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死的肉身(2 / 2)

顺便说一下,她在男女风化问题上言行不一,没有定见。我记得那时候诗人乔治·奥希恩,一个一辈子都和同一个女人保持婚姻关系的男人,有一个女朋友是康秀拉的邻居,他竟在闹市区的一家咖啡馆里和他的女友一起吃早饭,康秀拉看到了他,心里感到很沮丧。她从放在我床边桌子上他新出的一本书的封底照片上认出了他,她知道我认识他。那天晚上她来我这里。“我看到了你的朋友。他今天早上八点钟和一个女孩在一起,在一家饭店里,他当时正和她接吻——而他是个已婚男人。”她在说这些事情时听上去是那么陈腐不堪,而她在和一个比她大三十八岁的男人发生关系这件事上却表现出不顾一切陈规陋习的勇气。从她内心的反复无常以及有时的茫然无知来看,她有上述表现是难免的;不管怎么说,她身上发生了某种特别的变化,一种暂时的难以预见的巨大变化满足了她的虚荣和自信,尽管很有趣,但似乎并没有(像我那样)使她彻底变了个样。

在回答我的一次质问时,康秀拉告诉我,她中学时的一个男友很想观看她来月经的过程。每逢她开始来月经了,她就得叫他来,而他则一召即来,她站在那儿,他则看着血顺着她的大腿流下来滴在地板上。“你来月经给他看?”我问道。“是的。”“但是你的家人,你那传统的家庭怎么办?你那时十五岁,夏日晚上八点钟后你不能待在外面,而你竟然做那事给他看?你外婆可是公爵夫人呢,”我说,“她喜欢她的念珠,而你竟然做那事给人看?”“我已不止十五岁。我那时已经十六岁了。”“十六岁。我明白了。那就可以理解了。你们多久干一回那事?”“每次我来月经时。每个月。”她告诉我。“那男孩是谁?我以为男孩子甚至是不能进入你的房间的。他那时是谁?他现在又是谁?”

一个交际场上可以被接受的小男孩。也是古巴人。卡洛斯·阿隆索。一个举止得体、品貌俱佳的小伙子,她告诉我,他穿着西装系着领带开车到门口接她,他从来不在车道的边栏按喇叭叫她,他会走进家里和她父母相见,坐在他们身边,他是个沉默拘谨的男孩,出身良好,十分清楚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就像她自己的家人一样,他的家人都很尊敬父亲,人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人人都会两种语言,最好的学校,最好的乡村俱乐部,他们看《每日新闻报》和《卑尔根纪事》,他们喜欢里根,喜欢布什,憎恨肯尼迪,富裕的新泽西古巴移民,路易十四国王治下的右翼人士,卡洛斯打电话给她说:我不在时不要来月经。

想象一下吧!放学后,郊区的卑尔根县,浴室里,他们两个人被她的排泄之谜吓得呆若木鸡,仿佛他们是亚当和夏娃。因为卡洛斯也被迷住了。他也知道她是件艺术品,这个幸运珍贵的女人是一件艺术品。古典艺术,古典式的美人,但是活生生的,而对活生生的美人的审美反应是什么呢,同学们?欲望。是的,卡洛斯是她的镜子。男人向来就是她的镜子。他们甚至想观看她来月经。她是男人们无法避开的女魔。她身着端庄得体的古巴传统服装,显得很有文化,但是她允许他人看她来月经是因为她的虚荣。她的许可是因为她照着镜子说:“一定还要有人来看看这一切。”

“打电话给我,”我对她说,“你开始来月经时。我要你来这儿。我也要看。”

也要看。这是多么露骨的嫉妒心理啊,多么狂热的欲望啊——由此引发了近乎灾难般的事情。

因为那一年,我还同时与一个十分迷人、十分强壮、十分可靠的女人有着暧昧关系,没有残疾的伤痕,没有恶习,也没有任性的想法,有洞察一切的领悟能力,各方面都很可靠,一点也不会讽刺人,因而连哪怕一点点的诙谐也没有,但却是一个性感、老练、体贴的情人。她叫卡罗琳·里昂斯。很多年前,早在六十年代中期,她也曾是我的学生。然而,在其间的几十年里,我们中谁也没有去找过对方,因此当卡罗琳有天早上走路去上班,我们在大街上邂逅时情不自禁地紧紧拥抱在了一起,仿佛像世界大战般的巨大灾难(而不是她前往加利福尼亚去上法律学校)把我们分开了二十四年似的。我们俩都说对方看上去很不错,大笑着回忆起有一天晚上在我办公室里的疯狂,当时她十九岁,我们还说起以往各种令人感动的事情,当时就约定第二天晚上一起吃顿饭。

卡罗琳依然很漂亮,宽阔的面颊洋溢着喜悦,虽然浅灰色眼睛下大大的眼窝如今已轻薄如纸且憔悴不堪。之所以如此,我认为并不是因为她长期失眠,而是因为那聚合在一起的诸多失意,这些失意对于四十多岁的职业妇女来说是相当普遍的,她们的晚餐多半是由一位外来移民装在塑料袋里送到她们在曼哈顿的公寓门口的。和以前相比,她发福了。两次离异,没有小孩,有一份要求很高薪水也高的工作,需要经常跑国外。这一切使她的体重增加了三十五磅,所以我们上床时,她低声说道:“我和以前不一样了。”我回答道:“你觉得我还和以前一样吗?”关于那一点,我们不再说什么。

