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说吧,我一向讨厌那种小说主人公讲起故事来丢三落四,让你自己琢磨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就是那种“第十章”末尾男主人公中了机关给困在地牢里,等“第十一章”一开头,人家已经置身于西班牙大使馆,还是聚会上众所瞩目的焦点。严格说来,我这会儿就该一五一十地交代本人重获平安和自由的全过程。
但是有吉夫斯这么个大谋略家安排打点,似乎并没有这个必要。说了也是浪费时间。只要吉夫斯立定心思把某君从甲地转移到乙地,例如从游艇的特等舱到此君在岸上的茅舍门前,他就有本事办到。根本不存在什么闪失、难题,也没有大惊小怪、千钧一发。总之是没什么可说的,反正就是随手拿来一罐鞋油,把脸涂涂黑,优哉游哉地走过甲板,稳步迈下舷梯,友好地挥挥手,作别那几位倚着船舷的水手哥,纵身一跃,跳上小船,约莫十分钟过后,已然在陆地上呼吸夜间清冽的空气了。身手就是这么漂亮。
把船系在栈桥上的时候,我把上述想法跟吉夫斯说了,他表示我太客气了。
“哪儿的话,吉夫斯,”我说,“我重申,身手漂亮得很,全是你的功劳。”
“多谢先生夸奖。”
“谢你才对,吉夫斯。现在怎么办?”
我们这会儿已经下了栈桥,站在通往我家花园的小路上。万籁俱静,星光闪烁,天地间只剩下我们两个,就连沃尔斯警长和多布森警员也不见踪影。不妨说整个扎福诺·里吉斯都在睡梦中。可是我一看手表,发现此时才过九点。我记得当时吓了一跳,因为精神压力过大还有命悬一线的缘故——打个比方,我还以为夜色已深,即使听说是凌晨一点也不会奇怪。
“现在怎么办,吉夫斯?”我问道。
我注意到他那精致如雕像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心中愤愤然。我对他心怀感激,那是自然,毕竟他帮我摆脱了比死还不如的命运,但是也不能由着他这样啊。我瞪了他一眼。
“想起什么好笑的事儿了,吉夫斯?”我冷冷地问。
“对不住,先生。我不是有心取笑,只不过看到先生的样子,有些忍俊不禁。看上去有些古怪,先生。”
“脸上涂满鞋油看上去有些古怪的大有人在,吉夫斯。”
“是,先生。”
“葛丽泰·嘉宝,我随便举个例子。”
“是,先生。”
“或者英奇教长[1]。”
“先生所言极是。”
“那就少跟我发表这些个人见解,吉夫斯,回答我的问题。”
“只怕我忘了先生之前问了什么,先生。”
“我之前问的是——现在也是——现在怎么办?”
“先生是想问我,对下一步的行动有什么建议?”
“不错。”
“我建议先生返回茅舍,洗净脸上和手上的污渍。”
“这个建议不错,咱们英雄所见略同。”
“之后,恕我斗胆一言,先生不如赶下一趟列车返回伦敦。”
“这个建议也不错。”
“抵达伦敦之后,我提议先生动身前往欧洲胜地,巴黎、柏林,甚至远如意大利也可以考虑。”
“或者阳光明媚的西班牙?”
“是,先生。不妨就去西班牙。”
“甚至是埃及?”
“先生,这个季节的埃及,气候略嫌燠热。”
“假如斯托克再跟我攀上亲戚,那怎么也比不上英国燠热。”
“千真万确,先生。”
“瞧瞧人家,吉夫斯!真叫硬气!这才是嚼玻璃渣子、拿着钉子当领扣往后脖颈里戳的好汉!”
“斯托克先生的确精明果决,先生。”
“老天保佑,吉夫斯,我还记得一度把罗德里克·格洛索普爵士当作食人魔呢。还有我阿加莎姑妈。跟他一比,立刻相形见绌,吉夫斯,差了十万八千里呢。说到这儿,正好想到你的处境。你还打算返回游艇,继续和那个吓人精周旋吗?”
“不,先生。想来斯托克先生不会欢迎我。以他的精明,一旦发现先生不见了,自然不难想到是我促成的。我打算回爵爷身边做事,先生。”
“他见你回去会很高兴的。”
“承先生吉言。”
“哪儿的话,吉夫斯。谁不会呢。”
“多谢先生夸奖。”
“那你这就要去公馆了?”
“是,先生。”
“那衷心道一声晚安吧。到时候我会把栖身地点和后续发展写信通知你。”
“有劳先生费心。”
“有劳你费心才对,吉夫斯。信封里还会夹带一点小心意,聊表感激之情。”
“先生太慷慨了。”
“慷慨,吉夫斯?你还不明白,要不是你,我现在还给锁在那艘破游艇上呢。不过我的心意不说你也明白。”
“是,先生。”
“对了,今天晚上还有往伦敦去的火车吗?”
