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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酒馆的门上挂着一艘金属帆船,船上竖着亮黄色的船帆。斯特莱克从船下走进去,门边的招牌上写着:梅尔罗斯唯一的酒吧。

这地方让他立刻平静许多:暖色系的室内装潢,闪亮的玻璃和黄铜;棕色、红色和绿色混杂的褪色地毯;桃粉色墙面,裸露的石块。到处都有东西表明梅尔罗斯人民对体育的狂热:写着赛事日程的黑板,好几个巨大的等离子屏幕,连小便池上(斯特莱克已经憋了好几个小时)都有挂墙电视,以免某次精彩的达阵不幸发生在膀胱再也无法忍受的那一瞬间。

他还要开着哈德亚克的车回爱丁堡,便只买了半品脱约翰·史密斯啤酒。他在面对吧台的皮沙发上坐下来,浏览塑封菜单,希望玛格丽特·布尼安能够守时。他饿了。

没过五分钟,她就到了。斯特莱克已经不太记得她女儿的长相,以前也从来没见过她,但还是一眼就认出她:她还没进门,就僵在原地,盯着他,表情既焦虑又期待。

斯特莱克站起来。她跌撞两步,走到斯特莱克面前,双手紧抓着黑色大提包的肩带。

“真的是你。”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班杨太太年近六十,个头矮小,模样娇弱。她戴着金属框眼镜,淡金色头发烫成细卷,满脸紧张。

斯特莱克伸出大手和她握手。她的手又小又冷,微微颤抖。

“她爸爸今天在霍伊克,没法过来。我给他打了电话,他让我告诉你,我们永远不会忘了你对罗娜的大恩大德。”她一口气说完,挨着斯特莱克在沙发上坐下,继续用混合着惊叹和紧张的目光望着斯特莱克。“我们从来没忘记过。我们在报纸上读到你的消息。很抱歉听到那条腿的事。是你救了罗娜!你为她——”

她突然热泪盈眶。

“——我们简直……”

“我很高兴能……”

发现她的女儿被人绑在床头,全身赤裸,到处是血?那份工作最糟的内容就是和家属谈起当事人曾经历过的一切。

“……帮上忙。”

布尼安太太从黑色提包深处拽出一条手帕,擤了擤鼻子。他看出她不习惯这里:在她所属的时代,女性一般不会独自走进酒吧,除非实在是没有男人代劳,更别提直接在吧台买酒了。

“我给你买杯喝的吧。”

“橘汁就好。”她屏着呼吸说,用手帕按了按眼睛。

“再来点吃的吧。”斯特莱克建议道,期待给自己来一份油炸鳕鱼加薯条。

斯特莱克去吧台点了单,回到她身边。她问起斯特莱克来梅尔罗斯所为何事,斯特莱克这才明白她为何如此紧张。

“唐尼不会要回来了吧?他回来了吗?”

“据我所知还没有,”斯特莱克说,“我不知道他在哪儿。”

“你是不是觉得是他……”

她压低声音。

“我们在报纸上读到了……有人给你寄了——寄了——”

“对,”斯特莱克说,“我不知道和他有没有关系,但我想找他谈谈。他出狱以后回来过,来看他母亲。”

“哦,应该是四五年前了吧,”玛格丽特·布尼安说,“他突然出现在她门前,直接破门而入。她得了老年痴呆,没法阻止他。邻居们给他的几个哥哥打了电话,他们来了,把他赶了出去。”

“把他赶了出去?”

“唐尼是家里的老幺,有四个哥哥。他们都很厉害,”布尼安太太说,“每一个都很凶。杰米在塞尔扣克生活——他一回来就直冲进门,把唐尼从母亲家赶出去。听说他把唐尼揍得人事不省。”

她颤抖着喝了口橘汁,继续说:

“我们都听说了。我们的朋友布莱恩,就是你刚才遇见的那个人,正好看见他们在街上打。四个打一个,全都在大喊大叫。有人报了警,警察警告了杰米。他不在乎,”布尼安太太说,“他们不想让唐尼接近家里任何人,包括他们的母亲,所以把他赶出了城。

“我担心死了,”她继续说,“替罗娜担惊受怕。他以前老说,他一出狱就会去找她。”

“他去了吗?”斯特莱克问。

“哦,去了,”玛格丽特·布尼安痛苦地说,“我们都知道他会去的。罗娜已经搬到格拉斯哥,在旅行社找了份工作。他还是找到罗娜。整整六个月,罗娜每天担惊受怕,最后他还是去了。那天晚上,他直接去了罗娜的公寓,但他病了。不再是以前那个他了。”