读大学本科时,卡罗琳和一个校园暴乱煽动者同住一室,一个极富个人魅力的六十年代的暴乱领袖,类似艾比·霍夫曼(13)一样的人物,她的名字叫珍妮·怀亚特,来自曼哈塞特,她写了一篇非常有意思的毕业论文交给我,题目是“在图书馆里堕落的一百种方法”。我引用文章开头的一句话:“在图书馆里口交正是其本质所在,神圣的越轨,校园里的安魂弥撒。”珍妮的体重大约有一百磅,身高最多不过五英尺,真那样的话,她看上去像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小个子,仿佛你可以把她举起来任意抛出,而且她还是校园里头号下流女人。

那时的卡罗琳十分敬畏珍妮。卡罗琳经常跟我说:“她有很多绯闻。同时和人发生关系。你去什么人的宿舍,不管是研究生,还是青年教师,都会有珍妮的内衣裤晾在淋浴龙头的把手上。”卡罗琳还告诉我,大学生们谁想要干那事就会在校园里闲逛,逛着逛着突然要干那事了就叫她。而如果她也想干那事,他们就一起离开。他们正在校园里逛着,他们会当场停下来说:“我觉得就要叫珍妮了。”但他们在课堂上从不这样做。很多教职工对她开放的性行为皱眉表示不满并视之为愚蠢的行为。即便是一些男生——前一秒还说她是放荡的女人,下一秒就和她一起上床睡觉了。但是她既不蠢也不是个放荡的女人。珍妮是那种知道自己正在干什么的人。她站在你面前,小小的个子,双腿略微叉开,一动不动,脸上长满雀斑,金黄色短发,除了涂红色口红外不施粉黛,张大着嘴巴,露出一副自我招认的笑脸:这就是我,这就是我所做的,如果你不喜欢,那太糟糕了。

珍妮最令我吃惊的是什么?有很多方面——在校园暴乱的早期,有许多事情表明她是值得注意的那类新人。假如妇女们自那时以来在举止大胆上不断取得进步,她们就不必和她那公然浮夸的放肆姿态一争高下,而她令我吃惊的所作所为在今天看来一点也不稀奇。她最令我吃惊的是她竟抢走了校园里最害羞的那个男人,我们的诗人。师生间的越轨行为之所以令人谈兴颇浓,不仅因为新鲜而且因为众人皆知,而且说明了离婚者如此众多非独我一人的原因所在。在获取世俗利益上,诗人不具备其他人所掌握的技巧。他只能通过语言来分配自己的利益。最后他死于酗酒,当时还很年轻,不过,他独自一个人在这温暖舒适的美国,也只有酒才能使这个家伙失去自制。已婚,有两个孩子,除了上讲台做精彩纷呈的关于诗歌的演讲外,他总是一副很羞怯的样子。要使这样的人从阴影中走出来简直难以想象。但珍妮做到了。在一次晚会上。很多学生;既有男生也有女生,都想接近他。那些漂亮的女生都很迷恋他,这个浪漫的怪人,但他似乎对谁都不信任。直到一次晚会上珍妮走到他面前,拉着他的手说:“我们跳个舞吧,”而接下来我们知道的便是他们形影不离了。他似乎也头晕目眩地相信了她。小个子珍妮·怀亚特:我们是平等的,我们是自由的,我们可以得到我们想要的一切。

珍妮和卡罗琳,还有另外三四位来自社会中上层的、目中无人的女孩,组成了一个小帮派,自称“流浪女孩”。对了,这些女孩和我所知道的没有一点相像,并不是因为她们穿着流浪儿似的破烂衣服、赤着脚。她们憎恶天真无知。她们难以忍受他人的监督。她们不怕惹人注目也不怕没人注意。她们所做的一切就是要反叛自己。从历史上来看,她们和她们的追随者正是完全被自身欲望所左右的美国女孩中的第一批弄潮儿。没有华丽浮夸的言辞,没有什么思想体系,只对大胆者开放的快乐的游乐场。当她们认识到有众多可能性时这种大胆也随之膨胀,她们认识到她们已不再被人监视,她们已不再屈从于陈旧的制度或受制于任何制度——她们认识到她们什么都能做到。

开始时这是一种即兴式的革命,六十年代的革命;校园先锋的数量是很小的,百分之零点五,也许是百分之一点五,不过这无关紧要,因为社会上的动摇分子会紧随其后的。文化运动总是由其最有限的几个尖兵所领导的,其中就有珍妮的“流浪女孩”这群校园年轻女性,一场完全自发的性变革运动的女先锋们。二十年前,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校园被管理得井然有序。大学宿舍异性访问规则。不容置疑的监督管理。权威来自卡夫卡所谓的——“行政机构”——而行政机构的语言则可能来自圣奥古斯丁。你企图找到一条路,机敏地绕过这一切的控制,但一直要到一九六四年左右才行,总的说来处于监管下的每个人都是遵纪守法的;霍桑所谓的“热爱限制阶层”里地位极高的成员。接着发生的是一延再延的大爆发,对战后常态和文化一致的猛烈抨击。难以收拾的局面出现了,年轻人无法逆转的变革开始了。

卡罗琳从未博得过珍妮那样的恶名,她也不想。卡罗琳参与了抗议活动、煽动性的挑衅行为、粗野无礼的逗趣,但是由于她独特的自我约束力,从没使反叛行为或桀骜不驯达到毁了她前途的程度。如今人到中年的卡罗琳——地地道道的公司职员,任劳任怨,思路清晰——丝毫没有让我觉得有什么意外。卡罗琳对于性开放从来不置一词。她也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任性固执。但是珍妮就不同了——让我把话题岔开一会来谈谈珍妮,一个类似于康秀拉·卡斯底洛所谓的平庸的西蒙·玻利瓦尔(14)。不错,像南美洲的玻利瓦尔那样的革命领袖,他的军队打败了西班牙殖民者的势力——一个敢于与优势力量作对的暴徒,反对大学里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的斗士,最终全面战胜了学校当局。

