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那是很棒的毁灭。我们生来就是为了那样子被毁灭的。飞机明天就会来啦。”
“你怎么知道?”
“我有把握。飞机一定会来的。仆人们已经准备好点火生烟的木头和草。今天我又下去看了一下。地方绰绰有余,我们在空地两头都堆了柴草。”
“你凭什么认为飞机明天会来?”
“肯定会来的,我有把握。到了城里,他们会治好你的腿,然后我们就可以好好地毁灭毁灭,不用聊那种讨厌死了的话题啦。”
“喝一杯怎样?太阳已经落山了。”
“你觉得没问题可以喝?”
“我想喝一杯。”
“那我们一起喝一杯。莫洛,拿两杯威士忌苏打!”
“你最好穿上防蚊靴。”他对她说。
“等洗过澡再穿……”
他们喝着酒,天色渐渐地黑下来,就在快要黑到看不见打枪的时候,一只鬣狗穿过旷野,绕到小山的另一边去了。
“那杂种每天晚上从那边跑过去,”男人说,“两个礼拜了,天天晚上如此。”
“每天晚上吵吵的就是它。我不在意。不过这是一种很恶心的动物。”
一起喝着酒,现在他已经没有疼痛的感觉,只是一直用一种姿势躺着,有点不舒服。仆人们生起了一堆火,火光投下的影子在帐篷上跳动着,他感觉得到,自己又回到了对于这种愉快的投降生活的默认状态。她对他非常好。下午他对她太残忍、太不公平了。她是个好女人,真的很了不起。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想到,他就要死了。
这个念头来得很冲,不像一阵水浪或一阵风,而像是一阵骤然而至、恶臭难闻的空无。奇怪的是,那只鬣狗沿着这空无的边缘,轻轻地溜了过来。
“怎么啦,哈里?”她问他。
“没什么,”他说,“你最好挪到另一边,坐到上风口去。”
“莫洛给你换过药没有?”
“换过了。刚敷上硼酸膏。”
“感觉怎样?”
“稍微有点摇晃不稳。”
“我要去洗澡了,”她说,“一会儿就出来。我跟你一起吃晚饭,然后把帆布床搬进去。”
这么说,我们停止争吵是一件好事,他自言自语道。他同这个女人之间从来不曾比较厉害地争吵过;而他同他所爱的那些女人之间,却总是争吵得厉害,最后往往经不住日积月累的伤损,毁了他们相合的感情。他曾经爱得太深,要求得太多,结果耗尽了激情。
他想起了那一回孤身一人在君士坦丁堡[18]的情形,他是在巴黎吵了一架后跑出来的。一段时间里,他天天眠花宿柳,然后发现那样并没有能消灭孤独感,反而使之变得更加强烈。他便写信给她,那是他的第一个情人,就是在巴黎将他抛弃的那一位。在信中,他向她诉说自己一直没有能忘情……他告诉她,有一回在摄政酒店[19]外面,他以为看见了她,一下子懵了,心里面好难受;他会沿着林荫大道,尾随一个外貌有些地方同她相像的女子,却又害怕看清楚不是她,害怕失去那种错觉所带给他的感觉。他告诉她,他睡了一个又一个女人,但她们一个个只能徒然增添他对她的思念。他对她说,无论她做了什么都决没有关系,因为他知道,他治不好自己对她的相思病。他在冷静和没有喝酒的状态下,在俱乐部酒店[20]写了这封信,寄去纽约,请求她将回信寄到他在巴黎的办事处。那样似乎比较妥当。那天晚上,他非常想念她,觉得心里面空荡荡的很难受。他漫无目的在街上走,路过马克西姆餐厅[21],搭上一个姑娘,请她一起吃晚饭。后来他带她去一个地方跳舞,她的舞技很糟,他便丢下她,同一个性感放荡的亚美尼亚姑娘共舞。那姑娘肚皮紧贴着他,磨得几乎发烫。一轮舞下来,他便将她从一个英国中尉炮手身边夺走了。炮手约他出去,他们便在黑暗中,在鹅卵石铺成的大街上打了起来。他击中炮手的下巴一侧两拳,对方却没有倒下,他知道这下子免不了要恶斗一场了。