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吉夫斯自有妙计(1 / 2)

“吉夫斯!”扎飞咆哮。

“吉夫斯!”玻琳尖叫。

“吉夫斯!”我大吼。

“喂!”老斯托克叫嚣。

门本来是关着的,并且我发誓一直没见它开开。可是呢,吉夫斯已然出现在我们面前,脸上写着殷殷问询。

“吉夫斯!”扎飞大喊。

“爵爷?”

“吉夫斯!”玻琳惊叫。

“小姐?”

“吉夫斯!”我呼唤。

“先生?”

“喂,你!”老斯托克嚷嚷。

吉夫斯是否乐意被人叫作“喂,你!”我可说不准,但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倒是看不出有一丝不悦。

“先生?”

“你怎么说走就走了?”

“我以为爵爷目前有重要事宜需要处理,无暇他顾,于是决定暂时压下需要报告的情况,打算稍后再来,先生。”

“那,你先等一会儿,成不?”

“当然,先生。假如知道先生有话吩咐,我刚才就不会贸然离开了。我担心打扰先生,念及此,才……”

“行了行了行了!”我再次注意到,吉夫斯的交流方式似乎叫斯托克不大受用,“别说那些了。”

“吉夫斯,你不可或缺。”我说。

“多谢先生。”

趁着斯托克在那儿气喘如受伤的水牛,扎飞发话了。

“吉夫斯。”

“爵爷?”

“你刚才说罗德里克·格洛索普爵士被捕了?”

“是,爵爷。我刚才想报告的就是这件事。适才进来是想禀告爵爷,罗德里克爵士昨天晚上被多布森警官逮捕,随后关在公馆的盆栽棚中,并由警官亲自把守。是大盆栽棚,爵爷,而不是较小的那间。也就是通往菜园的路上右手边的那间盆栽棚,棚顶是红瓦铺成,而小盆栽棚的棚顶则是……”

从头到尾,J.沃什本·斯托克这个人就不怎么招我喜欢,但此时此刻,秉着友好睦邻的精神,为了避免他中风,我开口了。

“吉夫斯。”我说。

“先生?”

“别管是哪间盆栽棚了。”

“是,先生。”

“这无关宏旨。”

“明白了,先生。”

“那你继续,吉夫斯。”

他望了一眼斯托克,目光中带着敬意和悲悯,因为这会儿斯托克的支气管似乎出了大毛病。

“爵爷,昨天晚上,多布森警官逮捕罗德里克爵士的时候夜色已深,因此对于如何安置爵士的问题,他一时无所适从。爵爷,要知道,昨天那场火灾中,不仅伍斯特先生的茅舍付之一炬,由于火势蔓延,就连沃尔斯警长的房舍也未能幸免。而由于警长的房舍同时兼做警局,因此多布森警官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这也在情理之中。另外,沃尔斯警长也不在左右出谋划策,因为他在救火过程中不幸头部受创,因此被送往姑姑家中休养。我指的是他那位家住扎福诺·里吉斯的莫德姑姑,而不是……”

我再次见义勇为。

“别管哪位姑姑啦,吉夫斯。”

“是,先生。”

“无关痛痒。”

“确实,先生。”

“那继续吧,吉夫斯。”

“遵命,先生。最终多布森警官只有自作主张,三思之后,认为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盆栽棚,那间大的……”

“咱们明白了,吉夫斯,棚顶铺瓦的那间。”

“正是,先生。他于是将罗德里克爵士带到大盆栽棚内,之后在门口守了一整夜。不久之前,花匠来上工,多布森警官便吩咐其中一位——一个年轻人,叫作……”

“行啦,吉夫斯。”

“遵命,先生。他吩咐这个年轻人赶往沃尔斯警长的临时住所,希望警长已经恢复了元气,可以着手处理这一情况。果不其然,一夜的安眠,加之本来身强体健,今天早上警长已照常起床,并用过丰盛的早饭。”

“早饭!”纵使我有钢铁般的意志力,也忍不住喃喃念了一句。这个词触到了伯特伦脆弱的神经。

“沃尔斯警长接到通知后,立刻赶到公馆,求见爵爷。”

“为什么见他?”

“爵爷是治安法官,先生。”

“对,当然了。”

“因此,有权将犯人转移到较正式的监狱关押。沃尔斯警长此刻在藏书室等候,爵爷,盼爵爷有空时见他。”

如果说“早饭”这个关键词能害得伯特伦·伍斯特心乱如麻,那么“监狱”一词似乎戳到了老斯托克的痛处。他一声哀号。

“他怎么会进监狱?他进监狱做什么?那个笨蛋警察凭什么要送他进监狱?”

“据我理解,先生,罪名是‘入室行窃’。”

“入室行窃?!”

“是,先生。”

老斯托克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我也不懂他干吗要望着我,反正事实如此——弄得我忍不住想摸摸他的脑袋。其实我说不定就要出手了,但是在这个节骨眼儿,我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响动,像是受惊的母鸡或者扑腾的野雉。原来是扎福诺夫人冲了进来。

“麻麻杜克!”她一声惨叫。我想最能证明她此刻的心情的,莫过于她目光逗留在我脸上却不为所动。瞧她的反应,还以为我是白人大首领呢。“麻麻杜克,我听到了可怕的消息。罗德里克……”

“行了,”扎飞有点赌气似的,“我们也听到了,吉夫斯正说着呢。”

“可咱们如何是好?”

