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了:他并不相信这段感情已经结束。“你如果不想参加……”仿佛这一切都只是她小题大做,仿佛她不可能会让这件事影响到他父亲的生日宴会……“我根本不喜欢你爸爸……”
她生气地打字,发送。
我当然不去。
她回到车里。斯特莱克似乎真的在打电话。地图摊在副驾驶座上:他正在研究马基特哈伯勒的莱斯特市。
“嗯,你也是,”她听见斯特莱克对着电话说,“嗯。回头见。”
埃琳,罗宾心想。
他上了车。
“是沃德尔吗?”她假装一无所知地问。
“埃琳。”他说。
她知道你和我一起出远门吗?就我们两个人?
罗宾感觉到自己的脸红了。她不知道这念头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他们又不是……
“你想去马基特哈伯勒?”她举起地图问。
“不如顺便去一趟,”斯特莱克说,又喝了口酒,“那是布罗克班克最后工作过的地方。也许能找到点什么线索。不去查查看就太愚蠢了……如果去……”
他从罗宾手里拿过地图,翻了几页。
“那儿离科比只有十二英里。我们可以顺道过去,看看二〇〇八年和一个女人在那儿同居的莱恩是不是我们要找的那位。那个女人还在,她叫洛兰·麦克诺顿。”
罗宾已经习惯斯特莱克对人名和细节的精准记忆。
“好吧。”她说,很高兴听到他们明早将进行下一段的调查,而不是开上大老远的路回伦敦。他们如果发现什么有意思的事,也许会在路上再住一晚,她就又有十二个小时不用见到马修了——但她随即想起,马修明晚就要为父亲的生日宴会往家赶了。不管怎样,她回家时公寓里都将空无一人。
“他会想办法去找她吗?”斯特莱克沉默了一会儿后,说出心里的疑虑。
“抱歉——什么?谁?”
“布罗克班克有没有可能过了这么多年还是去找布里塔妮,把她杀了?或者我负罪感太强,找错了目标?”
他用拳头轻捶一下路虎的车门。
“那条腿上面的伤,”斯特莱克自言自语地说,“和她腿上的伤一样。他曾经威胁小姑娘:‘你小时候,我想把你的腿砍下来,结果你妈妈进来了。’他妈的混球。还有谁会给我寄一条带伤痕的腿?”
“嗯,”罗宾语速缓慢地说,“我想此人选择人腿的原因,也许和布里塔妮·布罗克班克无关。”
斯特莱克转头看着她。
“你继续说。”
“杀死那个女孩的人完全可以给你寄其他部位,结果都是一样的,”罗宾说,“胳膊,或者——或者是乳房——”她尽量让口气保持冷静,“警察和媒体还是一样会来找我们。客户还是会流失,我们同样会不知所措——但他寄的是右腿,切口和你截肢的位置一模一样。”
“我想这也符合那该死的歌词。不过——”斯特莱克整理思绪,“不,我在说废话。寄胳膊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脖子也是。”
“他明确指出你的残疾,”罗宾说,“你的断腿对他有什么意义?”
“鬼知道。”斯特莱克说,注视着罗宾的侧脸。
“英雄主义。”罗宾说。
斯特莱克嗤了一声。
“在错误的时间待在错误的地方,不是什么英雄。”
“你是位荣获勋章的老兵。”
“我不是因为被炸飞了才得到勋章的。我在受伤前就得了勋章。”
“你从来没告诉过我。”
罗宾转头正面对着他,但他不肯转移话题。
“继续说啊。为什么要寄腿?”
“你是在战争中负的伤。你受的伤代表了勇气,在逆境中坚韧不拔。媒体每次提到你,都会提到你的断腿。我想——对这个寄腿人来说——这条断腿代表的是名声、成就,还有——还有荣耀。他想诋毁你的残疾,把它和可怕的东西挂上钩,改变公众对你的印象,把你从英雄变成一个收到女孩碎尸的人。他想给你找麻烦,这没错,但他也想诋毁你的公众形象。这个人一定渴望你拥有的东西,想要受人瞩目,获得认可。”
斯特莱克弯下腰,从脚边的棕色袋子里掏出第二罐麦克文啤酒。易拉罐打开的清响回荡在冰冷的空气里。
“你如果说对了,”斯特莱克说,看着香烟的烟雾蜿蜒升入夜空,“如果我出名让这疯子寝食难安,那嫌疑最大的就是惠特克。他最渴望的就是出名。”
罗宾等着他说下去。对于继父,斯特莱克几乎什么都没讲过,不过互联网给罗宾提供了许多斯特莱克不肯分享的细节。
“在我认识的人里,他是最喜欢寄生于人的混蛋,”斯特莱克说,“像吸血一样吸取别人的名声,确实像是他会做的事。”
在狭小的车内空间里,罗宾能感觉到他又生气了。他对这三个嫌疑人的反应始终如一:布罗克班克让他产生负罪感,惠特克让他愤怒。他只有谈到莱恩时,才能保持几分客观。
“尚克尔没查到什么吗?”