如今,我班级里那些行为端正的女孩们满不在乎的性行为,据她们所知,是得到《独立宣言》授权的,一种她们只需少许勇气即可使用的权力,而且是和一七七六年在费城获得的追求幸福的权力一致的。事实上,康秀拉们和米兰达们若无其事地认为做出些狂放不羁、无所拘束的事情是理所当然的这种想法源自不知羞耻、颇具煽动性的珍妮·怀亚特们的胆大妄为以及她们通过残暴行为在六十年代获得的令人吃惊的胜利。美国生活中粗野的方面最早是在警匪片电影中得以表现的,这正是珍妮在校园里所竭力鼓吹的,因为它可以强有力地对付那些传统陋习的捍卫者。它使你理直气壮地与你的保护人吵上一架——用你那极为难听的语言而不是用他们的语言吵上一架。

珍妮出生在城市里。然后在郊区长大,长大后到了长岛,后居住在曼哈塞特。她母亲是中学老师,每天都要往返于家和学校之间,当时她一家人已经从昆士镇搬到曼哈塞特,而她妈妈仍在昆士镇教十年级学生。爸爸则从另一个方向往返于家和大耐克镇之间,他和卡罗琳的爸爸一起在大耐克镇的律师事务所工作。所以他们的女儿互相认识。郊区空旷的房子——刺激着珍妮身上的每一根性神经。当音乐发生变化时她在性方面已经成熟了,她开始尝试过性生活。她开始尝试做一切事情。珍妮的狡猾之处在于:她一搬到那儿就知道在郊区能干些什么。作为女孩子她在城里从来都不自由,从来不像男孩子那样可以纵情玩乐。然而在曼哈塞特的郊区她找到了属于她的疆域。那儿有隔壁邻居,但他们没有像城市里那样挨得紧。她从学校回到家,街道空空荡荡,仿佛古老西部的城镇。周围没有人。每个人都消失了。因此,在他们都乘火车回到家里之前,她做了点小动作,一个小小的余兴节目。三十年后,珍妮·怀亚特堕落成了艾米·费舍尔(15),主动向那个汽车修理师投怀送抱,不过珍妮是个天生的组织者,聪明伶俐——毫不屈服、肆无忌惮,一个充满生气的冲浪者,站立在瞬息万变的潮流之上。郊区不像城里那样充满着危险,女孩子们不必对什么都严加防范,父母们也不用时刻为她们担忧,郊区成了她的进修学校(16)。郊区为这种未经认可的教育创造了繁荣的市场。监管力度的减轻,所有这些孩子们活动空间的逐渐增大,他们拥有斯波克博士(17)赋予的不服从管教的工具——这一切使这种教育得以繁荣,正是如此。它变得难以控制。

这就是珍妮在她的毕业论文里写到的所谓变化。这就是她所讲的故事。郊区。口服避孕药。避孕药给了妇女平等的权利。音乐。小理查德(18)推动着一切。骨盆的基调强节奏。汽车。这些孩子们出去都是一起开着车子去的。社会繁荣。乘车往返于两地。父母离婚。众多的成人娱乐。大麻。毒品。斯波克博士。这一切导致“蝇王(19)大学”的产生,这是“流浪女孩”用来称呼我们学校的。珍妮的宿舍不是以鼓吹煽动为能事的革命基层组织。珍妮不是伯纳丁·多恩或凯茜·鲍丁,也不是贝蒂·弗里旦(20)们在向她宣讲什么。“流浪女孩”不反对社会或政治争辩,但那是六十年代的另外一面。关于动荡有两种思潮:一种是自由意志论,允许个人纵欲狂欢反对维护集体的传统利益,但是和这一思潮密切相关的另一种是要求公民权和反对战争、不服从的集体公正意识,其道德威望来自梭罗。两种思潮互为关联使得动荡很难受到质疑。

但是珍妮的基地是个快乐宫,不是政治基层组织。而且这种快乐宫不单单在我们的校园里存在,它们遍及全国,快乐宫里居住着数以千计、穿着打结染色服饰的男孩女孩,他们在一起从事不顾后果的草率行为,身上常常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扭动着身子,大声喊叫着,亮出各自的“家伙”——这就是他们的国歌,那可不是“国际歌”。适合与女生性交的黄色音乐。适合舔吸男生阴茎的音乐,人民的现代爵士乐。自然,在性生活上音乐总是很有用处的,在规定期限内。即便是格伦·米勒(21),你在唱歌的时候还是得通过“锡盘巷”的浪漫曲来获得性,使局面尽可能得以改善。接着是年轻的辛那特拉(22)。接着是柔和的萨克斯管。但是“流浪女孩”身上的限制呢?她们使用音乐的方式就像她们食用大麻,作为一种推动力,作为她们离经叛道的标志,对色情的野蛮行为的公然挑衅。在我的青春期,在强节奏爵士乐时代,只有烈酒才能使你来劲儿。他们有一个全面反对禁止者的武器库。

这些女孩子在我的班里是对我的教育:看着她们怎么打扮自己,观看她们摒弃文明礼貌暴露粗鲁野蛮,和她们一道听她们喜欢的音乐,和她们一道边吸大麻边听詹尼斯·乔普林,她们喜欢的丑角贝西·史密斯,她们的支持者,她们的低级酒吧,烂醉如泥的朱迪·加兰,和她们一道听吉米·亨德里克斯,她们喜欢的吉他手查理·派克,和她们一道飘飘欲仙听亨德里克斯弹奏吉他,弹奏时把一切都颠倒了,延缓节奏,加快节奏,珍妮附和着唱起来,仿佛喝了麻醉药后口吐真言,“亨德里克斯和性交,亨德里克斯和性交,”而卡罗琳也像喝了麻醉药似地唱着:“一个嗓音优美的英俊男人”——珍妮们神气活现、性欲强烈以及兴奋刺激,她们对阴茎勃起毫无生理上的恐惧,对男人的生殖器变化也毫无惧色。