炮手击中了他的身体,又击中他的眼角。他再次挥动左拳击中对方,炮手扑到他身上,揪住他的外套,将一只衣袖撕了下来。他对着炮手耳朵后面擂了两拳,然后一边推开他,一边又用右手重重地揍了他一拳。炮手一头栽倒在地,他拉起姑娘就跑,因为他们听见宪兵过来了。他们拦了一辆出租车,沿博斯普鲁斯海峡开到郊外的雷米利·希萨,兜个圈儿,又在寒冷的夜晚回到城里,上床睡觉。她看上去过于成熟了,摸上去也是一样,不过很柔滑,像玫瑰花瓣,像糖浆,腹部光滑,胸部丰满,且不用在她的屁股下面垫枕头。在她醒来之前,他就离开了;在清晨的第一缕光线中,她的容貌显得够粗俗的。他出现在佩拉宫酒店[22],带着一只乌青的眼圈,外套搭在胳膊上,因为没了一只衣袖。
当天晚上,他启程去安那托利亚[23]。他记得,那次旅行的后半段,他整天骑马穿行在罂粟花田中间,当地人种植罂粟是为了提炼鸦片。那种风景给人的感觉真是奇特。最后,仿佛无论走多近走多远都走不到似的,他来到了他们和那些从君士坦丁[24]新调来的军官们一起发动进攻的地方。那些军官狗屁也不懂,炮队的炮弹居然打到了自己的骑兵连,那个英国观察员哭得跟个孩子似的。
就在那一天,他生平第一回看见死人。他们穿着白色芭蕾舞裙,还有缀着绒球的翻边鞋。土耳其人一直不断地一波一波涌上来,他看到那些穿裙子的士兵在逃跑,军官们向那些士兵开枪,接着自己也开始逃。他和那个英国观察员也跑起来,直跑得他肺疼,嘴里满是铜腥味儿。他们停下来,躲在大石头后面喘口气,而土耳其人依旧在一波一波地涌上来。后来他看到的事情是他永远不敢回想的,再后来他又看到了更可怕的事情。所以,那次他回到巴黎后,他无法开口谈论这件事,甚至连提一下都受不了。经过咖啡馆的时候,他看见那个美国诗人坐在里面,面前一大堆托碟,土豆脸上一副蠢相,正同一个罗马尼亚人大谈达达主义[25]。那个罗马尼亚人说自己名叫特里斯坦·查拉[26],总是戴一只单眼镜,有头痛的毛病。他回到了公寓,和妻子待在一起,这时他又爱妻子了,争吵已经过去,疯魔已经过去,他很高兴回到家,办事处把他的信件都送到上面公寓里来。于是,一天早晨,他在君士坦丁堡写的那封信的回信放在盘子里送来了。看到信封上的笔迹,他浑身发冷,想悄悄地将它塞到另一封信底下去。可是他的妻子说:“是谁来的信,亲爱的?”于是,那件事在开始阶段便结束了。
他回想起他同她们每个人在一起时的好时光和争吵时的情形。她们争吵时总是挑最佳场合。她们为什么总是在他感觉最好的时候跟他吵呢?这种事他从来没有写过,因为首先,他决不愿意伤害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其次,好像不写这种事,可以写的东西也已经够多了。但他一直认为,这种事最终他还是会写的。可以写的东西太多了。他看到了世界的变化,这不只是指那些大事。虽然他经历过许多大事件,一直在观察世人,但他也看到了那些微妙的变化,记得世人在不同时期的状态。他置身于这种变化之中,一直在观察着,把它写出来是他的责任,但是现在他永远也不会写出来了。
“你感觉怎样?”她说。她洗好澡,从帐篷里出来了。
“还行。”
“现在吃得下东西么?”他看见莫洛拿着折叠桌站在她身后,另一个仆人端着盘子。
“我想写作。”他说。
“你应该喝点肉汤,好保持体力。”
“今晚我就要死了,”他说,“我不需要保持体力啦。”
“别那么夸张,哈里,求你啦。”她说。
“你干吗不用你的鼻子闻一闻?我大腿都已经烂了半截啦。干吗还要跟肉汤瞎胡搞?莫洛,去拿威士忌苏打。”
“求你喝点肉汤吧,”她温柔地说。
“好吧。”
肉汤太烫了。他只好把汤盅端在手里,等到凉下来可以喝了,然后一点也没吐全喝了下去。
