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玻璃脏脏的,桌上的酒杯也是脏脏的——先锋咖啡馆同城里繁华地区盖劳兹和克瓦里蒂斯咖啡馆比起来算不了什么。一个真正蹩脚的去处,木板上刷着“美味酸奶汁 头等甜奶面条 孟买口味松米糕”几个大字。在收银台旁边一台蹩脚收音机里播送着电影歌曲,一间又长又窄的淡绿色的房间,霓虹灯光一闪一闪的,在这个令人讨厌的地方放着一些铺着漆布的桌子。桌旁坐着一些牙齿残缺不全的人,面无表情地打着皱巴巴的纸牌。先锋咖啡馆尽管邋邋遢遢,年久失修,它却是许多人来寻梦的地方。每天一大早,咖啡馆里挤满了城里相貌英俊游手好闲的青年,所有这些二流子、出租汽车司机、搞点小走私的以及透露赛马内幕的情报贩子都是很久之前来到这座城市的,他们都梦想有朝一日成为电影明星,住上怪模怪样、俗里俗气的房子,挣到来路不明的钱。因为每天早上六点钟,几家大制片厂都会派出小职员到先锋咖啡馆来招收临时演员参加当天的拍摄。每天早上,在D.W.罗摩影片公司和菲米斯坦有声电影公司及R.K.影片厂来挑人的半个小时里,先锋咖啡馆成为全市雄心勃勃希望在电影界出人头地的人注意的中心。随着电影厂招人的带着幸运儿离去,咖啡馆变得空荡荡的,只有霓虹灯像平常那样有气无力地闪烁。到了午饭时间,又有一批不同的寻梦人来到咖啡馆里,他们整个下午挤在桌子旁一边喝美味酸奶汁、抽廉价香烟,一边打牌——不同的人带着不同的心愿。我当时并不知道,在下午时分,先锋咖啡馆是远近闻名的共产党人聚集地。
这时是下午,我看见母亲走进先锋咖啡馆,我不敢跟她进去,便待在街上,鼻子紧贴着肮脏的窗玻璃角落透过蜘蛛网朝里面张望。对别人好奇的眼光我统统不加理睬——因为我身上的白衣服尽管在后备厢里沾上了污迹,但还是浆得笔挺;我的头发尽管在后备厢里弄乱了,但仍然上了发油;我的鞋子尽管磨坏了,但仍然是有钱人家小孩穿的那种胶底帆布鞋——我看见她有几分犹豫,因为脚上的鸡眼,一瘸一拐地从摇摇晃晃的桌子和目光锐利的男人旁边走过。我看到母亲在狭窄的店堂远远一头暗影中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接着又看见一个男人站起身来招呼她。
这个人脸上皮肤松松的有不少褶痕,说明他以前一定很胖。他的牙齿因为嚼蒟酱卷的缘故变得黑黑的。他穿着一件又长又大的白色无领上衣,在纽扣洞周围有勒克瑙的刺绣。他头发很长,直直地披在耳朵上,典型的诗人风度,但是他的头顶又秃又亮。我耳边响起了两个在我家禁止提到的音节:纳,迪尔,纳迪尔。我意识到我心中懊悔得要死,我千不该万不该跟到这里来。
从前有一个躲在地下的丈夫逃走了,他留下了一份充满爱意的休妻文书。一个写的诗句连韵都不押的诗人,是野狗救了他的性命。在不见踪影十年之后,他又从不知什么地方冒了出来,他的皮肤松松的,说明他从前很是肥胖。就同他以前的妻子一样,他也有了个新名字……纳迪尔汗现在成了卡西姆汗,如今他是合法的印度共产党的合法候选人,拉尔·卡西姆,赤色分子卡西姆。任何事情都自有一定的意义,脸发红的颜色也自有深意。我舅舅哈尼夫说:“注意共产党啊!”我母亲脸色通红,政治和情感在她的脸上结合在一起了……透过先锋咖啡馆脏脏的方玻璃窗户这个“银幕”,我注视着阿米娜·西奈和不再叫纳迪尔的人上演了他们的爱情场面。他们笨手笨脚的,地地道道的业余水平。
在铺着漆布的桌子上,有一盒香烟,是五五五牌特制高级烟。数字也都有意义:四二○就是骗局的名字。一○○一这个夜晚的数目代表魔力,代表另外一种现实——这个数字为诗人所热爱,而政客却讨厌它,因为对世事另有解释会对他们构成威胁。而五五五呢,多年以来,我一直深信这是最恶毒的数字,是魔鬼、是猛兽、是撒旦本人的代码!(这是“居鲁士大帝”告诉我的,我认为他是不可能弄错的。可是他弄错了,真正代表魔鬼的数字不是五五五,而是六六六。但是在我心中,一直到今天,三个五字还笼罩在阴暗的气氛之中。)……不过我说得有点离题了。这样说就可以了:纳迪尔或卡西姆喜欢的香烟是上面提到的特制高级烟,烟盒上印着三个五字,其生产厂家是W.D.与H.O.维尔斯。我没法直视母亲的面孔,只是死命盯着香烟盒子,将谈情说爱的双人特写镜头切换到这一包香烟的大特写上去。
