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微笑,“我看到大使的办公室以后,就知道他不是整齐干净那种人。”
“我有没有听错?你刚才说你犯了一个失误?”
“对,你没听错,”哈利伸出一根食指,“可是克利普拉是那种人,小屋里的东西样样干净整齐,你记得吗?橱柜里甚至有个勾子可以固定吸尘器。可是我打开柜门的时候,吸尘器掉出来了,好像上次用过的人不知道摆东西的规矩一样。所以我才会把吸尘器集尘袋送到鉴识组。”
丽姿缓缓摇着头,哈利继续说。
“我看到冷冻柜里那些肉,就想到里面大可以放一具男尸,放上几个星期都不会……”哈利鼓起脸颊,用双手示范。
“你这人怪怪的,”丽姿说,“你要看医生。”
“你到底想不想听完?”
她想。
“之后他开车到汽车旅馆,停好车,进房间,把车钥匙放进墨内斯的口袋,然后消失得杳无踪迹。是真的一点痕迹都没有。”
“等一下!我们开车到小屋那次,单程就花了九十分钟不是吗?从这里过去的距离差不多,我们那位蒂姆小姐在十一点半发现尸体,也就是你说凶手离开汽车旅馆的两个半小时后,他不可能在墨内斯的尸体被发现以前赶回旅馆。还是你忘了这一点?”
“没忘,我甚至开过那段路。我九点出发,在小屋等了半个小时再开回来。”
“结果?”
“我回来的时候十二点过十五分。”
“看吧,兜不起来。”
“你记得我们跟蒂姆问话的时候她怎么说车子的吗?”
丽姿咬住上唇。
“她不记得有什么车子,”哈利说,“因为车子不在那里。十二点十五分他们在柜台等警察来,没发现大使的车子又溜进来。”
“天啊,我还以为我们面对的是行事谨慎的凶手。他回来的时候警察有可能已经在等着他。”
“他很谨慎,但是他不可能料到回来之前就有人发现发生凶案了。他们说好的,蒂姆要等到他打电话才能进去,不是吗。可是王利等得不耐烦,差一点就坏了事。凶手放回钥匙的时候,不可能怀疑出了问题。”
“所以纯粹是好运?”
“这个人做事不靠运气的。”
他一定是满州人,骆肯暗忖,或许来自吉林省。韩战期间他听说红军有许多士兵从那里募来,因为那里的人身材非常高大。不论这种作法道理何在,总之这些士兵踩到泥淖的时候反而陷得更深,而且是更显著的目标。房间里另外有一个人站在他身后哼着歌,骆肯不敢打包票,但是听起来像披头士的《执子之手》(I Wanna Hold Your Hand)。那个中国人已经从桌子上挑了一把刀(七十公分的弧形军刀能不能就简单称之为刀,倒是个问题)。他双手握刀掂了掂,就像棒球选手挑球棒一样,然后一语不发就把刀高举过头。骆肯咬紧牙关,就在这时候,巴比妥盐镇静剂带来的愉悦困倦感已经消退,血液在血管里冻结,他再也控制不了自己。他开始尖叫,拉扯把手绑到桌子上的皮束带,于是背后那个哼哼唱唱的声音开始往他靠近,有只手抓住了他的头发,猛地把他的头往后拉,接着他的嘴就被塞了一颗网球。他的舌头和上颚感觉得到毛茸茸的球面,球像吸墨纸一样吸着唾液,他的尖叫声变成微弱的呻吟。
前臂上的止血带绑得很紧,他的手早就失去知觉,于是军刀一声闷响砍下来的时候,他什么感觉都没有,一瞬间还以为没砍中。然后他看见自己的右手在刀刃的另一边,原本紧握着的拳头,现在正在慢慢张开。切口干净利落,他可以看见两根截断的白色手骨凸出来;是桡骨和尺骨,他在别人身上看过,自己身上还是第一次。因为绑了止血带,血流得不多。人家说快速的截肢不会痛,才怪,那是难以承受的痛。他等着休克,等着麻痹不省人事,但是那条通道马上就封闭了,一直在哼歌的那个人往他的上臂插了针筒,直接穿过衬衫,连寻找血管都省了。这就是吗啡的好处,打在哪里都有效。他知道他可以撑过去,可以撑很久;他们要多久,就有多久。
“如娜·墨内斯呢?”丽姿正在用火柴棒剔牙。
“他随时都可以把她接走。”哈利说。
“然后把她带到克利普拉的秘密小屋。之后呢?”