“病了?”斯特莱克语气尖锐地问。

“我不记得是什么病,好像是关节炎什么的吧,罗娜还说他胖了好多。他是晚上去那儿的,最后找到了罗娜。但谢天谢地,”布尼安太太激动地说,“罗娜的未婚夫那天正好留宿。他叫本,”她补充道,胜利地挥了一下手,黯淡的脸红润起来,“是个警察。”

她似乎认为斯特莱克听到这些会很高兴,仿佛他和本是什么了不起的警察兄弟会同袍。

“他们现在结婚了,”布尼安太太说,“当然,没有孩子——唉,你知道是为什么——”

她的眼泪毫无预兆地涌出来,从眼镜底下滑过脸颊。十年前可怖的记忆突然在她眼前重现,鲜活得仿佛有人往桌上倒了一堆牛内脏。

“莱恩往她身上捅了一刀。”布尼安太太低声说。

她毫无保留地倾诉,仿佛把斯特莱克当成医生或牧师。她讲出压在心底多年,对朋友都无法吐露的秘密。斯特莱克反正已经见过那最可怕的一幕。她又从方形黑包里拽出手帕,斯特莱克突然想起当时床单上的那一大摊血迹,想起罗娜在挣扎中伤痕累累的手腕。感谢老天,这位母亲没法看见他在想什么。

“他捅了一刀——他们努力想要——你明白吧——修好——”

两盘食物上桌,布尼安太太颤抖着深吸一口气。

“她和本每年都去度假,”她激动地说,反复用手帕抹着瘦削的脸颊,抬起眼镜抹眼睛,“他们还养——养德国——德国牧羊犬。”

斯特莱克很饿,但没法刚聊完罗娜·莱恩的事就大快朵颐。

“她和莱恩生了个孩子,对吧?”他问道,想起那个婴儿躺在血迹斑斑、奄奄一息的母亲身边,发出虚弱的啼哭,“他现在应该有,呃,十岁了吧?”

“他死——死了,”她低喃,泪水从下巴淌下来,“婴——婴儿猝死综合征。他一直都是个多病的孩子。是他们把唐——唐尼关进监狱后第三——第三天发生的事。他——唐尼——他在监狱里给罗娜打电话,说他知道是她杀——杀死了孩子——说他一出狱就会杀了她——”

斯特莱克把大手放在抽泣的女人的肩上按了片刻,随即站起身,走向在一旁张大嘴看着他们的女侍。对于身边这个像燕子一样脆弱的女人,白兰地恐怕太烈了。斯特莱克的舅妈琼只比布尼安太太略大一点,一直视波特酒为药剂。他点了杯波特酒,端回去递给布尼安太太。

“来。把这喝了。”

斯特莱克的话又引出一阵汹涌的泪水。她用湿乎乎的手帕反复擦着眼睛,声音颤抖地说:“你真好。”然后她呷了一口波特酒,轻呼一口气,对着斯特莱克眨了眨眼,淡色的睫毛下双眼通红。

“你知不知道莱恩离开罗娜家之后去了哪里?”

“嗯,”她低声说,“本通过缓刑局查了查。他去了盖茨黑德,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那里了。”

盖茨黑德。斯特莱克想起在网上搜到的那个唐纳德·莱恩。他从盖茨黑德搬到科比?还是说那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

“总之,”班杨太太说,“他没再来找罗娜和本的麻烦。”

“我想也是,”斯特莱克说,拿起刀叉,“家里有个警察,还有好几条德国牧羊犬。他不傻。”

这话似乎给了罗娜妈妈勇气和慰藉。她眼泪汪汪地露出一个微笑,用叉子叉起奶酪通心面。

“他们结婚太早了。”斯特莱克评论道。他想尽可能收集莱恩的信息,追查他认识的人,或了解他的行为模式。

班杨太太点点头,咽下一口食物,说:

“实在太早了。罗娜十五岁就和他在一起了,我们都很反对。我们听说过唐尼·莱恩的不少传闻。有个小姑娘说,他在青年农民会的迪斯科舞会上试图强奸她,但这事最后不了了之。警察说证据不足。我们想警告罗娜他不是什么正经人,”她叹了口气,“但这些话让她更坚定了。我们家罗娜一直很倔。”

“那时就有人指控他是强奸犯?”斯特莱克问道。他点的炸鱼薯条好吃极了。酒吧里越来越热闹,他对此心存感激:女侍终于不再只盯着他们看了。

“是啊。他们一家都很野蛮。”布尼安太太带着循规蹈矩的小镇居民所特有的偏见说,斯特莱克从小在类似的环境长大,对这种态度并不陌生。“那几个兄弟一天到晚打架,找警察的麻烦。但他是最差劲的一个,几个哥哥都不怎么喜欢他。说实话,我看就连他妈妈都不太喜欢他。有传言说,”她突然飞快地倾诉起来,“他们不是同一个父亲生的。他父母老是吵架,两人分居和她怀上唐尼的时间差不多。听说她和本地一个警察搞上,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后来警察走了,莱恩先生也搬回来,但他从来都不喜欢唐尼。这点我可以保证。他一点都不喜欢唐尼。大家都说,那是因为他知道唐尼不是自己的种。

“唐尼是所有兄弟里最野的,个子也大,进了少年七人队——”

“七人队?”

