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格洛克手枪(2 / 2)

“就在大楼那边。”

“妈的!你眼力真好。”

“你有没有带枪?”汤姆问,放慢车速。

斯坦诧异地望着汤姆:“你刚才没提到……”

“没关系,我有枪。你留在车上,如果他惹麻烦,你就叫支援,可以吗?”

“好。你确定我们不需要先叫……”

“没时间了。”汤姆让车头灯大开,把车停下。斯坦估计到路灯下那个人影的距离是五十米,但事后测量结果显示,准确距离为三十四米。

汤姆在格洛克20手枪里装上子弹——他申请并得到了持有这把枪的特殊执照,抓起放在两个前座中间的黑色大手电,跨出车外。他一边走向那个人,一边大喊。事后在两位警员的事件报告上,针对这点有很大的分歧。汤姆的报告上说,他当时大喊:“警察!亮出来!”意思是:“双手举到头上。”检察官同意,假设一名遭逮捕多次的前科犯能听懂这种术语是合理的,此外沃勒警监也清楚陈述出他是警察。在斯坦原来的报告中,汤姆当时喊的是:“嘿,我是你的警察朋友。亮出来吧。”但汤姆和斯坦经过几次交谈之后,斯坦说汤姆的版本可能更接近真相。

接下来发生的事没有异议。灯下男人的反应是把手伸进夹克,取出一把枪。据了解,该枪是杰里科941手枪,序号已被磨掉,因此无法追查来源。根据独立警察机构的说法,身为警力中最杰出神射手之一的汤姆,大喊之后连开了三枪。两枪击中古纳隆,一枪击中左肩,另一枪击中屁股。这两枪都不致命,但古纳隆却被射得退后几步,然后站在原地。汤姆举枪跑向古纳隆,大喊:“警察!别碰那把枪,否则我就开枪!我叫你别碰枪!”

从这一点起,斯坦·特梅森的报告就没多少具体内容了,因为他远在三十四米外,当时很黑,而且汤姆正好挡住了他的视线。但另一方面,斯坦的报告中,或者说现场证据中,并没有跟汤姆在报告中所述的后续事件相抵触:古纳隆不理会汤姆的警告,还是抓起枪对准他,于是汤姆先发制人。两人当时的距离为三到五米。

我就快要死了,实在没有道理。我盯着冒烟的枪管看。计划不是这样的,至少我的计划不是。不过,或许我一直在朝这个方向走。但这不是我的计划,我的计划更好,而且有道理。机舱正在降压,一股看不见的力量从内部压迫着我的耳膜。有人靠过来,问我准备好了没有。我们要降落了。

我低声说我是小偷、骗子、毒贩,我还通奸。但我并没有杀人。我在戈森街伤害的女人,那只是不得已的结果。下面的星星透过机身闪闪发亮。

“这是原罪……”我低声说,“对象是我爱过的女人。这样也能被原谅吗?”但空乘人员已经走开,降落提示灯在四周大亮。

那天晚上,安娜第一次说“不”,而我说“要”,然后把门推开。那是我接触过最纯的货,我们可不会拿来抽,破坏一场好戏。她反对,但我一面说这是免费招待,一面准备针管。帮别人打针还挺不容易的。试了两次都失败后,她看着我,喃喃低语着:“我已经三个月没用了。我原本都戒了。”“欢迎回来。”我说。她大笑,说:“我要杀了你。”第三次,我找到了血管。她的瞳孔绽开了,缓缓地,像一朵黑玫瑰。几滴血从她手臂滴落在地毯上,发出疲惫的叹息。然后她的头往后仰。第二天她打电话给我,说她还要。轮胎在跑道上尖叫。

你和我,我们大可过着多姿多彩的生活。这才是计划,这才有道理。虽然我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道理。

根据验尸报告,十毫米口径的子弹打碎了艾夫·古纳隆的鼻骨。碎骨随着枪弹穿透脑前的薄组织,铅弹和骨头破坏了视神经、大脑边缘系统和小脑,然后穿透后脑,最后在坑坑洼洼的柏油路上打出一个洞——道路维护工人两天前才修补过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