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2)

艾利森·兰登熬过了痛苦的一夜,她熬到晨曦初露,起床号吹响,才睡了一会儿。在这漫长的黑夜里,各种离奇的想法让她心烦意乱。就在拂晓时,她甚至想象,且把握十足地确信,她看到一个人从彭德顿家里走出来,进了树林。可是,她好不容易刚睡着,却又被一阵吵闹声惊醒。她急忙穿上睡衣,走下楼去,眼前的一幕令她觉得既吃惊又滑稽可笑。她丈夫正围着餐桌转圈儿地追着阿纳克莱托跑,手里还举了一只靴子。他脚上只穿着袜子,不然倒可以说他已穿戴好了全副军装,因为周六早晨有检阅。在追撵时,他的剑撞到大腿上。两人一看见她,立刻停了下来。阿纳克莱托连忙躲到她身后去。

“他是故意的!”少校火冒三丈地说,“我已经晚了。六百人在等着我。你看,你看看,他拿给我的是啥!”

靴子的确惨不忍睹,看着像是用面粉和水擦过一遍似的。她责怪了阿纳克莱托,并站在一旁监督他直到把鞋擦干净了。他伤心地流着泪,但她沉住气不去安慰他。干完后,阿纳克莱托嘟囔说要离家出走,到魁北克去开个亚麻布店。她提着擦亮的靴子走到丈夫跟前,递给了他,面带关怀的神情,却没作声。接着,她又回到床上继续看书,因心脏有些不适。

阿纳克莱托给她送来咖啡,又开车去了驻地的合作社买些星期天需要的物品。到了后半晌,她看完书,向窗外望着这个晴朗的秋日,这时,他又来到房间,看上去很欢快,已经完全忘了因靴子而受责的事。他把火生得很旺,然后轻轻地拉开衣柜最上面的抽屉,在里面胡乱翻了几下。他拿出一个小巧的水晶打火机,那是她用一个老式的香料饰盒做的。他对这个小饰物十分着迷,所以几年前她就送给了他。可是,他依然放在这里,和她的其他物品放在一起,以便随时想开抽屉时也算师出有名。他借用她的眼镜,盯着五斗橱上那块亚麻台布看了许久,又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不显眼的赃物,小心翼翼地捏着扔进了废纸篓里。他在喋喋不休地自言自语,她却不予理睬。

假如她撒手人寰,阿纳克莱托往后将会怎样?她为这个问题经常愁眉不展。当然,莫里斯向她保证过,永远不会让他缺吃少穿,可是,他若续弦的话,这个承诺的价值何在?他是铁定会再娶的。她仍记得七年前在菲律宾时,阿纳克莱托刚到她家的情景,当时他是多么可怜、奇怪的一个小男孩啊!因备受其他男仆的欺辱,他整天寸步不离地跟着她。已经十七岁了,可是一脸病容、惊恐和聪明相的他却带着十岁孩子天真的表情。她们准备返回美国时,他央求她带他一起走,她答应了。在这人世间,也许她和阿纳克莱托两个人能找到一种甘苦与共的方式——要是她先走了,他可怎么办呢?

“阿纳克莱托,你开心吗?”她猛然问道。

这个小菲律宾人从不为任何突如其来的、贴心的问题而手足无措。“哎呀,当然啦,”他不加思考地脱口而出,“在您身体健康时。”

阳光和炉火把房间照得通明。彩色光带像妖娆的少女,在墙上跳动着艳丽的舞蹈,她凝神望着墙上,漫不经心地听着阿纳克莱托喃喃自语。“我觉得,要弄清楚他们是否知道,相当困难。”他说。他经常这样含糊神秘地先开口和她谈论事情,所以她等着听明白他的意思了再回应。“我是服伺您很久之后才真的相信您知道了。现在,除了谢尔盖·拉赫玛尼诺夫先生,我可以相信每一个人。”

她朝他转过脸去。“你在说什么?”