可是这会儿手进入了画面之中——先是纳迪尔或卡西姆的手,这位诗人柔软的手有些地方如今结了老茧。两只手像蜡烛火焰那样忽隐忽现,在漆布上朝前伸出去,接着又突然缩回来。接下来是一个女人的两只手,像煤玉那样黑,就像只姿态优雅的蜘蛛一点一点往前移动。手抬了起来,离开了漆布桌面,在三个五上面移动,开始跳起最奇怪的舞蹈来,举起、落下、互相兜着圈子、互相穿进穿出,渴望着接触。手往外伸去,紧张地抖动着渴望接触——但最后总是突然缩回来,指尖避免接触,因为我在这个脏玻璃的电影屏幕上看到的毕竟只是一部印度片子,影片中严禁肉体接触,以免毒害印度年轻观众纯洁的心灵。还有桌子底下的脚和上方的面孔,一个人的脚朝另一个人的脚伸出去,面孔柔情地朝另一个面孔倾斜过去,但突然之间又往后退却了,就像是心狠手辣的审查官把镜头剪掉了一样……两个陌生人,各人都使用本不是他们真名字的拍片用的艺名,半推半就地演着这两个角色。我在影片结束之前就离开了,钻回到那辆没人看守也没人擦洗的罗孚车的后备厢里去,为了看见这事心里直懊悔,但又忍不住还想再看一遍。
最后我看到的是这样的画面:我母亲举起手中半杯美味酸奶汁,我母亲的嘴唇以一种怀旧的神情轻轻触了触花花的玻璃杯边沿,我母亲的手将这个杯子递给了她的纳迪尔或卡西姆。他这个诗人呢,也用自己的嘴巴触了触杯子的另一边。因此,在这里生活模仿了蹩脚的艺术,哈尼夫舅舅的姐姐将间接接吻所表现的情欲带到了绿色霓虹灯照耀的昏暗的先锋咖啡馆里。
总而言之,在一九五七年盛夏,正当竞选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的时候,阿米娜·西奈一听到别人偶然提起印度共产党,脸就莫名其妙地红起来。她的儿子——他乱纷纷的心灵还能迷上新的东西,因为想法再多,十岁的孩子的脑袋也装得进去——跟踪她来到城市的北部,刺探到一个没有结果的爱情的痛苦场面。(由于阿赫穆德·西奈已经冻结起来,纳迪尔或卡西姆就是在性的问题上也并不处于劣势了。一边是整天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咒骂杂种狗的丈夫,另一边是曾经情意深长地同她一起玩吐痰入盂游戏的前夫,处在这两人之间,阿米娜·西奈别无他法,只能在杯子上接吻和用手来跳舞了。)
还有几个问题。那就是,在那次以后,我有没有再使用过粉红色塑料片呢?我有没有再去那个临时演员和马克思主义者聚集的咖啡馆呢?我有没有向母亲指出她的行为的实质令人发指呢——因为哪个母亲可以——且不管以前有过什么事情——在她的独生儿子面前,她怎么能够怎么能够怎么能够这样呢?答案是:我没有,我没有,我没有。
我干的事情是:在她出去“买东西”时,我便钻到她的心灵之中。由于我再也不急于想要亲眼目睹发生的一切,因此便待在母亲的脑海之中,跟着她一起到城市北部去。就这样我以这种按常规不大可能的方式神不知鬼不觉地坐在先锋咖啡馆里,听人们对赤色分子卡西姆竞选的前景进行分析。尽管我身体在家中,我的灵魂却一直跟在母亲身边,随同她一起陪卡西姆在这一地区的经济公寓里来回转悠拉票(这些分间出租的房子是不是我父亲最近卖掉的呢?那些租户他从此撒手不管了),她帮助他找人安好水龙头,并且找房东理论,要房东把对房屋的修理和消毒工作承担起来。阿米娜·西奈代表共产党在穷人当中开展工作——每每想到这件事,她自己心中也暗暗称奇。她这样做也许是因为她自己的生活变得越来越贫乏了吧,但我这个十岁的孩子是不大会设身处地替别人着想的,我以自己的方式开始梦想有朝一日进行报复。