美国六十年代的珍妮·怀亚特们知道怎么操纵那些狼吞虎咽的男人。她们自己就是狼吞虎咽的人,因此她们知道怎样和他们做交易。大胆的男性冲动,男性主动,不是需要告发并且做出裁决的违法行为,而是人们是否做出反应的性信号。控制男性冲动并且告发它?她们没有接受过那种思想观念的教育。她们太爱开玩笑了,谁也无法向她们灌输任何敌意、憎恨和怨气。她们接受的教育是本能意识。她们对以新的监管形式、新的控制制度和新的一套正统信仰取代旧的抑制、禁止和道德教诲不感兴趣。她们知道去什么地方能得到快乐,而且她们知道怎么无所畏惧地放纵情欲。不怕冒犯性的性冲动,沉湎于变化的喧闹中——这是美国土地上的第一次,自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清教徒妇女被教会政府禁闭以防止她们肉体上的堕落和受作恶多端的男人的陷害以来——整整一代女人通过她们的肉体明白了性体验的本质和性快乐之所在。

难道玻利瓦尔(23)不是委内瑞拉的货币单位吗?好,假如美国出现了第一位女总统,我真希望美元的货币单位会变成怀亚特。珍妮完全配得上。她使获取快乐的权利大众化。

附带说明。英国人设在梅里蒙的贸易前哨大大激怒了普利茅斯的清教徒——知道这件事吗?皮革买卖居留地,面积比普利茅斯小些,距普利茅斯西北约三十英里。那儿就是今天马萨诸塞州的昆西市。男人们喜欢喝酒,出售武器给印第安人,成为印第安人的贴心朋友。和敌人一起寻欢作乐。和印第安妇女性交,她们的习惯是采用犬式性交姿势,从后面插入进行性交。以清教徒为主的马萨诸塞州里的异教徒策源地,这里《圣经》就是法律。戴着动物面具围绕五朔节花柱跳舞,每个月都要在五朔节花柱下做礼拜。霍桑就讲述过有关五朔节花柱的一个故事:安第科特州长派一队由迈尔斯率领的清教徒民兵去砍花柱,这是一棵松树,上面饰满了花彩,有五颜六色的旗帜、绶带、鹿角和玫瑰,柱高八十英尺。“欢乐和忧郁正在争夺一个帝国”——这是霍桑的理解。

梅里蒙有一段时间曾由一位名叫托马斯·莫顿的投机商、律师、极富领袖风采的特权人物掌管。他是《皆大欢喜》中的一种森林动物,《仲夏夜之梦》中残暴的魔鬼。莎士比亚是莫顿的同时代人。大约只比莫顿早出生十一年左右。莎士比亚是莫顿的摇滚乐。普利茅斯的清教徒痛击他,接着是萨勒姆的清教徒痛击他——给他戴上手铐和足镣,罚他款,将他监禁。他最终逃到了缅因州,将近七十岁时死于缅因州。但是他忍不住要去挑衅清教徒。他是清教徒成为好色之徒的罪魁祸首。因为如果一个人对宗教的虔诚不是绝对的,那么这种虔诚很自然地会导致莫顿之类的人物出现。清教徒们害怕自己的女儿被这个快乐的主张种族间通婚的人诱骗到梅里蒙,并把她们给奸污了。一个白人,一个白种印第安人,把处女给骗走?这比北美印第安人偷走她们显得更为凶恶可怕。莫顿是想把他们的女儿变成“流浪女孩”。除了和印第安人做生意以及出售武器给他们,这是他的主要目的。清教徒们对年轻的一代感到焦虑不安。因为一旦他们失去了年轻的一代,对宗教上独裁的不容异说的试验就会因无历史记载而彻底灭亡。古老的美国故事:拯救年轻一代,使他们不涉性事。但拯救总是太迟。太迟是因为他们已经出生了。

曾经有两次,因为莫顿的违抗行为,他们用船把他送到英国审判。但是英国统治阶级和英国圣公会对于新英格兰独立主义者来说毫无用处。莫顿案每次都被法庭否决,于是莫顿又返回了新英格兰。英国人认为,他是对的,莫顿——我们也不想和他生活在一起,但他并没有胁迫任何人,而是这些该死的清教徒发疯了。

在威廉·布拉福德总督写的一本书《普利茅斯种植园史》里,总督详细描写了梅里蒙的诸多罪恶,“放荡不羁的肆意挥霍”,“大量的过剩”。“他们堕落成了淫荡之徒,过着荒淫放荡的生活,他们所倾诉的都是渎神之语。”他称莫顿的盟友为“疯狂的狂饮作乐者”。他称莫顿为“乱世之君”和“无神论派”大师。布拉福德总督是个了不起的理论家。十七世纪时虔诚的清教徒知道怎样写文章。不虔诚的清教徒也知道怎么写。莫顿也出版了一本书,《新英格兰迦南》,是在对印第安部落有趣的研究基础上写成的——但据布拉福德说这是一本粗俗滑稽的书,因为它也讲述了清教徒以及他们如何“极大地展示了宗教精神但没有人道精神”。莫顿是直言不讳的。莫顿没有对书进行任何删节。你得等三百年才能在美国再次听到托马斯·莫顿的声音,没有经过删节,像亨利·米勒的作品。普利茅斯和梅里蒙之间、布拉福德和莫顿之间、有序和无序之间的冲突——这种殖民时代的无序是三百三十多年后莫顿的美国最终诞生时国内动乱的先兆,是种族间通婚现象及其他一切现象的先兆。