“艾利森夫人,”他说,“您自己真的相信谢尔盖·拉赫玛尼诺夫先生知道椅子是用来坐的、时钟是告诉人时间的吗?我若是脱下鞋子,举到他面前说:‘这是什么,谢尔盖·拉赫玛尼诺夫先生?’他也和别人一样回答说:‘啊,阿纳克莱托,那是一只鞋啊。’我难以想象。”

他们最后一次听的音乐会是拉赫玛尼诺夫的独奏,所以,阿纳克莱托认为那是最好的。她个人对拥挤的音乐厅倒是不感兴趣,宁愿花钱买些唱片——但偶尔离开下驻地也不错,而且,这些短途出行是阿纳克莱托的人生乐趣,原因之一就是他们要在酒店住一夜,那对他而言就是欢欣若狂的喜悦。

“我把您的枕头给拍打一下,您会觉得更舒服些吗?”阿纳克莱托问道。

还有最后那场音乐会当晚的晚餐!阿纳克莱托身穿橙色天鹅绒短上衣,洋洋自得地跟在她身后颠颠儿地走进酒店餐厅。轮到他点菜时,他把菜单举到面前,紧闭双眼,然后用法语点菜,这让黑人男服务员惊奇不已。她真想笑出来,但还是忍住了,只好郑重其事地为他翻译,俨然是他的家庭女教师或侍女。因为词汇量有限,他点的那顿晚餐格外特别。他是按照课本上学过的题为“菜园[26]”的一课里面的词汇,只点了卷心菜、四季豆和胡萝卜。所以,当她做主又给他加了一个鸡肉时,阿纳克莱托睁开眼睛,深深地看了她一会儿,对她充满感激之情。那些身穿白色工作服的服务员们纷纷过来围观,阿纳克莱托极度亢奋,点的饭菜一口也没顾上吃。

“我们来听点音乐吧,”她说,“一起听听勃拉姆斯[27]的G小调四重奏。”

“很著名的[28]。”阿纳克莱托说。

他放上第一张唱片,然后坐在炉火边的脚凳上听了起来。第一乐章是钢琴与弦乐组演奏的美妙对话。还没听完,突然门外有人敲门。阿纳克莱托和厅里的什么人说了句话,又把门关上,把留声机也关了。

“彭德顿太太,”他竖起眉毛低声说。

“我知道,我在楼下敲门就是敲到死,只要放着音乐,你们永远也不会听见的。”莉奥诺拉说着进了房间。她一屁股重重地坐在床尾,感觉像是压断了一根弹簧似的。随后又想到艾利森身体不舒服,莉奥诺拉也故作一脸病容,她认为这才是在病房里得体的行为举止。“你看今晚能去吗?”

“去干啥?”

“哎呀,天哪,艾利森!我的派对啊!我辛辛苦苦忙乎了三天,全部都准备好了。这样的派对,我一年才会办两次。”

“当然能了,”艾利森说,“我只是一时忘了而已。”

“你听我说!”莉奥诺拉说道,她那鲜润的脸上忽然放射出期待的光焰。“你现在能去我厨房看看就好了。我是这样安排的。我把餐桌折叠的四边全都撑开了,大家围绕着随意自助取食。我准备了两三个弗吉尼亚火腿、一只超大的火鸡、炸鸡、切片冷盘猪肉、好多烤排骨和各种小菜,有腌洋葱、橄榄和小萝卜,还有热面包卷和小奶酪饼干可以品尝。桌角放着潘趣酒碗[29],有人想单独饮用威士忌的话,餐柜里有八夸脱[30]肯塔基波本威士忌[31]、五夸脱黑麦威士忌[32],和五夸脱苏格兰威士忌[33]。另有一位艺人从城里来表演拉手风琴。”

“可是有谁能吃完那么多东西啊?”艾利森问,因反胃,她微微吞咽了一口。

“所有的来客呀,”莉奥诺拉兴奋地说,“我从‘老甜心’的太太开始,挨着个给大家打了一遍电话。”

“老甜心”是莉奥诺拉对驻地司令员的称呼,她当面也这么叫他。在将军面前,和在所有男人面前一样,她举止轻浮、暧昧,而将军也和驻地大多军官一样,对她只有惟命是从。将军的妻子膀大腰圆,行动迟缓,说起话来滔滔不绝,显得完全格格不入。