传奇中的哈里发哈伦·拉希德据说喜欢便服外出,在巴格达居民中转悠。我,萨里姆·西奈,也秘密地在我的城市的一些小街上走动,不过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玩的。
对日常生活中偏离常规的古怪事情,以及其反面,即那些突出的符合传统的事情,进行实事求是的描述,这一系列的技巧,也是一系列的心态是我从别人那里偷来——或者说学来的,这个人便是硬膝盖湿婆。这个一出生便被掉包的孩子成为维伊·维里·温吉的儿子,作为我的对手,他是午夜之子当中最最可怕的一个。他在运用这些技巧时完全出于无意识的状态,其效果便是对世事的描绘达到了令人震惊的一致。这样,你可以漫不经心地随意提到那些日子里充斥在黄色小报上有关妓女被杀、横尸街头的可怕消息,完全不把它当一回事,同时呢却津津有味地详细分析某一副牌打得如何出色。在湿婆眼里,死亡和打牌打输掉完全是一码事。由此产生了他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无动于衷的暴力行为,这种行为在最后……不过还是让我从头讲起吧!
尽管,这无可否认要怪我自己不好,我还是得说一句,要是你仅仅把我看成是一台收音机,那么你其实只说对了一半。人的思维既可以用言语表达,又常常可以用图象的方式或者纯粹的象征手法来表示。为了同午夜之子大会我那些同行进行交流,理解他们的思想,我有必要尽快超越仅仅用言语表达的阶段。我在到达了他们五花八门各不相同的心灵之后,必须深入到以各种陌生的语言构成的心灵前部思维那一表面层之下,其显而易见的结果(正如上文中提到的)便是他们觉察到我的光临。我记起那次伊维·伯恩斯在对我进入到她思想有所知觉时的剧烈反应,便费尽心思极力想要减少我进入别人脑海中时所引起的震动。无论在何种情形下,我的标准的首次播送就是我面孔的图象,我脸上摆出一副我认为合适的笑容,令人感到宽慰、友好、信心十足并且具有领袖的风采,同时一只手也友好地伸出来。不过,在起始阶段也遇到了一些麻烦。
我过了一些时候才意识到由于我对自己的一副尊容很没有信心,我为自己设计的画面也就牛头不对马嘴。因此我通过思维波向全国播送出去的肖像就像个咧嘴傻笑的柴郡猫,那面孔要多难看有多难看。鼻子放大得难以想象,下巴完全不见了,两边太阳穴上各有几块无比巨大的色斑。无怪别人在脑海中见到我时常常惊得哇的一声叫了出来。我在见到其他十岁伙伴的自我形象时也同样吓一跳。在我们发现了这个问题之后,我便主张午夜之子大会的成员一个挨一个地到镜子或者一潭死水前面去把自己打量一番,这一来我们总算发现了自己的真实模样。唯一的问题是我们当中喀拉拉邦的那名成员(你一定记得,他可以从镜面中穿来穿去)有时候一不小心会从新德里富人区某个饭店的镜子里钻出来,不得不匆忙地转身逃开。还有就是克什米尔那个蓝眼睛的孩子跌到湖水里,无意之中性别改变掉了,掉进水里前是个女孩,等到从水里钻出来时已经成为一个漂亮的男孩了。
在我首次向湿婆进行自我介绍时,我发现他心中那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形象,那是个矮个头、面孔像耗子似的小子,牙齿像是给锉得平平的,长着两个举世无双的巨大膝盖。
面对着浑身上下比例如此怪诞的形象,我脸上的笑容有点儿僵住了,我伸出去的手也犹豫了一下抽动起来。湿婆在觉察到我的来临之后,一开始大为光火,那火热的怒气把我的脑袋烫得直发痛。但随后,“嘿——瞧啊——我认识你!你就是梅斯沃德山庄那个有钱的小子,是吗?”我也同样大吃一惊:“温吉的儿子——是你弄瞎了‘眼睛片儿’的一只眼睛!”他的自我形象骄傲得膨胀起来:“是啊,是啊,就是我。我可不是好惹的,伙计!”既然是熟人,我就说起套话来:“喂,得啦,你父亲可好啊?他有好久没有来……”他呢,像是松了口气似的:“他吗,伙计?我父亲死啦!”
