排。有个大垃圾桶倒立着,里头空无一物。还有两只钢桶,里面塞了些报纸。
房子里悄无声息,没有生命迹象。我停下水星汽车,关闭车灯,熄了引擎,静静地坐着。德洛丽丝挪到了汽车一角。座椅似乎在颤抖。我伸过手去,碰了碰她。她浑身发抖。
“怎么了?”
“出——出去,求你了,”她的牙齿似乎在打颤。
“你还好吗?”
她打开了她那侧的车门,跳出车外。我从我这侧下车,门也来不及关,钥匙还在锁眼中。她绕到了车尾处,当她靠近我还未碰到我时,我就几乎能感到她在颤抖。接着她突然向我扑来,紧紧贴着我的身体,她的手臂勾住了我的脖子。
“我真傻,”她温柔地说。“他会为此杀了我——就像杀了斯坦那样。吻我。”
我吻了她。她的双唇又干又烫。“他在里面吗?”
“是的。”
“还有谁在?”
“没有人了——除了梅维斯。他也会杀了她的。”
“听着——”
“再吻我一次。我的日子不多了,阿米哥。出卖这样一个男人,离死也不远了。”
我把她推开,动作很温柔。
她倒退了几步,迅速举起了右手。此刻,她的手上多了一把手枪。
我盯着那把枪。高悬的明月下,手枪闪耀着一种暗亚的光芒。她平举着手枪,手不再颤抖了。
“要是我扣下扳机,我会获得他的信赖,”她说。
“他们在下面会听见枪声的。”
她摇摇头,说:“不会,中间还隔着一座小山。我认为他们听不见,阿米哥。”
我以为她扣动扳机时,手枪会震一下。如果我恰好在那个时刻倒地的话——
我没有把握。我没有吭声。舌头在嘴巴里肿胀。
她继续以一种柔和、慵懒的声音说道:“斯坦的死无所谓。我本来会亲手杀了他,痛痛快快地。那个烂货。死亡没什么了不起,杀人也没什么了不起。不过,引诱别人去死——”她顿了顿,好像是哽咽了。“阿米哥,出于某种奇怪的原因,我很喜欢你。我不应该胡言乱语。梅维斯把他从我身边抢走,可我不想让他杀了她。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有钱的阔佬。”
“他似乎像是个善良的小家伙,”我说,同时仍然注视着那只举枪的手。此刻,它没有一丝震颤。
她不屑地大笑道:“他当然是,这就是为何他这么厉害。你以为你够狠了,阿米哥。与斯蒂尔格雷夫一比,你就是只软柿子。”她放低了手枪,此时我该一跃而起。我还是没有把握。
“他曾杀过十几个人,”她说。“每次都脸带微笑。我认识他很久了,在克利夫兰就认识他了。”
“用冰锥吗?”我问。
“要是我把枪给你,你会替我杀了他吗?”
“要是我答应,你会相信吗?”
“会。”山下某个地方传来了汽车声,但似乎还远隔千里,毫无意义,就像巴西丛林中猴子的怪叫声一样,与我没有关系。
“如果不得不这么做的话,我会杀了他,”我说着舔了舔嘴唇。
我向后靠了靠,膝盖微曲,再次准备一跃而起。
“晚安,阿米哥。我穿黑色衣服,因为我美丽而邪恶——而且我输了。”
她把枪递给我。我接了过来,拿着枪站在原地。又沉默了片刻,我们俩谁都没动。她微笑着,一甩脑袋,跳进了车里。她发动引擎,砰地关上了车门。她任由引擎轰鸣,坐在车里望着我。此刻她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
“刚才我的演技不错吧?”她柔声说。
汽车猛地倒退,轮胎在沥青路面上滑过,发出刺耳的声音。车灯闪起。汽车绕了个弯,经过夹竹桃丛后消失了。车灯向左转弯,车开上了一条私家小路。车灯消失于树林中,车声在树蛙拖长了的“呱呱”声中渐渐淡去。然后什么声音都没有了,有一阵子万籁俱寂。周围没有任何光线,除了那轮古老而疲倦的月亮。
我退出枪里的弹匣。里面有七发子弹。后膛里还有一发。少了两发。我闻了闻枪口。有人开过枪,因为它被清理过了。也许,开了两枪。
我又推回弹匣,将枪平放在手掌上。这是一把白色骨质枪柄、点三二口径的枪。
奥林·奎斯特中了两枪。我在房间地板上捡到的两枚弹壳正是点三二口径的。
昨天下午,在凡努斯旅馆332号房间里,一个脸上遮着条毛巾的金发美女正是用一把白色骨柄的点三二口径手枪指着我的。
对于这些巧合你可能会想得太多,你也可能想得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