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逝水时光(1 / 2)

我老了。

我说的是实话,但是听到的人一般都不相信。如果你见到我,可能会觉得我最多不过40岁,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我很“老”,像一棵树、一只圆蛤(1)、一幅从文艺复兴时期流传到现在的油画一样老。

真相是,我出生于四百年前。1581年3月3日,在当时法国的一座小城堡的三楼——我那时候的家里——我出生了。我想,那一定是很暖和的一天,因为当时我的母亲让助产护士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透气了。

“上帝会赐福于你的。”我的妈妈说。不过我觉得她应该加一个前提——假如神真的存在的话。但一直以来,神的庇护对我来说,更像是一种折磨。

我的母亲很久很久之前就去世了。而我,一直活在这个世界上,直到现在。

没错,我和正常人有些不同。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生病了,不过可能用“生病”来描述并不准确,因为生病会让人虚弱。不如就直接说,我和正常人不一样。我的情况很稀有,但并非个例。不过人们只有当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才会相信世界上真有这种情况。

这种情况没有任何医学期刊记载过,也没有任何官方名称。最早,在19世纪,一个医生诗意地把我们称作“时光里的逆行者”。于是,我们有了名字,尽管这个名字可能永远不会被大众所知。

一般这种“症状”在青春期就会出现端倪,但并不明显,甚至有这种状况的“患者”本身并不会意识到自己的特殊。毕竟,每天人们醒来照镜子的时候,都不会觉得自己和昨天有什么不同。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短时间内,人们的外形并不会发生很大变化。

但是随着时间流逝,在节日或者生日的时候,人们会逐渐注意到,某个人完全没有变老。

事实上,他们并不是停止变老、青春永驻。他们也在随着年龄而变化,只是比起常人来说,慢得不可思议、难以察觉。“时光逆行者”变老的速度非常缓慢,可能是正常人的十五分之一。正常人十三四年的时光,对他们的身体来说只过了一年。我自己的这个数值接近十五年。

我们并不是长生不老,我们的大脑和身体也不是完全停止发育。只是根据学界最近流行的说法来说,我们的衰老过程比较独特,身体内组织细胞的坏死和退化,细胞分子(包括核DNA)的变化,这个过程在我们身上更加缓慢。

所以,我的头发会变白,我可能也会得关节炎,会谢顶,会有老花眼,会变得垂垂老矣、腐朽不堪。

“时光逆行者”通常有更好的免疫系统,不容易被病毒感染(但也不是完全不生病),不过这种优势随着年龄的增长也会慢慢衰退。用科学一点的说法来说,就是我们的骨髓会周期性地在特定时期产生更多的造血干细胞,这会让我们拥有更多的免疫细胞。不过我们还是会受伤,会营养不良,而且这种福利不是持续的,只在一个周期中某段特定时间有。

我不是神秘优雅的吸血鬼,不能青春永驻。不过这种感觉其实和永葆青春很接近了,从拿破仑去世到人类第一次登上月球,几个世纪过去了,我的外表可能只老了10岁。

人们不知道我们,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本能地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人。

人类本能地排斥那些不符合他们世界观的认知。你当然可以向外界公开“我已经439岁了”,说出这话很简单,但是别人的反应通常会是“你发什么神经啊”或者“哈哈,对啊,已经躺在棺材里三百多年了”。

人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可能还有一个原因:我们受到某个组织保护。曾经,有人发现了我们,并且相信了我们的特殊性。我们的存在让他们本就短暂的生命显得更加仓促。有些人因为嫉妒而将我们视作异端,也有些人选择保护我们。不过迫害并不只是来自普通人。

“时光逆行者”的内部,也同样存在危险。

<h3>[斯里兰卡,三周前]</h3>

钱德里卡·维拉特纳躺在离神庙百米远的树荫下。她闭着眼睛,有小蚂蚁爬到她的脸上。我听见树叶一阵沙沙作响,抬头看到树上有只猴子,居高临下且审慎地望着我。

我让突突车司机把车停在树边,放我下车。他告诉我,这种红棕色脸、白净无毛的家伙,是一种印尼猴子。

“这种猴子基本上很少见了,”司机说道,“它们一直生活在这里,现在是濒危动物。”

那只猴子逃走了,消失在树叶后面。

我摸了摸钱德里卡的手,很凉。我觉得她可能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在这里躺了一天。我握住她的手,忍不住开始抽泣。我突然觉得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后悔、解脱、悲伤和恐惧夹杂着,像潮水一般向我涌来。钱德里卡就在这里,但她不能再对我说些什么了,这让我感到难过,也有一丝解脱,我不必亲手杀了她。因为她……必须死。

这不单纯是一种解脱感。这种任务曾让我感觉到压力,就像是我不太爱吃的早餐鸡蛋卷。我终于忍不住吐了出来。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我不能再做这种事情了。

庙里没有前台电话可以叫车,因此我只好耐心等待路过的车,准备回加勒(2)的小旅馆待着,那里闷热、潮湿,到处都是蚊子,只有天花板上挂着个风扇。但在联系上海德里希之后,我又改变了主意。

“你做了你该做的?”他在电话里问我。

“对。”我答道,起码结果是一样的,而且他也只是关心结果,“人已经死了。”然后我问了自己一直在问的那个问题:“你找到她了?”

