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尔的自传戏(1 / 2)

<h1>奥尼尔的自传戏</h1><h2>一</h2>

去年十月,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市的议会一致通过,将本地商业中心的“大街”(Main Street)改名为“尤金·奥尼尔大道”(Eugene O’Neill Drive),用以纪念这位伟大的美国剧作家。1奥尼尔是一八八八年十月十六日在纽约百老汇一家旅馆出生,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波士顿一家旅馆逝世的。他在世的六十五年中,饱尝颠沛流离的滋味,也居住过许多不同的地方,可是他唯一的、真正的“家”——也是《长夜漫漫路迢迢》(Long Day’s Journey into Night)这出戏发生的地点——新伦敦。

以先后四次获得普利策戏剧奖、美国剧作家唯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资格2,奥尼尔现在总算得到自己家乡的追认和赞许。可是,就连身后的这项荣誉,得来也不容易,是新伦敦的老百姓、社会贤达和民选官员经过三年之久的争辩,才顺利通过的。在这期间,新伦敦的前任市长公开骂奥尼尔为“不务正业的酒鬼”,又说过一句令人绝倒的妙语:“奥尼尔除了写戏以外还做过些什么?”当地的一家银行起初也反对,因为换了路名,所有银行信笺、单据上的地址通通要重印,损失不赀。可是最后,还是精神的价值战胜了物质。市议会开会的那天,拥护奥尼尔的占绝大多数。一位发言人承认奥尼尔生前“饮酒过度”,不过他赞扬这位剧作家悲天悯人的情怀,并且说他不但会发愤与酒魔搏斗,而且做人有决心、有勇气,受尽一切磨难,终于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剧作家”。另一位发言人说:“‘尤金·奥尼尔大道’的路名足以鼓励新伦敦的青年一代,使他们奋发有为。”

新伦敦市民的这个举动,在无意中也有它的讽刺意味。第一,奥尼尔在幼年时代多半时间跟随他父母东奔西跑——他父亲是有名的舞台演员——根本没有过固定的家。后来,他父亲在美东新英格兰这个海滨工业地区不大不小的市镇里盖了一幢房子。尤金童年和少年时代在学校住读,每年放假回家,在此处消夏。3第二,奥尼尔的母亲显然对这幢“别墅”十分不满,同时憎恨新伦敦这个城市和当地的人士。在《长夜漫漫路迢迢》第一幕里,母亲说过这样的话:

玛丽:……我一向就讨厌这个城市,讨厌本地这帮人……我当初并不愿意住到这个地方来,可是你父亲老是喜欢这里,一定要盖这所房子,我也只好每年夏天跟着来这儿住。

小儿子并不同意,他说:“这个城嘛,也不太坏。我倒蛮喜欢,也许是因为在别的地方我们从来没有过像这样的一个家。”母亲说:“我才不认为这是我的家呢……”

从奥尼尔的戏剧来看,新伦敦对他早年的生活与成长,无疑有过深刻的影响。他青年时代航海归来,曾在《新伦敦电信报》学习当记者。就是在那个阶段,他以《醇酒妇人》而出名,时常光顾本地的酒吧和妓馆。后来,在奥尼尔的剧作中不但有两部作品——《啊,荒原!》(Ah, Wilderness!)和《长夜漫漫路迢迢》全部以新伦敦为背景,戏里面充分利用地方色彩和自己生活的片段,而且在许多其他自传性并不如此浓厚的作品中也散见对新伦敦的“人”与“地”的影射。4

<h2>二</h2>

如果地方在自传文学中是重要的因素,那么人物就更不用说了。《长夜漫漫路迢迢》明摆着写的是作者自己的家庭(此处改姓蒂龙):父亲詹姆士·奥尼尔(James O’Neill,剧中也叫詹姆士),母亲埃拉·昆兰·奥尼尔(Ella Quinlan O’Neill,剧中叫玛丽),哥哥小詹姆士·奥尼尔(James O’Neill, Jr.,剧中叫杰米),以及尤金自己(戏中改名为埃德蒙)。四个主角的背景、性格,以至可以称得上是“剧情”的发展,也都是奥尼尔一家在同一时代的事迹,几乎原封不动地搬上了舞台。

