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避雷室谜案(1 / 2)

“请进!”老山姆·霍桑对午后访客的热情一如既往,“来,坐这儿!我去给咱们倒上两杯喝的。今天讲点什么好呢?噢,当然——那是一九三五年夏天发生的故事,当时,爱玻护士刚好离职去结婚……”

自一九二二年到北山镇开诊所行医以来,我只用过爱玻这么一个护士。当她在缅因州遇到真命天子,打算嫁给他时,我真是大受打击。然而,我不能自私地阻碍她的幸福。爱玻打算结婚,是一月底的事。她答应干完二月份,在此期间把继任者训练好。不过,在北山镇这种地方,要找到她这样的好手,真是说来容易做来难。三月一日那天是星期五,本该是她工作的最后一天,我劝她再帮我一个礼拜。

“山姆,”她叹息道,“我得回缅因州去,准备婚礼事宜。复活节[1]一过,婚礼就要举行了。”

“你有的是时间,爱玻。你余生都会是安德烈·穆霍恩夫人。”

“听起来挺不错,不是吗?”

“我只能说,过去的一个月,你比我见过的任何时候都要快活。再帮我一个礼拜,我一定能找到替你的人。”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大限将至的压力,第二个礼拜一上午,蓝思警长顺路来访时,我才那么饥不择食。

“你还在找人替爱玻吗,医生?”

“当然,警长。你能推荐一位吗?”

“说起来,昨天在县界公路上发生了件趣事。我手下的副警长碰到一位开着黄色杜森博格[2]豪华轿车的年轻女士。车子在弯道上跑偏了,陷到沟里。总之,她要在镇上酒店住一阵子,等车修好。今天早上她还问我能不能介绍个工作给她,好赚钱付修车费。”

“开得起杜森博格的女士怎么会没钱修车。”我说,“而且,我要找个能像爱玻那样一干就是十三年的人,而不是什么临时打工的货色。”

“女士说她很喜欢北山镇,如果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打算在本镇待下去。她过去在斯坦福市一个牙医手下干过。为牙医干活儿和为普通医生工作差不多,对吗?”

“是有共通点。”我承认说。

“那好,我把她的名字给你。你知道,她刚好接替爱玻,因为她叫梅[3]。”

我哑然失笑。“好吧,警长,我和她谈谈。”我说。

一直到中午蓝思警长都没有再回来。我出去吃午餐时特意绕道,去了趟雷克斯的修车厂。我这辈子就喜欢豪华车,如果镇上来了辆黄色的杜森博格,我可不想错过。

我进入修车厂时,雷克斯正亲自忙活着,把前挡泥板上最后一个凹坑敲回原状。“了不得的车子,对吧,医生?”

“没错。”我围着车转着圈,欣赏着车身上佳的工艺。

正当我抬起发动机盖,打算看看发动机时,一位年轻女士从街上走了进来。“你想对我的车子怎么样?”她尖声道。

“没关系,小姐。”雷克斯·斯特普尔顿擦着手上的油污,安抚她道,“这位是山姆·霍桑,北山镇最好的医生。他就喜欢像你这种豪华车。”

“我叫梅·罗素,”她堆起笑脸,走上前来跟我握手,“警长说我该找你聊聊。”这姑娘个子颇矮,走起路来蹦蹦跳跳,满头金发乱晃。她穿着灰色毛衣和相配的灰色百褶裙,年纪有二十五六岁,比爱玻要小上十好几岁。

“我正在欣赏你的汽车。杜森博格豪华车,真是不得了。”

“谢谢你。我只盼着这位斯特普尔顿先生能让它再跑起来。”

“修好了,跟新的一样。”雷克斯保证道,他重重拍了拍车门,以示所言不虚,“这是账单。车子撞得不算厉害。”

我看着她用两张崭新的二十美元钞票付了款。然后,我问道:“你想谈谈应聘的事吗?”

“当然——上车,我送你回诊所。”

我求之不得,赶快上了车。车子驶离修车厂后向右转,来到主街上。我有种错觉,镇上所有人都在对我们行注目礼。

“罗素小姐,你怎么想到在北山镇常住?”

“为了逃避。”

“哦?”

“从波士顿开得飞快的汽车和快节奏生活中逃开。我本以为斯坦福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它离纽约太近了。我希望能放缓脚步。”

“这车是你父母给的吗?”