“没有。”他的回答也和往常一样,“我们暂时还没找到。”

暂时还没,这个“暂时”已经拖了几十年了。但这次,我的回应和之前不同。

“海德里希,拜托你了,我想过正常的生活,我不想再做这些事情了。”

他疲惫地叹气:“我确实应该先见见你,这件事实在拖得太久了。”

<h3>[洛杉矶,两周前]</h3>

海德里希回到了洛杉矶。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他就没在这一带活动过了。因此他觉得这里比较安全,路上不会碰到以前认识他的人。他在布伦特伍德(3)有一栋大房子,作为我们这些“信天翁”(4)的根据地。布伦特伍德镇对他来说几近完美,房子外有高墙篱笆遮挡,内有灌木掩映,将房子与外界完全隔离开来,完美地阻挡了一切路人窥伺的视线。

我看到海德里希的时候,有点惊讶。他坐在泳池边的太阳椅上,腿上放着个笔记本电脑。虽然他看起来和以前没什么不同,但我还是敏感地注意到了其中的差别。他看起来变“年轻”了。他还是那个年迈的有关节炎的患者,但是比他一个世纪前给人的感觉更年轻一些。

“嘿,海德里希,”我说,“你看起来气色不错。”

他平淡地点了点头,好像对这种话习以为常:“我打了肉毒素,还做了提眉手术。”

他应该不是在开玩笑。他之前做过整形外科医生,并且为了避免碰见以前的顾客,在迈阿密退休后,他搬到了洛杉矶。现在,他用的名字是哈利·西尔弗曼。(用他的话:“西尔弗曼,这个名字好听吗?是不是有点像一个老牌超级英雄?跟我的风格有点像!”)

我坐在椅子的另一侧。他的用人罗塞拉端来两杯橙红色的冰沙。我突然注意到海德里希干瘦的手,上面的黄褐斑和青蓝的血管,泄露了他的真实年龄。脸会撒谎,手不会。

“沙棘果味冰沙,听起来很怪吧?吃起来更怪!尝一尝吧!”

海德里希是个坚持得让人惊奇的人。我觉得他好像一直都是这样。从1891年,差不多一百年前,他当时还在卖郁金香的时候开始,好像就是这种性格的人,让人觉得古怪。他比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老,但是也比我们更能接受每个时代的新鲜事物,赶上潮流。

“是这样,”他说,“在加利福尼亚,唯一让人觉得你在变老的事,就是你看起来更年轻了。假如你40岁还不做医疗美容,人们反而觉得可疑。”

他跟我说,他原来在圣巴巴拉市待了几年,不过后来厌倦了。“圣巴巴拉是个不错的城市,假如出行再方便一些简直就完美了。但是太完美了就很平淡,没有一丝惊喜。我原来住在山里,每晚都喝当地产的红酒,那样的生活无聊得让人发疯。一潭死水让人无端地生出恐惧。我已经活了七百年,那还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恐惧。我经历过战争、革命,但只有在圣巴巴拉,虽然我每天过得舒舒服服,但心里却有一种没有缘由的焦躁,感到自己困顿不堪,身陷此处。而洛杉矶给我另一种感觉,洛杉矶能让我的心迅速平静下来,我跟你说……”

“平静?那感觉应该不错。”

他端详了我一会儿,好像我是一件值得琢磨的艺术品。“你过得还好吗,汤姆?你在外面想过我吗?”

“差不多吧。”我答道。

“是吗?冰岛感觉如何?”

去斯里兰卡做任务之前,我在冰岛生活了八年。

“很孤独。”

“但我觉得你在多伦多待过之后,一直渴望孤独。你曾说真正的孤独就是在人群里。汤姆,这就是我们的常态。我们生来就是独行者。”

我因他的话而沉默,酝酿了很久自己的措辞。“我不想再这样了,我想摆脱这种状态。”

他的反应平淡无奇,眼睛都没抬一下。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粗糙的手掌和浮肿的关节上。“汤姆,没有‘摆脱’一说,你知道的。你是信天翁,不是朝生夕死的蜉蝣。你是信天翁。”

他话里的意思很简单。过去,在人们的认知里,信天翁是一种很长寿的鸟。不过事实上,这种鸟的寿命也就是六十年左右,有种更少被提到的格陵兰鲨,大概能活四百年。还有一种名为“明”的蛤类动物,经鉴定后,被确认为世界上最长寿的动物,超过500岁,因其生长初期正好处于中国明代而得名。就寿命而言,我们是信天翁,其他人类是蜉蝣,这个对比恰如其分。短命的水生昆虫可能在一天内就能从出生到死亡,完成一个生命循环。一些更低级的种类,这个过程甚至只要五分钟。

海德里希一直就把人类看作蜉蝣。他谈起人类时用的词,曾经深深地影响了我,而他的用词中对人类的态度,也变得越来越轻蔑。

信天翁、蜉蝣,愚蠢的比较。

他智慧的沉淀速度远逊于他年龄的增长速度,可以说他头脑不太成熟。他就是个孩子,一个年龄非常大的孩子。

了解了其他信天翁的生活状态,可能会让人觉得失望。你会意识到,我们不特别,我们不是超级英雄,我们只是活得长。像海德里希这样的人,不管是几十年还是几百年,都是一个德行。因为人都是凭自己的好恶和认知行事,不是说你活得长或去的地方多,就会有所改变。个人基本无法摆脱自己一直以来的三观的影响。

“说实话,我知道我的所作所为,”他握住我的手,“对你有些不公平。”

“其实我一直很感激你对我的帮助……”我有点犹豫。他帮了我什么呢?他曾经对我的承诺到现在还没有兑现呢。

“汤姆,你觉得现代社会像什么呢?现在和过去不同了,已经不是你搬家改名、换个教区做礼拜就能掩盖身份的时代了。你知道为了保证你和其他人的安全,我付出了多大代价吗?”

