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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生第十七个年头的暮冬,妈妈认定我得了抑郁症。主要依据是:我很少出门,大量时间在床上度过,同一本书翻来覆去读了千百遍,不怎么吃饭,还有,把相当一部分充裕的自由时光用来思考死亡。

不管你什么时候看到关于癌症的宣传册或者网站什么的,他们总是把抑郁列为癌症的副作用之一。可是,实际上,抑郁并不是癌症的副作用。抑郁是死亡的副作用。(癌症也是死亡的副作用。说真的,几乎一切都是。)可我妈觉得我需要治疗,于是她带我去见我的私人医生吉姆,他同意我妈的看法:我千真万确地完全浸没在令人恐惧的临床抑郁症中动弹不得,所以我的药物治疗方案需要调整,还有,我应该参加互助小组,每周一次。

这个互助小组由患有肿瘤引发的各种疾病的不同角色轮番上阵,倾情出演。为什么是轮番上阵?死亡的副作用。

自然,这个互助小组的气氛压抑得像鬼一样。每个星期三,大家在一座新教圣公会教堂的地下室见面,那教堂的形状像个十字架,墙是石头砌的。我们在“十字架”正中心围坐成一圈,也就是坐在构成十字架的两根木头交会的地方,耶稣的心脏所在。

我注意到这一点是因为,帕特里克在每次见鬼的聚会时都大谈耶稣之心,大谈特谈我们这些青少年癌症幸存者正不偏不倚地坐在耶稣基督神圣庄严的心里什么的,真能扯。帕特里克是互助小组的组长,也是这里唯一一个超过十八岁的人。

好吧,我主的心里正在上演这样的一幕:我们六七个或十来个孩子,走进来或者坐着轮椅进来,在年头久远的各色饼干和柠檬汽水旁边稍作停留,然后围成一个“信心圈”坐下来,听帕特里克第一千次讲述他那闻者伤心见者流泪的人生故事——他如何得了睾丸癌,他们觉得他必死无疑,可他没死,而是坐在这儿,坐在全美排名第一百三十七的城市里一座教堂的地下室里:长大成人,离了婚,沉迷于电脑游戏,几乎没有朋友,全靠自己得癌的励志故事勉强糊口,艰难地朝着一个丝毫无益于其职业前景的硕士学位目标努力,跟我们所有人一样,等着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给他一个痛快——嗟夫!他多年之前剑下逃生,癌症夺走了他的两个蛋蛋,但饶了他一条命——多么慷慨善良的人才会把这称为人生。

而你们也有可能幸运若斯!

然后我们一一自我介绍:名字,年龄,病情。还有今天过得怎么样。轮到我的时候我会说,我是海蓁 [1] ,十六岁。原发性甲状腺癌,但已转移到肺部,有显著且长久的卫星灶。今天过得还行。

等一圈人都介绍完,帕特里克总要问有没有人想要倾诉、交流。然后一轮无聊的所谓互助就开始了:每个人都谈到与疾病搏斗啦战争啦胜利啦肿瘤缩小啦扫描啦。公平地说一句,帕特里克也允许我们讨论死亡。但这里大多数人还不至于很快死去;大部分人会活到长大成人,像帕特里克一样。

(这意味着,竞争相当激烈,每个人都想获胜,不仅打败癌症本身,同时还要打败这个房间里的其他人。你看,我明白这很不合逻辑,但当他们告诉你,你的五年生存率,比方说吧,是百分之二十,这时你的数学头脑就开始运转,算出那相当于每五个人里有一个……于是你环视左右,心想:我必须得比这里四个家伙活得长。任何健康人都会这么想吧。)

这个互助小组唯一的吸引人之处是一个名叫艾萨克的男孩子,长脸,瘦骨伶仃,金色的直发遮住一只眼睛。

他的眼睛就是问题所在。他得了一种离奇得近乎荒谬的眼癌,很小的时候就被摘除了一只眼睛,现在他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这眼镜使得他的双眼(一只真的,一只玻璃的)巨大得超乎自然,就好像他的整个脑袋上基本只剩下了这一只假眼和一只真眼,它们一起瞪着你看。艾萨克在小组里倾诉的次数极少,从他的话里我大致得知,他剩下的那只眼睛癌症复发了,有可能致命。

艾萨克和我几乎完全通过叹气声交流。每次有人讨论起抗癌饮食或者用鼻子吸入碾碎的鱼翅粉末之类的话题,艾萨克就会瞟我一眼,轻轻地叹口气;我则微不可察地摇摇头,吐出一声叹息作为回答。

如你所见,互助小组烂透了。去了几个礼拜后,我一想起这事儿就要抓狂。事实上,认识奥古斯塔斯·沃特斯的那个星期三,我使出了浑身解数想逃避去互助小组,那时我正和妈妈一起坐在沙发上,看前一季的《全美超模大赛》。十二小时的超长连播,正播到第三段。诚然,我已经看过一遍了,可这无关紧要。