不,六十年代并非反常的年代。怀亚特姑娘也没有越轨。她是天生的莫顿式人物,身处自始至终一直在进行的冲突中。秩序将主宰美国的野蛮。清教徒们是有序、美德和理性的代理人,而另一方则是无序。但为什么它是有序和无序呢?为什么不是莫顿,这位不守秩序的伟大神学家呢?为什么不能正视莫顿作为个人自由的奠基者的身份呢?在清教徒的神权统治中你可以自由地行善;在莫顿的梅里蒙你是自由的——事实就是如此。

有很多的莫顿。没有神圣观念的商业投机者,一点也不在乎他们是否是上帝的选民的人们。他们和布拉福德一道坐“五月花”号来到美国,后来又乘坐其他的船只移居国外,但你在感恩节时听不到关于他们的事情,因为他们难以忍受圣人们和信奉者的这些团体,不允许有任何越轨行为。我们最早的美国英雄人物是莫顿的压迫者:安第科特、布拉福德、迈尔斯·斯丹迪许。梅里蒙在正式的版本中已经被删除,因为它不是关于一个有德行的乌托邦而是一个率直的乌托邦的故事。但是应该被雕刻在罗斯摩尔山(24)上的是莫顿的脸。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总有一天他们会把美元重新命名为怀亚特的。

我的梅里蒙?我和六十年代?是啊,我严肃地对待那几年的混乱无序,而且我也全面地理解“解放”这个词的意义。那是我离开妻子的时候。准确地说,她发现了我和“流浪女孩”在一起后就把我给甩了。如今,学校教职工中也有人蓄长发穿奇装异服,但是在休假期间。他们是窥淫癖者和朝三暮四的恋人的混合物。他们偶尔也会大胆行事,但那无非就是跨过战壕进入战场而已。然而我一旦洞察混乱无序的局面的本质,就决定从那一刻起设法为自己找到全部理由,放弃我以前的和目前的忠贞行为并且不在私下从事不正当行为,也不像我的很多同龄人那样或低声下气或趾高气扬或干脆任其逗引,而是紧跟这场革命的逻辑一直到底,而且没有成为其受害者。

这需要付出努力。没有竖立纪念碑记录下那些在外冲锋陷阵的人的名字以志哀悼,并不意味着没有伤亡。不一定是大屠杀,但有很多的破坏和毁损。这不是一次建立在庄严的理论基础上的规模宏大的革命。这只是一场幼稚的、荒谬的、失去控制的、激烈的闹剧,整个社会陷于一场巨大的喧闹之中。虽然也有一点点的喜剧色彩。这是一次革命,同时像是革命结束后的场面——一大片田园风光。人们脱下内衣,大笑着四处走动。通常这充其量不过是闹剧,充满孩子气的闹剧,但却是影响十分深远的充满孩子气的闹剧;通常这只不过是旺盛精力的汹涌高涨,是人数最多力量最大的美国青年一代突然倾泻的激素。但其影响却是革命性的。从此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人们的怀疑精神,人们的愤世嫉俗,通常能使人们游离于群众运动之外的良好的政治文化意识成了十分有用的屏障。我不像其他任何人那样热情高涨,我也不想。对于我来说,我所要做的是将革命与其直接的装备分离开来,与其病理学上的饰物、修辞学上的空洞及药理学上的毒品分离开来,这一切促使人们纵身跳出窗外,借以避开危险、领会并使用革命思想,而且自言自语地说:多好的机会,多好的机遇去实践我自己的革命。为什么要束缚我自己?就是因为我碰巧出生在这一年而不是那一年这一事实吗?

比我年轻十五岁、二十岁的人们,那些拥有特权的革命的受益者,可以不知不觉地经历这场革命。这样一场充满生机的派对,这样一处混乱无序的污秽乐园,不经思考也无需思考,他们就宣称自己拥有了它,而且通常是包括一切琐碎和毫无价值的东西。但是我得思考。那时的我,还正值壮年;国家刚刚进入这一非凡的时代。我是否属于这一野蛮、邋遢、喧闹的拒绝行为、这一全面破坏以往一切禁忌的举动的候选人?我能够控制与无所顾忌的自由相对的有所约束的自由吗?人们怎样将自由转变成制度呢?

要找到这些答案需要付出很多代价。我有一个四十二岁的憎恨我的儿子。我们不需要涉及这个问题。关键是暴民们没有冲进来打开我的牢门。行为乖戾的暴民们就在这里,事已至此,我不得不自己打开牢门。因为我也是个温和并且天生固执的人,即使在我刚刚结婚那会儿,我也偷偷溜出去与随便什么人发生性关系。那种六十年代的解脱一开始我就想到了,但是开始时,对于我来说,并没有像共同认可之类的东西,并没有将你卷起并带走的社会洪流存在。有的只是各种各样的障碍,其中有一个人的文明本质,有一个人的乡下出身,有一个人接受的严格的上流社会观念的教育:做人不能胡来一气。我的成长和受教育轨迹骗我从事我难以忍受的家庭使命。有家室的人,尽责,已婚且有小孩——接着革命开始了。事情败露,这些女孩子都围着我转,我该怎么办呢?继续婚姻生活、与人通奸及思考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你人生的必由之路?