“好吧,那我的离开刚好能帮你省点钱。”

“我之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开弓没有回头箭……”

“可这张弓也不是我拉开的呀……”

他用力吸了一下吸管,声音带着几分圆滑世故:“生活本身就是这样,不是吗?听着,孩子……”

“我做不到。”

“是你自己选择的,你自己决定去见哈金森医生的。”

“如果我知道会发生什么,我根本就不会去见他。”

他的舌头在吸管上舔了一圈,然后把杯子放到旁边桌上。他有关节炎,需要定时服用一些葡萄糖胺补充剂来缓解疼痛。

“那我可能会直接杀了你。”他咯咯地笑起来,好像自己说的真的只是玩笑话。但我知道不是。当然不是。“好吧,我会做出一点儿让步,做个交易吧。我会让你过你想要的生活,任何一种生活。但是每过八年,和以前一样,你改头换面之前会收到一次传召。每当你要变更身份时,得先帮我做些事情。”

我之前已经听过他这些话很多次了,但是所谓的“想要的任何一种生活”,从来就没实现过。他会给我很多建议,让我从中做出选择。而我对这种说辞的回应,我想也同样让他耳朵起茧。

“她……有消息了吗?”我例行公事地问这个问过千百遍的问题,这已经成了我的习惯。虽然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连话里的沮丧都无法掩盖。

他看着他的饮料,说道:“没有。”

我注意到,他这次的回答,比平常否认得更快一些,不禁疑惑:“海德里希?”

“没有,没有!我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听着,过去七十年,我们队伍的扩张快得不可思议。你记得我们什么时候开始找人的吗?有时甚至五年就能找到一个新人。假如你一直执拗地想要找她,肯定是疯了,还不如现在就离开我们!”

我听到泳池里传来一阵水花扑腾声。我站起来,走到泳池边,看见一只小老鼠正在出水口绝望地挣扎。我蹲下身把它捞起来,它得救之后嗖的一下钻进草丛里了。

他拿捏着我,他自己也知道这点,我根本不可能活着退出。即使有那么万分之一的可能,也一定代价惨重,还不如留在这儿和他周旋。这种宽慰就好像是买保险,聊胜于无。

“我可以选择自己想过的任何一种生活?”

“对的,只要你想。”

我确定,海德里希还是那个海德里希。他觉得我是想过奢华的、纸醉金迷的生活,想去意大利阿玛尔菲海岸(5)的游艇上度假,想去迪拜的顶层豪华公寓里生活。其实我以前就考虑过多次,这次我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的那个答案:“我想回伦敦。”

“伦敦?她不可能在那里,你知道的。”

“我知道,我只是想回到那里。那里让我有种回到家的感觉。而且我想当个老师,历史老师。”

他大笑:“历史老师吗?好吧,是去中学里面吗?”

“对的,中学里面。高中历史老师,感觉是个不错的选择。”

海德里希笑了,看我的眼神中带着一些困惑——我为什么放着龙虾大餐不吃,想尝快餐店的炸鸡?“好吧,挺好的,这也挺好。那我们需要先准备一下……”

海德里希念念有词、喋喋不休,而我就一直看着刚才那只小老鼠,穿过草丛,跑向灌木,隐入林中,消失不见,奔向自由。

<h3>[伦敦,现在]</h3>

我在伦敦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奥克菲尔德中学的校长办公室里。

我努力想表现得正常,但对我来说有点难度。待得越久,我想起从前的事情就越多。回忆如潮水般涌来。

够了。

我告诉自己,都已经结束了,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这个屋子里散发着速溶咖啡的味道,地毯上残留一股消毒水和化纤味,墙上还挂了一张莎士比亚的海报。

是一张很常见的莎士比亚肖像。后退的发际线,苍白的肤色,冷漠空洞的眼神。这张画一点儿也不像真正的莎士比亚。

我收回思绪,把注意力重新放到面前的校长达芬妮·贝洛身上。她戴着橙色的大耳环。她有一些白头发。她正对我微笑。一个充满伤感的复杂的笑容,一个只有40岁以上的人才会有的笑容,其中夹杂着难过、抗拒以及消遣的意味。

“我在这里待很久了。”

“真的吗?”我问。

外面突然传来警笛鸣叫的声音,由远及近,又逐渐消失。

“时间,”她说,“真是非常奇妙,对吧?”