“我今早过来有一事相问,”莉奥诺拉说,“不知阿纳克莱托能否去帮我给倒下潘趣酒。”

“他会乐意帮你的。”艾利森代他回答说。

阿纳克莱托站在门口,看上去并不情愿的样子。他用埋怨的目光扫了一眼艾利森,然后下楼去忙乎午饭。

“祖西的两个兄弟在厨房帮忙,还有,我的天,那帮人怎么那么能吃!我从没见识过,简直是绝无仅有啊!我们——”

“说到祖西,”艾利森说,“她结婚了吗?”

“天哪,没有啊!她不愿与男人有任何交往。十四岁时,她被捉住过一次,从此心里留下阴影。怎么问起这个了?”

“我只是奇怪,因为我几乎肯定,昨天深夜看见一个人从你家后门进去,天亮前又出来了。”

“你那只是幻觉。”莉奥诺拉平静地说。她认为艾利森精神严重失常,甚至连她说的最平常的话都不肯相信。

“也许吧。”

莉奥诺拉感到无聊,准备回家了。可又觉得拜访邻居不应少于一个小时,于是,只好硬忍着再多待一会儿。她长叹了一声,极力表现出身体也有所不适的样子。在没有被美食和运动的想法弄得忘乎所以时,她认为在病房里聊聊其他疾病才是得体的话题。同所有弱智者一样,她偏好阴森可怕之事,对此她任凭自己沉溺于其中,或随意将其抛之脑后。她的全部悲剧故事多半是关于暴力狩猎的事故。

“我给你讲过一个十三岁女孩儿的事吧?她和我们一起去猎狐,帮着赶猎狗,结果摔断了脖子。”

“讲过了,莉奥诺拉,”艾利森强忍恼怒地说道,“每一个恐怖的细节你都讲过五遍了。”

“是不是吓着你了?”

“毛骨悚然。”

“嗯——”莉奥诺拉说。对这冷冰冰的回答,她没有丝毫的不快。她平静地点上一支烟。“不管谁说猎狐就是这样,你都不要听。我知道的。我猎狐有两种办法。听我说,艾利森!”她像是在和小孩子说话似的,嘴型故作夸张,有意带着壮胆的语气。“你知道怎么猎捕负鼠吗?”

艾利森敷衍地点了点头,又整理了一下床罩。“你把它们赶上树。”

“徒步,”莉奥诺拉说,“这才是猎狐的办法。我的这个叔叔在山里有个小屋,我和兄弟们曾常去那里看他。我们六人经常带上猎狗在太阳下山后寒冷的晚上出发。一个黑人男孩背上一壶优质玉米威士忌紧跟在后面。有时我们整夜都在山里追赶狐狸。哎呀,我都不知怎么给你说才好,反正——”莉奥诺拉无法用言语表达她心里的感受。

“早晨六点钟喝下最后一口酒,然后坐下来吃早饭。天啊!人人都说我这个叔叔古怪,可他着实给准备了丰盛的一桌。狩猎结束后,我们来到餐桌前,桌上摆满了鱼子、烤火腿、炸鸡、像手那么大的软烤饼——”

莉奥诺拉终于走了,艾利森感到哭笑不得,她一会儿哭又一会儿笑,有点神经质。阿纳克莱托走过来,在床尾莉奥诺拉坐过的地方认真地拍打着塌陷的凹坑。

“我要和少校离婚,阿纳克莱托。”她停止大笑,突然说道,“今晚我就通知他。”

从阿纳克莱托的表情,她看不出他对此是否感到惊讶。他等了一会,问道:“那以后我们去哪呢,艾利森夫人?”

她脑海里闪过一连串的计划,都是她在夜不能眠时盘算的——在一个大学城里教拉丁文、捕虾、阿纳克莱托出去做苦工,她自己坐在公寓里接点针线活干——但她却只说了一句:“那个,我还没想好。”

“我不知道,”阿纳克莱托若有所思地说,“那彭德顿夫妇会怎样。”

“你不用管那些,与我们无关。”

阿纳克莱托的小脸上一副忧郁、沉思的表情。他站在那儿,双手搭在床尾板上。她感觉到他还想问什么,就抬起头看着他,等待他的问题。末了,他满怀希望地问:“您说我们可能会住酒店吗?”

