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夫斯,”我说,“我有话直说你不介意吧?”
“自然不会,少爷。”
“听了我的话你不要伤心哪。”
“绝对不会,少爷。”
“那好,我说了——”
不对——等会儿,先别挂线。我把故事讲坏了。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反正我每次说故事都会遇到这么个难题,那就是不知道该打哪儿起头是好。起头这件事谁也不想搞砸吧,因为一失足就掉下去了。我是想说,要是起头起得太长,想渲染一下所谓的“气氛”,用诸如此类的文学手法,那就进不了正题,客官们可就要走人了。
但与此相反的问题是,要是像烫了脚的猫似的嗷一声跳进正题,听众却又茫茫然不知所谓。大伙儿都要扬起眉头,搞不懂你在讲什么。
我要叙述的这桩案件,情节错综复杂,当事人包括果丝·粉克-诺透、玛德琳·巴塞特、我家表妹安吉拉、达丽姑妈、汤姆叔叔、大皮·格罗索普,还有大厨阿纳托。但用上述对话来作开场白,我发现自己犯下了这两大失误中的后者。
我得稍稍往回倒一倒。经过一番通观全局、左右权衡,我断定这场事件的始作俑者(这个词应该没用错),就是戛纳之行。要是没去戛纳,我就不会结识那位巴塞特,也不会买那件白色晚礼服,安吉拉呢,也不会碰上她那条鲨鱼,而达丽姑妈也就不会赌百家乐牌。
的确,完全可以肯定,戛纳正是“不完达普义”[1]。
这就行啦。容我先交代一下事实。
我动身去戛纳,但吉夫斯没有随行,因为当时正值六月初,他表示不希望错过雅士谷赛马会。与我同行的就剩达丽姑妈和她的千金安吉拉。安吉拉的未婚夫大皮·格罗索普本来也打算一起来的,但末了发现脱不开身。达丽姑妈的丈夫汤姆叔叔则留在了家里,因为他最受不了法国南部的风气,给多少钱也不成。
所以这就是开篇布局——达丽姑妈、安吉拉表妹和本人,在六月初左右启程前往戛纳。
目前为止一切还都清楚明白吧?
我们在戛纳逗留了大概两个月,其间达丽姑妈赌百家乐输了个精光、安吉拉玩滑水板差点被鲨鱼一口吞掉,除此以外我们都玩得很尽兴。
七月二十五日,一身古铜色而健美的我陪同姑妈及其女动身返回伦敦。七月二十六日晚七时抵达维多利亚车站。七时二十分许,大家互道珍重后分手,两位女士钻进达丽姑妈的汽车,返回伍斯特郡的居所布林克利庄园,并准备一两天内接待大皮。而我则返回公寓,扔下行李,梳洗一番,穿好西服打好领带,准备出门去螽斯俱乐部填肚子。
我在公寓里洗刷了久欠打理的皮囊,一边用毛巾擦拭干净,一边跟吉夫斯聊这聊那,就在这期间,吉夫斯突然间提起了果丝·粉克-诺透。
据本人回忆,我们的对话大略如下:
本人:啊,吉夫斯,又一切如常了哈?
吉夫斯:是,少爷。
本人:我是说又回来啦。
吉夫斯:不错,少爷。
本人:感觉走了好久哇。
吉夫斯:是,少爷。
本人:赛马会好玩儿吗?
吉夫斯:非常尽兴,少爷。
本人:赢到了吗?
吉夫斯:十分令人满意,多谢少爷。
本人:那敢情好。吉夫斯,园子里有什么动向?我不在的这段日子,有谁致电拜访什么的?
吉夫斯:少爷,粉克-诺透先生是府上常客。
我不禁一愣。其实说张口结舌也不为过。
“粉克-诺透先生?”
“是,少爷。”
“你说的不是粉克-诺透先生吧?”
“是,少爷。”
“粉克-诺透先生不会也在伦敦吧?”
“正是,少爷。”
“哎呀,见鬼了。”
至于我为什么觉得见鬼了,原因如下:我认为吉夫斯的供词相当不可信赖。这位粉克-诺透呢,属于人生之旅中难免时不时遇到的几位怪客之一。他受不了伦敦,所以任凭身上爬满青苔,常年住在林肯郡一个偏僻的村落,就连每年伊顿对哈罗公学的板球比赛也不肯来看。有一回我问他,手上是不是有大把时间不知如何消遣,答案是否,因为他院子里有个池塘,他就专门研究水螈的生活习性。
是什么风把这位老兄吹到伦敦城里来,我还真想不出。我原本可以打包票,只要水螈的供货没出问题,凭什么也没法把他从乡下抖出来呢。
“你确定?”
“是,少爷。”
“名字没记错吧?是粉克-诺透?”
“是,少爷。”
“啊,真是不可思议。他上回来伦敦,估计得是五年前的事儿了。他一进伦敦就烦,根本懒得掩饰。他可是在乡下生了根,围着水螈过日子的。”
“少爷是说?”