她轻轻地把装了咖啡的纸杯放在电脑旁边。

“对,奇妙极了。”我赞同她的话。

我喜欢达芬妮,我喜欢她的这次面试。我喜欢回到这里,回到伦敦,陶尔哈姆莱茨区(6)。回到这里应聘一份普通的工作,这种感觉其实很好,我在这种平凡中感受到了真实。

“我当了超过三十年的老师,在这所学校里已任教两年。说来真让人沮丧,原来已经这么多年了。我已经老了。”她微笑着叹气。

每当我听别人说自己老了,都觉得特别有意思。

一般这种时候只能恭维一句“你看起来一点也不老”,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哈哈,你的嘴巴可真甜,加分!”她高兴得合不拢嘴,笑声高了两个八度。

我把她的笑声想成一只看不见的鸟,来自她父亲的故乡圣卢西亚(7),充满异域风情,穿过窗户,飞向灰蒙蒙的天空。

“我感觉自己简直年轻了不少,像你一样。”她笑得花枝乱颤。

“41岁可不年轻了。”我强调了一下这个数字。有点荒诞,41岁、41岁,我现在谎称自己41岁。

“但你看起来可真年轻。”

“可能是因为我刚刚度假回来,整个人心态比较放松。”

“你去哪里了?好玩吗?”

“斯里兰卡。挺好玩的,我还在沙滩上喂海龟……”

“海龟?”

“对。”

我朝窗外看去,一个女老师正领着一群穿着校服的学生走向操场。她停下,转过身,然后我看见了她的脸,她的嘴巴一张一合地在说些什么。她戴着眼镜,穿着牛仔裤,身上的毛衣被微风吹拂着,然后她把自己的头发别到耳后。好像有个学生说了些什么,她笑了。那个笑容使她变得明媚生动起来,让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哎,”达芬妮发现我在看什么,叫了我一声,我有一瞬间的尴尬,“那是卡米拉,我们的法语老师。她很特别,学生都很喜欢她。她总是带他们出门上户外法语课。我们学校就是这样啦。”

“我理解您为这里做出的很多努力。”我恭维道,并且努力把话题转移到我们的面试上来。

“对的,不只是我,我们这里每个人都是如此。不过有时候收效甚微,所以我才注意到你,你的简历简直无可挑剔,我核查了你的每一条经历……”

我松了口气。幸亏她对我做背景调查时,之前安排好的那些人接了电话回了邮件,不然我就麻烦了。

“……不过,这里可不是萨福克郡那种乡下的学校能比的,这里是伦敦,陶尔哈姆莱茨区。”

“孩子在哪儿都是一样的。”

“对,孩子都是乖孩子。但是这里和你以前待的地方可不一样,两地的教育资源不同。我的意思是,你在这里的工作会更有挑战性。”

“别担心,我会让你惊喜的。”

“这里的学生一直都非常努力。但是他们大多只关心自己身边的世界,如何让他们对历史感兴趣,这是一个问题。你想怎么让历史生动起来呢?”

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实在太简单了。“我认为,历史不是要一定刻意和我们日常生活一样平易近人。历史是已经存在的。我们所经历的,在后世就是历史。历史不仅仅包括政治家、王公贵族,还包括普通人。一切皆是历史。一杯咖啡也是历史。从一杯咖啡,你甚至可以观察一个国家从奴隶制发展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的过程。今天我们能够坐在一起,喝上这杯咖啡,你甚至无法想象有多少人曾为之不懈努力甚至流血抗争。”

“你这样一说,我倒有点不好意思喝了。”

“呃,抱歉。我的意思是,历史到处都是。我只需要让学生意识到,历史跟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不是脱节的。”

“很好。”

“历史是由人组成的,所以每个人都会爱上历史。”

达芬妮看着我,缩了缩脖子,眉毛高高扬起,满是疑惑:“你确定吗?”

我轻轻颔首:“只需要让学生知道,他们所见、所说、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过去所发生的历史做出的选择。他们当下的每一个选择都会改变以后,莎士比亚几百年前写的一首诗会改变未来;每个活着的人,都会改变未来。”

我看向窗外。三楼视野很好,远处伦敦天色一如既往地灰蒙蒙,下了点儿小雨。我看到一栋英国乔治王朝时代遗留下的建筑,我以前经过那里很多次。

“那里,那栋有很多烟囱的房子,看到了吗?以前是一个精神病院。还有那里,”我指向另一个方向更低一点的房子,“过去是一个屠宰场。里面的人还会把动物的骨头都收集起来,送去烧制瓷器。如果我们能在两百年前走过这里,我们会看到两个割裂的世界,一边是工业社会,人们看着汽笛嗡鸣觉得不可思议;而另一边仿佛是农耕时代,路上还有牛羊走过……”

如果、如果、如果……剥开一个如果,还有一个如果。

我指向西边,一个蓝灰色的屋顶露台。

“就在那里,老福特路的那家蛋糕店楼上。西尔维亚·潘克赫斯特(8)和她那些争取妇女选举权的伙伴,经常在那里会面。她们过去还在天台上挂了一个很大的金色标语,上面写着她们的政见——‘女人也要选举权’,从很远就能看见。那里旁边以前还有个火柴厂。”

达芬妮唰唰写下几行字:“你还懂音乐,我看看,吉他、钢琴、小提琴。”

“对。”我在心里默默补充道,还有鲁特琴、曼陀林、希特琴、管乐器。

“你会让马丁羞愧的。”

“马丁?”

