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皮革人谜案(1 / 2)

自从我二十年代初搬到新英格兰南部以来……山姆·霍桑医生对客人说道,手里举起白兰地酒杯抿了一口。我已经听到过好几回有关皮革人的故事。起初我以为这是一个用来在晚上吓唬小孩的传说,但后来我发现,这个人物的的确确存在——他是一个朴素的男人,穿着自制的皮衣在康涅狄格州和东纽约州四处游荡了近三十年,直到一八八九年去世。

一九三七年的夏天,皮革人又回来了,而北山镇的人们并没有做好迎接他的准备。

那是八月第一天的凌晨三点钟,蓝思警长的电话把我吵醒了。“我是霍桑。”我对着床边的电话听筒咕哝道。

“大夫,塔克山路发生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在普特南县附近。你是离那儿最近的医生。”

“我就来。”我简要地回了一句,挂了电话。我的脑袋沉沉地陷入枕头,接着猛地惊醒,爬下了床。我用湿毛巾擦了把脸,迅速地穿上衣服,匆匆去开车。除非有临盆的病人,我是很少在这个时间被叫出去的。尽管北山镇附近的公路上往来汽车越来越多,但交通事故并不频发。

我在挂断电话后的十五分钟之内赶到了事故现场。一辆黑色福特冲下了公路,掀翻在水沟里。蓝思警长的车停在十英尺之外的公路上,警长本人则正在努力抢救重伤的司机。附近农舍里的一个女人远远地站着观看着一切。

“伤得厉害吗?”我问警长。

“脑部在流血,大夫。”他迅速地回答我,在刺眼的车灯前站起身来,“是马奇·吉尔曼。”

我是在圆桌会议上认识吉尔曼的,尽管他从来没找我看过病,也不是我的好朋友。吉尔曼四十岁上下,在镇上经营一桩成功的饲料谷物生意,出了名的好色。

“伤势严重,”我在他身边跪下来说,“你叫救护车了吗?”

“第一时间就叫了,不过他们出了点机械故障。所以我才打电话给你。”

我凑近流血中的男人,“马奇!马奇,能听见我说话吗?”

他的双眼短暂地翻滚了一下,“什么——”

“你出交通事故了,马奇。”

“皮革……皮革人——”

“什么东西?”我问。他的话我听得很清楚,但不明白意思。

“皮革人……在公路上。想躲开他,结果……开到水沟里了。”

“什么皮革人,马奇?他是谁?”

但他已经没了声音,远远地我听见救护车在黑暗中沿着脏兮兮的马路呼啸而来。我试图在救护车赶到之前给他的头部止血,但我知道他的生命正在一点一点流逝。

急救人员把吉尔曼抬上救护车时,一直观望的女人走近了。在灯光的照射下,我认出她是北山镇语法学校的一名教师。

“怀克里夫小姐——没想到是你。”

“我还住在这儿的家宅里,”她回应我,手臂交叉在胸前,仿佛在抵挡微微的晚风。她年近四十,有那么点儿魅力却也不很出奇,没结婚,在父母死后继续待在老房子里生活。乡村地区常见这样的妇女。

“发生什么情况了?”蓝思警长目送着救护车离去,我问她。

“我完全不清楚。他肯定是开得太快了。我听见汽车经过房子附近,然后滑入了水沟。我感到自己被吵醒了,于是穿上衣服出来,看到他受伤了,我立马给警长打了电话。”

“你看到别人了吗?”蓝思警长走过来问,“他提到的皮革人?”

“没有。不过当时公路上很暗。”她犹豫道,“很早之前这一带出现过一个皮革人。我不太了解这个传说故事,但当地的历史学家可以讲给你听。”

“我不相信幽灵,”警长告诉她,“你说的这个家伙死了快五十年了……”

“有些人今年夏天看到过他,”她回答道,“我听说他又回归了。”

“胡说八道!”蓝思警长告诉她。他是那种若非亲眼所见、绝不轻易相信的人。

汉娜·怀克里夫耸了耸肩,“你能不能派人把这辆车拖出我的前院?”

“明天早上第一时间就办。”他保证。

接着警长开车去了圣徒纪念医院,我开车尾随。我们到达医院时,马奇·吉尔曼已经断了气。

我将近十点时到了办公室,玛丽·贝斯特正忙着办公室的杂务,并开出了八月的第一张账单。“我刚给您打过电话,山姆,您九点的时候没出现,我很担心您。”

“我凌晨三点接到一桩紧急事件,所以决定多睡一小时。”

“马奇·吉尔曼丧命的交通事故?”

我点了点头,“估计整个小镇都已经知道了。”

“差不多。我想他是个重要人物。”

“小镇上的重要人物。”我告诉她。在爱玻结婚、搬到缅因州之后,玛丽接替了我的护士一职。有时候我忘了她刚来北山镇两年,并不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

“今天有哪些日程?”