“你是个好女人,”他说,“别为我费心啦。”
她望着他,脸上露出那种为众人所熟悉的、令人愉快的笑容。那是一张因为《靴刺》和《城市与乡村》[27]而为众人所熟悉和喜爱的脸,因为嗜酒,因为贪恋床笫之欢而稍有些逊色了;但《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她那两只漂亮的乳房,那两条能干的大腿,那两只抚爱脊背时稍嫌小的手。他望着她时,感觉到死神又一次来临了。
这一回来得不冲。它是轻轻的噗一下,像一股令烛光摇曳、烛焰腾高的微风。
“待会儿可以让他们把我的蚊帐拿出来,挂在树上,再生一堆火。今晚我不去帐篷里睡了。犯不着搬进搬出。今夜是个晴朗的夜晚,不会下雨的。”
看来,这就是你的死法了:在你听不见的悄声细语[28]中死去。好吧,不会再有争吵了。这一点他可以保证。他从来不曾有过的这个体验,他现在不会去败坏它了。他有可能会。你把一切都给败坏了。但他也许不会。
“你会做笔录么,会不会?”
“我没学过。”她告诉他说。
“好吧。”
当然,已经没有时间了。不过那些记忆仿佛是可以套叠的,如果你方法正确,便可以把它们全部收缩到一段里面去。
在一座俯瞰着湖水的小山上,有一栋圆木构筑、灰泥嵌白的房子。门边竖着一根竿子,竿子上挂着一只铃铛,那是用来呼唤外面的人回屋吃饭的。房子后面是田野,田野后面是树林。一排箭杆杨从房子一直延伸到码头,岬角边沿也围着箭杆杨。一条小路从树林边往山上而去,他曾沿这条路采摘黑莓。后来,那栋圆木结构的房子烧毁了,挂在壁炉上方鹿脚架上的几支枪也烧坏了。后来那些枪筒,连同融化在弹夹里的铅弹,还有完全烧毁的枪托,都摆在那一堆草木灰上;那些灰原本是要放进做肥皂的大锅,用来熬碱水的。你问祖父坏枪可不可以拿去玩,祖父说不行。你明白,那堆残骸仍旧是他的枪,而他再也没有去买别的枪。他也没有再去打猎。房子用圆木在原地重新造起来了,刷成了白色,从门廊里你可以看见那些箭杆杨和远处的湖水,但是枪再也没有了。那些曾经挂在圆木房子墙上的鹿脚架上的枪筒,如今摆在那堆草木灰上,再也没有人去碰过它们。
战后,我们在黑森林租了一条鳟鱼小溪[29],去那儿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路是从特里堡[30]下到溪谷里,在树荫下沿着谷中小路绕行(那条白色小路的路边上都是树),然后走上一条岔路,向前穿过山岭,途经许多矗立着黑森林式大房子的小农场,最后来到小路和溪流的交叉处。我们就在那儿开始钓鱼。
另一条路是爬陡坡到达树林边缘,然后穿过松林翻越山顶,从林中出来到达一片草地的边缘,穿过那片草地走到桥边。溪边有一溜桦树,溪水不大,窄窄的一条,清澈而湍急,在桦树根下面冲出了一个个水潭。在特里堡的旅馆里,店主经历了一个旺季。这是一件欢喜事,我们大家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第二年发生通货膨胀,他上一年挣的钱还不够拿来买旅馆用品,店开不下去,他上吊了。
这些事你可以口述,但护墙广场[31]你无法口述。那地方,卖花人在大街上给花儿染色,滴下来的颜料水在路面上流淌;那儿是公共汽车发车的地方,老头儿和女人总是喝葡萄酒和劣质果渣酒[32],灌得醉醺醺的;寒风中,孩子们淌着鼻涕;你闻得着臭汗和贫穷的气味,看得见“业余爱好者咖啡馆”里的醉态,还有“奏乐舞厅”[33]里的妓女,她们就住在舞厅的楼上。女门房在她的小隔间里招待共和国卫队的骑兵,一张椅子上放着他的插着马鬃的头盔。门廊对面那个房客,她的丈夫是个自行车赛车手,那天早晨,她在乳品店打开《汽车报》,看见他第一次参加大赛就在环巴黎自行车赛上获得第三名,乐开了花。她满脸通红,笑个不停,然后她手里拿着那张黄色的体育报纸,上楼去哭了一场。经营“奏乐舞厅”的那个女人,她的丈夫是开出租车的,有一回,他,哈里,必须去乘早班飞机,那人便来敲门叫醒他;动身送他去机场之前,他们还一起在酒吧间的包锌吧台前喝了一杯白葡萄酒。当年,那个街区的邻居他都很熟,因为彼此都是穷人。