尤金的父亲原是爱尔兰荒年移民来美的子弟,家境赤贫,后来凭借自己的能耐和一表人才,成为舞台名伶,即美语所谓叫座的红星(matinee idol),而且以演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的名剧受到重视。可惜的是,他少年得志,后来排演根据法国浪漫派作家大仲马的小说改编的《基督山恩仇记》(The Count of Monte Cristo,也译为《基督山伯爵》)新戏而获得票房的成功,于是年复一年,到处翻演,舍不得丢掉这棵“摇钱树”,因而就此断送了自己在艺术上可能更有成就的前途。戏中最精彩的两段就是第四幕蒂龙酒醉之后对小儿子自述身世的长道白,解释小时候怎样吃苦,因此老来视钱如命,同时追溯早年在剧坛上不该贪图小利,以一念之差酿成终生遗憾。

詹姆士的太太——作者的母亲,是“大家闺秀”下嫁一名戏子,以一时的感情冲动换来了一辈子的委屈。虽然夫妇之间自有他们的恩爱,可是这位小姐一生也忘不了自己为爱情所做的牺牲:怎样跟着丈夫风尘仆仆,“从来也没有一个真正的家”;怎样养儿育女,但“并没有机会好好照料和教养三个儿子”。因为产后病痛,她误信庸医而吸毒,结果精神上退缩、逃避现实、染上吗啡瘾,整日恍恍惚惚地生活在过去的幻梦中。玛丽在第二幕责骂大儿子杰米“永远讥笑别人”,同时又替他解释,所说的话其实就是表白自己、表白全家、表白所有受命运支配的人:

我想大概他一生的遭遇使他不得不如此,他自己也没办法。人生在世就是如此,有什么倒霉的事自己也毫无办法。有时候,倒霉的事发生了自己还莫名其妙,可是等到发生之后,你就不得不跟着做别的事。一误再误,弄到最后全盘错误,什么事都不是你心里所要做的,一辈子也回不了头。

大哥小詹姆士与剧中的“杰米”同出一个模型,是个吃喝嫖赌、“不成器”的家伙。形容这种人往往用“cynical”一词,中文普遍译作“愤世嫉俗”,然而“愤世嫉俗”似乎还不能充分代表这种否定一切的人生观——“永远讥笑别人,永远找别人最坏的错”——包括否定自己在内。奥尼尔在另一出戏里对这个天资聪颖而不务正业的人物有全面性的造像,此处只交代了手足之间的矛盾:一种友爱、维护而兼嫉妒和猜疑的错综复杂的心理关系。杰米对他的小弟“心疼”得要命,处处爱护和关切,同时又嫉妒他,藐视他在写作方面的些微成就,嘲笑他是“妈妈的宝贝,爸爸的宠儿”。在最后一幕,杰米恶狠狠地撕破了脸,承认自己至少一半的心理是故意害弟弟,希望他失败,一直不愿意他出头,“唯恐相形之下更显得我不行”。这真是暴露儿童心理学家所谓“同胞竞争”(sibling rivalry)最深刻的原形。可是,杰米这番表白本身就是最大的友爱和牺牲。他警告弟弟要提防他自己,尽管弟弟听了会恨他,他还是要说老实话。

作者尤金自己,在一九二一年(亦即《长夜漫漫路迢迢》戏中的年代),跟蒂龙的幼子“埃德蒙”的处境一样,正在写作方面初露头角之时,突然发现生了肺病,要住疗养院,于是也卷入这一家四口彼此怨天尤人、爱恨交织的悲剧里面。他长得像他母亲,脆弱、敏感,而且母亲的苦闷和疑惧先天就遗传给了他。

玛丽:你一出娘胎就害怕。那是因为我怀着你的时候就害怕,不敢让你出世。

玛丽也对她丈夫说过:“我怀着埃德蒙的时候心里一直在怕,我知道不会有好结果。我知道像我那样丢下尤金不管(尤金是早年夭折的儿子),我是不配再生小孩的。”在这种“胎教”之下养出来的儿子,有多少机会快乐?在最后一幕父亲说完他忏悔的独白后,埃德蒙也醉醺醺地大发诗兴,并且倾吐他以前漂泊五湖四海时的心情。他的结论是:

埃德蒙(苦笑):真是一个大错,我生而为人。假使生而为一只海鸥或是一条鱼岂不是更好?作为一个人,我永远是一个生活不惯的外人,一个自己不怎么要,也不怎么被人所要的人,一个无所依归的人,始终不免有一点儿爱上了死亡!

