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事实如此,狠话也说了,感情一笔勾销,彻彻底底的覆水难收了。
此情此景,我一个心有戚戚的局外人,只有一件事好做。我突然意识到,上床睡觉之前没想到,真是脑子坏掉了。我爬出被窝,下了楼。
威士忌酒瓶摆在碗柜里,还有苏打水瓶,还有酒杯。我动手调了一杯平复心神的饮品,坐了下来。这么一坐,才注意到桌子上多了一张纸。
是玻琳·斯托克留的字条。
亲爱的伯弟:
关于冷的问题,你说得不错。我没勇气游泳了,幸好栈桥附近停了一只小船,我打算划船回去,过后让船顺流漂走。我回来是为了借一件大衣。因为不想吵到你,所以我还是爬窗户进来的。只怕你这件衣服要牺牲了,因为我上了游艇后只能把衣服扔进海里。抱歉。
玻·斯
瞧见这文风没有?简单粗暴,前言不搭后语,足可见她心中哀恸,郁郁不乐。我越发觉得她可怜,但想到她至少不会头伤风,又很欣慰。至于大衣,满不在乎地耸耸肩膀,如此而已。区区一件衣服,我怎么会记恨她呢。纵然那是我新买的,而且是绸里子的。总之一句话,乐意效劳。
我撕掉纸条,又端起酒杯。
要说凝神静气,那是什么也比不上浓威士忌苏打。约莫一刻钟后,我只觉通体舒泰,又可以考虑上床休息的事儿了。我愿意打赌,至少押八赔三,这一次准能安然入睡。
我站起身,正准备爬楼梯,今夜第二次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敲门声。
不知道大家会不会觉得我是暴脾气,但应该不会吧。随便去“螽斯”打听一下,十有八九大家会说,伯特伦·伍斯特嘛,只要风平浪静风和日丽的,基本是温文尔雅的化身。不过呢,我也不是随便任人欺负的,例如在班卓里里一事上,我就不得不给吉夫斯点厉害瞧瞧。此时我拉开安全链,双眉紧锁,眼神凌厉,准备骂得沃尔斯警长——我以为定然是此人——狗血淋头,让他终生难忘。
“沃尔斯,”我打好了腹稿,“是可忍,孰不可忍。这种警察迫害马上给我停下。简直荒谬,而且无缘无故。咱们又不是在俄国,沃尔斯。你给我记好了,沃尔斯,有种东西叫《泰晤士报》读者来信!”
我本来计划如此这般地申饬沃尔斯警长,但之所以口下留情,并非一时软弱,也非动了恻隐之心,实在是因为抓着门环的人根本不是沃尔斯。来客赫然是J.沃什本·斯托克,只见他端详着我,强行压下一腔怒火的样子。要不是我刚饮尽一杯还魂剂,并且清楚其女玻琳已经安然离开,我准要吓得方寸大乱。
幸好,我一个不动声色。
“怎么?”我明知故问。
这两个字里饱含冷眼旁观和俾睨众生之气,换了一般人,大概要仰天一跤摔倒,一如被子弹击中。但斯托克眼也不眨,一把推开我,径直迈进屋子,然后转身抓住我的肩膀。
“行了!”他说。
我冷冷地甩开他。为此我不得不扭着身子挣脱了睡衣,但总算成功了。
“抱歉?”
“我女儿呢?”
“令女玻琳吗?”
“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
“您是问我这么一个女儿在哪儿?”
“我知道她在哪儿。”
“那您何必问我?”
“她就在这儿。”
“那把睡衣还给我,叫她进来吧。”我答道。
我从没有亲眼见过谁咬牙切齿,所以我不好说J.沃什本·斯托克这会儿做的就是这个动作。我只能笃定地说,他双颊肌肉绷紧,下颌微微运动,仿佛在嚼口香糖。这画面实在不够赏心悦目,不过幸亏刚才那杯特调威士忌苏打纯度够高。本来是为了助眠用,这会儿正好为我平添了不屈不挠、镇定自若。
“她就在屋子里!”他继续咬牙切齿。如果这真的是咬牙切齿。
“何出此言?”
