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风(1 / 2)

约瑟夫·弗伦奇探长一生中侦办过形形色色的案子。其中,一些颇具戏剧化场景,一些暴露了邪恶的人性,有些在寻求答案的过程中因为精彩的逻辑分析而令人印象深刻。科尼什·里维埃拉有限公司特快列车一案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这件案子发生在上午十点三十分。在这个案件中弗伦奇不是一个以抽象推理成功解决难题的分析者,而是实实在在地参与到破案过程当中,并以高超的组织能力调遣了英国警察部队。

那时快到五月底了,弗伦奇在南伦敦为一件复杂的伪造案已经工作了好几个星期。他对城市感到厌倦,并渴望离开。因此当他需要去普林斯顿探访一个服刑的老囚犯时,他很高兴。相对于兰贝斯单调肮脏的街道,呼吸一下达特穆尔的空气是个愉快的替换。

他怀着快乐的期待驱车前往帕丁顿火车站,并很快出现在火车上。在到达监狱之前他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快列车一启动,他就取出文件开始工作。有好几个小时他都在阅读、做笔记,之后释然地舒口气,把文件放回包里,将注意力转向窗外的风景。

火车刚过埃克塞特,沿着河开向埃克斯茅斯。头一天夜里下过雨,现在天空晴朗,阳光灿烂。雨水将万物清洗一新,如同春天来临。当他们看到大海时,海面平静湛蓝,与道利什、廷茅斯的红色悬崖和山峰形成鲜明的对比。

火车在廷河口转弯,驶向纽敦阿伯特。弗伦奇觉得从这儿到普利茅斯的乡间景色相对乏味,就转向他塞在包里的一本小说。刚读了几分钟,他听到一声哨响,刹车片开始摩擦车轮。

时刻表上没有显示要在这一带停车,火车是从伦敦直达普利茅斯的。“是修理铁道或是被别的火车堵住了?”弗伦奇想。因为以前去南部怀特尼斯附近工作过,他认为自己算个铁路专家。

带着一丝不快,他打算继续读书。忽然,他听到微弱的爆炸声,接着另一声,又一声。车速减下来了。他们停在一个小站,他看到的地名是绿桥。

他猜这是三声远方有雾的信号。这是紧急危险信号,弗伦奇放下车窗向外看。他对着月台一侧,一看到月台上的场景他就跳了起来。

一场劫持正在上演。在车尾方向大约隔了四个车厢的位置,一扇门被打开了,对面站着一个男人,高大健壮,穿着灰色的衣服,戴着白色面罩,举起的手中拿着一支手枪。因为他用枪威胁着,所以外面一个乘客都看不到。保安下车了,站在他的面包车前,双手举过头顶。

当弗伦奇走到月台上时,两个男子从开着门的车厢里走出来。一个中等身材,穿戴着浅黄褐色外套和帽子,也戴着面罩,挥舞着一支手枪;另外一个和他一样高,没有武器和面罩,虽然隔着一段距离,弗伦奇也能感觉到他在行动中流露出的急迫。这三个人,两个拿着武器,另一个迫不及待。他们飞快地跑出车站,汽车加速的声音立刻从路上传来。

弗伦奇冲向出口,但他跑到时车已经消失了。于是他又跑回那几个人走下来的车厢,那里已经围满了激动的乘客。弗伦奇挤上前去。

车厢里躺着两个穿监狱守卫制服的人。一个已经死了,额头中枪;另一个蜷缩在角落,看上去似乎失去了知觉,但没有明显的伤痕。

“我是伦敦警署的警官,”弗伦奇喊着,“现在我来负责。”他指着几个围观的乘客,“这几位绅士,请你们赶快到车上找一位医生来。其余的人,关上车厢的门,不要让任何人进来,除非是来抢救角落上那位男士的人。保安,哪里有电话?”