我没有找到我的人生之路,因为我出生在森林里,由野兽抚养长大,因此自由是必然的。我并非天生聪明地知道这一切。我也缺乏公开地干我想干的事的权力。坐在你对面的这个男人不是在一九五六年结婚的那个男人。要获得一种有关一个人人生自主范围的自信想法,你所需要的建议无处可寻,至少在我的小世界里找不到,这就是为什么在一九五六年结婚生子即便对于我来说也是必须要做的自然之事。

在我长大成人的岁月里,人们在性王国里还不是自由民。人们是从二楼窗口进屋的窃贼。人们是性王国里的窃贼。你“逮住”了一种感觉。你偷走了性。你勾引、你乞求、你奉承、你坚决要求——一切性都必须得努力才能得到,要违背女孩子的价值观念,假如不是违背她的意志的话。这一系列的规则是你得把你的意志强加在她身上。这就是人们教育她该怎样保持贞操的奇迹。认为一个普通女孩应该无需没完没了的强求就主动地打破常规并发生性行为的想法说不定会把我弄糊涂的。因为两性中的任何一方都不会认为自己与生俱来就有纵欲的权利。不得而知。如果她为你所倾倒,她或许会同意你对她实施手淫的——即用你的手作为插入之物——但是认为有人无需经过心理围攻,锲而不舍的、偏执狂般的韧劲和劝诫就会同意一切,那是绝不可能的。当然,除了凭借超人的毅力外,没有办法可以对她实施口交。我在大学四年里有过一次口交。那是你可以做的一切。在卡茨基尔山的小乡镇,我们家开了一家度假旅馆,而四十年代我已经成人,要在这里发生两厢情愿的性关系,除了和妓女便是和生活中大部分时间与你在一起而且人人都认为你将和她结婚的女孩。而在那里你付出了代价,因为通常情况下你确实与她结了婚。

我的父母?他们是父母。说真的,我受到的教育是情绪化的。我父亲在我母亲的催促下最终不得不和我讨论性问题时,我已经十六岁,时在一九四六年,他那不知道该跟我说些什么的样子让我感到厌恶,这个彬彬有礼的人一八九八年出生在下东区的一套租用公房里。他主要想告诉我的是那个时代和蔼可亲的犹太父亲通常说的一番话:“你是一个桃子,你是一枚李子,你会毁了你的一生……”当然,他不知道我已经从镇上一个人人都可以上的放荡女孩身上染上了花柳病。在那遥远的过去,父母们能做的也就如此而已。

瞧,异性恋的男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就像牧师步入教堂一样:他们都是发誓要禁欲,只是似乎要过了三年、四年、五年甚至更长时间才知道禁欲是什么。普通婚姻的本质对于一名男性异性恋者来说——考虑男性异性恋者的性优势——其令人窒息的程度不亚于男同性恋者或女同性恋者。尽管现在甚至连同性恋者也想结婚。教堂婚礼。二三百人到场见证。他们等着瞧那首先使他们成为同性恋者的性欲接着会发生什么情况。我希望从那些家伙身上知道更多的东西,但是最终表明他们也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尽管我怀疑这与艾滋病有关。“避孕套的兴衰”是二十世纪后半叶的性故事。避孕套重新出现。和避孕套一起回归的还有在六十年代被压制的一切。戴着套子做爱与不戴套子做爱,男人会更喜爱哪一种呢?这对他到底有什么好处呢?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这个时代,消化器官要争取获得性器官那样的优势的原因了。迫切需要黏膜。为了避免使用避孕套,他们不得不找一个固定的伴侣,所以他们就结婚了。同性恋者是好战的:他们想结婚并且他们公开地想参军入伍。我所憎恨的两件事。因为同样的理由:这两者都有严格管制。

最后一个认真对待这些事情的人是约翰·弥尔顿,三百五十年前的事。是否读过他关于离婚的小册子?当时,这些小册子使他树敌不少。这些小册子就在这里,放在我的书堆里,书页空白处写满了六十年代做的注释。“我们的救世主就这样为我们打开了这扇危险而意外的婚姻之门吗?它像一扇死亡之门把我们关在外面。”不,男人什么都不懂——或者愿意装作他们什么都不懂——对于他们不幸陷入的婚姻的残酷和悲怆。他们最多不过淡泊地认为:是的,我知道在这场婚姻中我迟早会放弃性要求的,但放弃是为了获取更有价值的东西。但是他们知道他们抛弃了什么吗?为了禁欲,为了过没有性的生活,那么你将怎样面对失败、妥协和挫折呢?通过挣更多的钱,挣到尽可能多的钱吗?通过生育尽可能多的孩子吗?也许可以,但这与另一件事全然不同。因为另一件事与你的身体状况有关,与生和死的肉体有关。因为只有在性交时,你才能彻底地,或许是暂时地向生活中你不喜欢的和击败你的一切报仇雪恨。只有在那个时候,你才是十分纯洁地活着而且你自己也是纯洁的。堕落的不是性——而是其他。性不只是肉体的摩擦、浅薄的玩笑。性还是对死亡的报复。别忘了死亡。千万别忘了它。是的,性也受制于死亡的力量。我清楚地知道受制约的情形。不过请告诉我,什么力量更强大呢?