《长夜漫漫路迢迢》这部冗长的四幕剧,整个故事所演的是蒂龙家的一天,从早到晚在他家介乎前客厅和后客厅之间的起居室里。故事轴心旋转在母亲戒毒挣扎的失败和小弟生“痨病”、要送去住疗养院这两件事上。开幕时是早晨,全家刚吃完早点,阳光从窗外透入。起先,大家有说有笑,可是无情的打击接二连三来临:先是埃德蒙的“身体不舒服”,后来又是母亲的“昨夜没睡好”,于是大家异口同声地埋怨父亲吝啬、舍不得花钱请医生。从第二幕午餐时分起,阳光逐渐消逝,外边海上的雾越来越浓,屋子里面的气氛也由轻松、充满希望,转为沉重、失望、猜疑、抵赖、诟骂和忏悔。母亲“旧病复发”,在执拗与超脱的两种神情之间反复。父子三人,绝望之余,借酒浇愁。到了第四幕,深更半夜,男人们都酩酊大醉,一件件旧账翻出来,毫不留情地彼此撕掉面具、揭开疮疤,同时各人从心灵深处做痛楚的独白。最后,母亲再一次出现,已经深深地麻醉,忘掉一切,恍如隔世,在众目睽睽之下返回修道院少女的童真时代。这一家人就此面对茫茫的前途,永远是漫漫的长夜……

<h2>三</h2>

大凡文学创作多少总有一点儿自传的成分。西方文学中,尤其是长篇小说——如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毛姆的《人性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乃至美国作家沃尔夫(omas Wolfe)的全部作品——往往用小说体裁来写自传,虽然有的平铺直叙,有的改头换面、添油加醋,而且工拙各有不同。《长夜漫漫路迢迢》在自传文学中占有独特的地位:第一,因为它是戏剧,不是小说,而以往以戏剧方式写自传的倒不多见;第二,奥尼尔写这部自传戏,并不将事实加以粉饰或篡改,而是赤裸裸地、毫不留情地把他自己家庭里最痛苦、最不可告人的真情实事由心灵深处挖出来公诸世人。奥尼尔在《长夜漫漫路迢迢》卷首写给他夫人卡洛泰·蒙特瑞(Carlotta Monterey)的献词中称,这个剧本为一部“消除旧恨,用泪和血写的戏”。他“终于能够以爱的信心面对死去的亲人,写这部戏——以深深怜悯、谅解和宽恕的心情,写蒂龙一家这四个饱受折磨的人”。奥尼尔不仅是一字一泪、白纸黑字地将自己家里不可告人的事写成书,而且是通过对话和独白构成戏剧,在舞台上活灵活现地演出来。

《长夜漫漫路迢迢》是尤金·奥尼尔晚年写成的作品,剧本末尾注的脱稿日期是“一九四〇年九月二十日”。那个时期,他和他夫人在几次三番地迁徙之后,卜居旧金山三十五英里5外一座山坡上自建的、定名为“道庵”(Tao House)的房子。6早一年,奥尼尔夫人的日记里有如下记载:

“一九三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整夜闷热,不能入眠。金同我长谈数小时——关于他脑中计划所写的讲他母亲、父亲、哥哥和他自己的一部戏。”7

“长”剧一九五六年在纽约上演的前夕,奥尼尔夫人接受记者的访问,谈到这部戏写作的经过时说:“他(奥尼尔)那时身体已经不好,晚上常常失眠。有时,他忧虑和紧张到不能自已,就把我叫醒来谈话,常常谈一整夜,谈他的工作或是谈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这种可怕的事是否即将来临……他向我解释他不能不写这部关于他青年时代和他家庭的戏。这些往事就像幽灵一样纠缠着他,逼着他非写不可。就像在他心灵深处跟他作祟,不倾吐出来,他就永远无法安宁。他不得不写,写出来他才能谅解当初存在于他和他父母之间的莫名的悲哀。”

奥尼尔夫人接着说:“他开始写《长夜漫漫路迢迢》的时候,我怎么也忘不了他在写作的过程中怎样每天折磨自己,让自己受罪。每天工作完了,他从书房里出来,面容憔悴,有时还流眼泪,两眼往往哭得通红,看上去比早上走进书房的人要老了十岁。我想他写完这部戏,把心里要说的话倾吐出来,才好像恢复了自由。写这部戏是他唯一跟他的父母、兄弟得到平安的方法——自己心里得到平安。”8