“他是我们的音乐老师,他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会。他连三角铁都打不好,还老觉得自己在摇滚方面很厉害。唉,马丁。”

“好吧,我爱音乐,也爱乐器。但我不怎么会教别人这些。我觉得音乐只能自己感受,很难和别人交流。”

“历史不是吗?”

“历史不是。”

“看起来你对历史这门课真是信心满满啊。”

“当然啦,”我撒了个谎,“我完全有信心。”

“不过其实你还很年轻啊。”

我耸耸肩,故意做了一个造作夸张的表情。

“我56岁了,你才41岁,对我来说真的算是年轻了。”

但其实,对我来说,56岁也年轻,88岁也很年轻,甚至130岁,都还年轻。

“好吧,但是我是那种比同龄人老的41岁。”

她微笑着看我,把圆珠笔顶上的按钮摁来摁去,一秒一下。嘀——嗒——嘀——时间就这样嘀嘀嗒嗒溜走。你活得越长,就越想在每一秒到来的时候,抓住它。我们该活在当下,而非过去或者将来。

埃米莉·狄更生(9)曾说过,永恒正是由每一个现在组成。但你如何判断自己身处哪一个当下呢?你如何不让自己身陷其他的“当下”呢?你,真的活着吗?

我的思绪开始慢慢飘远。

最近这种情况常常发生。我也略有所闻,一些其他的信天翁提起过,当你到达生命的中点时,就开始想得太多。回忆太过冗杂,让人生理性地头痛。我今天头痛得不是很严重,但是一直持续着。我想把注意力集中在此刻,几秒钟后,我又把心思投入面试中。我享受这种平凡感,尽管也许这平凡对我来说只是幻觉。

从没有平凡属于我。

我太不普通。

我想集中注意力。我看着达芬妮,她摇头并且大笑,我察觉到她的眼神里有毫不掩饰的柔和。恍惚间,我从她的眼里看见一点悲伤的情绪。“汤姆,我不得不承认,我对你这个人和你的应聘表现,印象非常深刻。”

汤姆。

汤姆·哈泽德。

我真正的全名叫艾蒂安·托马斯·安布罗斯·克里斯托弗·哈泽德。这是我最初的家族本名。我有过许多名字,有许多许多的经历。但是,从我第一次踏上英国的土地开始,我就只叫汤姆·哈泽德。

现在,又一次使用这个名字,就好像一个轮回。我脑海里不停地回荡着,汤姆……汤姆……汤姆……汤姆……

“你满足我们所有标准,不过即使你不这么好,你也会得到这份工作。”

“是吗?为什么?”

她扬眉:“除了你没别人来面试了!”

我们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不过笑声很快就停下了。

因为她紧接着说:“我住在教堂街上,我想你也知道那里曾经发生过些什么吧?”

是的,我当然知道。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一些冰冷的往事。我的头更痛了。我想起苹果在壁炉里爆炸。我不该回到这里,我不该让海德里希放我回来的。我想起了露丝,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睁得大大的绝望的眼睛。

“教堂街,我不知道。不清楚啊,抱歉,我不太知道那里。”

“没事的。”她喝了一口咖啡。

我看着墙上的莎士比亚像。他好像也在看着我,用一种看老朋友的温柔目光。他的肖像底下还有一行字:我们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却不知道自己的潜能。

“我对你有种预感,汤姆,你也相信自己的直觉,对吗?”

“我想是吧。”我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对“直觉”一说不以为然。

她微笑,我也回之以微笑。

我站起来,准备离开。“9月见。”

“啊哈,9月,9月很快就到了。你知道的,时间过得很快的,尤其是当你老了,时间真是飞快啊。”

“我也希望如此。”我咕哝道。

她没听清我的话,还补充了句:“当然,对于小孩子来说,时间也很快啦。”

“是吗?”

“孩子是世界上另一个能让时间变得匆匆的人。我有三个孩子,最大的22岁,去年刚大学毕业。昨天她还在玩乐高,今天她就搬出家门正式独立了。二十二年真是眨眼的一瞬间。你有孩子吗?”

我握住门把手,迟疑了一瞬,无数鲜活的痛苦回忆向我涌来。

我答道:“没有,我没有孩子。”我说谎了,谎言比真相更容易应付过去。

她惊讶了一秒,一阵难堪的沉默。我以为她可能会说点什么,不过她只是对我说:“那好吧。再见,哈泽德先生。”

我走出去,经过走廊时闻到了消毒水的味道。两个学生靠在墙上说话,他们的眼睛看着手机屏幕,就像古时的牧师看着《圣经》一样虔诚。我临别前转头打招呼,达芬妮正看着她的电脑。“好的,今天谢谢您,再见。”

我走出达芬妮的办公室,离开学校。仿佛身在21世纪,又好像在17世纪。

我就要走到教堂街,周围的景色让我出神,人行道旁,一整条路上全是彩票投注站,路边的公交车牌和路灯柱上都是涂鸦。这条街很宽,我一走上这条街,脑海中自然就浮现出它之前的样子。之前这里本来的房子被拆掉了,现在这栋楼是19世纪晚期建的,那个时候人们偏爱这种高墙红砖的设计。