“有,先生。十点二十一分发车,先生,时间很充裕。不足的是这不是特快。”
我大手一挥。
“能跑就行,吉夫斯,只要轮子转得动,能往前开,我就满足了。那么,晚安。”
“晚安,先生。”
我精神昂扬地跨进茅舍,即便发觉布林克利还没回来销假,仍然心满意足,没受到丝毫影响。我只给了这厮小半天的假,结果他却一夜一日未归,身为雇主,我或许应该大不乐意;但作为注重个人隐私、且脸上涂满鞋油的个体,我对此完全没有意见。这种情况呢,假设吉夫斯在,肯定会说逆境中应独善其身。
我全速冲上卧室,抄起水罐,往脸盆里倒水(扎飞这个小窝没配备浴室),事成之后,整张脸浸到水里,毫不吝惜地打起肥皂。仔仔细细地拿清水冲过之后,我移步镜子前:这一照一下,痛苦失望之情霎时间涌上心头,因为我这脸仍然黑似从前。不妨说,我连个表面都没剐花。
此时此刻,我开动脑筋,没过多久就发现问题之所在。我忽然记起听谁说过——还是在哪儿读过来着——遇到这种危急情况,需要的是黄油。我正要下楼找黄油,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响动。
话说以我的处境——称得上被围猎的牡鹿——听到屋内有响动,在采取下一步行动前,必须要深思熟虑一番。我看十有八九是J.沃什本·斯托克嗅着气味跟来了,因为他一旦发现特等舱空了,第一个反应就是冲到我这间茅舍。想到此处,我出卧室查探时,并没有如雄狮般纵身扑出,而是更有几分蜗牛在雷雨天小心谨慎地探出触角的风范。我站在走廊里,先是侧耳倾听了一阵。
话说这动静还真不小。声音是从客厅传来的,不管来者何人,听起来是在摔打东西。斯托克老爹那么精明务实,要是他跑来抓我,可绝不会浪费时间玩这种把戏。这么一想,我不禁精神一振,甚至踮着脚尖挪到楼梯扶手边上,探头偷瞄下面的情况。
适才说的“客厅”,其实不过是一间会客室模样的小开间,不过面积虽小,配置却一应俱全,包括饭桌一张、老爷钟一座、沙发一张、椅子两把,还有鸟类标本玻璃匣子一至三只。从我站立的角度,倚着楼梯扶手望去,整个布局尽收眼底。下面光线虽然暗淡,但借着壁炉架上点亮的油灯,倒也看了个一清二楚。只见沙发翻倒在地,两把椅子都撇到了窗户外,鸟类标本匣子摔了个粉碎;截止发稿,最远处的角落里,一个模糊的身影正在勇斗老爷钟。
至于说两者谁占据了上风,还真是说不准。要是赶上赌性大发,我八成会押老爷钟赢。但我现在毫无兴致。两位斗士身子猛然一扭,那个模糊的身影面孔突然转了过来,我一下子心绪起伏:此人竟然是布林克利。如同迷途知返的羊儿,这个可恶的布尔什维克晃晃悠悠回来了,不仅迟了二十四小时,而且明显醉得一塌糊涂。
太不把我这一家之主放在眼里了!我霎时间忘了此时不宜暴露身份,只想着这该死的五年计划专员砸了伍斯特的家。
“布林克利!”我大吼一声。
据我估计,他一瞬间还以为是老爷钟发话了,只见他铆足了劲儿,猛地扑将过去。突然间,他瞄到了我,放开了钟,对着我目瞪口呆。那老爷钟左摇右晃了一阵子,最终垂直立正,敲响了十三下,又重归于寂。
“布林克利!”我又吼了一声,正要加一句“该死的”,突然发现他眼光闪烁,就是那种“眼前一亮”的样子。他先是站在那儿干瞪眼,然后放声大叫。
“老天保佑!魔鬼!”
他操起壁炉架上的餐刀,似乎是之前放在那以备不时之需的,大步奔上楼梯。
哎,说来真是千钧一发。倘若有天我晋升为祖父辈——以目前的形势看,概率实在微乎其微——某天晚上孙子孙女们围在我膝下,缠着爷爷讲故事,我就会给他们讲讲这段经历: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箭步冲进卧室,勉强躲过了那把餐刀。假如小朋友们半夜抽搐,尖叫着惊醒,就算大概领略到了这位长者此刻的心情。伯特伦一把摔上门,锁好,抬了一把椅子抵住门,又把床挪过来抵住椅子,饶是如此,要说他总算放下心来,那可是不负责任的夸大其词。我此刻的精神状态要怎么形容才确切呢?这么说吧:假设此刻J.沃什本·斯托克恰巧上门,我准会像欢迎亲兄弟一样欢迎他。
布林克利脸贴着锁孔,求我开开门,让他瞧瞧我内脏的颜色。老天做证,整件事最让我不爽的,是他居然还是那副毕恭毕敬的口气。而且他还一口一句“先生”,我听在耳朵里,觉得真是荒谬。我是说,你明明是要人家出门去,好用餐刀把他开膛破肚,那还开口闭口地“先生”做什么?可笑。这两件事明显背道而驰嘛。
我略作思考,认为他明显是误会了,首先应该消除他这种错误思想。
我隔着木板门跟他喊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