在奥尼尔的笔下,父亲吝啬,母亲吸毒,哥哥是酒鬼,自己害肺病。至少他父母的隐私在《长夜漫漫路迢迢》问世之前并非众所周知,甚至至亲好友多半都不知情。这出戏将多年累积的“家丑”公然揭露出来,其大胆可想而知。当时,詹姆士·奥尼尔尚存的亲友有出来替他辩护的,也有批评家认为虽然“长”剧最终的效果是“谅解”“怜悯”和“宽恕”,可是,奥尼尔刻画他父母时用笔的残酷,好像回想起当初的家庭关系余恨未平。事实上,作者把他的骨肉三人写得足够深刻,而他的自画像相形之下反而显得比较单薄。也许一个人分析自己终究不免有几分主观和隐藏。可能因为这个缘故,在历届“长”剧上演中,埃德蒙这个角色演来总不易讨好。

从写实方面看来,《长夜漫漫路迢迢》中的一事一物都有根据,甚至有些年、月、日都与真事相符。然而,作者也有些地方动用“诗人的特权”,将事实稍加改动,以便增强戏剧性的效果。比方说,父亲的出身虽穷,但未必像剧中所说的那样家中一贫如洗。富家小姐玛丽由她父亲带着去后台会见大明星,与蒂龙一见钟情,事实上奥尼尔的父母结识的经过并没有那样罗曼蒂克。而结婚时,疼爱她的父亲已死,也与戏剧中所说的帮女儿买结婚礼服不同。但与事实出入最大的还是作者自己。戏中把埃德蒙写成一个少不更事的青年——“未成人的大孩子”,而事实上,奥尼尔那年(一九二一年)已三十三岁,并已经娶妻生子。埃德蒙即将被送去肺病疗养院,似乎前途黯淡,甚至可能病死。事实上,奥尼尔本人当年住疗养院只有五个月,而且就在这个阶段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

<h2>四</h2>

奥尼尔在写作《长夜漫漫路迢迢》之后,只写过一部完整的戏,就是一九四三年写成(而在“长”剧之前上演)的《月照不幸人》(A Moon for the Misbegotten)。从那时起一直到一九五三年他去世,这最后的十年中,他就不再有作品问世。《月照不幸人》也可以算是自传性质的剧作,有人称之为《长夜漫漫路迢迢》的续集,写的是作者哥哥的下场。“杰米·蒂龙”——此处叫“吉姆·蒂龙”——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由于长年沉湎酒色,后来邻居一位爱尔兰乡下大姑娘给予了他一份纯洁的爱,他也无法接受,因为他的灵魂早已死去,只剩下一个躯壳。

与《长夜漫漫路迢迢》最接近,也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一部戏,乃是另外那部以新伦敦市为背景的《啊,荒原!》。这是奥尼尔一生的作品中唯一的喜剧,写成于一九三三年,比“长”剧早七年。构成此戏的元素大同小异:也是新伦敦的夏天,也是写少年纵酒放荡,也有受欧洲新潮影响的一套叛逆思想,也有一位长兄和亲密的家庭关系。所不同的是,整部戏是乐观的,充满了朝气和光明(不像“长”剧那样走向黑暗),流露着美国小城人家的天伦之乐(不像蒂龙一家四口那样彼此怨恨和摧残)。同样是根据他的家庭回忆,奥尼尔写《啊,荒原!》的时候,心情是比较恬静的。但是七年之后,在他晚景凄凉、身心衰退的时候,他终于用同样的资料,绞尽脑汁,挖出自幼至老内心蕴藏的痛苦,和着血与泪,写出《长夜漫漫路迢迢》来。就像在传统舞台代表的“笑脸”和“哭脸”之间,他放下了喜剧的面具,而换上更合乎他的脾胃、更合乎他的人生观的悲剧面孔。

奥尼尔从小跟着父母走江湖、跑码头演戏,在后台的耳濡目染,让他日后能够在他的剧作中运用高超的舞台技巧。不过同时,也使他缺乏安全感,一生永远像在追寻什么——不只是寻找一所可以“定居”的房子,也是觅取自己的“认同”,探讨人生的意义,在失去宗教信仰之后追求一个新的“神”。

他最初在半业余性的“普罗温斯城剧团”(Provincetown Players)时期所写的航海生涯独幕剧是根据青年时代在货船上打工、做海员,漂泊中南美洲的经历写成的。在他早期的重头戏《安娜·克瑞斯蒂》(Anna Christie,1921)和他后期划时代的作品《送冰人来了》(The Iceman Cometh)两剧中,地点都是借助他当年潦倒时常常光顾的一家纽约“下城”酒吧——也就是“长”剧中提到的“吉米神父客店”(Jimmy the Priest’s)。他早年住肺病疗养院的经验也体现在了他的戏剧里,叫作《一线生机》(The Straw),写一个孤苦伶仃的爱尔兰女孩在疗养院中与青年记者同病相怜,并协助他写作、投稿。不用说,这位颇有前途的青年记者就是奥尼尔自己的写照。

