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2 / 2)

“老师,是,老师。”

“世界很美好,珀维斯同学。”

“老师,是,老师。”

“啊,你发现了,是不是?好样的。你结婚了吗?”

“老师,没有,老师。”

“结婚吧,珀维斯同学,”果丝热切地说,“这样才叫生活……哦,给你的书。瞧这书名我觉得内容很无聊,不过没得选,拿着吧。”

珀维斯同学嘎吱作响地爬下讲台,下面响起寥落的掌声,不过不难发现,寥落过后,是一阵压抑的沉默。很显然,果丝在斯诺兹伯里集市的学者界引发了新看法。家长们面面相觑。大胡子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至于达丽姑妈,她的姿态显然是说到此为止再无疑问,裁决已定。我见她对右手边的那巴塞特说了些什么,那巴塞特忧伤地点点头,好像马上要落泪的仙子,银河又要添一颗星星了。

而果丝这边,珀维斯同学下台后,他就陷入了白日梦状态,张着嘴,双手插在口袋里。等他悚然发现身边站了一个穿灯笼裤的小胖子,不由一惊。

“哎哟,”他明显受了震动,“你是谁?”

“这位同学,”大胡子说,“是斯麦瑟斯特。”

“他怎么上来了?”果丝觉得很可疑。

“他来领绘画奖,粉克-诺透先生。”

果丝显然觉得这个解释很合理。他脸上的疑云散开了。

“对,没错,”他说,“好,给你吧,神气鬼。要走了?”眼见对方准备撤退,果丝连忙叫住。

“老师,是,老师。”

“等一会儿,斯麦瑟斯特同学。别急着走,我还有个问题要问你。”

但是大胡子现在的使命似乎是加快仪式的进程。他把斯麦瑟斯特同学哄下讲台,好像酒吧保镖很抱歉地把口碑良好的熟客扔出大门,然后开始传唤西蒙斯。不一会儿这孩子就走上了讲台,听到他摘得的奖项是《圣经》知识,我的心情可想而知。我是说,这是咱们自己人。

西蒙斯同学是个很不讨人喜欢的家伙,一副洋洋得意的姿态,大门牙,戴着眼镜,但是我报以热烈的掌声。我们《圣经》知识大拿要团结一心。

很遗憾,果丝不喜欢这个西蒙斯同学。他的眼神里完全没有刚才采访珀维斯同学的那种“哥俩好”,甚至连面对斯麦瑟斯特同学的一般友好也没有。他很冷淡。

“嗯,西蒙斯同学。”

“老师,是,老师。”

“什么意思——老师,是,老师?真是傻话。你得了《圣经》知识奖,是吧?”

“老师,是,老师。”

“是啊,”果丝说,“瞧你那小样也像。不过,”他顿了顿,仔细打量这小孩,“我们怎么知道你赢得光明正大呢?我来考考你吧,西蒙斯同学。那个谁——是谁生了那谁?你答得出来吗,西蒙斯?”

“老师,不能,老师。”

果丝转头望着大胡子。

“有猫腻,”他说,“绝对有猫腻。这个学生似乎对《圣经》知识完全不了解。”

大胡子以手扶额。

“我可以保证,粉克-诺透先生,评分经过重重把关决无不公,西蒙斯远远领先其他同学。”

“哦,那权且信你的,”果丝不信任地说,“好,西蒙斯同学,给你奖品。”

“老师,谢谢,老师。”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得了《圣经》知识奖也没什么好炫耀的。伯弟·伍斯特——”

印象中从来没有这么惊悚的经历。我还以为,既然果丝的演讲给截断了,他的毒牙就给拔除了。对我来说,低下脑袋、重新向大门挪动,不过是一眨眼的事儿。

“伯弟·伍斯特跟我一起念小学的时候,就得过《圣经》知识奖,他的为人大家有目共睹。不过当然了,伯弟是靠打小抄。那么多尖子生都没拿到,偏偏给伯弟赢到手,就是因为他使用了最卑鄙无耻的手段,虽说学校里作弊成风,他的作法也令人发指。他走进考场的时候,口袋里肯定塞满了小纸条,写着什么犹大族的历代国王[6]——”

下文我不得而知了。不一会儿,我就呼吸着上帝的空气,手忙脚乱地踩上了老爷车的自动起动器。

引擎作响,我离合器一踩,按了声喇叭,扬长而去。

等我把车泊进布林克利庄园,神经节还没停止抽动。深受震撼的伯特伦踉跄地摸回卧室,换了一身宽松的便服。我穿着法兰绒睡衣,到床上躺了一躺,好像就睡着了,因为接下来我记得的就是看到吉夫斯站在身边。

我坐起身。

“端茶来了,吉夫斯?”

“不,少爷。快开晚饭了。”

迷雾消散了。

“我一定是睡着了。”

“是,少爷。”

“劳累过度的自然结果。”

“是,少爷。”

“不得不屈服。”

“是,少爷。”

“快开晚饭了,是不是?好吧。我没什么胃口,不过咱们还是准备更衣吧。”

“无此必要,少爷。今晚不必着正装,餐厅里备好了冷盘。”

“怎么回事?”

“特拉弗斯夫人吩咐,尽量减轻用人负担,因为今天晚上全体用人都要去珀西瓦尔·斯特里奇-巴德爵士府邸参加舞会。”

“对,我想起来了。安吉拉表妹跟我说过的。那就是今晚了啊?你去吗,吉夫斯?”