“水螈啊,吉夫斯。粉克-诺透先生有严重的水螈情结。你肯定知道水螈吧。就是那种长得像蜥蜴似的小东西,在池塘里头窜来窜去的。”
“哦,是,少爷。属于两栖纲有尾目蝾螈科下的水生类。”
“嗯嗯。这个果丝啊,一直对水螈服服帖帖的,上学的时候就开始养。”
“我相信小少爷们经常如此,少爷。”
“当时他在自习室里面放了一个玻璃箱养着,我还记得那玩意儿臭气熏天的。我琢磨当时就该看出苗头不对,但是我们这群男生啊,不长记性,什么事也不上心,都各忙各的,所以对果丝的这个怪癖也没怎么留意。偶尔想起来也就感叹一下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但仅此而已。结局你该猜到了。麻烦就这么来了。”
“是吗,少爷?”
“可不是,吉夫斯。他的兴趣越来越浓,水螈攫住了他。成年以后他就隐居在乡下,把生命献给了那些不会说话的家伙。我估计他可能还劝过自己说拿得起放得下,结果呢,发现的时候一切都太迟了,他已经无力回天啦。”
“世事往往如此,少爷。”
“一点儿不错,吉夫斯。反正这五年里他一直窝在林肯郡,闭门做了隐士,恨不得每隔一天就要给玻璃箱换换水,连个人都不肯见。所以你刚才说他突然间冒了出来,我可是大吃了一惊。这会儿我还是不大敢相信。我琢磨着莫非是出了什么岔子,来的这家伙该是跟他一个姓的什么人吧。我认识的这位粉克-诺透戴着牛角框眼镜,一张鱼脸。你再核实一下,是不是同一个人?”
“到府上来的这位先生的确戴着牛角框眼镜,少爷。”
“长得还有点像砧板上的生物?”
“可能的确让人联想到水族类,少爷。”
“那估计就是果丝没错了。但究竟是什么风把他吹到伦敦来的?”
“这点容我解释,少爷。粉克-诺透先生对我透露,此次都会之行的目的,全是为了一位小姐。”
“一位小姐?”
“是,少爷。”
“你是说,他恋爱了?”
“是,少爷。”
“哎呀,真要命。真是要命啊,绝对是要了命了,吉夫斯。”
这是真心话。我是说,玩笑归玩笑,但总该有个底线嘛。
说到这儿,我又想到了这桩奇事儿的另一层。假定果丝·粉克-诺透的确坠入了爱河,虽然从年表记录来看可能性为零,他又怎么会频繁跑到我这儿来?自然,像他这种情况倒是需要一个朋友,但我搞不懂他怎么偏偏选上了我。我们说不上是至交,当然了,以前还算往来密切,不过最近这两年来他可是连张明信片都没给我寄过啊。
我向吉夫斯倾吐了这些疑点。
“奇怪,他怎么会来找我呢?话说回来,来就来吧,来也来了,也没什么可讨论的。我不在家,这可怜的煞星一定失望透了。”
“不,少爷。粉克-诺透先生前来并不是为见少爷你。”
“醒醒,吉夫斯。你刚才还说他登门拜访,而且还是一股锲而不舍的劲儿。”
“少爷,他上门的目的是联系我。”
“找你?但你不是根本不认识他吗?”
“的确,此前我们素不相识。是这样的,粉克-诺透先生的大学同窗西珀里先生建议他前来咨询我的建议。”
迷雾散去了。我恍然大悟。大家一定知道,谋略家吉夫斯的名声在鉴赏家中早已传开,所以我这个小圈子里无论谁有了什么大小难题,第一个举动就是一骨碌来找吉夫斯。他帮甲君走出了困境,甲君就向乙君推荐,然后呢,他搞定了乙君的问题,乙君又把丙君送上门来。以此类推,诸如此类,大家能跟上我的思路吧?
吉夫斯就这样做起了解难生意。老好西皮当时想跟伊丽莎白·莫恩小姐求婚,吉夫斯帮他出谋划策,我知道西皮是打心里佩服。所以西皮建议果丝也来找吉夫斯,也就没什么奇怪了。可以说纯粹是例行公事嘛。
“啊,那你就要为他作嫁了?”
“是,少爷。”
“我总算懂了,彻底明白了。果丝哪里有问题?”
“少爷,说来也巧,他和西珀里先生如出一辙。我当时略尽绵力,帮助西珀里先生走出了困境,少爷一定还记得。他深深爱恋着莫恩小姐,但因为天生性格内向,以至于无法开口表白。”
我点头同意。
“记得。没错,西珀里这事儿我有印象,他就是不知如何下手嘛。很明显的临阵退缩,是吧?我还记得你当时说,他就是……是什么来着?让什么什么怎么怎么的。像什么猫,要是我没记错的话。”
“让‘不敢’耽搁了‘想要’,少爷。”
“对对!那猫是怎么回事?”
“如同一只畏首畏尾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