弗伦奇一看到守卫的制服,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虽然这不是他主管的业务,但他知道有一个囚犯要乘火车转到达特穆尔去。这是一个叫杰瑞米·桑兹的男人,弗伦奇对他很有兴趣,因为这人是他的俘虏之一。桑兹所犯的罪行是从奥姆斯比·基茨夫人距埃普瑟姆一英里远的达顿庄园乡间宅邸偷走了她的珠宝。他靠伪造的推荐信得到了男仆的职位。这给了他机会。据推测桑兹仅仅是一个犯罪团伙中的一员,在被捕前他已设法把赃物转给同伙,但这两项猜想都未能证实。不管怎样,他盗走的价值一万七千多镑的珠宝至今一件都没找到。

弗伦奇令人鼓舞的出现促使乘客都行动起来。一位医生很快被找到。当他照料那位守卫时,弗伦奇、保安和一些乘客跑到车站楼。这个车站只比一个小站大一点儿,有一间普通的候车室和一个小售票间。售票间被锁上了。弗伦奇敲着门,喊道:“有人在吗?”

里面传来一声低沉的呻吟作为回答。弗伦奇和保安用身体使劲撞门,但门很结实,抵抗住了他们的努力。

“椅子!”弗伦奇一指。

在月台上有一把沉重的木椅。大家很快举起它,把它作为撞锤,用它的一端来回撞门。伴着木头断裂的声音,门锁守不住了,门被撞开了。

在这间小办公室里有一把单人椅,椅子上坐着一个穿搬运工制服的人。他被绳子绑在椅子上,一块布严严实实地堵着他的嘴。人们只花了几秒钟就把他释放出来。除了压抑已久的狂怒让他有中风的风险以外,这个人看上去别无大碍。

“一个大个子、戴面罩的男人进来,”他气得语无伦次地说,“我还没采取任何行动,就发现自己被一把枪指着。接着,第二个人又进来了,我就被捆起来了。”

“车站附近还有别的人吗?”弗伦奇急切地问。

“有,有一个信号员。他们肯定也把他捆上了,否则他们不可能让火车停下来。”

信号亭在月台的另一端,位置比较靠后,这一小群人很快就跑过去。正如搬运工所言,信号员坐在一个凳子上,被捆起来堵上嘴,但没受伤。

他说,他在亭里坐着时,看到两个男人在月台另一端踱步,好像在测量什么,然后就不见了。几分钟后,他们忽然冲上信号亭的台阶,用枪指着他。他什么也没来得及做,就被绑住堵上了嘴。之前信号员已经放下了安全信号,但他们马上把信号改设为危险。他们等到发给特快列车的信号传到后,切断了闭塞线路和电话线。当火车出现并开始减速,他们放下进站信号,把预告信号和出站信号设为危险。这是正确的铁路操作程序,说明他们不是外行。

结果就是火车停在月台旁。他们放下停车信号后飞快地跑下月台,当火车进站时他们装作背对铁道看时刻表。他们显然知道囚犯在哪儿,因为他们就等在那人的车厢外,而且毫不迟疑地打开车门。

弗伦奇听他大略讲述了事情的原委,要求他写下来,但并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由于事情进展的速度很快,再加上那伙人戴着面罩,铁路工人头脑中只留下这一伙人的模糊印象。

他跑回火车里,举手示意大家安静,询问是否有人注意到那些人有什么可辨认的特征。开始没有人回答,然后一位坐在出事地点邻近车厢的女士站了出来。

她坐在窗边,有充足的时间观察那个在月台上放哨的大个子男人。她当然无法看到他的脸,但她能描述他的衣服。除了一点之外其他都平常——在他精致的黑皮鞋头上有三个小泥点,组成了一个小等边三角形。

这是弗伦奇得到的唯一线索,它非常令人满意。如果那个大个子男人没有注意到这些泥点并把它们抹掉,那么它们将让他完蛋。

弗伦奇又转向铁路工人,焦急地询问最近的电话在哪里。信号亭内的电话线已被切断,搬运工建议他去找农场主顾德伯迪,他就住在路前方三百码处。

三分钟后,弗伦奇在敲农场主的门,又过了两分钟,他与埃克斯特警察部门的负责人通上电话。他非常迅速地查问着,到此时案发不过十分钟。逃犯们最多跑了七到八英里,如果行动迅速,警方能在他们逃脱前在附近布置好搜捕圈。但弗伦奇要求不要抓捕他们,只是跟踪。