“不知道。”

“都是我的错,我的错啊。”

“哦,婶婶,您别这么想,”扎飞虽然惊慌失措,却不改“珀乐”,“和您没有关系。”

“有关,有关的。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如果不是我,他就不会那么一脸黑灰就离开了。”

我真心可怜老斯托克。我是说,他的打击是接连不断啊。只见他双眼从脸上鼓出来,像只蜗牛。

“一脸黑灰?”他气若游丝。

“他为了哄西伯里,脸上涂满了炭灰。”

老斯托克跌跌撞撞地倒在一张椅子里,似乎觉得这是那种应该坐下来消化的故事。

“要弄掉那种讨厌的东西,只能用黄油……”

“汽油也行,这是行家告诉我的,”我忍不住插嘴,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吉夫斯,支持一下?汽油也管用吧?”

“是,先生。”

“那就汽油吧。汽油也好,黄油也罢,总之,他一定是为了找东西把脸上的东西弄掉,才闯进别人家里的。可现在……”

她心中大恸,说不下去了。不过,她怎么恸也比不上人家斯托克,这会儿他一副穿越烈火之炉的表情。

“玩儿完了,”他黯然道,“我的五千万打了水漂,却束手无策。精神病案的证人自己顶着黑脸在乡下乱晃还被捕,这案子还打得赢吗?哼,美国任何一个法官都会认为证人就是疯子,什么证供都不会采信的。”

扎福诺夫人簌簌发抖。

“但他是为了哄我儿子开心啊。”

“谁会愿意哄那个小浑蛋开心,”斯托克说,“准是疯了。”

他干巴巴地笑了。

“哼,是我自讨苦吃。没错,是我自作自受。我把身家性命都押在格洛索普的证词上,希望靠他证明老乔治不是疯子,好保住我那五千万。这下子,他往证人席一坐,才过两分钟,原告就要指出我这个专家就是个疯子,和他一比,乔治一千年都成不了气候。想想还真好笑。够讽刺的。倒让我想起有首诗,那个谁名列榜首来着。”

吉夫斯一声轻咳,眼中闪着授业解惑的光芒。

“阿布·本·阿德罕姆,先生。”

“我不什么?”老斯托克莫名其妙。

“先生所指的诗作中描述了一位阿布·本·阿德罕姆,传说他一天晚上从酣梦中醒来,眼见一位天使……”

“滚!”斯托克静静地说。

“先生?”

“滚出去,不然我宰了你。”

“是,先生。”

“带着你那些个天使一起滚。”

“遵命,先生。”

门关上了。老斯托克呼了口气,饱受折磨的样子。

“天使!”他叹道,“都什么时候了!”

我觉得有义务为吉夫斯说句公道话。

“他说得没错,”我说,“上学那会儿我还背过呢。话说这家伙看到天使坐在床头,奋笔疾书,知道吧,最终的结果呢……啊,好吧,既然您没兴趣。”

我退到房间一角,随手拿起一本影集。愿者上钩,伍斯特从不勉强人家听他讲话。

这之后屋里一片所谓的人声鼎沸,其间我——因为负气之故——一语不发。他们你一言我一语,不过谈不上一句有半点建设性的话。最终倒是老斯托克有点见解,(从中也证明我的想法不错,他以前准是南美洲还是哪块大陆的海盗。)大胆提议组织救援队。

“这么做如何,”他咨询大家的意见,“咱们来个破门而入,把他偷偷带走藏起来,让那些该死的警察到处绕圈子,就是找不到人?”

扎飞表示异议。

“不行。”

“怎么不行?”

“您也听到吉夫斯说了,多布森在看着呢。”

“一铲子把他放倒。”

扎飞似乎不大欣赏这个建议。想必身为治安法官,的确得注意一下举止。拿铲子把警察放倒,只怕全县都要为之侧目。

“该死,那,用钱买通他。”

“英国警察不能用钱买通。”

“真的假的?”

“门都没有。”

“老天啊,这什么国家呀!”老斯托克气咻咻地呻吟道。看得出,他对英国的看法再也不复从前了。

我负的气消了。咱们伍斯特心是肉长的。看到这中等大小的房间中人人痛不欲生,我忍不住了。我走到壁炉前,按下电铃。结果,正当老斯托克要对英国警察发表意见时,门开了,吉夫斯走了进来。

老斯托克目露凶光。

“你又来了?”

“是,先生。”

“怎么了?”

“先生?”

“又有什么事?”

“有人按铃,先生。”

扎飞再次大手一挥。

“没有,没有,吉夫斯,没人按铃。”

我上前一步。

“是我按的,扎飞。”

“干吗?”

“叫吉夫斯。”

“我们不需要吉夫斯啊。”

“扎飞老兄,”在场的诸位无疑为我语气中的不怒而威动容,“你要是还有哪个时候比现在更需要吉夫斯……”我突然忘了要说什么,只好重新起头。“扎飞,”我说,“我想说的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帮你解开这团乱麻,他近在眼前,我指的就是吉夫斯,”我干脆把话说清楚,“这件事你知我知:这种情况下,吉夫斯总有妙计。”

扎飞一个如梦初醒。看得出来,记忆开始复苏,他回忆起吉夫斯的种种出奇制胜。

“老天,可不是。他总有办法,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