可见,奥尼尔是惯用自己一生的片段和见闻作为创作素材的。在他幼年脆弱的心灵里留下的最深的创痕是他家庭的悲剧。夫妻之间身份和性格的不协调,以及因为这种情形对子女所产生的影响——这个题材在《长夜漫漫路迢迢》中不过是得到最终的、最露骨的处理。“长”剧出来后,大家才得到一把钥匙,开启了过去奥尼尔作品的奥秘;才体悟到以前奥尼尔写过许多看似客观的剧本,实际上也是在用种种方法旁敲侧击地尝试着处理这个同一的自传性主题。

最足以令人玩味的是奥尼尔一九二三年写成的一出戏——《上帝的儿女都有翅膀飞》(All God’s Childen Got Wings),表面上这是一部刻画黑白种族歧视的戏(在半个世纪前,奥尼尔就在舞台上正视美国的种族问题,不能不佩服他的眼光和勇气),可是奥尼尔天生不是一个“问题剧”作家,他处理社会问题还是逃不了自己私人的“情结”。现在我们可以发现,此剧的男女主人公分别命名为“吉姆”(Jim)和“埃拉”(Ella),正是一字不改地借用奥尼尔自己父母的小名。奥尼尔(也许下意识地)这样毫不避讳,是因为“吉姆”是一个黑人,全剧故事所讲的是黑白通婚导致的悲剧,观众怎么也不会联想到作者的亲生父母身上。剧中的吉姆和白人女孩埃拉同在纽约的穷人区长大,两小无猜,彼此怜爱,后来埃拉遭人遗弃,因吉姆的爱护而“下嫁”于他。可是,她禁不起外界的指责和内心优越感的矛盾,以致精神错乱,逼令她丈夫抛弃学当律师、自力更生的雄心,使他心甘情愿地终其一生服侍他病倒的太太。这对黑白夫妇的爱恨关系与“长”剧中蒂龙和玛丽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相同的:一个用象征的手法,一个用写实的手法,都是在描写奥尼尔自己父母的结合。虽然彼此相爱、彼此需要,但是其中没有快乐,也没有平安。

被公认的奥尼尔早期的一部杰作——《榆树下的欲望》(Desire Under the Elms,1924),地点换到新英格兰的农庄,描写了一个老迈而顽强的农夫和他的敏感的幼子两人之间的冲突。在此剧中,母亲早已含冤死去,儿子因为眷念亡母而仇恨父亲,又跟年轻的后母通奸而导致乱伦、杀婴的惨剧。作者在形容父亲“伊富连·加伯”(Ephraim Cabot)时,同情与敌对的情绪交织,也跟塑造蒂龙的笔法一样。据说,奥尼尔向他的一位好友表示过他很偏爱伊富连这个角色,“因为他里面的自传性很浓”!9

奥尼尔用各种手法去处理他自己家庭成员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这里还有两部重头戏值得一提。一部是去年刚在纽约重新排演过的《大神勃朗》。这出戏里的角色用假面具来代表双重人格,主旨在于表现精神与物质的对抗和人对神的追求。可是,剧中的主人公,象征创造力的“狄安·安东尼”(Dion Anthony,奥尼尔自己),在说起他的父母时也提供了似曾相识的人物:一个是脆弱、逃避现实的母亲,一个是跟儿子彼此无法谅解的父亲。另一部就是奥尼尔把希腊神话现代化和美国化的三部曲《素娥怨》(Mourning Becomes Electra,1931)。在这里,夫妻间的冲突和两代间的互相责怪、良心责备,又一次从奥尼尔自己家庭的痛苦里演绎出来,只不过加以高度的戏剧效果:一方面脱胎于欧里庇得斯的古希腊悲剧,另一方面掺入现代弗洛伊德的变态心理。

谈到家庭悲剧,我们常常引用托尔斯泰小说里的名句:“快乐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快乐的家庭各有不同。”10还有中国人的老话:“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奥尼尔家这本难念的经他不只是翻来覆去通过不同的故事和舞台技巧去检讨,而且是一直等到晚年,在这部成熟的作品里才能够和盘托出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