她视线转到一边,点点头:“是我在拉德克利夫学院[4]读大二时送的。我五年前大学毕业。——斯特普尔顿先生说你喜欢豪华汽车。你自己的车是哪种?”

“红色的梅塞德斯500K系列敞篷车。”

“很不错嘛!”

“到了诊所你就能看到。”

“我没走错路吧?”

“下一个路口左转。诊所就在圣徒纪念医院的门诊那边。”

“你是外科医生?”

“没那么厉害。就是个普通的全科医生而已。”

她熟练地摆弄着方向盘,毫不犹豫地转过弯:“还远吗?”

“不远了。离镇上不到一英里。你的驾驶技术不错嘛,怎么会掉到沟里?”

“一不小心走神了。”她说,“事故中我丢了一部分衣服。看来得再买几件。”

“蓝思警长说你为牙医工作过……”

“没错。在斯坦福的时候,我试着靠自己独立生活。”

“结果呢?”

“牙医夫人是个醋坛子。”仿佛一转念,她又问道,“你结婚了没有?”

我不由得笑起来:“不,还没有。”

汽车驶上医院车道,我指点她停在我的梅塞德斯旁边:“你刚刚是走路到镇上去的吗?”

“当然。如果天气允许,我几乎每天都要徒步来回。对我来说,这是最好的锻炼。”

对我崭新的梅塞德斯,她大为赞赏。我答应什么时候让她搭个车。然后,我带她到诊所去找爱玻。

“梅,这位是爱玻——马上要成为爱玻·穆霍恩夫人。”

“你好,梅。”爱玻冲她笑了笑,拿两人的名字开了几个玩笑,然后就开始指点诊所内的工作,明显指望这就是她的继任者。我决定请下梅·罗素。

最初的几天过去了,我很快摸清了梅的长处和短处。我给斯坦福的牙医去了通电话,牙医不太情愿地提供了推荐信。我立刻了解到,梅很聪明,工作也认真,对所有病患都亲切可人。她仿佛天生就适合干这行,熟练地保管好病历和账单、安排病人排号就诊,甚至能替我的出诊找出最佳路线。当然,在护士专业方面她不如爱玻熟练。有时候我真希望出诊时她能多帮些忙。不过,她愿意学习。这是最重要的。

这个礼拜五是爱玻最后一天上班,我请两位女士外出午餐,地点就选在雷克斯·斯特普尔顿修车厂对面,一家不错的小餐馆。雷克斯是这里的老主顾了,这天也如常出现,刚好路过我们的餐台。“杜森博格跑得怎么样?”他问梅说。

“还不赖,谢谢。”

“我听说你在这位大夫手下工作,”雷克斯·斯特普尔顿对梅说,“他是个好老板吗?”

“是最好的那种。”梅对我和爱玻微笑道。

午饭后,她先离开了。我和爱玻得以独处片刻。“听我说,她永远也不能取代你。”我真诚地对爱玻说道。

“山姆,给她个机会,她会胜任的。”

“有什么需要我特别注意的吗?”

“工作上当然没什么。”爱玻略一犹豫,又说,“她好像有点怕打雷,但我觉得没事……”

“怕打雷?”

“还记得礼拜三下午,你去巡视住院病患时,那阵可怕的电闪雷鸣吗?”

“是挺可怕。才三月,居然有那种雷电。”

“只持续了几分钟,却把她吓坏了。她趴在书桌上,说过去家里有间避雷室。暴风雨时,父母总把她和她弟弟拽进去,吓得他们魂飞魄散。”

我知道不少古老的新英格兰住宅都有避雷室,甚至北山镇的不少住宅都有。避雷室通常没有窗户,在雷雨时供全家避难用。我一直觉得这玩意儿比雷雨本身更可怕。梅的反应部分证明了我的观点。“还好,附近不怎么打雷下雨。”我说。

爱玻把手伸过桌面,握住我的手说:“我会想你的,山姆。你是女人梦想中的好老板。”

“祝你幸福快乐。你和安德烈定好日子没?”

“复活节一过就行礼。我希望四月二十七号能行,今年的复活节太晚了。日子定了我们会通知你。你会来的,对吗?”