他非常清楚地描述了那三个人。关于那个囚犯,杰里米·桑兹,他能提供完整的信息。他曾多次研究他写的供词,能想起所有细节。对于其他的人,他知道他们的身高和体形,还有无比珍贵的一点,就是那三个泥点。

信息传到了埃克塞特、普利茅斯、奥克汉普顿和其他中心以及伦敦警署。守卫的尸体已得到处置,弗伦奇打电话给最近的一个村庄,找到一辆车,一路开到纽敦阿伯特。在那里他刚好赶上一趟去埃克塞特的火车。四十分钟后,他到达当地的警察总部,负责人汉布鲁克是他的老朋友,热情地接待他。

“我们按你的要求做了,探长。”他接着说,“能用的人都用上了,从这儿到克雷迪顿、奥克汉普顿、塔维斯托克和普利茅斯的一大圈内,所有道路都封锁了,而且埃克斯茅斯渡轮和这一地区所有的码头都被监控了。这个圈子半径大约有十到十二英里,那伙人要三十到四十分钟才能到达。运气好的话我们会抓到他们。但,弗伦奇,你确定不要逮捕他们吗?如果你现在放走他们,也许就不容易再抓到了。”

“我知道,警官,但我认为值得冒险。你认为他们策划这次逃亡是为了什么?”

汉布鲁克闭上眼。“赃物?”他说。

弗伦奇点了点头。“就是为这个。他们从不会仅仅为救同伙而杀人。桑兹把东西藏起来了,其他人逃走了。现在他们想要他把东西交出来。”

“你想让他找到那些东西?”

“他是唯一能找到的人。”

“这是个主意,”警官带着一点儿疑惑承认,“但我不知道。如果这是我的案子,我想我会选择抓在手里的这只鸟。”

弗伦奇的回答被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打断。汉布鲁克拿起听筒,一秒钟后递给弗伦奇。

“卡宁汉警官从伦敦环城路附近的埃克塞特报告。我想我们认出了那个大个子男人和囚犯桑兹。他们开着一辆车号是AZQ9999的戴姆勒车向伦敦方向前进。如果我们没搞错的话,他们已经换了衣服。大个子男人穿戴着深色的外套和帽子,当我们叫他出来时看到他左脚尖上的三个泥点。司机符合桑兹的特征,虽然他的脸变黑了,并穿着司机的制服。大个子男人自称是奥立弗·霍克先生,钻石商人,住在汉普斯特德的布拉布菲尔德路,哈顿花园和圣奥斯特尔斯第767B号。他们马上就停车了,而且非常有礼貌。他们说来自普利茅斯的伯灵顿饭店,准备回家。我们放他们走了,埃默生警官骑摩托跟着他们。他们的轮胎都是新的登路普牌。”

弗伦奇非常高兴。“如果他们彬彬有礼回答问题,就说明他们已找好托辞了,而且觉得托辞很可靠。”他搓着手,“一名钻石商人!世界上最好的销赃者。”

汉布鲁克表示同意。弗伦奇继续说:“我可以用任何东西同你打赌,霍克会像他说的那样回家。如果这样,我们在那儿会抓到他和桑兹。能提前打个电话吗,警官?如果他去城里,我们将取消跟踪。”

当汉布鲁克打电话时,弗伦奇在研究一张时刻表。“五点四十二分有一班特快,”他说,“如果这是去伦敦的,我就坐这趟。我承认我愿意在汉普斯特德等他们到达。请让普利茅斯的人查查那家饭店,行吗,警官?”

伯灵顿报告霍克先生和他的司机在此前两晚都住在那儿,当天中午离开前往伦敦。他们是带着午饭走的,说路上在车里吃。

“这个托辞已经冒出来了。”弗伦奇宣布,“他们为什么在普利茅斯和埃克斯特之间花了这么长时间?因为他们要停下来吃午餐。为什么他们没有在任何饭店出现?因为他们在车上带了午餐。正是这样!现在该看伦敦警署的了,伙计们好好干吧!”