那个转角,我知道那里过去有一个废旧的教堂,还有个巡夜人,现在变成了一家肯德基餐厅。门口红色的标志像是猩红的伤口。我闭上眼睛漫步,凭回忆感觉自己以前那栋房子的所在,过了车站,再走二三十步。睁开眼,就看到了那栋熟悉的半独立式住宅(10),这几百年,我都没再回到过这里。过去的大门现在被漆成了蓝色,从窗户能望到客厅的电视机,里面的主人正在打游戏,屏幕上依稀看到外星人爆炸的场景。

我的头突突地痛,我胆怯了,退缩了。过去的事情好像在一瞬间涌来,让空气都变得稀薄,整个人因为失重而飘浮。我退了几步,靠在旁边一辆车上,虽然力量较轻,但还是碰响了车的警报。

车的警报声尖锐刺耳,仿佛也在痛苦地哀号,从1623年一直到今天。我快步离开了这栋房子、这条街,仿佛只要我离开得足够快,就能逃离过去的那些事情。

<h3>[伦敦,1623年]</h3>

在我的生命中,只经历过一次爱情。在某种意义上,也是那一次让我变成现在的我。有人说,只要你有过真正的爱情,在爱逝去之后,任何人都无法和当时的爱人相提并论。这种想法很美好,不过现实是残酷的。在这漫长而又孤独的人生路上,过去的只能是过去,只有动心的那一刻是永恒的。

对我来说,露丝曾经一度是我生命里的唯一。

但她还是死了,在她去世的很多年里,她给我留下的那些美好回忆逐渐被后来那些鲜活的面孔替代。我和她的分别,是后来许多年我糟糕生活的开始。我最后一天和她在一起,是我来教堂街见她。那一天发生的事情,折磨了我好几个世纪。

那是……

我站在门前。

我敲门,等了一会儿无人应答,又敲门。

街角的那个守夜人注意到了我,慢慢走过来。

“这扇门上有标记,伙计。”

“我知道。”

“你不能进去……太危险了。”

我伸出手,故作不耐:“对,离我远点。我他妈正倒着霉呢,你再靠近点试试。”

我撒谎了,不过很有用。守夜人被吓住了,犹豫了一下,走得远远的。

“露丝,”我冲着门里喊,“是我,我是汤姆啊。我刚刚在河边看到格瑞丝了,她告诉我你在这里……”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门里传来她的声音:“汤姆?”

我已经很多年没听到这个声音了。

“露丝,是我!开门吧,我来看你了。”

“不,汤姆,我生病了。”

“我知道,但我不会被传染的。前几个月,我跟很多瘟疫病人相处过,但到现在,我连感冒都没有得过。露丝,别担心,你开门吧。”

她把门打开了。

她站在那里,看上去饱经风霜。我们是一样的年龄,但现在她看起来快50岁了,垂垂老矣,而我看起来仍是个少年。

她的肤色晦暗苍白,脸上就像一幅地图,满是疮口。她起身已经很艰难。我感到内疚,由于我的到来,她不得不从床上起来。不过她看起来见到我很高兴。她说几句话便喘一口气,我扶着她回到床上。

“你看起来那么年轻……还是……你还是一个年轻人……年轻的男孩。”

“我额头上也有皱纹啦,你看。”我握住她的手。

她看不见我脸上的纹路。

“我很抱歉,”她说,“我很抱歉让你走。”

“这件事情你做得没错,我的存在当时对你来说,真的很危险。”

不过我要先声明一点:我不确定我现在复述的这些话百分之百就是我们当时说的原话。也可能不是。但我大概记得发生了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更愿意相信记忆中的真实,而非真实本身。两者很接近,但有时候也不是那么接近,毕竟不是完全一样的事情。

不过我完全记得她接下来说的每一个字。她说:“现在一切都是那么黑暗。任何重逢的喜悦都不合时宜。”我感受到了她的害怕和恐惧,并且对此感同身受。这可能就是相爱的代价吧,我们同样分担着彼此的痛苦。

她已经神志不清,时而清醒、时而迷糊。

一瞬间,疾病又一次侵蚀了她的意志。她现在离我越来越远。对我来说,生命还剩下无限的长度,而对露丝来说,她生命的光芒已经渐渐微弱,在风中摇曳闪烁。

屋里很黑,所有的窗户都被木板钉上了。她躺在床上,身上的睡衣已经有点发潮。她的脸苍白得像大理石,皮肤上有红的灰的斑块。她的脖子上有个鸡蛋大的肿块。看到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这种感觉真的非常糟糕。

“会好起来的,露丝,会好起来的。”

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满是恐惧。好像她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在缓慢地捶着她的头盖骨。

“放轻松,放轻松……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样的安慰无济于事,而且可笑。我知道不会好的。

她呜咽着、呻吟着,全身被病痛笼罩着、折磨着。

“你必须走。”她的声音干巴巴的。

我弯下身子,亲吻她的眉毛。

“要小心。”她说。

“很安全的。”事实上,我自己不能确定安全与否。我觉得应该是安全的,但是不能肯定。我在地球上活了42年(看起来还和18岁时露丝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别无二致),但我不在乎了。离开她的日子,生活仿佛失去了意义。

即使在1603(11)年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露丝,我对她的爱亦没有丝毫褪色。此刻,我心如刀割,这种痛比任何一种身体上的疼痛来得还要剧烈。