“我拒绝参加互助小组。”

“抑郁的症状之一就是对积极的活动不感兴趣。”

“求你啦,就让我看《全美超模大赛》吧。那也是活动。”

“电视是消极活动。”

“呃,妈,求求你。”

“海蓁,你都十几岁了,不是小孩了。你需要交朋友,走出家门,过你自己的生活。”

“如果你想让我像个青少年的样儿,就别打发我去互助小组。给我办个假身份证,我就能去夜总会,喝伏特加搞大麻。”

“大麻才不说‘搞’,菜鸟。”

“瞧,你要是给我弄个假身份证,这种事我就会知道了。”

“你必须去互助小组。”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海蓁,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听了这话,我默默闭上嘴,尽管我实在看不出参加互助小组能跟“生活”扯上什么关系。话虽如此,我还是同意去了——当然,讨价还价争来了一点儿权利:让妈妈帮我录下错过的那一集半《全美超模大赛》。

我曾经允许仅受过区区一年半研究生教育的护士用名字稀奇古怪的化学药剂来戕害我,这会儿我愿意去参加互助小组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我想让父母开心。这世上只有一桩事情比十六岁就得癌挂掉更糟:眼看着自己的孩子得癌挂掉。

四点五十六分,妈妈把车开进教堂后面的环形车道,我装模作样地摆弄了一会儿我的氧气瓶,其实只是为了打发时间。

“要我帮你搬吗?”

“不用,没事。”我说。圆筒状的绿色氧气瓶只有几磅重,我还有个轻便的不锈钢小车用来放氧气瓶,走的时候可以拖在身后。这个设备通过一根导管每分钟向我输送两升氧气,导管是透明的,在我脖子下方分开两股,绕过耳后,然后绕回来,插到鼻孔里。这套奇妙的小玩意儿必不可少,因为我的肺本职工作做得很烂。

我下了车,妈妈说:“我爱你。”

“我也是,妈。六点见。”

“交些朋友!”我走开的时候,她从摇下来的车窗里冲我说。

我不想坐电梯,因为在互助小组里,坐电梯是一种带有“最后的日子”意味的行为,所以我走楼梯下去了。我抓了块饼干,往纸杯里倒了点柠檬水,然后转过身。

一个男孩正盯着我看。

我相当肯定我从来没见过他。他颀长匀称、身材矫健,衬得他坐的小学生塑料椅像玩具一样。红褐色的直发,很短。他看起来跟我差不多大,也许比我大一岁,用一种显得气焰嚣张的别扭姿势坐在那儿,尾椎骨抵着椅子边,一只手抄在深色牛仔裤的口袋里。

我掉转目光,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上的万般不足。我的旧牛仔裤,以前还算紧身,现在已经松垮变形,在奇怪的部位鼓了起来;黄色T恤上印着我早就不喜欢了的乐队。还有头发:我留着那种发尾往里卷的娃娃头,可我甚至都懒得,呃,梳一下。更要命的是,我的脸颊圆鼓鼓的,像花栗鼠一样——那是治疗的副作用。我看起来像是个比例正常的人,却长着个大气球脑袋。更别提脚踝了,它肿得跟腿肚子一般,曲线全无。尽管如此——我偷偷瞟了他一眼,他的目光却还定在我身上。

我突然明白了人们为什么总说“目光接触”。

我走到圈子里,在艾萨克身边坐下,与那个男孩隔开两个座位。我又瞟了一眼。他还在看着我。

瞧,让我直说了吧:他很帅。如果是不那么帅的男孩不依不饶地盯着你看个没完,往好了说吧,算是尴尬,往坏了说,简直是人身侵犯。但英俊帅气的男孩……唉。

我拿出手机,按了一下,让屏幕显示出时间。四点五十九分。圈子坐满了,一群十二到十八岁的倒霉蛋,然后帕特里克让我们开始念《宁静祷文》:愿上帝赐予我宁静,去接受我无法改变的事物;赐予我勇气,去改变我能改变的;赐予我智慧,去让我分辨这两者的不同。 那小子仍然盯着我看,我觉得有点儿脸红了。

最后,我决定,最佳策略是回盯他。说到底,盯人行业又没有被男生垄断。于是,在帕特里克第一千次感激涕零地谈及他的失蛋人生时,我对那小子审视了一番,很快,一场互盯竞赛就开始了。过了一会儿,那小子笑了起来,他的蓝眼睛终于转向了别的地方。当他再次向我看过来时,我挑起一边眉毛回答他:我赢啦。

他耸耸肩。帕特里克滔滔不绝,最后终于到了自我介绍的时间。“艾萨克,也许你今天想第一个发言。我知道你面临着一段艰难时光。”