弗伦奇向总部汇报了发生的一切,询问是否有一个霍克先生;他是否住在他说的那个地址;如果是,这位绅士长得什么样。很快回复就来了,显示车里的人报的是真名。

弗伦奇站起来。“要是动作快,我能正好赶上那趟车,”他说,“好吧,警官,很高兴见到你。如果你的人过来追什么坏蛋,我也会把他监控住的。我想他们这一伙里应该还有一个人,运气好的话我们也会抓住他。”

弗伦奇坐在上行的特快列车中思考这件案子时,他觉得肯定还有一个同谋。在绿桥的那两人知道囚犯在哪个车厢。他们不可能从自己的下意识中推算出这个信息。一定有人报信给他们,这是唯一可能获取信息的途径。有人在帕丁顿火车站看着犯人和押送人员上车。弗伦奇想,他可以追查那天上午十点半以后从帕丁顿火车站打出的长途电话或发出的电报。

在火车停靠的第一站,汤顿,弗伦奇用暗语向伦敦警署和埃克塞特警局负责人发报,让前者查找是否有上述信息发出,让后者查证霍克是否打电话给什么地方来接收信息。他觉得到目前为止,为这个案子该做的都做了,于是他走到餐车,开始享用这耽误已久的一餐。

九点钟,弗伦奇在帕丁顿车站走下站台,十五分钟后他到了伦敦警署。他的同事坦纳警官在那儿等着他。

“我在办你这个案子。”坦纳说,“你的朋友们正小心翼翼地驾车过来。他们经过了查德、沙夫茨伯里、索尔兹伯里、安多弗和贝辛斯托克。他们在贝辛斯托克吃过饭,半个小时前离开了。十点到十一点之间他们会到达汉普斯特德。”

“关于霍克的生意查到了什么吗?”

“很小的个人业务,看上去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从霍克住的房子来判断,他一定很有钱。我去了他的办公室,职员毫不犹豫地说霍克先生去普利茅斯办事了,今天回来,明天上班。”

“我想这部分应该是对的。”

坦纳接着急切地说:“现在逮捕他怎样,弗伦奇?如果他和桑兹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抓住他,他不可能作任何辩解。一旦我们让他们分开,就会发现这个案子很难找到证据。”

“赃物怎么办?”弗伦奇回答,“不,我们应该冒这个险。还有一点你忽略了。如你所知,我们相信这伙人一共有四个。现在我们想一网打尽。如果我们今晚逮捕了霍克和桑兹,就会漏掉那两个。不,我们就盯着他们,试试我们的运气吧。另外,关于帕丁顿发出的信息你们找到什么线索没有?”

“是,我们找到了一些东西,在这儿。”坦纳从口袋里取出一张小纸片。弗伦奇急切地读着:“要求引用《出埃及记》⑴第六章第四节。”

“这是十点四十分从帕丁顿火车站电报所发出的。”坦纳接着说,“发给普利茅斯邮局转交安德顿。十一点四十五一个代表霍克的男人打电话查询过这份电报。这能给你什么启发吗?”

弗伦奇高兴地点点头。“我想它会的!”他激动地说,“你看见了,是吧?从引擎开始第六节车厢的第四个隔间。这就是那个男人在站台上要测量的。如果普利茅斯邮局的人能证明霍克查过电报,那事情就简单了。”

“我应该说相当确定。”坦纳焦急地瞥了一眼时钟,“目前你的朋友们应该已经过了布莱克沃特,那儿距贝辛斯托克只有十五英里,而他们在四十分钟前就离开贝辛斯托克了。”他拿起电话接通了布莱克沃特。“没有动静。”他立即说,“我不喜欢这个,弗伦奇。他们换了方向吗?”

弗伦奇已经在研究一幅大比例的公路地图。

“从北面到南面,雷丁和法纳姆是两个最明显的地方,但它们中间还有无数条路。坦纳,给这个地区都打一遍电话。”

坦纳尽可能快地做完这事,然后他们就静下来等着。随着时间流逝,弗伦奇越来越控制不住焦躁的情绪。是他太高估自己了吗?如果是,这对他来说就是相当严重的一次事故。他对自己说,他们不可能逃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