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那些灯光秀。每天晚上的8点,埃及文物最高委员会(Egyptian Supreme Council of Antiquities)就会在吉萨高原上制造一场迷幻景象。几百个外国人坐在狮身人面像(Sphinx)下面的一个竞技场里。在接下来45分钟里,游客会看到可笑的平克·弗洛伊德式的镭射灯和闪光灯,它们的光线投向胡夫金字塔一侧,同时出现阿滕伯勒(At-tenborough)腔调的解说和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干冰烟雾。
不过那晚,我还得感谢这份俗气。我将自己的冒险定于当晚灯光秀的开场。开场后,我看到镭射和闪光投在胡夫金字塔的南端,于是我从西侧跑向金字塔。我希望灯光秀能让那些在高原上巡逻的守卫分散些注意,或者让他们感到有些晕眩,我抵达金字塔之后,便立即登上第一级石块并开始了攀登。每一块石头约有四五英尺高,每个突出处大概两到三英尺宽。我迅速向上爬,目光尽力向上看。金字塔占据了我绝大部分视野,而其边缘是颤动着的异色天空。
在10分钟之后,我到达了最后一级,那里紧挨着塔尖,离沙地455英尺。在失去那石灰护鞘之前,大金字塔的尖端本就是个小金字塔,据传是纯金打造。但现在其顶端是个大约边长15英尺的方形平台。在其顶部的中心还有一个毫无必要的丑陋装置:那是一个大的金属三脚架,由螺栓固定在石头里并瞄准天空,旨在提醒下面那些观看金字塔的人们,它曾经的确是尖尖的。我爬上塔顶,伏低身子以免灯光秀的观众看见我。然后我躺在石头上,抬头望着那悸动着的天空。
那时我在埃及已经一年多,那天晚上是一种自我意识的庆典,是一个用来追忆自己归属何方,以及思索自己身向何处的时刻。那时我24岁,个人履历简直是个笑料。我大学毕业时拿的是美国历史学位,主要是由于我认为其他学位诸如英语、经济学、社会学等,似乎太形而上了,我的大脑在这方面蠢得离谱。上大学以后,我尝试了不同的工作。我曾在马萨诸塞的沃特敦(Watertown)为商场打折日搬过家具;也在缅因州(Maine)东北部的码头餐厅(Docksider)为沃尔特·克朗凯特(Walter Cronkite)当过侍应生;而在我攀登金字塔之前的六个月,我在一家起着美国名字,实际上由科威特控股的企业工作,那个公司名叫圣达菲国际公司(Santa Fe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我在其驻开罗的办事处教埃及石油工人学英语。我搬到埃及纯属心血来潮,是受到劳伦斯·德雷尔(Lawrence Durrell)《亚历山大四重奏》(Alexan Dr.ia Quartet)的启发,那是套错综复杂的系列小说,从四种不同角度述说了同一个故事。四重奏的主角之一就是个英语老师,他在埃及经历了一系列浪漫的冒险,而我也设想着同样的事。除此之外,我对自己的生活一片茫然。在我动身之前,若有人问起,我的惯常回答是去给一个家具工匠当学徒,尽管我对木工活儿既无兴趣、也没天赋。
但在攀登金字塔的前几个月,我开始做一些和之前工作感觉完全不同的事。我开始写作。那些上我的课的埃及工人,在他们的假期发动了一场消极抵抗运动,拒绝去上课。而就是这件事,让我可以待在一间能够俯瞰尼罗河的空空会议室里,白白领着工资。如此我便有了许多闲暇时间,可以用来写长长的家书。最终,我决定将一封本要写给祖母的信投给了一家名叫《中东时报》(Middle East Times)的三周刊,这篇稿件是有关于某天我在尼罗河上发现了一具尸体的事。我决定将下一个目标定为《纽约客》(New Yorker)的开罗专刊,那是一本名为《今日埃及》(Egypt Today)的光面纸质月刊。我走进该杂志的办公室,要求找个编辑谈谈,然后在离开时得到了个活计:关于开罗公共广场的雕塑特写。
回想起来,那可真是个听上去无聊透顶的想法,后来编辑告诉我,她将相同的任务派给了好几十人。这就是一种敷衍的套路,而我为之竭尽所能。我带着笔记本漫步在整个城市,以搜集到尽可能多的信息,在此之前,我对这个主题一无所知。最终我的小文件袋里塞满了特写:为雕塑做清洁的人;睡在埃及著名诗人纪念碑旁的人;在视察其使馆旁边那座何塞·马蒂(José Martí)胸像的安装情况的西班牙外交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这家杂志采用了我的故事。不仅如此,他们正值人员短缺,因此任我为全职作者。当时我与石油公司的合同马上到期,我原计划回到美国。我一直想着回到搬家公司,要让自己从搬运工升职成为司机。而《今日埃及》的录用令这些计划都悬置了。