无论怎么说,卡罗琳·里昂斯,在将近二十五年后比以前重了三十五磅。我以前喜欢她原有的身材,但不久我就喜欢上了她的新身材,那硕大的纪念碑式的臀部支撑着她那苗条的躯体。我让它来激发我的灵感,仿佛我就是加斯东·拉歇兹(25)。她那肥硕的臀部和粗壮的大腿明白无误地告诉我她纯粹是个女人。而她在我身下的扭动,她兴奋时的敏锐,引发了另一个充满田园意味的比喻:耕种一块缓缓起伏的田地。读大学时的卡罗琳是你授以花粉的鲜花,四十五岁的卡罗琳则是你耕种的田地。柔软的老上半身和结实的新下半身之间的大小差异又激起了我对她整体感觉上动人心魄的紧张感。她对于我而言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混合体:在课堂上毫不犹豫地举手回答问题的聪明、易激动、大胆的先锋;身着吉卜赛男装、外表漂亮的持不同政见者,珍妮·怀亚特最通情达理的好朋友,一九六五年时她就知道所有问题的答案;到了中年她成了一名精明果断的经商者,充满了打败你的潜力。

随着时间的流逝,师生间娇弱不堪的激情不再注入眼下许可的一时欢娱中,你也许会认为我们的频频相会将使怀旧的魅力丧失殆尽。但是一年已过,这一切并没有发生。由于轻松自在、心态平和仿佛两个老队友玩在一起的那种身体上的彼此信任;由于卡罗琳的现实态度——一个有较高学历的中上阶层女孩的浪漫想法被强加上了成年人受辱的分寸感——我获得了许多报酬,而这是不可能在康秀拉胸脯上做些狂热举动所能得到的。我们在床上度过的和谐相处、讲究实际的许多夜晚——通过手机匆匆安排好一切,因为每次卡罗琳因公出差,飞机在肯尼迪机场降落总是很仓促——如今成了我和康秀拉交往之前所有自信中的唯一一点。既然已经证明卡罗琳是个女人而且性生活节制,她那么可靠地给了我直接的满足,我不再会要求更多。我们俩都得到了我们想要得到的。这是共同投资的行为,我们的性伙伴关系,使我们双方都获益,而且这一共同投资行为具有卡罗琳干脆利落的经营方式的强烈色彩。这里快乐和均衡得到了统一。

随之而来的那个夜晚,康秀拉拔出了月经棉塞站在我的浴室里,一个膝盖微屈着靠近另一个膝盖,仿佛曼特尼亚(26)的圣塞巴斯蒂安,我看见血从她的两腿间往下滴。这令人震颤吗?我感到快意吗?我被迷住了吗?是的,不过我又一次感觉自己像个男孩。我已经准备向她提出进一步的要求,而当她不知羞耻地同意时,我再次以吓唬自己而告终。似乎什么也无法干——假如我不想在她那异域情调的淡然置之态度面前感到无地自容的话——除了跪下来将她舔干净外。她对此不置一词,任其发生。把我当成一个更小的男孩。一个人不可能有的个性。这样的人很傻。成为任何人都是不可避免的喜剧。每次新的过分行为都会使我更加虚弱——但是一个难以满足的男人能干些什么呢?

她脸上的表情?我在她脚下。我匍匐在地板上。我自己的脸紧紧贴在她的肉体里,像一个正在吮乳的婴儿的脸,所以我一点也看不到她的脸。但是我告诉你,我认为她并没有受到恫吓。康秀拉没有什么难以抑制的新情绪要克服。一旦我们经过了作为情人的初始阶段,她似乎能够轻而易举地接受我因她的赤身裸体对我的撩拨所做的一切。让她难以理解的是,像乔治·奥希恩那样的已婚男人竟然在早上八点钟在大庭广众中与一位穿着衣服的年轻女人接吻——那对于康秀拉来说是秩序混乱。但是像我们这样子呢?这不过是一种新奇的消遣娱乐。这对于她来说是她轻松展示的肉体之魅力。当然,受到跪着的这位文化名人的注目不能不说是件让她感到重要的事。康秀拉一生都对男孩有吸引力,她一生都蒙全家人钟爱,一生都受她父亲崇拜,所以冷静沉着、从容不迫,像雕塑般镇定自若是她本能地采用的表演方式。康秀拉不知怎么避免了这种几乎人皆有之的笨拙。

那是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星期五晚上卡罗琳直接从机场到我这里,星期六早上我坐在餐桌边,正在吃早饭,这时她裹着我的浴衣从浴室冲进厨房,手里拿着一条半包在卫生纸里沾满血渍的月经棉塞。她先是拿给我看,然后朝我扔过来。“你在跟其他女人上床。给我说实话,”卡罗琳嚷嚷,“然后我就走。我不喜欢这样。我以前的两个丈夫和其他女人上床。我那时就不喜欢这样,现在也不喜欢这样。尤其和你在一起时。你和我有现在这种关系——而你又做出这种事来。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不用像夫妻那样和恋人那样地过性生活——而你又做出这种事来。像我这样的人不是很多的,大卫。我对你感兴趣的东西同样有兴趣。我明白你所明白的一切。和谐的享乐主义。我可是万里挑一、无与伦比的,傻瓜——你怎么就可能干出这种事来呢?”她说这番话时不像一个历史赋予其绝对权力的愤怒的妻子,而像一个闻名遐迩的交际花,出于无可争辩的性爱优势。她有权这么做:大多数人都是和那些糟糕透顶的人上床睡觉的——卡罗琳只和最优秀的人。不,她不是愤怒;她觉得受辱和丢脸。她那充沛的性能力又一次受到一个卑鄙而难以满足的男人的轻视。她说:“我不想和你吵。我只想知道真相,之后你将再也见不到我。”

我竭力保持镇静,只露出了一丝惊讶,我问道:“你从哪儿发现的?”月经棉塞就放在厨房的餐桌上,在黄油碟和茶壶中间。“在浴室里。在垃圾箱里。”“唔,我不知道这是谁的也不知道它怎么会在那儿。”“你为什么不把它涂在硬面包圈上吃掉呢?”卡罗琳建议道。作为回答,我所说的是:“我会非常乐意的,假如那样做会让你高兴的话。不过我不知道这是谁的。我想我在吃之前应该弄清楚这是谁的东西。”“我不能忍受这种事,大卫。这令我恼怒不已。”“有了,我想起来了,”我说道,“我的朋友乔治有一把这套房子的钥匙。他得了普利策奖,他朗诵作品,他在新学校教课,他经常遇到女人、女孩,他和他遇到的任何人睡觉,很显然,由于他不能带她们回家,家里有妻子和四个孩子,由于要在纽约找一间旅馆房间是不可能的,由于他总是缺钱用,由于那些女人都是已婚的,很多是已婚的,他不能带她们去她们家里,”——我所说的每句话,到目前为止都是事实——“他有时带她们来这里。”

