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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坦皮科[7]下了船,那儿的空气总是弥漫着动物的油脂味儿。不一会儿,有个家伙凑过来问他:“你是英国人吧?想在岸边上找个工作吗?”

他也没多想,就过去“工作”了,满心以为是个刷盘子之类的活儿。

现在想来还真有些奇怪,要知道,他这会儿没准还能在那栋雄伟而安静的别墅里“工作”呢!那房子四处铺着瓷砖,种着明艳而无香的花儿;阴凉宜人的房间里摆放着精美的家具。他那时候住在如此奢华的环境里,比起现在躺在皮姆利科区这破败不堪的床垫上来说,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老人倒挺喜欢他的,甚至想要收养他;但他就是找不到“归属感”。虽然,他也享受着每天给他读两次英文报纸的机会,而每到这时,老人也会用他发黄又细长的食指点着自己那份报纸跟读;但是这毕竟不是他所追寻的生活。(“既然他不懂英语,为什么还要给他读英语呢?”在别人向他说明工作要求时,他曾经这么问道。他们告诉他说,老人家“懂”英语,他用字典自学过,就是不知道如何发音而已,因此想要听听英国人说英语。)

不,这工作不适合他。他在那就如同生活在电影布景里一样,了无生趣。

所以,他离开了老人家,准备去给一帮子植物学家当厨师。就在他收拾行囊的时候,男管家安慰他道:“还好你要走了,不然的话,女主人说不定要下毒害你呢!”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那儿还有个女主人。

他就这么一路给人做饭,一路来到了美国新墨西哥州的边境。因为没有河流的阻拦,这儿算得上是去美国的终南捷径。他很喜欢这个精彩绝伦、特点鲜明而又怪诞荒谬的国家,可如同坦皮科那位老先生的别墅一样,美国也并非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地方。

从那之后,他慢慢找到了些满足感。

他在拉斯克鲁斯干过帮厨。那儿的人受不了别人用其他的方式处理他们所熟悉的食材,还时不时地模仿他的口音(“再说一遍,小英国佬儿。”接着他们就笑得更凶了)。

他就这么一直干到了斯内克河[8]牧区。他在那儿发现了很多马匹,这让他产生一种“回家”的感觉。

他在圣克拉拉[9]的一家牧场照料马匹。在那里,他发现任何“暴戾”的马儿只要被他这么个“小英国佬”一骑,都会变得毕恭毕敬起来。

打那以后,他又短暂地跟着威尔逊牧场的蹄铁匠学手艺。他在那儿还谈了第一场恋爱,可更令他兴奋的是,他把那群“毫无希望的”马儿驯服得妥妥帖帖。要知道,老板自个儿都拿这些马儿没辙,才会说:“除了开枪打死它们外,没有其他出路。”当他毛遂自荐要去会一会这些马匹的时候,老板只冷冰冰地说:“去试试吧,不过可别指望我会付你医药费。我原本雇你是让你给蹄铁匠打下手的。”

“烟儿”就来自于那群马匹——着实是一匹骏马。老板将它作为奖赏,以示对他驯服一众烈马的表彰。后来他去“懒Y”牧场后,就带了这匹名为“烟儿”的骏马。

给“懒Y”牧场驯马的日子洋溢着幸福感。这种幸福感就是让马儿吃得饱饱的,再信马由缰地驰骋纵横一番——就这样,他度过了将近两年的时光。

接着就出了那么一桩事故:仿若时间在那一刻突然慢了下来,也许是酷暑让人昏昏欲睡,要么就是烈日当头,照得人目眩头晕——总之,他摔落马下,只记得马儿扭动着褐色的后背,把他结结实实地压在了下头,之后他听见了大腿骨折的声音。

他住进了埃奇蒙特的医院。这家医院完全不是电影中所描述的那样,里面既没有窈窕可人的护士,也没有英俊潇洒的实习医生。病房的墙壁是灰绿色的,设施老旧肮脏,护士们都是一副劳累过度的样子,对他要么是过分迁就,要么就是怠慢漠然。

那些牧场牛仔们突然间也没了音讯。

不知流了多少汗水,他终于又能走路了,这才慢慢意识到,自己的一条腿让医生给接“短”了。这就是说,他永远都只能跛行了。

老板的来信宣告他在“懒Y”的牧场生涯从此告一段落了。

石油。他们在开采石油。第一架油井吊塔已经在离工房不到两百码的地方耸立了起来。老板还算良心未泯,在他的来信后还附着一张支票,上面的数额足以维持到他完全康复。可是,该拿“烟儿”怎么办呢?

一个瘸子带一匹马在油井上又能有何作为?

在漆黑的病房里,他一想起“烟儿”,就止不住伤心流泪。这也是他第一次不为自己而哭。

好吧,也许他现在的身手对驯马来说已经慢了好几拍了,可让他去伺候那些油田他也不乐意。总还是有些个跟马儿有关的差事让他做的。

也许度假马场的主意就不赖,不过跟电影里还是不一样。

那些女观光客不仅手脚笨拙,穿着也不得体,骑在马鞍上差点儿没把那些个垂头丧气的马儿给折磨死。

接着,就出现了那个想跟他结婚的女人。

这个女人可不是人们印象中“喂男人吃软饭”的类型。她不胖不傻也不放荡。相反,她很瘦,虽满面倦容,但别有一番姿色;她在度假马场附近的山坡上还有一份产业,她说自己愿意把他的腿治好——姑且说这是她开出的“筹码”吧。

度假马场的一大好处在于你能赚个盆满钵满。他来这里之前,还从未挣过这么多钱。于是他计划去东部,散尽千金。就是在那儿,又出了些状况。只见东部的城镇规划更加细致,绿意更加盎然,不禁唤醒了他心中对英国家乡的思念,叫他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这着实让他猝不及防,毕竟好多年以来,他从未想过要回英国去。

几个星期里,他一直寝食难安,无时无刻不在与心中重回故里的憧憬做斗争——回家,这是一个孩子气十足的想法——可突然,他缴械投降了。毕竟,他还从未到过伦敦;就这样,去伦敦游览一番成了他回英国的正当理由。

之后,他才住到了皮姆利科的后院,才有了那次街上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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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文原意为“棺材”。——译者注

[2] 圣巴尔多禄茂:耶稣的十二使徒之一(马太福音10:3),斋日为8月24日或6月11日。

[3] 英文中有“顽童”之意。——译者注

[4] 在英国,文法学校是主要向11岁到18岁的学生提供学术教育的公立教学机构,孩子需先参加入学考试,根据他的学术能力决定能否进入文法学校学习,因此大多比较优秀。目前,文法学校也只在英国(164所)和北爱尔兰(69所)才有。

[5] 英国货币单位,一克朗值五先令(1英镑=20先令,1先令=12便士)。

[6] 法国北部海滨城市,上诺曼底大区滨海塞纳省的一个副省会城市。

[7] 墨西哥港口城市。

[8] 哥伦比亚河的分支,发源于怀俄明州,东西流向。

[9] 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的一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