“事情很少。十点半见里特尔太太,十一点看道格拉斯·格林,然后今天一整天都没事了。”

中午的时候我开车去见蓝思警长。“我正在看医院对马奇-吉尔曼的检查报告,”他说,“死于头部重大创伤。不出所料。他有一处伤口大出血,还有一处小一点的伤口,可能引发了轻微脑震荡。”

“很抱歉没能成功救活他。”我在他的桌边坐下,“但我对皮革人的事情还是耿耿于怀。汉娜·怀克里夫说,镇上的历史学家有这方面的资料。找斯宾塞·科博行不行?”

“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人,他算是民间历史学家。”

斯宾塞·科博在我们的小图书馆大楼里有一间办公室,坐落在远处的小镇广场那一面。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站在一架矮活梯上,观看一份旧时新英格兰的地图册——皮革绑成的卷本,封面磨损了,支离破碎。“你好,山姆,”他向我打招呼,“找我有事吗?”他刚满五十,但头发已经花白,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抽烟。

“我有个历史方面的问题问你,斯宾塞。你听说过皮革人没有?”

“你真是掀开老皇历了。来——坐下来,我给你找些老资料出来。”他的正职是乡里的测量员,但由于工作所用时间甚少,所以又额外担任起北山镇的历史学家。

此刻他把一张老照片摊在我面前的桌子上。上边有一个五十岁左右、脏兮兮的男人,坐在木凳上啃一块面包或是糕点。他全身穿着一件亮闪闪的笨重衣服,缝纫的地方清晰可见。裤子和大衣似乎是同一块皮革的碎片拼凑起来的。他戴着一顶鸭舌帽,靴子好像是木底的,身边放着一个皮革包,大约两平方英尺大小。

“这就是皮革人,”斯宾塞·科博说,“照片拍完没多久,他就去世了,死于一八八九年。”

“跟我说说他。”

科博划了根火柴,点燃烟斗。“他第一次出现在这片区域是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后期,穿着打扮跟你在照片上看到的一样。接下来的三十年,无论春夏秋冬,他都沿着一条特别的路线行进,从西面的哈得孙河出发,沿着乡道走到东面的康涅狄格河。每次全程三百六十五英里,他大约要花三十四天走完。他像满月一样有规律地出现,只不过周期是三十四天而不是月亮的二十九或三十天。人们发现这个规律之后,认为这些数字有神秘的象征意义,三百六十五英里代表了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

“他是什么人?有没有人知道?”

“他很少说话——除了几句蹩脚的英语。尽管他有几处常规的停靠点,但只要有任何人过于仔细地盘问他,他就会在之后的行程里取消那一站。人们起初很害怕他,但后来他们发现他是个很和气的男人,并不想惹是生非。大家从他的口音判断,他是法国人。”

“后来发生了什么?”

“一八八八年冬天,有人注意到他的嘴唇上生了个疮,似乎是恶性肿瘤。他被带到哈特福德的医院去检查,但很快就溜了出去。媒体报道称他是一个名叫朱尔·布赫格雷的法国人,在生意失败、情场受挫之后逃离了自己的祖国。但这些都未经证实,接下来的三月,皮革人死于癌症,他微薄的随身物品也没有提供任何可以辨明他身份的信息。”

“故事真是精彩,”我说,“但是最近有人报告一”

斯宾塞·科博点了点头,“我知道。皮革人又回归了。我整个夏天都听到有人在说。但我不相信幽灵,所以我只能猜测,是有人出于私人原因,重走了皮革人的老路线。”

“我车上有幅公路地图。我拿进来,你能帮我圈出路线吗?”

“当然可以。我这些老报纸剪报里有一份。能找到的资料很多,因为当时很多人都为记录他的来去做剪贴簿。”

我看着他仔细地重描着皮革人的行进路线。如果这个新行者重走了皮革人的老路线,我想我应该可以不费多大力气找到他。我对这个故事充满了兴趣,并很想知道这个人对马奇·吉尔曼的事故知情多少。

“谢谢你,斯宾塞,”我告诉他,“你帮我大忙了。”

我走回办公室,在地图上标出距离。“您鼓捣这个干什么?”玛丽·贝斯特问,“您要是找到他了想怎样?跟他一起徒步?”

“有可能。”

“这真是我听过的最好笑的事情!”

“听着,他每三十四天就走三百六十五英里。算下来一天要走十英里半以上,而且日复一日。正常人怎么可能干这样一件事?”