广场周围住着两种人:酒鬼和运动爱好者。酒鬼用酗酒来镇住贫困,运动爱好者用锻炼来驱除贫困。他们是巴黎公社拥护者的后代,对于他们来说,了解自己的政治是不用下功夫的。他们知道是谁开枪杀死了他们的父老兄弟、亲戚朋友。当年凡尔赛的军队开进巴黎,继公社之后占领了这座城市,被抓到的人凡手上有茧的,戴便帽的,或有其他任何标志说明是做工的人的,一律处决。正是在那样一种贫困中,在街对面是一家马肉铺和一家酒业合作社的那个街区里,他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
在巴黎,别无任何一处地方令他如此衷爱:撑开着枝桠的树,年代久远、白灰泥墙、墙脚刷成棕色的房屋,那一片圆形广场上那些长长的绿色公共汽车,路面上流淌的紫色染花颜料水,从小丘上下来直往塞纳河而去的勒蒙纳红衣主教大街,还有另外一个方向穆浮塔街那个狭窄拥挤的世界[34]……那条通往先贤祠的大街和另外一条他常常骑自行车的大街,整个那一片地区仅有的沥青路,车胎滚过去时感觉那么光滑;街两边的房子高耸而狭小,那幢高高的小楼是一家廉价旅馆,保尔·魏尔伦[35]就死在里边。他们住的公寓只有两个房间,另外,他在那家旅馆的顶楼有一个房间,花每月六法郎租了写作用的,从里面可以看到鳞次栉比的屋顶、烟囱顶管和巴黎所有的山丘。
从公寓里却只能看到那个卖木柴和煤炭的人的店铺。那人也卖酒,劣质葡萄酒。马肉铺外面挂着金色的马头,敞开的窗户里面挂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人们在漆成绿色的酒业合作社里买酒喝,又好又便宜的葡萄酒。另外就只能看见街坊邻居的窗户和涂灰泥的墙了。夜里,有人喝醉了躺在大街上哼唧和呻吟,这就是那种典型的法国式醉酒,你所受的宣传要你相信它并不存在的。这时,你会看到街坊邻居打开窗户,然后听见他们低声嘟囔。
“警察上哪儿去了?那个屁精总是在你不需要的时候出现,这会儿准是跟哪个女门房睡觉去啦。报警吧。”最后有人倒下去一桶水,呻吟声停了下来。“什么声音?哦,是水,聪明的主意。”于是,一扇扇窗户都关上了。他的女仆玛丽抗议八小时工作制时曾经说:“做丈夫的要是工作到六点钟,他只会在回家的路上很快地喝几杯,浪费的钱也不多。如果只要工作到五点钟,那他就会天天晚上喝得醉醺醺的,钱你就一个子儿也拿不到了。这种缩短工作时间,遭罪的还是工人的老婆哟。”
“再喝点儿肉汤好么?”这时,女人问他道。
“不喝了,多谢你。汤好喝极了。”
“喝再一点点。”
“我想喝一杯威士忌苏打。”
“喝酒对你不好。”
“是啊,喝酒对我有害。科尔·波特[36]写过这方面的歌曲。这种知识使你快要受不了我啦。”
“我喜欢你喝酒的样子,你知道的。”
“哦,是啊,只不过喝酒对我有害。”
他心想:她走开后,我想要的一切很快我就会得到啦。不是我想要的一切,而是摆在那儿的一切。唉。他累了。太累啦。他要稍微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不在。它一定是到另一条街上溜达去啦。它成双结对地溜达,骑着自行车,无声无息地在人行道上前行。
不,他从来不曾写过巴黎。他喜欢的那个巴黎。不过,他未曾写过的其他东西又如何呢?