“我们曾经很开心,是吗,汤姆?”她的脸上浮起微笑,几不可见。我记得我们过去在无聊的周二上午,抱着重重的水桶经过谷仓。我记得她年轻的腰肢和脸上的笑容,她当时只有喜悦没有痛苦,为了不吵醒她的妹妹,我们轻手轻脚。我记得我在河堤边散步,为了躲闪路上的流浪狗不小心摔进泥里,但是一想到她就在路的尽头等着我,好像也就不那么难过了。

那些似水时光,那些嬉笑打闹,一切的一切,都无法改变现在冰冷的事实。

“我们……我爱你,露丝。我深深地爱着你。”

我想扶她起身,喂她吃点东西,我想让她好起来。我能看出她正饱经痛苦,她现在一心求死,但是此时我还不明白死亡是什么。我不明白,这个世界究竟会怎样。

我还有别的愿望,还想从她口中知道一个答案。

“亲爱的,玛丽恩在哪里?”我最终还是问出口了。

她看了我很久,我已经准备好从她口中听到某些噩耗。可她说:“她逃走了……”

“什么?”

“她和你一样。”

一瞬间的静默。

“她也不会变老吗?”

她说话语速很慢,不时有几声叹息、咳嗽以及哽咽。我让她先别说话,但她坚持想要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对,她也不会变老。周围的人会逐渐注意到,时间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我告诉她,我们又得搬家了。她很困扰,然后变故陡生……”

“变故?”

“对,那天晚上,她跑了,汤姆。我想追她,但是她还是离开了,她再也没有回来。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她的处境是否安全。你得找到她,汤姆。希望她能平安坚强,你也是。汤姆,你一定要找到她。我现在要跟我的弟弟一样,离开这个世界了……”

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无助过,我想要做点什么,我甚至想要用我的健康和今后的幸福换她回来。

“我会的,露丝,我会坚强起来的。”

她的气息逐渐变得微弱:“你会的。”

“露丝——”

我不停地喊着她的名字,希望她能听到。好像这样就能让她别那么快睡去,让她继续活着。

莎士比亚说,我们是被时间支配的人,时间命令我们即刻动身……

她让我唱歌给她听:“任何你心中想的事情。”

“现在我的心中只有悲伤。”

“那就唱悲伤的歌吧。”

我想去拿鲁特琴,但她只想听我清唱。我觉得我清唱其实不如弹唱好听,但我要为她单独唱一首歌。

“她笑了,春天来了,我的所有快乐也来了。她皱眉头,冬天来了……”

她微笑,一个柔和的、饱含风霜的笑。我感觉我的世界就在这一刻消失了,我想随她一起逝去,跟着她走,无论去哪儿。因为她,我才成为如今的我。我曾经试过离开她独自一人生活,但那时候我知道她还在,还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静默地存在着。

“我会找到玛丽恩的。”

她合上眼睛,好像这是她最后的心愿,她已了无牵挂。

她的脸彻底晦暗下去了,像1月的天空。

“我爱你,露丝。”

我紧紧盯着她的嘴唇,努力想要从她苍白的、长满水疱的嘴唇上看到一丝一毫的回应,但她毫无反应。一种让我恐惧的、难以置信的寂静。只有空气中的尘埃在室内飘浮。

我祈求上帝,乞求他能够降下些许神迹,但是他置之不理。上帝没有理会我的请求。神冷漠无情。她死了,我好像掉进了无边的黑暗里,就这么过了几个世纪。

<h3>[伦敦,现在]</h3>

我感到虚弱。脑袋嗡嗡作响。我想要挣脱那些关于教堂街的回忆,于是走向了我自己心里的解药——位于哈克尼区的水井巷,现在应该叫水井街。那里是我和露丝最初一起生活的地方,在瘟疫还没有发生,我们还没有分开,在一切都还是开始的时候。那时的村舍、马厩、谷仓、池塘和果园早就不在了,我知道走在这条已经完全变样的街上,追寻那些早已逝去的回忆,其实于事无补,但是我还是想看看这里。

我继续走着,这里大概是哈克尼区最繁华的一条街。巴士和行人匆忙来去。我经过这里的一家手机店、一家典当铺和一家快餐店,终于在街对面看到了自己的目的地——我们过去生活的地方。

现在那里变成了一栋红砖房子,没有窗户,墙上有一些蓝白相间的标志,上面写着“哈克尼区宠物援助中心”。我有一种失望感,过去的那些生活痕迹此刻已经完全被抹去了。这种全身上下的无力感,让我怔怔跌靠在旁边的取款机上,结果却不小心碰到一个正在输密码取钱的人。我只好慌忙向他道歉,解释自己只是无心之过。不过他依然很警惕地看着我,仿佛仍在怀疑我。

我看到一个人牵着斗牛犬离开了那栋房子,于是马上做了一个决定:和过去的经历达成一点和解。

我穿过马路,走进那栋房子。

里面有很多狗都在叫。不过有一只狗很特别,病恹恹地躺在它的篮子里。它的外表是灰色的,有着蓝宝石一样的眼睛。这条狗,在这种地方有一种格格不入的尊贵感,我心里暗想,仿佛它是一匹误入狗群的迟暮的狼。

这条狗旁边还有一个崭新的磨牙玩具,黄色的橡胶骨头。

“这是什么品种?”我指着这条狗,问收容所的志愿者(她的胸章上有一个“卢”字)。

她挠了挠胳膊上的疹子,回答我:“秋田犬。是日本的品种,非常珍贵。它的叫声很特别,是吧?”

