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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罗宾的椅子往电脑拖近些,打开电脑,盯着开机界面出神。违背他的意愿浮现在脑海里的,是他母亲的裸体。都有谁知道那块刺青的存在?首先是她的丈夫,然后是在她生活里进进出出的那些男友,还有在他们非法居留过的公寓和流浪过的肮脏窝棚里,所有见过她换衣服的人。在托特纳姆酒吧里,他还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性,但他没告诉罗宾:莱达也许拍过裸照。以她的性格,这一点也不奇怪。

他的手指在键盘上移动,但他只打出“莱达·斯特莱克”和“裸”,便用食指生气地反复点删除键,把所有字全都消掉。这可不是正常人会想涉足的领域,不是你会想留在搜索记录里的字眼。但遗憾的是,这也不是可以派别人去做的事。

他盯着刚清空的搜索栏,鼠标毫无表情地冲他一闪一闪。然后他又用两根食指打字法,打出“唐纳德·莱恩”。

叫这个名字的人不少,特别是在苏格兰。根据莱恩的年纪、在他服刑期间出现的房租和投票记录,他仔细地把其他人依次排除,最终锁定一个人。对方似乎在二〇〇八年住在科比,和一个名叫洛兰·麦克诺顿的女人同居。根据记录,洛兰·麦克诺顿现在自己住在那里。

他删掉莱恩的名字,输入“诺尔·布罗克班克”。英国叫这个名字的人比唐纳德·莱恩少一些,但斯特莱克还是一样撞上死胡同。有一位N.C.布罗克班克二〇〇六年独居于曼彻斯特,但如他果就是斯特莱克想找的人,记录里显示他和妻子分手了。斯特莱克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他向后瘫倒在罗宾的椅子里,开始思考此事可能的后续发展情况。警察很快就会要求民众提供情报,沃德尔已经答应斯特莱克,在开发布会前通知他一声。如此荒诞残忍的故事一定会变成新闻,媒体肯定兴趣浓厚。他想到这里,非常烦恼,因为这条腿寄到了他的办公室。如今的科莫兰·斯特莱克很有新闻价值。他在伦敦警察厅的鼻子底下解决了两起谋杀案,而那两起案子就算没有私人侦探参与也已经备受瞩目:第一个案子的受害者是位年轻漂亮的女人,而第二个案子则是诡异的仪式性谋杀。

斯特莱克不禁自问,收到这条腿会对他拼命经营的侦探业务造成怎样的影响?后果恐怕不堪设想。网络搜索是社会地位的残酷晴雨表。很快,在谷歌上搜索“科莫兰·斯特莱克”,首页结果不会再是对他两次成功破案的大肆宣扬,而是无情的事实:有人给他寄了一部分碎尸。他有至少一个非常不好惹的仇敌。斯特莱克自以为很了解民众,至少很了解私人侦探赖以生存的那一部分——他们没有安全感、战战兢兢又饱含愤怒,很难信赖一家曾收到过人腿的侦探事务所。在最好的情况下,新客户会觉得他和罗宾光应付自己的事就已经够忙了;在最糟的情况下,他们会以为两人出于莽撞或无能,卷入了远远超过自己能力范围的麻烦。

他本打算关机,临时改变主意,比搜索母亲裸照时更不情愿地输入“布里塔妮·布罗克班克”。

脸书和Instragram网站上都有同名者,同名者在他从来没听说过的公司工作,在自拍照里灿烂地笑着。他仔细检阅那些照片。她们大多都是二十多岁,她应该也在这个年纪。他可以排除黑人姑娘,但无法再通过其他数据排除任何人,不论她们都是棕发、金发还是红发,长相漂亮或平凡,在照片里笑容灿烂、脸色阴沉还是对镜头一无所觉。没有人戴眼镜。她是否觉得拍照时戴眼镜不够漂亮?她做了近视激光手术?她也许根本不用社交网站。她一直想改名来着,斯特来克记得。她也许根本不在这些人里头,而原因很简单:她死了。

他看了手表一眼。该换衣服出门了。

不可能是她,他心想。然后他又想:千万别是她。

因为如果是她,那就是他斯特来克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