那个大牧场,那些银灰色的山艾树灌木丛,清澈湍急的灌溉渠水,墨绿的紫花苜蓿,又如何呢?还有那条通往山里的小径,像鹿一样胆怯的牛群;秋天的时候,你把它们赶下山来,吆喝声和不停息的喧嚷声夹杂在一起,乌泱泱一大群缓缓移动着,扬起漫天的尘土。暮光之中,在群山的后面,远峰清晰如画;月光下你骑马走在小径上,溪谷对面山坡上一片清辉。他记得,夜里面穿过林子下山时,看不见路,就抓住马尾巴跟着走。这些故事都是他想写出来的。
那个打短工的弱智小伙子,那一回他们留下他一个人在牧场,还嘱咐他别让人偷走一根干草。偏偏福克斯镇[37]那个老杂种路过,停下来想喂喂马;老家伙曾经雇小伙子干过活,还揍过他。小伙子不让他拿草料,老家伙就说要再揍他一顿。小伙子跑去厨房,把来复枪拿来,看见他往谷仓里面闯,一枪把他撂倒了。他们回到牧场时,老家伙已经死了一个礼拜,躺在畜栏里冻得硬邦邦的,尸体已经被狗啃掉了一部分。但你用毯子将残尸裹起来,放在雪橇上用绳子捆好,还叫那小子帮你一起拽,然后你们两个蹬着滑雪板带着尸体上路,赶了六十英里来到镇上,将小子递解过去,这时候,他还没意识到自己会被捕。他想着自己尽了职,你是他的朋友,他会得到奖赏呢。他帮着将老头儿拖到镇子上来,是为了让大家都能了解老家伙一向是多么坏,又如何想偷草料,那可不是他自己的东西。警长给他戴上手铐时,小伙子简直不敢相信。于是他大哭。这个故事他是攒在那儿准备写出来的。他知道那个地方至少二十个好故事,却一个也没有写。为什么?
“你跟他们讲讲为什么吧。”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什么为什么。”
她自从有了他以后,酒喝得没那么多了。但是只要他活着,他是决不会写她的事情的,这一点他现在意识到了。也不会写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有钱人愚钝,不是酒喝得太厉害,就是玩巴加门[38]太多。她们愚钝而且啰嗦。他记得可怜的朱利安,记得他对于富人的带有罗曼蒂克意味的敬畏,记得他的一篇小说这样开头:“富人跟你我不一样。”[39]有人曾经这样回敬朱利安:是啊,他们比我们钱多。但在朱利安听来,这话并不幽默。他认为他们是一个特别富有魅力的族类,等到他发现并非如此时,他便被毁了,其程度恰如他被其他随便什么东西毁了一样[40]。
他一向瞧不起那些毁掉的人。一件事物你既已了解,就不是非喜欢它不可了。他觉得自己什么样的关口都过得去,因为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他不放在心上,就无法伤害他。
好吧。现在他不会将死亡放在心上了。先前他一直害怕的一件事是疼痛。他像别的男人一样忍得住痛,只要疼痛延续的时间不太长,别把他弄得筋疲力尽。但这一回他有个地方伤太厉害了,正当他觉得自己快要被它弄垮的时候,疼痛停止了。
他记起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投弹军官威廉森钻过铁丝网爬回来时,德军巡逻队的一个兵向他投了一枚手榴弹。他被炸伤了,尖叫着,求大家开枪打死他。他是个胖子,虽然爱作一些离奇古怪的显摆,却很勇敢,是个好军官。可那天晚上他被卡在铁丝网里了,随着一颗照明弹将他照亮,他的肠子被炸出来钩在了铁丝网上。所以他们不得不把他的肠子割断,才将他抬了回来,当时他还活着。开枪打死我,哈里。看在基督的面上,开枪打死我吧。有一回,他们曾经争论过凡主所赐予无有不可忍受这句话;有一种理论就是这样说的,意思是过一段时间,痛苦会自行消失。但是他一直忘不了威廉森,那个夜晚的威廉森。痛苦并没有从威廉森身上消失,最后他拿出一直留着给自己用的吗啡药片,全都给威廉森吃了,也并没有当时就立刻见效。
不过,现在他所承受的痛苦是很轻的。如果就这样下去,情况不恶化,便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只除了他希望有更多的人陪伴在身边。
他想了一想自己会希望有哪些人陪伴。
不,他心想,你做每一件事都做得太久,做得太晚,你就不能指望发现别人仍然在陪你啦。人已经全走了。酒尽杯空,曲终人散,现在只剩下你和女主人啦。
我越来越对死感到厌倦了,就像对所有别的事情一样,他心想。“真让人厌倦。”他说出声来。
“什么事让人厌倦,亲爱的?”