下午,彭德顿上尉像往常一样来到马厩,准备骑马。二等兵威廉斯仍在当班,尽管四点他就可以走了。上尉和这个年轻士兵说话时,眼睛并没看他,音调很高,流露出傲慢的语气。

“给彭德顿太太的马,‘火鸟’套上鞍子。”

威廉斯站在那里纹丝不动,两眼盯着上尉苍白、绷紧的脸。“上尉说?”

“‘火鸟’,”上尉重复道,“彭德顿太太的马。”

这个命令非比寻常;上尉之前共骑过三次“火鸟”,而且每次都有妻子陪伴。他自己没有专属的马,都是骑驻军的座驾。在外面院子里等候时,他的手在神经质地拉扯手套的指头。“火鸟”被牵了出来,他并不满意,原来威廉斯给装的是彭德顿太太那个面平的英式马鞍,而上尉更喜欢军用麦克莱伦式马鞍[34]。更换马鞍时,上尉看着马紫色的圆眼睛,看到那晶亮的眼中映出自己满脸恐惧的影像。威廉斯手执辔头,他跨上马背。坐在马鞍上的他精神紧张,咬紧了牙关,双膝拼命地挟住马鞍。士兵依旧抓着辔头,站在原地愣神发呆。

等了片刻,上尉说:

“喂,二等兵,你看见我已经坐好了,松开缰绳!”

二等兵威廉斯后退了几步。上尉握紧缰绳,大腿用力夹紧。马纹丝不动,它并没有像每日早晨彭德顿太太拉缰绳时那样咬紧嚼子,向前飞奔,而是在静候出发的信号。上尉意识到了这一点,他突发坏笑,立刻精神焕发。“呵,”他想,“它这是被挫了锐气,我就知道她会的。”上尉踩稳脚蹬,扬起短鞭,策马启程。他们在马道上飞驰起来。

晴朗的午后,阳光明媚,清新的空气中弥漫着松树与腐叶散发的气味,清香里夹杂着苦涩。辽远深邃的蓝天万里无云。因早晨没有驯马,此时的马撒着欢儿地奔跑,似乎有点儿乐疯了。上尉清楚,倘若一出牧场就信马由缰,“火鸟”则会像大多数马一样难以驾驭。所以,他接下来的动作很是古怪。在他身体随着飞奔的骏马一起一伏了约四分之三英里后,未先收缰绳,他骤然猛地拉起马头。“火鸟”因这突如其来的剧烈动作而失去了平衡,狼狈地侧跨步,前蹄高扬。随后它静静地站稳,虽觉惊诧但却顺从了。上尉心满意足。

这一过程重复了两次。上尉先是任凭“火鸟”奔跑,尽享自由,接着又冷不防地将其束缚,予以压制。上尉的此举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平日里他时常有不少奇怪而隐秘的自虐小行为,都是他道不出的难言之隐。

重复第三次时,马儿依旧停下脚步,可是此刻却发生了变故,扰乱了上尉的心境,之前所有的满足感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当他们俩独自在路上停稳时,马儿缓缓地转过头来,目光落在上尉的脸上。然后故意把头低低地垂向地面,耳朵倒向两侧。

上尉遽然感到自己会被甩出去,而且会被摔死。他对马总是抱有恐惧心理:把骑马仅仅看作是例行公事,也是一种自虐方式。他让士兵把太太那舒适的马鞍换成了笨重的麦克莱伦式马鞍,是为了出现紧急情况时,他可以把凸起的前鞍桥当抓手。此刻,他僵硬地坐着,尽力把马鞍和缰绳一起抓住。然而,突如其来的巨大恐慌令他提前放弃了所有的坚持,两只脚从马镫中滑了出来,双手举到面前,他向四周望了一下,看看会摔落何处。不过,这一软弱的表现只持续了片刻。当上尉意识到无论如何自己不会被甩出去时,一种强烈的胜利感油然而生。他又开始纵马疾驰。