“不,少爷。我并不十分热衷乡间这种娱乐形式,少爷。”

“你的意思我懂。乡下的狂欢来来去去都是那一套。钢琴一架、小提琴一把,地板粗糙得像砂纸似的。阿纳托去吗?安吉拉好像说他不去。”

“安吉拉小姐说得不错,阿纳托正卧床休息。”

“这帮法国佬,就是喜怒无常。”

“是,少爷。”

一时间都没有话说。

“我说吉夫斯,”我说,“这就是传说中的下午,啊?”

“是,少爷。”

“印象中还没有经历过这么多灾多难的下午呢。而且我还是提前退场的。”

“是,少爷。我看到少爷离开了。”

“走人也不能怪我吧。”

“是,少爷。粉克-诺透先生无疑触及了个人隐私,令人难堪。”

“我走以后他又说了什么吗?”

“没有,少爷。仪式很快就结束了。粉克-诺透先生对西蒙斯小少爷的一番评论导致大家提前散场。”

“他不是早就评论过西蒙斯同学了嘛。”

“只是暂时的,少爷。在少爷离场以后,他马上旧事重提。少爷应该记得,他已经对西蒙斯小少爷的真诚表示过怀疑,这次他开始恶意攻击这位小少爷的人品,坚称他之所以赢得《圣经》知识奖,唯一的可能就是大肆展开有系统的作弊。粉克-诺透先生甚至暗示说,西蒙斯小少爷是警局的常客。”

“天哪,吉夫斯!”

“是,少爷。这番话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但该项指控所引起的反响,只能说是好坏参半。学生们似乎笑逐颜开,并热烈鼓掌,而西蒙斯小少爷的母亲则从座位上站起来,对粉克-诺透先生发表了义正词严的抗议。”

“果丝是不是吓坏了?他是不是放弃立场了?”

“不,少爷。粉克-诺透先生说自己总算明白了,然后暗示西蒙斯夫人与校长之间有不正当关系,并指责后者对分数作了手脚——这是他的原话——以便讨好后者。”

“你不是说着玩儿吧?”

“不,少爷。”

“天老爷,吉夫斯!然后——”

“他们唱起了国歌,少爷。”

“怎么可能?”

“是,少爷。”

“这个节骨眼也行?”

“是,少爷。”

“唔,你当时在场,当然不会看错,但我做梦也想不到,果丝和这位夫人在这种时候还有心思表演二重唱。”

“少爷误会了。是观众齐唱国歌。校长转身对管风琴手低声吩咐了一句,然后便奏响了国歌,之后仪式就结束了。”

“这样啊。也该结束了。”

“是,少爷。西蒙斯夫人的确已经怒不可遏。”

我沉思起来。听闻此事,的确不免感到可悲可惧,甚至是可惊可悯,说“心下大慰”无疑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另一方面,反正是熬过去了,我认为,为过去伤感这可要不得,必须放眼光明的未来。我是说,果丝纵然打破了伍斯特郡的胡闹记录,并且绝对丧失了斯诺兹伯里集市的“最受欢迎人物”争夺权,但事实不可否认,他已经开口向玛德琳·巴塞特求婚,而且也必须承认,对方已经点头应允。

我把这些想法说给吉夫斯。

“丢人现眼,”我总结道,“而且很可能要名垂史册的。但是咱们别忘了,吉夫斯,虽然果丝这会儿在左邻右舍间是落了个世界头号怪人的恶名,但除此以外他还是挺好的。”

“不,少爷。”

我没太听懂。

“你说‘不少爷’,其实是想说‘是少爷’吧?”

“不,少爷。我想说的正是‘不少爷’。”

“除此以外他不好?”

“不,少爷。”

“他不是订婚了吗?”

“已经不是了,少爷。巴塞特小姐取消了婚约。”

“你不是开玩笑?”

“不,少爷。”

这本编年史中有一个现象颇令人称奇,不知道各位看官注意了没有。我指的是其中的每个角色都曾经做出过以手捂脸的动作。想当年我也置身于不少水深火热的境况当中,但我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接触这么一群忠实的捂脸派。

汤姆叔叔捂过,大家还记得吗。还有果丝,还有大皮。估计还有——虽然我没有确凿的数据——阿纳托,还有那巴塞特八成也跑不了。还有达丽姑妈,我相信她也很想捂,只不过担心弄乱了精心梳好的发型,否则早出手了。

嗯,我想说的其实是,在这个节骨眼儿,我也忍不住捂了。双手上移,脑袋下垂,一眨眼工夫,我就捂得像模像样,不输给他们任何一个了。

就在我按摩着椰子壳,想着下一步如何是好的时候,只听门上“砰”的一声,好像送煤球的到了。

“我想极有可能是粉克-诺透先生,少爷。”

但是,直觉把他引上了歧途。来者不是果丝,而是大皮。他走进门站定,呼哧呼哧地喘气,像犯了哮喘似的。很显然,他情绪十分激动。

[1] James Cagney(1899—1986),美国演员,作品有《人民公敌》(1931)。

[2] 法语:mot juste,意为贴切的词。

[3] 出自《皆大欢喜》第二幕第一场,原文“溪中的流水便是大好的文章,一石之微,也暗寓着教训”(朱生豪译)。

[4] 法语:Conte,意为故事。

[5] Ego,自我。

[6] 《圣经》中以色列十二支派中的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