“所有做起来时间长得要命的事。”
他望着她的脸。她背靠着椅子背,坐在他与篝火之间;一张线条可爱的脸,映照着火光。他看得出来,她已经困了。他听见鬣狗弄出来的一记声响,就在火光照到的范围之外。
“我一直在写作,”他说,“我累啦。”
“你觉得能睡着么?”
“肯定能。你干吗不进去睡觉?”
“我想坐这儿陪着你。”
“你感觉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么?”他问她。
“没有,就感觉到有点困。”
“我感觉到了。”他说。
刚才他感觉到死神又一次从身旁经过。
“你知道,我唯一从来不曾失去过的东西是好奇心。”他对她说。
“你什么也没有失去过。你是我认识的最完美的男人。”
“基督啊,”他说,“女人的见识真是太少啦。凭什么?你的直觉?”
就在这个时候,死神已经来到了,它将头靠在帆布床的脚上,他闻得出它的气息。
“决不要相信死神是一把镰刀加一个骷髅头那种说法,”他告诉她说,“它很可能就是两个骑自行车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儿。也可能像鬣狗一样,有一张很宽的口鼻。”
这会儿它已经进逼到他身边,但它已经不具有形状。它只是将空间占了。
“叫它滚开。”
它没有滚开,而是又逼近了些。
“你呼出来的气真是难闻得要命,”他对它说,“你这个臭烘烘的杂种。”
它还在一点点地凑近他,现在他无法对它说话了;它发现他说不出话来,就又凑近了一点。现在他想一言不发地将它打发走,但它却上来了,将重量全压在了他的胸口。它趴在他身上,他不能动弹也说不出话,这时他听见女人说道:“先生睡着了。把帆布床抬起来,好好轻一点,抬进帐篷里去。”
他说不出话来,没法叫她把它赶走;现在它趴在身上分量更重了,已经压得他透不过气来。然后,当他们抬起帆布床的时候,突然就没事了,他胸口的重压消失了。
现在是早晨,已经天亮有一段时间了,他听见飞机的声音。开始它显得只有一丁点大,然后转了一个大圈子。仆人们跑出来用煤油点着了火,堆上草,于是平整的空地两头起了两股浓烟。晨风将烟吹向帐篷,飞机又转了两个圈子,这回飞得低了。接着,飞机向下滑翔,拉平,平稳地降落在了空地上。迎面向他走来的是老康普顿,下身一条宽松长裤,上身一件花呢夹克,头上一顶棕色毡帽。
“出什么事啦,老兄?”康普顿说。
“腿坏了,”他告诉他说,“先吃点早饭吧?”
“谢谢。只要喝点茶就行啦。你知道,这是架‘银色天社蛾’。我不可能搞到一架‘夫人’。只坐得下一个人。你的卡车在路上。”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一边去了,正在跟他说些什么。回来的时候,康普顿显得比什么时候都更快活。
“我们得马上把你弄上飞机,”他说,“我还要回来接你太太。这样恐怕我就要在阿鲁莎[41]停一下了,加点油。我们最好现在就走。”
“茶也不喝了?”