“当然,没什么能阻挡我的脚步。”

这个月余下的日子还算平静。我和梅每天就是看看病人,出出诊,发发账单。爱玻以前不爱跟我出门应诊,换到梅,我倒是每周至少把她拽出去两次。一方面我喜欢有她做伴。更重要的是,这样一来,病人们会更熟悉、更信任她。碰到紧急情况病人来电时,她就能发挥更大作用。

三月底,我们到贝雷街的老福斯特家出诊。三月以来,天气暖得非同寻常,整个月的雷雨都是断断续续。我们去老福斯特家这天,也是个明媚的春日。一路上,可以看到有些农夫已经在田里忙活了。汉克·福斯特没下地,因为膝盖的严重伤势,他几乎整个冬天都在卧床休息。

汉克的妻子布鲁娜个子颇高,不苟言笑。邻里都知道田里的活儿大部分都是她在干。她替我们开了门,跟我打了打招呼,冲梅略微点点头,带我们进入客厅。

“霍桑医生,希望你能尽快让他站起来。要不然,我只能把儿子从春野市叫回来帮忙春耕了。”

我检查着汉克·福斯特的膝盖,将之弯曲了几次:“感觉怎么样?”

“比上次好,大夫。我好得差不多了。”

“你们家老房子真不错。”我做完检查后,梅对布鲁娜·福斯特寒暄说。

福斯特夫人沉吟片刻,突然随和起来:“你想参观一下吗?”

“乐意至极。”

两位女士去厨房和二楼转悠,我在楼下陪着病人。我能听到她们在我头顶的动静。突然,二楼传来一声重击声。“怎么回事?”汉克想从椅子上站起来,问道。

“我去看看。”我跑到楼梯口,叫道,“一切都还好吗?”

“不,”布鲁娜大声回答道,“你这位新来的护士昏倒了。”

我跑上楼去,发现梅倒在一个没窗户、光线昏暗的房间门口。她已经开始苏醒,让我松了口气。我掏出嗅盐让她吸了几口,很快,她坐了起来。

“发生什么事了,梅?”

“我不知道。我——我还以为是那个房间。”

“这间是避雷室。”布鲁娜解释道,“很显然,房子原先的主人怕雷电,遇到大雷雨就会躲进来。汉克和我有时候也用用。”

“它让我回忆起童年的片段。”梅解释道,“让你们见笑了。”她晃悠着站了起来。我扶着她下了楼。

“我还真不是个好护士!”她自责地摇摇头说。

“谁都有这种时候。”我安抚她说。

下个礼拜一是愚人节。但对蓝思警长来说,这一天可不轻松。我顺路去监狱时,他正在每月例行地清理铁路附近抓来的流浪汉。这批流浪汉总共有六个人,其中有个大块头黑人,还有个满头金色长发、满脸胡须的小个子。

“这批人已经关了四个礼拜。”警长对我说,“在这儿找不到工作。我也不能继续关着他们,只好赶出镇子了事,让别人去操心吧。华盛顿的那帮滑头们最好赶快找到办法,对付目前的大萧条。”[5]

大部分人都静静地离开了,迫切想要恢复自由身。然而金发小个子男人不依不饶,要警长把他被捕时带着的行李箱还给他。蓝思警长在财物保存室找出来,打发他上了路。

“到处都有社工,他们总该能找到点活计吧?”我问道。

“他们可不想干活儿,就想四处游荡,不劳而获。那个大块头,看起来力气有三个普通人那么大,但人家就是不想用力气讨生活。”警长回到写字台前,“至少我把监舍腾空了,可以关下一拨人。好了,我能帮你干点什么,大夫?”

“几天前我去了趟福斯特家。回来的路上,我看到老贝利家的地里有几辆破破烂烂的汽车。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蓝思警长用拳头在桌面上重重一击:“还在呢?雷克斯·斯特普尔顿几个月前租了那块地。老贝利一准儿以为他想用来耕种。没想到会拿来停放破车。他说某些零件可能还有用。早就跟他说过,放在那儿太碍眼了,赶紧给我弄走。我马上传他来一趟。”

“我就想让你知道而已。”

“多谢你,大夫——新来的护士干得怎么样?”

“梅干得不错。她不能取代爱玻,但很有意思,某种程度上说,我觉得跟她更亲近。虽然在护士专业上比不上爱玻,但她更亲切。”

“爱玻的婚礼是哪天?”

“三周后的礼拜六。我打算去缅因州一趟,参加她的婚礼。”

“请替我转致最诚挚的祝福,大夫。我一直很喜欢她。”

之后,我回到诊所。早春的疾病潮如常来袭。回到诊所,我发现求诊的电话已经不少。梅接了三个电话。两个感冒的病患,另外则是一个女人来电说儿子出了疹子。他已经出过麻疹了,所以我估计是水痘。但我还是答应亲自去一趟。

“总有一天,医生们可以安安生生地待在诊所里,让病人跑上门来。”我收拾东西准备出发,梅在一旁说道。

“那真是医学界悲惨的一天。”我说,“有些人根本买不起汽车。你让他们怎么上门看病?”

