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停止对它的猜想,对血迹的猜想。
我从洗衣房回家的路上遇见邻居格雷汉姆。他用他一贯欢快而愉悦的口吻说:“每次见你,你都比以前更漂亮了。”我心不在焉,完全没听清他在说什么,竟然让他再重复一遍。
“什么?”我问,他笑了出来。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还穿着睡袍,头发一团糟,事实上我还没来得及洗澡。我顿时感到天旋地转,我上次吃饭是什么时候?我颤巍巍地伸出一只手扶住墙,看着格雷汉姆朝我走过来,一点儿也不顾及两人间应有的距离。他一如既往地无可挑剔:一件套头衫,拉锁半开着;深色的水洗牛仔裤;一双皮拖。
莫名其妙地,我就是信任格雷汉姆,虽然我知道自己看起来狼狈不堪,但是当他的眼睛落在我的身上,告诉我我很漂亮的时候,我信了。他上下打量着我,好像要证实我是否相信。他开玩笑似的抓住我的手,求我今晚和他出去,陪他出席在海滩咖啡馆的一个暖心的订婚派对。真让我难以想象,他居然没有女伴,没有那些迷人的、穿黑色短裙和三寸高跟鞋的金发碧眼的女人。
我的手不受控制地抖个不停,格雷汉姆看见以后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冲动地想扑进他的怀里,把脸埋在他灰色的毛衫里,和他说说那个女孩、婴儿和血迹的事情。
他的眼里透出焦虑,双眉紧蹙,眉宇间挤出一道笔直的沟壑。他抓着我,仔细地端详,力图看出我隐藏的心声,我被迫望向别处。
他看出来事情有些不对,感觉到海蒂·伍德,那个有条有理的女人正在失控。
“没事,”我撒谎,“我很好。”
从体力上说,是真话,但是从精神上说,是个谎言。我赶不走驻留在大脑里的血迹、婴儿屁股上感染的酵母菌和克里斯眼神里的暗示——我帮助这个特别需要帮助的女孩是个错误,赶不走朱丽叶宝贝这么多年后重新回到我身边的画面。
格雷汉姆不是那么容易糊弄的人。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相信我的话,然后走开。他继续凝视着我,直到我强作欢颜地又说了一遍“我很好”,再等了一会儿,他才作罢。
“那就和我去。”他说。他拉着我的手,我感觉自己被拖着往前走。我笑出来。他总能逗我笑。
“我想去,”我说,“你知道我想去。”
“那就来吧。求你了。你知道我讨厌聊天。”他这样说,但是再没有比这话更不靠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