这是一段平缓的上坡道,两旁树木林立。他们现在驶近了悬崖边,在这里,绵延几英里的保护区尽收眼底。极目远望,葱郁的松林在秋日晴空的映衬下犹似一条墨绿色绸带。被眼前的奇景所震撼,上尉决定在此稍停片刻,于是他收紧了缰绳。却不曾想事出不意,一件突发事件差点葬送了上尉的性命。到达山脊时,他仍在拼命策马前行。这时,马儿以魔鬼般的神速毫无预兆地突然向左急转,沿着路堤斜坡冲了下去。

惊愕中的上尉偏离了马鞍。他被甩向前去,趴在了马脖子上,双脚悬垂于马镫之外。还好,他设法撑住了自己,一只手抓住马鬃,另一只手无力地抓住缰绳,身体总算溜回到马鞍上。剩下的只有听天由命了。他们飞奔的速度令人眩晕,一睁开眼睛,他就头发晕。他无法稳坐马背,不能用缰绳使马儿从风而服。在命悬一线的瞬间,他心里清楚,即便是做到了也于事无补;他无力去阻止马的脚步。他身体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都聚焦在唯一的心念:抓住、坚持。“火鸟”以其贵族纯血马的赛马跑速,疾风一样地飞驰在悬崖与森林之间的空旷草地上。阳光下绿草泛着红棕色,熠熠生辉。一转眼,上尉感到满目尽现绿色朦胧,他意识到他们已经沿着狭窄的小径进入了森林。尽管出了那片空阔地带,马儿似乎并没有放慢脚步。心惊胆落的上尉半蹲伏在马背上。他的左脸颊被树上的刺划破了,虽感觉不到疼,但他真真切切地看到鲜红的热血滴在了胳膊上。他伏身马背,右边脸蹭在“火鸟”颈部短硬的鬃毛上。怕被树枝划破,他不敢抬头,只有死命地抓住马鬃、缰绳和前鞍桥。

上尉的心里回响着三个字。气息奄奄的他已说不出声来,颤抖的双唇无声地翕动出三个字:“我完了。”

在放弃了生的希望之后,上尉竟突然开启了生存模式,顿时胸中涌起一阵巨大的狂喜。这种情绪如同脱缰的马猝然狂奔那般地突如其来,是上尉至今从未体验过的感受。他的眼睛犹如在昏迷中半闭半睁,呆滞无神,但却突然看到了过去从未见到过的景象。万花筒的世界多姿多彩,眼前处处美景都生动逼真地印在他的脑海里。地上一朵小花半掩在树叶下,洁白耀眼,玲珑剔透。一颗刺松果、一只在蓝天里迎风飞翔的鸟儿、一缕火红的阳光透过绿荫投下的光影——上尉见到的这一切,仿佛在他一生中是破天荒头一回。他闻到纯净空气的清新气味,他惊叹自己绷紧的身体和跳动的心脏,他感觉到鲜血、肌肉、神经和骨骼的神奇。至此,他无所惧怕;他神秘地体验到天人合一的禅境之美,他已升华到了珍贵的精神境界。侧身紧贴脱缰之马,那流血的嘴角荡漾起心醉神迷的笑容。

这次疯狂的乘骑花了多长时间,上尉或许永远不得而知。在结束之际,他清楚他们已经走出密林,正奔驰在开阔的平原上。他似乎侧目瞟见一个男人躺在石头上晒太阳,一匹马儿独自在一旁吃草。对此他不惊讶,转眼的工夫就给忘得一干二净了。眼下唯一令他担忧的是当他们再次进入森林后,马儿筋疲力尽,跑不动了。上尉吓得要命,心想:“要是停在这里,我可就全完了。”