“说他在卡特福德。尚克尔会找出他的下落。惠特克应该是躲在什么肮脏的角落里了。他一定在伦敦。”
“为什么这么肯定?”
“只有伦敦了,不是吗?”斯特莱克说,目光越过停车场望着成排的住房,“惠特克是约克郡人,他现在已经是彻底的伦敦佬了。”
“你不是好多年没见过他了吗?”
“我不用见他也知道。我了解他。他就是那种一心想干大事,到了首都就一直漂着,再也不肯离开的垃圾。他觉得只有伦敦配得上他。他想在最宏伟的舞台上大展身手。”
可是惠特克从来没能爬出首都最肮脏的角落。那是尚克尔活动至今的无法无天之地,贫穷和暴力像病毒一样肆意蔓延。没在那里生活过的人永远不会明白:伦敦本身就是一个国家。没在那里住过的人也许会憎恶这座城市,因为它比英国其他任何地方都拥有更多的权力和金钱,但他永远不会了解伦敦的贫穷生活是什么样子。这里的一切都比其他地方更贵,成功者与失败者之间的区别清晰得几近于残忍。埃琳在克拉伦斯巷的公寓里竖着奶油色的立柱;他母亲在白教堂非法占据的住所则污秽不堪。两者之间的差距不能光用英里来衡量,而是天与地的差距,中间隔着无法选择的随机的出身、判断失误和天降好运。他母亲和埃琳都是聪明又漂亮的女人,一个陷入毒品与污秽的沼泽,另一个则在一尘不染的玻璃窗后眺望摄政王公园。
罗宾也在想伦敦。伦敦让马修着迷,但他感兴趣的并不是罗宾每天调查时穿梭过的蛛网般的街道,而是这座城市闪闪发光的表面:最好的餐厅,最宜居的小区,仿佛伦敦是个规模庞大的大富翁游戏。他对约克郡和马沙姆并没有太多感情。他父亲是土生土长的约克郡人,去世的母亲则出身于萨里郡。她总是一副屈尊下嫁北方人的样子,坚持纠正马修和他妹妹金伯利的每一句方言。马修和罗宾开始约会时,罗宾的兄弟们都很嫌弃他不南不北的口音:不管罗宾怎么抗议,不管马修的名字多么约克郡,他们还是感觉到他对南方打心底的憧憬。
“生长在这地方,心态会变得很奇怪吧?”斯特莱克说,望着远处的房屋,“像个岛。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儿的口音。”
附近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这个男人唱着充满激情的歌。一开始,罗宾还以为他在唱赞美诗。随即有更多声音传来,风向也变了,两人听清了几句歌词:
Friends to share in games and laughter
Songs at dusk and books at noon……
和朋友一起游戏,共同欢笑
黄昏歌唱,正午读书……
“是校歌。”罗宾微笑着说。她逐渐看清唱歌的人:一群身着黑西装的中年人放声歌唱,走上巴克卢街。
“是葬礼,”斯特莱克猜测,“以前的老同学。你看。”
那群穿黑西装的人走过车边,其中一个人发现罗宾在看他们。
“巴罗男子文法学校!”他冲罗宾喊道,像进了球似的挥舞拳头。其他男人欢呼起来,喧闹声中带着醉意和惆怅。他们又唱起歌,逐渐消失在罗宾和斯特莱克的视野。
Harbour lights and clustered shipping
Clouds above the wheeling gulls……
海港灯光,船只成群
云层下海鸥翱翔……
“故乡啊。”斯特莱克说。
他想起自己的舅舅特德,骨子里的康沃尔人。他一辈子都生活在圣莫斯,以后也将终老于此。他是那个小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地人只要还存在,他就不会被人遗忘,酒吧的墙上会一直挂着他站在救生艇边微笑的老照片。特德去世——斯特莱克希望那是二三十年后才会发生的事——他们会用巴罗文法学校哀悼校友的方式哀悼他:大口喝酒,尽情流泪,热烈庆祝曾经遇到过他这么一个人。黝黑笨重、强奸幼女的布罗克班克和发色狐红、虐待妻子的莱恩呢?他们会给自己出生的城镇留下什么?因他们离开而如释重负,害怕他们归来,绝望的人,丑陋的回忆。
“我们走吧?”罗宾轻声说。斯特莱克点点头,把燃烧的烟头丢进最后一口啤酒里,听到令他满足的嘶嘶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