有一会儿没作声,接着是一阵困惑——这会儿再也不愤怒了——接着湿婆开口了:“听着,嘿,这真是棒——你是怎么来的?”我立即按照标准的版本解释起来。过了几分钟,他打断了我的话:“是这样!听着,我父亲跟我说我也是午夜十二点出生的——你瞧,这一来你这帮人应该有两个头儿!午夜十二点生的最棒,你同意吧?因此——其他那些小子得听我们的命令!”在我的眼前浮起了另一个伊夫琳·利立斯·伯恩斯的形象,这要比第一个更加厉害……我把这种不友好的想法压制下去,解释道:“这并不是我召集这个大会的目的。我心里是准备搞一个,是这样,一个彼此平等的松散的联盟,人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我脑壳里面响起了一阵响亮的冷笑:“伙计,这都是些废话!这样一帮人该怎么办?拉帮就得有头头,就拿我来说吧——”(又骄傲得膨胀起来)“我在马通加拉了个帮,已经有两年了,从八岁起就有了,年纪大大小小的都有。你觉得怎样?”我在无意中问道:“你那帮人,做什么了——帮里面还立什么规矩吗?”湿婆哈哈大笑的声音在我耳朵里面震荡……“当然啦,有钱小子,只有一条规矩,就是人人都得听我的命令,要不然我就用膝盖把他们的屎都压出来!”我拼命想要说服湿婆接受我的看法:“是这样,我们在这里一定要有个目标,你说是不是?我的意思是,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你一定同意吧?因此,我想到的是,我们应该研究一下,我们的目标究竟是什么,然后,是这样,我们就可以为实现这一目标终生奋斗……”“有钱的小子,”湿婆嚷道,“你屁都不懂!什么目标呀,伙计?在这个他妈的世界上,什么东西有充分的理由呀,嗯?为了什么理由你有钱我穷?人活活饿死又有什么理由,伙计?老天知道成千上万个傻子生活在这个国家里,伙计,你认为这里面有什么目标吗?伙计,告诉你——你能够弄到手的你得去弄,你有什么本事就使出来,然后你也得去死。有钱的小子,这就是充分的理由。其他别的什么统统是他妈的放屁!”
这会儿,我午夜睡在床上,开始发起抖来……“但历史呢,”我说,“还有,总理给我写了封信……你连什么都不相信,连……谁知道我们会不会……”湿婆,这另一个我,插嘴说:“听着,小娃娃——你脑子里全是这些蠢东西,我看这个帮的家还是得由我来当。你把这事告诉其他那些小怪物去。”
鼻子和膝盖,膝盖和鼻子……较量从那一夜开始,一直没有完结,直到两把刀子砍来,一直往下往下往下……会不会是多年之前被人乱刀砍死的米安·阿布杜拉的阴魂附到了我的身上,使我想出了组织松散联盟这个主意,并且使我有朝一日也会被刀砍,那我就没法说了。不过在这个时刻我忽然来了勇气,我告诉湿婆:“你是没法领导这个大会的,没有我,别人根本没法听见你说话!”
他呢,明明白白地应战,说道:“有钱的小子,他们是会想认识我的,你想拦我,那就请便吧!”