我决定留在埃及,接受这份工作。在我的生命中,我第一次对未来充满信心。这信心,是一种朝正确方向前进的感觉,迸发出某种戏剧性的仪式感。因此我爬上金字塔,在光束交映的天空之下,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将我淹没。终于,光束熄灭,黑暗降临。游客起身散去,我站在原地,俯瞰着开罗上空那烟雾袅绕的灯光。微风扬起些许细沙,夹杂着模糊的汽车喇叭声。455英尺下面坑坑洼洼的狮身人面像,看上去就像一只小猫,上面的斑驳都看不见了。胡夫金字塔已有4600年历史了,而在那晚的几小时里,它就在我脚下,为我所独享。
我外祖父哆嗦着坐在乔治·华盛顿大桥之巅。之后,他逢人便要说起那次攀登。他会谈起其寒冷,其高度,其可怕,以及那个藏身于箱子里,等待着黎明的漫漫之夜。但我发现,他从未提起过他最初决定攀爬上去的缘由。
不过,我想我是知道的。
那时他24岁,处于需要掩埋从前自我的阶段,他何其害怕自己永远失败下去。他正在攻读医学,也在发掘着自己潜在的天赋。他正学着如何治病救人,并且,他不仅要从事所学的专业,而且要专精于此。他重新坚信自己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这种感觉,这种启示,一齐迸发出来,仿若一场庆典。
当然,我的这种联想也许纯属胡说八道,但我仍想要捍卫它。我们只有一种说起别人故事的方法,人们也的确只用过这种方法:那就是我们发现了自己与他人的联系,让这种联系成为一座桥梁。有时这种连接很稳固,有一些原始资料、访谈,或者你能想到的任何其他记载作为支撑。而有时它们十分脆弱,仿佛转瞬即逝,就如两个相隔两代的年轻人,爬上过两座名胜,而其中年轻的那个非要认为其中缘由是一致的。
外祖父在桥顶等待着黎明。也许他睡了过去,而我不太相信。我的想象中,他一定坐在那里看着下方的万家灯火,直到它们在白昼的光辉下黯然失色。最后他站起来,走回钢缆并移步而下。正如一个月前纵身一跃的那个人,我外祖父也看不见他脚下万千细丝所扭结而成的巨大钢索辫子。当然他也不需要看到。在他的身体内肾上腺素和内啡肽竞相追逐,阳光开始温暖他,他只需这些钢索支撑着他足矣。他的颅内建立了新的连接,新鲜的印象穿过他的轴突,他们注定将成为永驻其内里的记忆痕迹,直到生命之终。
多说一句:那些构成乔治·华盛顿大桥上钢缆的这些细钢丝,总长约108000英里。不仅可以绕地球四圈或者抵达月球路程的一半,也几乎完全与成年人脑内轴突的总长度一样。当然,轴突和钢铁是全然不同的。在桥上,钢丝的结合是有固定结构的,其总长度是由土木工程师计算所得。而在大脑中,正如我外祖父在医学院的前两年所学,轴突每时每刻以千变万化的方式组合分裂、传递和创造着我们的所知、所感、所信和所忆。他会发现,并没有公式来描述轴突的职能,他们是大脑中的线路,这些线路镶嵌在小回路中,而这些小回路又镶嵌在更大的的回路里。大脑是一个整体,是由完整的连锁回路群构成的。他也一定研究过并发现我们所了解的这些知识大多来源于对暂停工作的大脑的研究,这时大脑中无尽的回路已经被破坏,其基本功能已经被各种神秘的方法抑制或篡改了,可想而知,我们大脑的工作有多复杂。
外祖父将缆绳分别放在身体两侧,一步一步走下来。他一定深感自豪。甚至在其始建时,这座桥就被《纽约时报》称赞为现代世界奇观:“是人类征服物质的象征,其说服力不亚于基奥普斯(Cheops)金字塔。”而他刚刚将其征服。我想象着,当他开始往下爬时,也一定是活力满满、勇气十足的,无惧数百英尺下的黑暗水域,他已准备好抓住机遇,将世界掌握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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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此大厦现已成为硬石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