“从窗户上的血迹和弹孔看起来,她是在屋里被射杀,可能一到那里就把她杀了。”
像这样把她当作凶案被害者来提起,容易多了。
“我不懂,”丽姿说,“他为什么要绑架她然后立刻杀了她?我以为从头到尾的重点就是利用她威胁你停止调查。如果如娜·墨内斯死了,他就威胁不了你,你可能会要求在顺从他的条件之前,看到她安全无虞的证据。”
“我要怎么顺从他的条件?”哈利问,“回挪威──然后如娜就会笑着回家?绑匪会因为我答应不去烦他,就算手上没有其他施压的筹码也松一口气?你当时是这样看待情势发展的吗?你以为他会就这样放她……”
哈利注意到丽姿的眼睛,才发现自己已经提高音量。他闭上嘴。
“我不是,没有,我说的是凶手怎么想。”丽姿说着,仍旧定睛看着他,双眉之间那条忧虑的皱纹再次出现。
“抱歉,丽姿,”他的指尖抵住下颚,“我一定是累了。”
他站起来,又走到窗边。玻璃内侧的冷空气和外侧的湿热空气碰在一起,在玻璃上形成灰色的薄雾。
“他绑架她不是因为怕我查出更多不该查的东西,他没理由这样想,我根本只看得到我的鼻尖这么远。”
“那绑架的动机是什么?为了证实我们的假设,证实谋杀大使和吉姆·拉孚的凶手是克利普拉?”
“那是第二个动机,”他对着玻璃说,“首要动机是他必须连她一起杀。我第一次……”
他们可以听见隔壁房间传来微弱的贝斯声。
“什么,哈利?”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大祸临头了。”
丽姿深呼吸,“快九点了,哈利,或许你应该现在就告诉我凶手是谁,不必等到骆肯来吧?”
骆肯七点钟的时候锁了家门走到街上,要招出租车去蜜丽卡拉OK店。他立刻就发现那辆车了,是丰田卡罗拉,坐在方向盘后面那个男人好像把整辆车都填满了。他看见后座有另一个人影,想过要不要走过去问清楚他们要干嘛,但还是决定先测试测试——他自认知道他们的目的和幕后主使者。
骆肯招了出租车。开过几条街以后,他看得出来那辆可乐娜确实在跟踪他们。
司机注意到后座这个发郎不是观光客,于是放弃推荐按摩行程,不过骆肯请他绕路的时候,他显然又修正了看法。骆肯的视线和他在后照镜中相遇。
“要绕一绕看看风景吗,先生?”
“好,看一下。”
十分钟后,没有任何疑虑了,那两个警察的计划显然是让骆肯引路,带他们到秘密会议地点。骆肯觉得奇怪,警察局长怎么会听到他们会面的风声,而且不过是手下督察跟外国人有一些稍微不合常规的合作,何必这么介怀?虽然他们不是完全照规矩来,不也是做出了一些成果吗?
到了苏帕路,车流停滞,动弹不得。司机挤进两辆公交车中间,指着建造中的桥墩:上周有钢梁掉落,砸死机车骑士。他看过报导,照片也刊出来了。司机摇摇头,拿出一块布擦拭仪表板、车窗、佛像,还有王室成员的照片,接着拿出一份《泰国日报》放在方向盘上,叹口气,打开体育版。
骆肯从后挡风玻璃看出去,他们和丰田可乐娜之间只隔着两部车。他看看表,七点半,就算不甩掉这两个白痴,他还是会迟到。骆肯做了决定,于是拍拍司机的肩膀。
“我看到一个熟人。”他一边用英语说,一边指着身后。
司机半信半疑,就怕这个发郎打算坐霸王车。
“马上回来。”骆肯说着,勉强挤出车门外。
又短了一天寿命;他呼吸着足以毒昏一窝老鼠的二氧化碳,这样想着,一边冷静地穿越车阵,走向那辆丰田。有一侧的车头灯一定是撞上过什么东西,因为光束直直照在他的脸上。他准备好要说的话,心里已经在期待看见他们惊讶的表情。剩下两、三公尺的距离,骆肯现在看得清楚车里的两个人了,突然间他没了把握,他们的外表有些地方不对劲,就算警察通常不是绝顶聪明好了,至少也会知道跟踪人的时候谨慎至上。太阳下山一阵子了,后座那个男人却戴着墨镜,驾驶座那个巨人长相又非常引人注意。骆肯正想转身,车门就开了。
“嘿,先生。”一个轻柔的声音说。麻烦大了,骆肯想回到出租车上,可是有辆车挤过来,挡住他的去路。他回头看着卡罗拉,那个中国人正往他走过来。“嘿,先生。”他又说了一次。这时对向车道上的车阵已经开始移动,他的声音像是飓风中的低语。
骆肯曾经赤手空拳杀死一个人。他一拳击中他的后颈,敲碎他的喉头,跟他在威斯康辛训练营学到的分毫不差。但那是很久以前了,那时他还年轻,而且是出于恐惧的情况下。现在他不惧不怕,只是愤怒。
也许不会有什么差别。
他感觉到两只手臂环抱着自己、双脚已经离地的时候,知道不会有任何差别了。他想大喊,可是得有空气,声带才能振动,他的气都被挤掉了。他看见星空缓缓旋转,接着就被车内的绒布天花板遮住了。
他感觉到颈子上的气息又热又痒。从卡罗拉的挡风玻璃看出去,墨镜男正站在出租车旁,从驾驶座车窗递了几张钞票进去。抓住骆肯的手松开了,他颤抖着深吸一大口肮脏的空气,彷佛畅饮山泉水。
出租车司机关上车窗,墨镜男回头正往他们走来。他刚刚拿掉墨镜,踏进破车头灯的光束里,于是骆肯认出来了。
“颜斯·卜瑞克?”他惊愕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