“对。”

我还能辨认出来,就是在这里,这条美丽又哀愁的狗躺着的地方,是我们过去的卧室所在。

“它多大了?”我问卢。

“很老了。已经11岁了。所以很难找到人愿意收养它。”

“那它是怎么来这里的呢?”

“它被发现了之后送过来的。之前它在阳台上生活,被绑在那里,日子过得很惨。你看,”她指着狗狗的大腿,那里没有毛,只有一道红棕色的伤疤,“被烟头烫的。”

“它看起来很低落。”

“有点儿。”

“它叫什么呢?”

“不知道。不过我们一般叫它亚伯拉罕。”

“为什么?”

“我们是在林肯(12)塔那边发现它的。”

“这样啊,”我说道,“亚伯拉罕真是一个非常适合它的名字。”

亚伯拉罕站起来,跑到我跟前,用它的蓝眼睛看着我,仿佛想要对我说些什么。我本来不打算养狗,起码今天本来没这个打算。不过此刻,我鬼使神差地说:“就是这条了,我想要收养它。”

卢有些惊讶地看着我:“你不打算再看看别的了吗?”

“不用了。”

我注意到卢胳膊上的红斑,还有深红色的疮口。我突然又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天,在哈金森医生的屋子里,我和许多病人一起,焦急地等待他的诊断。

<h3>[伦敦,1860年]</h3>

这是一场暴风雪。1月,在经历过一段短暂的温和天气后,气温陡然间下降。我感觉这是从1814年以来,伦敦最冷的日子。那一年,拿破仑帝国破灭,法国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那也是泰晤士河举行的最后一次冰雪集市,冬天河水结冰后,小贩们就在上面兜售东西。(13)

那时,室外冷得几乎不能活动。出门后你会感到自己脸颊僵硬,血液也被冻住了。我走了两英里才走到黑衣修士路。风雪很大,我走得很艰难,凭借街边的路灯辨认方向。那时那种黑色镂花铁路灯还是很时髦的玩意儿。黑衣修士路上,有哈金森医生工作的地方——伦敦非传播性皮肤疾病研究与防治所。一个简单直接的名字,维多利亚时期的风格大抵如此。

当然,我没有皮肤病。我也不太可能有皮肤病。我当时并没有出疹子,事实上,一直到279岁的时候,我才第一次出现皮肤方面的问题。虽然那时候,我外表上看起来只有30岁左右,身体状况也很年轻,但我的心灵远比身体要老。

我当时来找哈金森医生,是因为他当时的新发现,一种跟我情况有点儿相似,不过事实上来说应该是相反的情况——“早衰症”。

这个词根源于希腊文(progeria),pro的意思不光是指“之前”,还有“很早”的意思;geria则是geras的变体,意思是“老年”。这个词的意思就是“儿童早衰”。一个人身体衰老的过程较正常人快好几倍,从而导致器官衰退过快,造成生理机能下降。症状多发于幼年时期,一个婴儿可能还在蹒跚学步,外表就已经像个耄耋老人。

这种症状的外在表现就跟人老了一样:脱发,长皱纹,骨质疏松,血管凸出,关节僵硬,肾功能衰竭以及视力下降。患者会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去世。

这种不幸的患者一直存在,但是直到哈金森医生对其进行研究,才正式为人们所知。当时他的病例是一个男孩,虽然才6岁,却已经脱发并且皮肤起了皱纹。

我在去见哈金森医生之前,心里有几分期待:或许他能帮我呢。这就如同溺水的人抓到东西,好像有了希望。后来的两百年里,我一直在伦敦乃至全国寻找玛丽恩。有时候我会觉得某人像她,不过最终会证实只是空欢喜一场。我现在还记得,我曾经在约克的肉铺街上被一个醉汉打过,他觉得我对他的妻子有所企图,因为我问她是哪一年出生的。我缺钱了,就在街头卖唱。一旦有人怀疑我,我就变换身份离开。我从来没积累过财物,赚来的钱总是很快就花掉,除了租房,就是买酒。钱之于我,就像倒进沙漠里的水,一瞬间就蒸发了。

有好多次,我在长久的寻找中几乎要放弃希望。我不只是在找人,更是在追寻生命的意义。有时,我突然想到,人们不会超过100岁,因为他们活不到那个时候,他们心理上也撑不到那个时候。生活对我们来说,本质上是一种消耗。没有足够的自我来维持漫长的人生,就会很快厌倦生活。尤其是那种日复一日的生活。你会觉得,人们的每一个微笑、每一个手势,都似曾相识。在生活中,你遇到的每一件事情此前都见过,每一个新闻之于你都是“旧闻”,再也没有任何新鲜的事情发生。生活成了无聊的循环,每一天都是对前一天的重复。你会觉得越来越难以容忍别人,因为身边不同的人来来去去,但他们年复一年都犯同样的错。就好像是陷在一首曾经喜欢的歌里,单曲循环,听到最后让你厌烦得想割掉自己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