“原先的皮革人就是这么做的。这个人有可能是他的孙子什么的。”

我明白她在嘲笑我,但我还是想找出那个人。我把地图摊开放在座位上,沿着公路开车进发。汉娜·怀克里夫的房子可以拿来做起程点,我开到NJL开始我的搜索。她的车子不在,吉尔曼撞毁的汽车也如约被拖走了。我把车停在车道上,走回公路,寻找事故遗留的痕迹。房子前的砾石上没有留下标记,只有一块破损的保险杠留在水沟里,证明此地发生过车祸。

我试着去想象,皮革人可能走过哪里,接着认定他一定是沿着公路走的,尤其当天那么晚。但说到底他当时为什么在路上晃荡?很显然他会在居民家里过夜,天气好的话就睡在田野里。凌晨三点,他究竟在做什么呢?

我走回车里,开始上路。

接下来的一小时,我缓慢细致地搜索了二十英里,我想,哪里都找不到皮革人了。说不定他放弃了徒步的行程,如果他果真开始过的话。也许整件事情就是一个谜。我在一家加油站停下,在公共电话亭给办公室的玛丽打了个电话。

“我找不到他,”我告诉她,“我在北山镇和辛恩康纳斯之间开了二十英里,他根本不在公路上。办公室里有没有急诊事件?”

“风平浪静。”

“我想算了,这就回来。”

“也许您走错方向了。”她提出。

“什么?”

“您是沿逆时针方向找他。说不定他是按顺时针方向行走。”

“哎呀!”我试着回想自己为什么逆时针行驶,后来反应过来,那是因为马奇·吉尔曼开进水沟、丢掉性命的时候就是逆时针方向行驶。这个当然不能说明问题。如果昨晚公路上有个皮革人,他有可能是朝任何方向行走的。

“谢谢你,玛丽。你有可能是对的。”

接着我打电话给斯宾塞·科博,并向他提出了这个关键的问题,“你从来没告诉过我,原先那个皮革人是朝哪个方向行走的。是顺时针还是逆时针?”

“让我想想——顺时针,我想是。我的文件上没有这么写,但应该是这样的。”

“谢谢你,斯宾塞。”

“你找到他了吗?”

“正在找。”

我重新回到路上,再次经过怀克里夫的房子、北山镇,然后一路向东。这次我开得特别慢,还没开出三英里,我就看见一个穿着褐色衣服的瘦削身影走在我前面。我开到他身边时,他挪向一旁,但我没有继续往前开。

“要搭车吗?”我打开窗户问。

“不用,伙计。我在徒步。”

他的口音很奇怪,不太像英语,并且语气中充满坚定。我迅速在他身后刹车,并把车停在路上,并匆匆赶上前问他:“你不介意我跟你一起走吧?”

“随你,伙计。”

我和他并肩走着。凑近了看,他的确穿着一件皮衣,不像原先那个皮革人的是由同一块皮料拼凑的,而是一件非常合身的衣服,让我想起了丹尼尔·布一类的边远居民会穿的鹿皮衣服。他背着一个同样材质的背包,底部塞了些东西。

“有没有明确的目的地?”我问。

“就是徒步旅行。”

“你穿的这件皮衣很不错。我听说大家都叫你皮革人。”

他把脑袋转过来,我这才看清他沙褐色头发以及被风侵蚀过的脸。他年纪在四十岁左右,但我的判断可能有十岁的偏差。蓝色的眼睛是我见过颜色最深的。他和斯宾塞·科博给我看的老皮革人照片毫无相似之处。

前面的山头出现一辆汽车,高速行进着,在身后卷起小团尘土。“谁这么叫我?”男人问。

“看到你在路上行走的人。”

汽车缓缓地经过我们,我看见汉娜·怀克里夫坐在驾驶座上,朝家的方向看去。我朝她挥手,她也向我挥手致意。“我没见过多少人,”他咕哝道,“除了停下来吃饭或是夜宿的时候。”

“那个刚才经过的女人——你今天凌晨三点钟经过了她家门前。”

“有可能。”他坦言,“有月光的时候,我喜欢在夜里走一走路,然后在白天睡觉。这样更棒些。”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山姆·霍桑。”

“扎克·泰勒。”他伸出青铜色的手,我们握了握手。

“扎克里的那个扎克吗?”

“没错。”

“我们有个总统叫这个名字。很久以前。”

“他们告诉过我。”

我们的步伐逐渐稳健,比我惯常的步速要快一些。

“你不是本地人。你是英国人?”

“澳大利亚人,伙计。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爱丽斯泉的地方?”

“有点印象。可能在地图上看到过。”

“那边是真正的内陆地区。除了沙漠一无所有。”

“是什么风把你吹到了新英格兰?”

“只是想看看世界。都走这么远了,便想着不如待一阵子。春天的时候我待在纽约,然后就来了这里。”

天色渐晚,快到晚饭时间了,但我们依然走在路上。“你的徒步行程跟五十多年前的老皮革人路线一样,”我注意到,“这不只是偶然。”

“嗯,我穿着这件皮衣,然后这一带有些人提起过你说的皮革人。我在图书馆里查过他的路线,决定跟随他的旅程。”

“你整个夏天都在徒步?”