“不错,”我告诉他,“我要尽力而为。”
湿婆是毁灭之神,也是神灵中最强有力的。湿婆又是舞蹈之王,他的坐骑是一条公牛,他所向无敌……湿婆这个孩子告诉我,他从小就得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大概一年以前,他父亲的嗓子完全哑掉了,湿婆不得不在维伊·维里·温吉这位热心的父亲面前捍卫自己。“伙计,他把我眼睛蒙了起来!用破布条子绑在我眼睛上,领我到屋顶上去,伙计!你知道他手里拿着什么?他妈的是把锤子,伙计!锤子!这狗娘养的想要把我的两条腿敲断,伙计——要知道,常有这种事情,有钱的小子,他们常常把孩子弄残废,这样就可以讨饭挣钱了——你越是残废讨到的钱就越多,伙计!所以他把我推到屋顶上,让我躺在那里。然后呢——”然后锤子便朝两个膝盖砸了下来,这两个圆滚滚的膝盖比无论哪个警察的都更加巨大结实,本应不难击中,但这时膝盖开始有所动作了,两个膝盖像闪电一样突然一分——它们感受到了锤子挥下时的一阵风,立刻分开得远远的。他父亲握住锤子,砸在两个膝盖当中,接着,两个膝盖又像拳头一样夹了过来。锤子咔啷一声,落在水泥屋顶上,没有砸到任何人。维伊·维里·温吉的手腕被他这个眼睛蒙住的儿子的膝盖夹住了,只听见痛苦不堪的父亲大口喘着粗气。两只膝盖用力夹着,越夹越紧,越夹越紧,最好啪嗒一声。“伙计,把他该死的手腕夹断掉了!给他个教训——很不错,是吧?我赌咒!”
湿婆和我是在天蝎座升起时出生的。这个星座没有多管我,但它把其神力给了湿婆。随便哪个星象学家都会告诉你,天蝎座这个天体是专管膝盖的。
一九五七年大选那一天,全印度国民大会党大为震惊。尽管它赢得了选举,但有一千二百万张选票投给了共产党,使它成为最大的反对党。在孟买,虽然党魁帕提尔使出浑身解数,但还是有大量的选民没有在国大党的竞选标记神牛和吃奶的小牛底下打叉,他们选中了联合马哈拉施特拉党和大古吉拉特党不是那么煽情的标记。在我们山庄谈起共产党当政的危险时,我母亲又是照样脸红了。我们只好听任孟买邦一分为二了。
午夜之子大会的一位成员在大选中起了小小的作用。温吉名分下面的儿子湿婆被某个党雇用了——也许,我还是不要指明是哪个党好,反正只有一个党真正有大笔的钱花在选举上——在投票那天,人们看到,他和他手下那帮孩子(他们自称为牛仔帮)站在城市北部投票站门口,有的人手上提着粗粗的大棒,有的人把石子一抛一接地玩把戏,还有的人用小刀子在剔牙齿。他们个个都忠告选民要识时务,谨慎地投好票……在投票结束后,票箱的封口有没有被撬开过呢?有没有人在票箱里塞了假票呢?反正等到计票时,大家发现赤色分子卡西姆仅以微弱的劣势失败了,付钱雇用我的对手的人大为高兴。
……可是,这会儿博多柔声说道:“那是在什么时候呀?”我想也没想,便随口回答说:“反正是在春天吧。”我随即意识到自己又出了个错——一九五七年的大选是在我十岁生日之前举行的,而不是在我生日之后。但尽管我绞尽脑汁,我还是没法把这个时间顺序理清楚。这很让我不安。我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出了毛病。
她想要安慰我,便说(但不起作用):“你干吗这样愁眉苦脸的呀?人人都会忘记一些小事情的,从来如此!”
但如果小事情忘记了,那么大事情会不会也出错呢?
[1] 赫蒂彻(Khadija,约555—620),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之妻。穆罕默德开始传教时,她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了多方支持和帮助,被称为“信士之母”。阿布·伯克尔(Abu Bakr,约573—634),为穆罕默德创立伊斯兰教的支持者之一。
[2] 哈伦·拉希德(Haroun al—Rashid,约763—809),阿拉伯帝国阿拔斯王朝第五代哈里发,爱好诗歌和音乐,以拥有大量财富和骄奢淫逸闻名。《一千零一夜》中有许多关于他的奇闻逸事。
[3] 咧嘴傻笑的柴郡猫,出自英国儿童文学作家刘易斯·卡洛尔的《艾丽丝漫游奇境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