“喝不喝其实我无所谓的,你知道。”
仆人们抬起了帆布床,绕过那些个绿色的帐篷,沿着岩石往下走,来到旷野上。借着风势,那两堆生烟的火此刻烧得很旺,草已经全烧光了;他们顺着两堆烟火走过去,来到小飞机跟前。把他弄进去很费了些事,但一进飞机,他就躺靠在皮椅子里,将那条伤腿直挺挺地伸到康普顿的驾座一侧。康普顿发动了引擎,然后钻进了飞机。他挥手向海伦和仆人们告别,随着引擎的咔嗒声变成熟悉亲切的轰鸣声,他们摇摇晃晃地转起弯儿来。康培[42]留神避开疣猪坑穴,飞机轰鸣着,沿着两堆火之间的跑道颠簸着往前冲。随着最后一下颠簸,飞机起飞了;他看见他们都站在下面,朝飞机挥手。那些依山搭建的帐篷现在变得越来越扁平,旷野延展开去,树林成了一小簇一小簇,那片灌木丛也越来越扁平了。野兽踏出来的那些小径,现在看上去都很平坦地伸向一个个干涸的水洼,其中有一处新水源,那是他一直不知道的。斑马现在成了一个个小小的、圆滚滚的脊背。那些大头的小点儿是牛羚,它们像一根根长手指般在旷野上移动时,看上去简直像在爬。飞机的影子过来了,它们四散奔逃,现在它们只有一丁点小了,已经看不出它们在飞奔。目力所及,旷野现在是一片灰黄色;眼前则是老康培的粗花呢脊背和棕色毡帽。这时他们正飞过平原尽头的第一排小山,那些牛羚正沿着小径往山上爬。接着,他们飞到了群山的上空,看见突现的深谷里生长着绿意蓬勃的树林,山坡上绵延着浓密的竹林,然后又是密密的树林,刻画出山峰与山谷,最后交叉在一起。山峦渐渐平缓,接下来是另一片平原。这会儿热起来了,紫褐色,又颠簸又热,康培回过头来看看他飞得好不好。前面又是黑压压的一片群山。
接下来他们并没有飞往阿鲁莎,而是转弯向左飞去,显然,康培算下来认为汽油足够了。他向下面望去,看见一片粉红色的、像筛下来的粉一样的云,在大地上方漂移着。从空中望去,它像是一阵无有来处的暴风雪的前锋。他知道,这是蝗虫从南方过来了。接下来他们开始爬升,似乎在向东飞去。随后,周围暗了下来,他们飞进了暴雨之中。雨太大了,仿佛他们是从瀑布中穿过似的。然后他们出来了,康培转过头来,咧开嘴笑着,用手指了指。他看见了,在前方,占满视野,宽广如整个世界的,那么雄伟,那么高,在阳光下白得令人无法置信的,那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方形山巅。这时他明白了,那就是他要去的地方。
就在这个时候,鬣狗在夜里停止了呜咽,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差不多像哭一样的人声。女人听到了,不安地动了一下。她没有醒。在梦中,她在长岛的宅子里,那是她女儿初次参加社交活动的前夜。不知怎么的,她父亲也在场,他的态度一直很粗暴。这时,鬣狗发出的哭声太响,把她吵醒了。有一会儿,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心里很害怕。然后她拿起手电筒,向另一张帆布床照过去:先前哈里一睡着,他们便将他抬了进来。隔着蚊帐,她看得见他的身躯,但不知怎么的,他那条腿钻出来了,耷拉在床边。敷着药的纱布全脱落下来了,她无法再看下去。
“莫洛,”她喊道,“莫洛!莫洛!”
然后她唤道:“哈里,哈里!”然后她提高了声音:“哈里!求求你。哦,哈里!”
没有回应,她听不到他的呼吸声。
帐篷外面,鬣狗还在发着那种奇怪的声音,刚才她就是被它吵醒的。但现在她听不见,她的心跳得太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