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夜之前的那个早晨,这个给人压迫感的早晨之前的那个早晨,我是在船舱里醒来。那一整天,船在晴亮天气中沿着海岸前进,我梦想着即将到来的团圆,经过我必须回家奔丧而不在的这三个月之后,情人会面将更加甜蜜。我一定会尽快回来——我会写信给你。你会来码头接我吗?当然,他当然会来。但是码头上没有他,他在哪里?
于是我立刻前往市区,在红灯区展开哀怨的行程,到所有他会去的酒吧找他。到处都找不着。我当然不知道他的住址,他四处租房不停搬家,充满毫无目标的敏捷,我们通信的地址包括住所、咖啡馆、存局待领邮件等等。此外,我们之间寄丢的信件之多简直像十九世纪小说的情节,令人难以置信,起因只可能是出于迫切的情绪需求,想制造愈多混乱愈好。当然,我们两人都以自己的热情敏感为傲。我们起码有这么一个共通点!因此,在我哭着走遍大街小巷时,尽管认为没人能想象比此时此刻的我更浪漫的情景,事实上却冒着危险——我跌进了现实人生在浪漫情景中所留下的洞,这些奇特的洞是通往某些遭逢的人口,你会因此付出自己生活方式的代价。
随机偶遇的运作与存在状态的这些脱漏空隙有关,碰上它的时机是:由于饥饿、绝望、失眠、幻觉。或者对火车和飞机时刻表意外而蓄意的误读所造成的空洞时间边缘,你暂时迷失了。于是你任由事件摆布。所以我喜欢当外国人,我旅行只为了那种不安全感。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一点。
那天早上我不久便找到了我那自我加诸的命运,也就是我的情人,但我们立刻争吵起来。我们孜孜不倦吵去整日光阴,当我试着拉好自我木偶的线以控制情势时,却吃惊地发现自己想要的情势竟然是灾祸,是船难。我看着他,仿佛那张脸已成废墟,尽管那是全世界我最熟悉的景物,而且打从第一眼看到他起,便从不觉得那张脸陌生。在这之前,我一直觉得那张脸跟我概念中自己的脸有所类似,似乎是一张熟识已久、记忆清晰的脸,在我的意识里始终是个近在眼前的概念,现在它却首度找到了自己的视觉呈现。
因此,现在我想我并不知道他确切的模样,事实上,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因为他当初显然只是幻想模式下创造出的客体对象。他的意象早就存在我脑中某处,当时我只是到处寻找现实中的对应,细看每一张见到的脸,看它是不是我要找的那张——也就是说,一张呼应我对自己应该爱的那个未曾谋面之人的概念的脸,一张我在想要爱人的强烈欲望之中单性生殖出来的脸。因此他的自我——我所谓他的自我指的是他对他自己而言的意义——我其实并不了解。我完全以自己为出发点创造他,就像浪漫主义的艺术作品,是呼应我自己内在幽魂的一个客体对象。我刚爱上他时真恨不得把他拆开来,就像一个孩子拆开发条玩具,以便了解内在那不可思议的机械原理。我想要看见比脱下衣服更赤裸的他。把他剥光并不困难,于是我拿起手术刀开始动手,但由于解剖过程完全操控在我一人手上,因此在他内里我只找到自己基于过往经验本来便能辨识的东西,就算找到任何不曾见过的新事物,我也坚定地置之不理。我是如此全神贯注于这番解剖,根本没想过他会不会觉得痛。
为了以这种方式创造出爱的对象,并发给它“确实被爱”的证书,我也必须努力营造出我自己在恋爱的概念。我仔细观察自己,寻找恋爱的各种迹象,果不其然,那些迹象一应俱全!渴求,欲望,自我牺牲,等等等。爱的症状我一个也不少。然而,尽管有这些赋格曲般的情绪,当路边与我搭讪的年轻男子在那色情电影般的房间里插入我身体时,我感觉到的只有欢愉。内疚是后来才出现的,当我发现自己在性爱当时完全不觉得内疚。究竟是感觉内疚还是不感觉内疚才符合我的角色性格?我迷糊了,已经搞不清楚自己这场表演的逻辑。有人背着我把我的剧本全盘搅乱,摄影师喝醉了,导演神经崩溃被送去疗养院,而与我一同演出的明星已经自行从手术台爬下,按照他自己的设计痛苦地重新缝好了自己!这一切全都在我注视镜子的时候发生。
你想想,这让我受到多大的侮辱。
我们争吵直到入夜,然后,一边继续争吵一边找了另一家旅社,但这家旅社和这个夜晚在每一方面都是前一夜的戏仿。(这才像话!脏乱和羞辱!啊!)这里没有蕾丝帘没有风铃没有月光也没有伤情诱人的雨的湿润低语,这里晦暗、寒酸、令人沮丧,放在地板上的床垫所铺的床单有泥点,不过起初我们没注意到,因为我们必须假装仍如以前那样一见面就满心热切激情,尽管现在已经没了感觉,仿佛只要演得够卖力就能重新创造出激情,虽然肌肤(它们比我们更了解我们自己)告诉我们两情相悦的日子已经结束。这是间寒酸的房间,窗下是停车场,再过去是公路,因此房间纸壁被往来交通那地狱般的嘈杂震得阵阵颤动。房里有台迟缓转动的电风扇,扇叶卡着死苍蝇,头上只有一条霓虹灯管,那无情照亮我们和一切的灯光令人几乎无法忍受。一个围着肮脏围裙的邋遢女人端来又淡又冷的棕色麦茶,随即关上门。我不让他亲吻我两腿之间,怕他会尝出昨夜历险的痕迹,这又是自欺的一点点偏执妄想。
我不知道选择那家破烂旅社是否跟内疚有关,但当时我感觉那里再适合不过了。
我记得,那里的空气比煮了一整天的茶更浓,天花板上有蟑螂在爬。前半夜我一直在哭,哭到精疲力竭,但他转过身去睡了——他看穿了那个伎俩,虽然我没有看穿,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在说谎。但我睡不着,因为墙壁震动和交通噪音太吵。我们已经关掉那盏刺眼的灯,后来我看见一道光照在他脸上,心想:“现在还太早,不可能已经天亮了。”但只是另一个人悄悄拉开没上锁的门:在这家声名狼藉的旅社,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我放声大叫,入侵者逃逸无踪。情人被我的叫喊吵醒,以为我发疯了,立刻紧紧勒住我,怕我杀死他。
当时我们俩年纪都够大了,应该更清楚状况才是。
我打开灯想看现在几点,却惊讶地注意到他的五官愈来愈模糊,像可消去旧字另写新字的羊皮纸上的底层字痕。不久后我们就分手了,没几天的时间。那种步调不可能撑太久的。
然后那城市消失了,几乎立刻就失去那种令人骇异的魔力。一天早上我醒来,发现它已经变成我的家。尽管如今我仍竖起外套衣领一副孤单模样,并且总是注视镜子里的自己,但这些都只是习惯,丝毫提供不了关于我角色性格的线索,不管那角色是什么。
世上最困难的表演就是自然而然的演出,不是吗?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刻意技巧。
<hr/> <ol><li>[18]译注:指教堂的祝圣仪式。​</li> </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