“是的。”

“如果你凌晨三点在外面,肯定看到过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福特车试图避开你,结果开进了一条水沟。”

这时他眼神里充满着怀疑地看着我,“原来你是在追究这么一件事?你是警察吗,山姆·霍桑?”

“不,我是医生。”

我们走近一个铁路道口,道口的保安我认识。他是个眯眯眼的年长男人,名叫赛斯·霍林斯,听见我们走来,他走出了自己的工作棚,放下平交道上的门。“你好,赛斯。”我喊道。

他转向我,“山姆医生!好久不见。而且还是步行!你的车子怎么了?”

“我今天在做运动。有没有火车过来?”

“当然有!你没听见吗?”

这时我听见了。汽笛声听上去像是从很远处传来,但不一会儿火车就进入了视野。来的是一辆二十节车厢的货车,常速驶过。“你的耳朵真好,那么远就能听见车子来。”火车开过之后,我告诉赛斯。

“我的耳朵最灵了,”他把门升起,咧嘴一笑,牙都掉光了,“我能听见邻县母牛的哞哞声。”

我咯咯地笑起来,重新加入扎克·泰勒的徒步旅行。

“你今天晚上干到多晚,赛斯?”

“直到我老婆来接我。她管理我每天的日程。”

“一会儿见。”

我们跨过轨道,再次走上高速公路。“你在这一带认识很多人?”扎克问。

“认识好些。我在这儿做了十五年医生了。”

“你饿了吗?我包里有一些酵母面包,还有点威士忌可以用来就面包。”

“我被诱惑了。”

威士忌滚下我的胃,有灼烧的感觉,不过面包倒是风味纯正。我们只停下来歇息了十分钟左右,就再次上路了。另一辆汽车经过了我们,但司机我并不认识。这段公路上来往的车辆十分稀少。

“我刚才向你问起那起福特车交通事故。”我们沉默地走了一阵,我提醒他。

“没错。你问了我,不是吗?”

“你看到了吗?”

“直到那辆车开到我跟前,我才看见。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我闪到一边,他冲下了公路。我看得出他头昏眼花,但似乎并没有受重伤,而且我才不会把自己扯进这样的事情。”

“所以你继续往前走。”

“当然。我又走了半小时,然后找到了一个干草堆,在里头睡了一觉。车里那家伙怎么样了?”

“死了。”

“天哪,很遗憾听到这个消息。”

“你应该停下来救他,扎克。”

他再次拿出威士忌,饱饱地喝了一大口,然后把酒瓶递给我,“上一次我停下来救一个出交通事故的人,结果在监狱里蹲了好几晚。天杀的警察认为我是无业游民。”

“从某种程度上讲你就是,不是吗?”

“绝对不是,家伙!我身上有钱。有时候我甚至会掏钱住宿和吃饭,如果没有免费的食宿供应。”

“但是你在新英格兰的乡道上游荡。”

“伙计,我是在长途徒步。”

“什么?”

“长途徒步。我怀疑你不认识这个单词。这是一个澳大利亚风俗——澳大利亚土著的风俗,地道的——意思是请一个非正式的工作假期,在这期间,回归自然生活,在丛林中晃荡,有时候去走访亲戚。”

“所以这就是你的长途徒步。”

“完全正确。”

“你澳大利亚的家中还有什么人?”

“我的妻子和家人都在。我希望有一天能回到他们身边。”

夜幕降临,我们依然没有停下脚步,我意识到现在一定已经超过八点半了。时间怎么过去的,我和这个男人走了多远?更重要的是,我喝了多少口他的威士忌?

“你晚上不停下来休息吗?”

“快了,”他说,“快了。”

我们一边向前走,他一边跟我继续讲述他的妻子和孩子,以及在澳大利亚的生活。他详细地叙述了身着自制盔甲、与警察斗争的传奇大盗奈德·凯利的英勇事迹。过了一阵子,威土忌酒瓶见底了,他一头栽进路边的灌木丛。

“我一点都走不动了,”他最终承认。前方有一张点亮的告示牌,提示我们有房子为过路人提供床位和早餐。“我要在这儿过夜。”他告诉我。

“那我得告辞,回去取我的汽车了。”话一出口,我就意识到有多傻。我们已经走了好几小时。我得走半个晚上,才能回到停车的地方。

“太远了。跟我一起过夜吧,伙计。”

我想过打电话给蓝思警长,让他载我回家,但我喝了过多的威士忌,我不想让他看见我走路晃晃悠悠的样子。或许最好睡上几小时。

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女人在大房子的门口迎接了我们。“欢迎你们,旅行者们,”她招呼我们,“我是彭罗伊太太。找地方过夜吗?”

“正是。”扎克-泰勒告诉她,“你能为我们提供食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