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我是个美国人,出生在芝加哥——就是那座灰暗的城市芝加哥——我这人处事待人一向按自己学的一套,自行其是;写自己的经历时,我也离不开自己的方式:先敲门,先让进。有时候这样做出于天真,有时候就不完全是那么回事了。不过,赫拉克利特[1]说过,一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到头来,怎么也没法掩饰敲门的性质,不管是门上装有门铃,还是手上戴着手套。

人人都知道,隐瞒是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完美无缺的。要是你想隐瞒住一桩事情,就得隐瞒住与其有关的其他事情。

我自己的父母对我影响不大,不过我喜欢我妈。她是个头脑简单的女人,我从她那儿学到的不是她的教诲,而是她的实际教训。这可怜的女人,她实在也没有多少东西可教诲的。我的兄弟和我都很爱她。我这是代他们两个说啦。代我哥哥这么说,丝毫不成问题;代我弟弟乔治说,我就得负责任了——他生来就是个白痴——不过他的想法倒也无需猜测,因为当他拖着僵硬呆板的脚步,沿着后院卷曲的铁丝篱笆来回逛荡时,就经常哼着自己的一支歌:

乔治·马奇、奥吉、西梅[2],温尼·马奇,个个,个个爱妈咪。

除了温尼以外,他说的都对。温尼是劳希奶奶的一只卷毛狮子狗,它吃得太多,又肥又老。妈妈是劳希奶奶的用人,因而也就成了温尼的用人。这只狗气喘吁吁老爱放屁。它趴在老奶奶的搁脚凳旁,一只绣有柏柏尔人[3]举枪射狮子的垫子上。温尼属老奶奶个人所有,是她的随员。而我们其余人,特别是我妈,全都是她的子民。我妈把盛有狗食的盘子递给老奶奶,然后,趴在老奶奶脚旁的温尼再从她手里接受食物。她的手和脚都很小,脚上穿着一双皱巴巴的棉线织袜,她的拖鞋是灰色的——啊,是毛毡的那种灰色,是压制人心灵的那种灰色——上面饰有粉红色的丝带。而我妈却有一双大脚,整天套着双男鞋,屋里屋外忙个不停,鞋子上往往连鞋带也没有。她头上戴顶掸尘用的或者头巾式的女帽,看上去像个棉花做的什么人的模拟头像。妈妈秉性温顺,身材修长,一对圆眼睛很像乔治——柔和、淡绿色、圆圆的;略长的脸盘上泛出健康的好气色。由于操劳家务,她的手红红的,一口牙齿已经掉得所剩无几——还得留心生活的敲打——她和西蒙都穿着开了线的破旧毛衣。妈妈不仅有一对圆眼睛,还有一副圆眼镜,那是我陪她一起去哈里森街的免费诊疗所配来的。那一次,事先经过劳希奶奶调教,我才去诊疗所撒了一通谎。现在看来,并非定要撒谎不可,可当时,大家都认为必须那样,尤其是劳希奶奶。她是我年轻时在里弄街坊中常见的那种马基雅弗利[4]式的人物。总之,在我们出门前,老奶奶就把一切考虑得十分周全。她一定是在她那冷冰冰的小房间里,缩在羽毛褥垫中,花了几个小时的运筹谋划后,才在吃早饭时向我布置任务的。理由是,她认为我妈不够机灵,会把事情搞坏。可我们没有一个人想到,这也许并不需要什么机灵。这是一场舌战。诊疗所的人一定会问,为什么慈善机关不付这笔眼镜钱。所以千万别提慈善机关,你只说我爸有时寄钱来,有时不寄来。妈收了寄膳房客。这话倒是真的,只不过说得巧妙体面一点,抹杀和省略了某些重大事实而已。说给那班人听,这已经够真的了。当时我虽然才九岁,对这类事已能心领神会,要比我哥哥西蒙强。西蒙太直率,玩不了这套花样,而且不知怎的,他还从书本上学了一些英国小学生的荣誉感之类的东西。《汤姆·布朗的学生时代》[5]一书,多年来对我们就颇有影响,可是境况使我们没法身体力行。