礼拜四这天,雷雨突如其来,正如上个月那场暴风雨一样。这也是我第一次亲眼目睹雷雨给梅·罗素带来的惊吓。她这周一直心神不宁,仿佛知道会有暴雨将至。第一声响雷刚刚划破天空,她就吓得抱住了头。

诊所里就我们俩,没别人。

“得了,梅,”我对她说,“还有我呢。别怕。”

就在这时,一阵闪电划过天际,紧跟着一阵雷鸣,比上一阵雷声更近。“你不知道。”她呻吟道。

“不知道什么?”

她没有回答,整个人好像都陷入了恍惚。“进去躺会儿。”我扶着她进入里间诊室,去检查病床上躺下。她静静地躺着,我走开,让她单独待会儿。

十五分钟后,三点钟左右,雷雨终于过去了。远处仍隐约听得到闷雷声,越来越远。我发现梅坐在床边。

“对不起,山姆医生。我还以为自己会好起来。但每次雷声一响起,我脑子就乱成一团。”

“睡着了吗?”

“好像睡着了几分钟。我做了个梦,噩梦——大锤子,人们被杀死。”

“现在没事了。”我安慰她说。

“希望如此。”她从床上滑下来,回到外间诊室。在那一瞬间,她看起来不像个开黄色杜森博格豪车的自信女人,反而像个被吓坏的孩子。

“你想过去看看专业人士吗?”我建议道,“我自己倒是不怎么相信弗洛伊德那套理论,但如今很多医生颇有一套。”

“你认为我疯了?”她悄声问道,默默地等我回答。

“当然不是。不管是什么在困扰你,我们都要从根本上解决它。”我说。

就在这时,预约了三点钟的病人到了。因为雷雨的缘故,他晚了几分钟。我问梅要不要请假先回去,她坚持要守在岗位上。

一个多小时后,蓝思警长来到诊所,表情严肃,一看就知道大事不妙。梅肯定也看出来了。“有人被杀了,大夫。”他开门见山地说。

“什么?谁被杀了?”

“汉克·福斯特。一小时之前,在自己家里被杀了。有人趁着雷雨闯进房里,凶器是一把锤子。”

“我的上帝啊!”我看看梅,想起她的梦境,“布鲁娜呢?她怎么样?”

“她肩膀挨了一家伙,只有点淤伤。昆因医生正和她在一起。”

“昆因医生?但布鲁娜是我的病人!”

“在那种情况下,大夫,我觉得还是找其他医生为妙。”

“什么情况?”

警长痛苦地将视线从我身上转向梅:“布鲁娜发誓说,闯进她家,杀掉她丈夫的人就是梅。”

很奇怪,我的第一反应是松了口气。这不可能,不可能是梅。我能轻松证明,因此毫不担心。“真是难以置信,”我对警长说,“雷雨期间,梅一直和我待在诊所里。”

“布鲁娜说她很肯定,大夫。汉克被杀时,她就在几英寸远的地方。”

梅的脸庞刷地变白。“在哪儿?”她勉强问道,“是在避雷室吗?”

“没错。”蓝思警长小心翼翼地盯着她,“你现在记起发生的事了吗?”

“不,当然没有。我根本不在那儿。凶杀案和我没关系。”

“那你怎么知道案件发生在避雷室?”

“你自己说凶案发生在雷雨期间。我跟山姆医生出诊的时候,看到过他们家的避雷室。我猜他们当时肯定躲在里面,躲避雷电。”

“梅很怕雷雨。”我解释道。然后,我把雷雨期间发生的一切都告诉警长,向他保证梅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溜出去,犯下杀人案。

“不过大夫,她足有十五分钟不在你视线范围内。你自己刚刚告诉我的。”

“最多十五分钟,就在三点钟以前。凶案发生的时间是?”

“也就在那会儿,暴风雨最大的时候。”

“好吧,梅在检查室里最多休息了十五分钟。你难道想说,她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窗户爬出去,开着自己的车跑到福斯特家,杀了汉克·福斯特,再一路开回来,又从窗户爬进来?雨势那么大,她单程就要花上至少十五分钟。而且,你也看得到,她衣服完全是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