“我这就告诉你。半个小时前,我去了她那间特等舱,结果里面空无一人。”
“可您怎么会以为她来这儿了?”
“因为我知道,她对你痴心一片。”
“没有的事儿,她跟我只有兄妹之情。”
“我要搜遍这屋子。”
“请便吧。”
他噔噔奔上楼梯,我又回去端起酒杯。不是原来那杯,我又调了一杯。我认为,依眼下的情况,续一杯是合情合理的。不一会儿,我这位不速之客,上去的时候还如一头凶猛的狮子,下来已然变成温驯的羔羊。想来为人父母者深更半夜闯进某位点头之交的茅舍寻找离家出走的女儿,结果发现半个女儿的影子也没有,大概都会觉得平白做了傻子。换作是我肯定会。这个斯托克似乎也不例外,只见他一副手足无措的模样,看得出,他那股子火气或者说原动力已经蒸发了。
“伍斯特先生,我要向你道歉。”
“别提它了。”
“我发现玻琳不见了,自然而然地以为……”
“快别多想了。谁不会呢,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什么的。您走前要不要来点什么?”
我认为,稳妥起见,应该尽量拖延他,好让玻琳有足够的时间回到游艇上。可他不为诱惑所动。显而易见,他心事重重,顾不上喝两杯。
“我真想不明白她还能去哪儿。”他喃喃地说。这语气如此温和,甚至有几分倾诉衷肠的哀婉,仿佛把伯特伦当成睿智的老朋友,正娓娓道出自己的小困扰。他绝对是泄了气的皮球,跟小孩子玩儿都不怕了。
我尽量安慰他。
“她可能去游泳了呢。”
“这大半夜的?”
“女孩子家古怪着呢。”
“她倒的确是不可理喻,比如说她对你痴心一片。”
我看他这也忒不通礼数,正想眉头一皱,却突然想到,我本来就要匡正——如果这个词没用错——他对于所谓“痴心”的错误观念。
“此言差矣。斯托克小姐并非钟情于我,”我劝慰道,“她一见到我,就笑得肚子疼。”
“我看今天下午那一幕不像啊。”
“哦,那事儿呀,纯粹的兄妹之情,以后绝不会了。”
“最好不会,”他一瞬间又恢复了所谓的本色,“那,就不打搅你了,伍斯特先生。我要再次向你道歉,是我一时犯糊涂。”
我有点想拍拍他后背,但最后只是模拟了一个拍背的姿势。
“算啦,”我连忙说,“算啦。我犯糊涂的时候,数都数不尽。”
就这样,我们其乐融融地分道扬镳。他沿着花园小径走了,我怕又有人来串门,于是候了约十分钟,喝光了杯中物,这才起身回房。
有的起了头,有的完成了,挣来了一夜的酣眠,或者最起码,在充斥着各种斯托克、玻琳、沃尔斯、扎飞和多布森之地——半夜的酣眠。疲惫的眼皮合上才没多久,我就坠入了黑甜乡。
说起来真是不可思议。体会过扎福诺·里吉斯的夜生活,接下来将我惊醒的居然不是床底下蹿出个女子,接着她爹满眼血丝地夺门而入,也不是警长用门环大玩爵士乐,而是窗外的鸟雀叽叽喳喳地报晓。
说是报晓,其实此刻已经十点半了。这是个明媚的夏日,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似乎唤我快快起床,来一点鸡蛋、熏肉和一壶可爱的咖啡。
我迅速泡了个澡,刮干净脸,一溜小跑奔向厨房,一派“巧儿宜”[2]之乐。
[1] 《但以理书》6:16-27记述希伯来先知但以理被掳至巴比伦,因笃信上帝,虽身陷狮窟而未受害。
[2] 法语Joie de vivre,意为生活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