“好吧。”艾萨克说,“我叫艾萨克,十七岁。那个,好像过几个礼拜就要做手术了。然后我就会失明。我不想抱怨什么,因为我知道很多像我这样的人的结局比我要糟得多。不过,唉,我是说,失明这事儿还是太糟心。不过,我女朋友对我的帮助很大。还有朋友们,比如奥古斯塔斯。”他对那个男孩点头示意,好吧,现在这家伙有名字了。“所以,呃,”艾萨克继续讲,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双手十指交叉,像印第安帐篷“梯皮”顶上戳出来的树干尖儿,“其实你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你有我们呢,艾萨克。”帕特里克说,“大伙儿一起说,让艾萨克听听。”于是我们所有人都用单调的声音齐声诵道:“你有我们呢,艾萨克。”

下一个是麦克尔。他十二岁,患了白血病,一直有白血病。他还不错。(也许他只是这么说而已,他是坐电梯下来的。)

丽达十六岁,长得很漂亮,足以成为英俊男孩眼神追逐的尤物。她是互助小组的常客,得过阑尾癌,正在漫长的康复期中。我以前压根不知道还有这种癌。她说她感觉“强壮有力”,自从我参加互助小组以来,她每次都这么说。给我涓涓注入氧气的导管末端弄得我鼻孔发痒,在我听来,她这话无异于夸耀。

另外五个人说完后,终于轮到他了。他微微一笑,声音低沉,仿佛有烟雾笼罩,而且性感得要命。“我叫奥古斯塔斯·沃特斯,”他说,“十七岁。我一年半之前得过轻微的骨肉瘤,不过今天我是陪艾萨克来的。”

“你感觉怎么样?”帕特里克问。

“哦,棒极了。”奥古斯塔斯·沃特斯扬起一边嘴角,微笑了一下,“就像坐在一辆一直往上的过山车上,朋友们。”

到我了,我说:“我叫海蓁,十六岁。患甲状腺癌,有点肺转移。我还行。”

时间飞速推进:与病魔的斗争被详加描述;在注定要失败的战争中,几次战役暂时取胜;希望从未放弃;家人得到歌颂,也遭到谴责;大家众口一词,朋友们就是不明白;热泪倾洒;慰藉予取予求。奥古斯塔斯·沃特斯和我两个人都没有再开口,直到帕特里克说:“奥古斯塔斯,也许你愿意和大家交流一下你所害怕的事。”

“我害怕的事?”

“没错。”

“我害怕被遗忘。”他毫不迟疑地说,“我害怕被遗忘,就像寓言里的盲人害怕黑暗一样。”

“言之过早吧。”艾萨克说着,咧嘴一笑。

“我是不是太无情了?”奥古斯塔斯问,“我有时候对其他人的感受相当迟钝。”

艾萨克大笑起来,但帕特里克举起一根手指来制止他,说:“奥古斯塔斯,拜托,让我们回到你的话题上来,你的战斗。你说你害怕被遗忘?”

“是的。”奥古斯塔斯说。

帕特里克似乎有些困惑。“有没有,呃,有没有谁想谈谈这个?”

我三年没有正经上学了。爸妈是我最好的两个朋友,第三个最好的朋友是一本书的作者,他压根儿不知道我的存在。我是个相当害羞的人——不是爱举手的类型。

不过,这一次,我决定开口说话。我稍微抬了抬手,帕特里克喜形于色,立即说:“海蓁!”我敢肯定,他觉得我终于敞开心怀,成了互助小组的一分子。

我望着奥古斯塔斯·沃特斯,他也回望着我。你几乎可以看穿他的眼睛,那么蓝。“总会有一天,”我说,“我们所有人都死了,我们所有人。总会有一天,整个人类,不会有一个人留下来,记住任何人的存在,记住人类所做过的任何事情。不会有人留下来记得亚里士多德或者克里奥佩特拉,更别说是你了。我们所做的一切,我们建造的写下的思考的发现的都会被忘记,而所有这些——”,我朝周遭做了个手势,“到头来终归全是徒劳。也许那一天很快就会来临,也许还有亿万年之遥,但即使我们能逃过太阳的坍缩,也不可能永远活下去。有机体产生最初的意识之前,时间就已经存在;意识消亡之后,时间依然长存。人类无法避免、注定要被遗忘,如果这命运令你忧虑,我奉劝你把它置之脑后,不要理会。不是吗?其他每个人都是这么做的。”

教我这番话的,是上述我那位名列第三的好朋友彼得·范·豪滕,他是一位离群索居的作家,《无比美妙的痛苦》一书的作者。这本书是我所拥有的最接近《圣经》的东西,彼得·范·豪滕是我所见过的唯一一个似乎(a)理解死亡是怎么一回事,而又(b)没有真正死过的人。

我说完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我看到一个微笑在奥古斯塔斯脸上慢慢展开——不是他先前盯着我看的时候刻意耍帅的那种扬起一边嘴角的微笑,而是真正的微笑,大得脸上都挂不住了。“好家伙,”奥古斯塔斯悄声说,“你可真是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