刚才这句话就不是事实了。这是一个经久耐用的谎言,我曾经用同样的谎言挽救了自己,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某件女人用的私人物品,足以证明我的罪恶——尽管无可否认地,从来不曾有哪一件像月经棉塞这样原始——被发现或疏忽或有意地留在了我这里。平庸的好色之徒的经久耐用的谎言。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

“这么说,”卡罗琳说道,“乔治在你的床上和所有那些女人睡觉。”“不是所有的。但是有一些,是的。他睡客房里的床。他是我的朋友。他的婚姻不太美满。他使我想起了没有离婚时的我自己。只有在越轨的时候乔治才让人觉得纯洁。他顺从的一面令人觉得恶心。我怎么能拒绝他呢?”“你说得未免太详细了点,大卫。你说得未免太有条理了。你刚才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信。你生活中的一切事情都是如此,一切都考虑得十分周全,一切都是刻意为之——”“行了,光这一点就该使你相信了吧——”“有人来过这里,大卫。”“没有人,”我说,“不是和我。我真的不知道这是谁的月经棉塞。”当下局势激烈紧张,但是通过直截了当地当着她的面撒谎,我终于得救。而且幸运的是,在我最需要她的时候她没有离开我。她是后来才离开我的,应我的要求。

对不起,我得接个电话。我必须得接。对不……

对不起离开了那么久。这甚至不是我要等的电话。对不起让你一个人等在这里,但那是我儿子的电话。他来电话告诉我说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我所说的话还是让他感到受了莫大的侮辱,并确认一下我是否收到了他写来的充满怒气的信。

嘿,我从来就没想过我们之间会相安无事,他甚至在没有任何人怂恿的情况下就已开始恨我也说不定哩。我知道这是一次艰难的脱身,而且我知道我只能自己一个人逃跑。假如我带着他一起逃离,即使可能脱身,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当时已经八岁了,而带着他我就不可能过上我想过的生活。我不得不出卖他,因此我不能得到他的宽恕而且永远不会得到宽恕的。

这过去的一年四十二岁的他成了奸夫;自那以后他开始突然出现在我的住所。夜里十一二点钟,甚至早上一两点钟,他在楼下的对讲机里说:“是我。让我上来。揿铃让我进来!”他和妻子吵架,冲出房间,钻进小车,不顾一切地到了这里。自他长大成人后,我们一连好多年几乎没有见面;有好几个月我们都没有通电话了。他第一次半夜里来访时你可以想象我有多么惊讶了!你来这里干什么,我问他。他遇到麻烦了。他处于危机之中。他在受罪。为什么?他结识了一个女朋友。一个刚来为他干活的二十六岁的年轻女人。他开了一家修复被毁艺术品的小公司。那是他母亲退休前从事的工作:艺术品管理员。他从纽约大学获取博士学位后进入她的领域,协助她工作,如今生意十分成功,在索霍区(27)的仓库二楼有十八个人在为他干活。这里有众多的画廊、私人收藏家、拍卖行、苏士比拍卖行的顾问等等。肯尼是个身材魁梧、外表潇洒的男人,衣着无可挑剔,说话声音威严,写得一手好文章,能熟练地使用法语和德语——很显然,在艺术世界中他总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但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我的缺陷造成了他的痛苦。把他安置在我附近的任何地方,他内心的伤口就开始流血。工作时他显得积极主动、健康壮实、丝毫不会表现出精力不济的样子,但一旦我开口说话我就会使他浑身乏力。他说话时我只要保持沉默就能破坏他话语的有效性。我是他无法战胜的父亲,是个只要在场他的威力就会被压服的父亲。为什么?也许恰恰因为我不在场。我的缺席令人可怕。我的缺席意味深长。我抛弃了他。那就是要建立心平气和的父子关系根本不可能的充足理由。在我们父子关系史上,从来也没有什么东西妨碍过儿子在其父亲脚下设置任何障碍的天赋。

我是肯尼的卡拉马佐夫父亲,是根本,是可怕的力量,面对父亲,他这个爱的圣徒、一个时时刻刻都必须举止得体行为良好的人觉得自己受了冤枉并且想杀死父亲,仿佛他成了所有卡拉马佐夫兄弟的结合体。在孩子们的心目中父母扮演了传奇性人物的角色,而我从七十年代末以来就知道我的传奇性角色注定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当时我收到一封邮件,里面是在普林斯顿大学读二年级的肯尼写的一篇论文,一篇关于《卡拉马佐夫兄弟》的论文。不难确定这本书的现实意义就是他自身状况夸大其词的幻想。肯尼属于那种情绪过于激动的人,他所读的东西都包含有个人意义在内,将其他一切与文学密切相关的统统抛在一边。他当时全力关注的是我们之间关系的疏离,因此毫无疑问,论文的焦点就集中在了父亲身上。一个堕落的纵欲者。一个孤独的老色鬼。一个与很多年轻女孩有染的老头。一个在家里供养了一群放荡女人的大丑角。你也许记得,一个抛弃了长子、对所有孩子都不闻不问的父亲,“因为孩子,”陀思妥耶夫斯基写道,“会成为他过放荡生活的障碍。”你没有读过《卡拉马佐夫兄弟》吗?但你必须得读一读,哪怕只为那可耻父亲的放荡和邪恶的有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