马儿累得减慢了速度改为小跑,最后干脆停下不动了。上尉抬起身子,坐在马鞍上四处环顾。他拿起缰绳赶马,他们踉踉跄跄地又朝前挪几步,之后就无奈再也拗不过它了。他摇晃着下了马,缓慢吃力地把马拴在树上,又从树上折下一根长树条,用尽余力,劈头盖脸抽打起马来。起初,马儿还倔强地围着树来回窜动,大口喘气,大汗淋漓,毛色因此而变得发深,顺滑的皮毛也打起了卷儿。上尉仍在不停地抽打,直到马儿终于杵在那里,一声悲叹,一动不动。脚下的松枝被一摊汗水浸染得发黑,马儿垂头丧气。上尉扔下鞭子。他身上溅有血迹,脸上和脖子上均因与粗硬鬃毛的摩擦而起了皮疹。他余怒未消,累得几乎站不稳,抱头一屁股瘫倒在地上,姿势古怪。远在密林丛中,上尉犹如被丢弃的废玩偶,在大声啜泣。

上尉暂时失去了知觉。待他苏醒过来时,往事如同镜花水月浮现在眼前。回首往日时光,他像是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井底晃动的影像。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五个姨妈把他拉扯大,都是老姑娘。唯有独处时她们会闷闷不乐,其余时间里她们笑口常开,时常一起野餐、随性出游和周日聚餐,并邀请其他老姑娘们参加。可是,她们仍把这个小男孩当作一种支柱,帮助她们撑起所背负的沉重十字架。上尉从未体验过真正的爱。姨妈们在他身上倾注了华丽的情感,他也浑然不知地回报以同样的虚情假意。她们始终不允许他忘记自己是南方人。他母亲家是十七世纪逃离法国的胡格诺派[35]后裔,家族在大起义前一直居住在海地,后来在佐治亚州成为种植园主,直到内战[36]爆发。他的背后是一段残酷下的辉煌、残败后的穷困,以及家族骄傲的家族史。不过他这一辈人却碌碌无为;唯一的长表兄在纳什维尔市[37]当警察。自命不凡的上尉对此不以为然,倒是对那段逝去的家族史奉若神明。

上尉脚踹松枝,大声地哭泣着,哭声在树林里幽幽回旋。突然,他趴下不动,顿时一片寂静。之前缠绕他心头的一种异样的感觉忽然变得清晰而真切。他断定附近有人。他痛楚地翻了一个身,仰面躺着。

一开始,上尉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离他两码之外,年轻士兵正靠在一棵橡树上低头望着他,那是上尉憎恨的一张脸。他精赤条条,黄昏下修长的身体油光闪亮。他用茫然、淡漠的目光直直地盯着上尉看,像是第一次看到了稀罕的昆虫。上尉大惊失色,瘫软如泥,不能动弹。他想开口说话,但嗓子里只挤出一声干涩的咕隆声。当他看着他时,士兵把视线移向了马儿。“火鸟”仍是汗流浃背,马臀上布满条条鞭痕。似乎一个下午的工夫,这匹纯种马已风光不再,沦落成了只配拉犁的羸弱老马。

上尉躺在士兵和马儿之间。裸男懒得绕过他平躺在地上的躯体,离开那棵树后,径直敏捷地从军官的身体上跨过去。上尉瞬间近距离看清了年轻士兵的光脚:修长纤细,精致玲珑,高高的脚背上凸显条条蓝色的血管。士兵解开拴马的绳子,用手抚摸着马的嘴巴和鼻梁,然后便头也不回地牵着马向密林深处走去。

一切都来得太快了,甚至不等上尉坐起来或吭一声。刚开始他只是感觉到惊讶。他注视着年轻士兵棱角分明的身体线条。他含含糊糊地喊叫了一声,却无人应答。顿时一股怒火涌上心头。他感到对士兵的一股仇恨之情由内心迸发而出,其恨之切等同于他在狂奔的“火鸟”身上体验到的极度快感。他生命中全部的屈辱、嫉妒以及恐惧都在这一腔怒火中得以发泄。他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茫然若失地走进渐渐暗淡下来的树林中。

他不清楚自己身处何方、离驻地有多远,满脑子里都是如何能施虐士兵的诡计,多达十几个。上尉内心明白,这种同爱一样强烈的刻骨仇恨将挥之不去,直到终老。

走了许久之后,眼看天就黑了,他才发现自己走在了一条熟悉的小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