“橄榄球七人队。”她说。斯特莱克居然不知道这个球队,这让这位娇小温和的老太太惊讶不已。在梅尔罗斯,橄榄球似乎比宗教的地位还高。“但他被开除了,因为他毫无纪律。他被开除两周后,有人把绿坪划得乱七八糟——就是球场。”她见英格兰人一脸茫然,解释道。

酒精让她健谈起来,话语喷涌而出。

“然后他就去玩拳击了。他嘴上可是会说呢,天生就会。罗娜跟他在一起时——罗娜那时十五岁,他十七岁——还有人跟我说,他这人其实不坏。哦,没错,”她对一脸难以置信的斯特莱克点点头,“有些人不了解他,很容易为他说话。他只要愿意,可能招人喜欢了。唐尼·莱恩就是这么个人。

“可是你去问问沃尔特·吉尔克里斯特,问他觉得唐尼是不是个招人喜欢的人。沃尔特把他从农场开除——他老是迟到——然后不知道什么人放火烧了沃尔特的谷仓。哦,没人能证明是唐尼干的。也没人能证明是他破坏了球场。但我知道是怎么回事。

“罗娜不肯听。她觉得自己了解他,大家都误会他了,诸如此类。是我们偏见太深,头脑狭隘。后来他想参军。赶紧走吧,我心想。我盼着他一走,罗娜就能忘了他。

“结果他又回来了。他让罗娜怀了孕,但她流产了。然后罗娜生我的气,因为我说——”

她没说自己当时说了什么,但斯特莱克能想象。

“——结果她不肯理我了,唐尼下次休假回来时,他们结了婚。根本没邀请她爸爸和我,”她说,“然后他们一起去了塞浦路斯。我知道,是唐尼杀死了我们家的那只猫。”

“什么?”斯特莱克没跟上跳跃的话题。

“我知道是他。罗娜跟他结婚前,我们最后一次见罗娜,跟她说这决定大错特错,结果我们当天晚上找不到波迪。第二天发现它躺在我们家后面的草坪上,死了。兽医说它是被人掐死的。”

在她身后的等离子电视上,一身猩红队服的迪米塔尔·贝尔巴托夫正在庆祝成功射门,对手是富勒姆队。空中回荡着苏格兰口音的兴奋喝彩,玻璃杯当当碰撞,刀叉当当作响,斯特莱克的同伴则在讲着死亡与暴力。

“我知道是他干的,是他杀死了波迪,”她激动地说,“瞧瞧他对罗娜和孩子做的事。他是个恶魔。”

她的手摸索着提包的搭扣,抽出一小叠照片。

“我丈夫老说:‘你还留着这东西干吗?赶紧烧了。’但我一直觉得,我们终有一天会用上他的照片。给,”她说,把照片都塞到斯特莱克期待的大手里,“拿着,你留着用吧。盖茨黑德。他去了盖茨黑德。”

她又流下眼泪,反复道谢,然后离开了。斯特莱克付了账,走路去“梅尔罗斯的米勒”,他之前闲逛时发现的一家家庭式肉店。他在店里吃了几个鹿肉派,比在伦敦上车前买到的食物好吃得多。

然后他穿过一条短巷,走回停车场,周围到处都是黄玫瑰图案,让他再次想起那条强壮手臂上的刺青。

很多年以前,唐纳德·莱恩属于这个可爱的城镇,并为此心存骄傲。他曾在农田的围绕下眺望过艾尔登山的三座山峰。但他不是脸朝黄土的勤恳劳动者,毫无团体意识,在这个看重纪律与诚实的地方分文不值。梅尔罗斯把他如渣滓般吐出去,赶走这个烧谷仓的纵火者、杀猫的凶手、划坏橄榄球场的犯人。于是他进了英国军队:许多人在那里要么找到救赎,要么得到报应。那段生活以牢狱之灾作为结束,监狱又把他扔出去,他尝试回家,只是家里没人欢迎他。

唐纳德·莱恩是否在盖茨黑德找到了更温暖的归宿?或者他又去了科比?又或者——斯特莱克一边艰难地钻进迷你,一边心想——也许这些地方只是暂时性的落脚之处,他已经去了伦敦,寻找斯特莱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