西蒙长得皮肤白皙,金黄头发,颧骨高大,一对灰色的大眼睛,两只板球运动员的粗壮手臂——我是从插图上看来的。我们只玩垒球,和他那英国风度相反的是他那痛恨英王乔治三世[6]的爱国热情。那阵子市长正命令地方教育委员会选用对这个国王言辞激烈的历史课本。西蒙还恨透了康华理[7]。我很羡慕他的这种爱国热忱,他对康华理的满腔仇恨以及对这位将军在约克敦被迫投降的欣喜心情。他的这些高见通常都是在我们吃午饭、啃着大红肠三明治时发表的。老奶奶中午常吃清炖鸡,头发像猪鬃似的小乔治有时能捞到只鸡肫吃。他很爱吃鸡肫,朝那凹凸不平的玩意儿直吹气,主要倒不是要吹凉它,实在是因为舍不得吃。但是,西蒙虽有这套光明磊落的英雄本色,要去诊疗所完成那得玩点花招的任务,可就不够格了。他不仅不屑去撒谎,说不定还会痛骂大家一顿哩。干这类事我就很可靠,因为我爱干。我干什么都爱讲点策略,何况我还有热情。西蒙的那种热忱我也有,尽管没有那么多对康华理的仇恨。而且我也有劳希奶奶的那股子劲儿。至于教我说的那些话是真是假嘛——喔,我们有位房客这可是真的。劳希奶奶就是我们的房客,她和我们一点没有沾亲带故。她由两个儿子赡养,一个在辛辛那提,一个在威斯康星州的雷辛。儿媳们都不要跟她住在一起。她的亡夫原是俄国敖德萨市有钱有势的富商——高踞于我们头顶的一尊神灵,秃头、络腮胡、大鼻子,身穿燕尾服和双排纽扣背心,扣子扣得严严实实,神气十足(他的蓝色照片,经过鲁洛夫先生放大修描,挂在客厅里,站在门廊的柱子之间,往那面大穿衣镜里看就能看到,只是他的下半身被火炉的拱顶给挡住了)——劳希奶奶喜欢跟我们住,因为多年来她已经习惯于当家做主,总揽大权,发号施令,指手画脚,运筹策划,还用上了她会的多种语言。她自诩除了俄语、波兰语、意第绪语外,还会法语和德语。可是除了分界街的那位修描艺术家鲁洛夫先生外,还有谁能测定她的法语水平呢?而这位骑士风度十足、貌似有三根脊梁骨的嗜茶先生,其实也是个不露声色的冒牌货。不过他曾在巴黎当过一阵子出租车司机。要是他讲的是实情,也许除法语外他还懂得一些别的事,像嘴里含枝铅笔吹个曲子或者边唱歌边握把硬币用拇指在桌边咔嗒咔嗒地打着拍子,以及下棋什么的。

劳希奶奶不论下棋还是玩克拉贝吉斯[8],都像个帖木儿[9],嘴角眉梢一副狡诈狠毒的样子,两眼射出锐利的金光。和她玩克拉贝吉斯的是我们的邻居克雷道尔先生,是他教会老奶奶玩这种纸牌戏的。他大腹便便,双臂粗短有力,常用他那带劲的手猛击桌子,一边甩牌,一边大声嚷道:“你来试试!要你的命!跟你拼过!赢了!”老奶奶一脸讥讽的神色,朝他打量着。等他走后,她常说:“你要是有个匈牙利朋友,就不愁没有敌人了。”其实,克雷道尔先生并无敌意,只是因为他那军士级教官的大嗓门有时候听起来有些吓人而已。他原是一名旧时奥匈帝国的老兵,至今仍有点军人模样:使劲推大炮胀粗了的脖子,沙场老战士的赤红脸膛,牙关紧咬的嘴巴,几颗金牙,绿眼珠的斗鸡眼,柔软的短发,全然像个拿破仑。他的脚走起路来脚尖外撇,完全符合腓特烈大帝[10]的标准,可是个子比禁卫军的规定身高矮了一英尺左右。他看上去颇有点独立无羁的名人派头。他跟他妻子——这女人对邻里娴静谦让,在家却极爱吵架——还有一个读牙科的儿子,三人住在我们房子前面的所谓英国式的地下室里。他儿子考茨白天去县医院附近的学校上课,晚上在街角的一家杂货铺里打工。免费门诊所的事是他告诉老奶奶的。说得确切一点,是这位老太太把他叫来,要他去打听能从哪些州、县单位部门捞点什么好处的。劳希奶奶总是爱把肉店老板、杂货店主和水果小贩这些人找来,在厨房里接见他们,向他们讲明,我们马奇家去买东西非打折扣不可。我妈通常总得在一旁站着。老太太会对他们说:“你瞧,事情就这么明摆着,还用我多费口舌么?这家子没个大男人,却有群孩子要养活。”这是她最常用的论据。社会福利调查员鲁宾先生来访了,坐在厨房里。他秃头,神态轻松,和蔼可亲,戴副金丝眼镜,显得很有耐心。这时老奶奶就冲他嚷道:“你指望这班孩子靠什么来养大呀?”鲁宾先生听着,竭力保持住轻松的神态,但渐渐地模样变了,变得像个决心不让蚱蜢溜出手掌的人。“哟,老太太,马奇太太可以提高你的房租嘛!”他说。而她,十有八九是这样来回敬他的——因为她常把我们统统打发出门外,自个儿单独和他谈——“你可知道,要是没有我,情况会怎么样?是我把他们维系在一起的,你应该感谢我才是。”我敢肯定她甚至还会说:“等我死了,鲁宾先生,你就会知道,这事落到你头上有多麻烦了。”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她一定是这么说的。不过,任何暗示她的统治终将结束等等有损她的权威的话,对我们,她是一向只字不提的。何况,要是我们听到这种话,会把我们给吓坏的。她对我们简直是了如指掌,能够十分准确地猜出我们的心思——她是一位洞悉她的臣民心中有几分爱、几分尊重以及对权力有几分畏惧的君主——知道我们会给吓成什么样子。可是对鲁宾,出于策略上的考虑,也因不得不表露自己确有的感情,她一定会那么说的。鲁宾先生对她感到不胜其烦,但是强忍着,心想“让我摆脱这些救济对象吧”,尽管他竭力装出能控制局面的样子。他把长礼帽夹在两腿之间(他的套装总是裤子过短,露出白色的袜子和足趾隆起、皱巴巴的大头黑皮鞋),眼睛朝帽子里看着,仿佛在暗自盘算,要是把手心里的蚱蜢放开,让它在帽子里待上一会儿是否明智。

“房租嘛,我是能付多少就付多少。”她会这么说。

她从披肩下取出烟盒,用缝纫剪把一支莫拉德牌烟剪成两半,然后拿起烟嘴。当时还是妇女不兴抽烟的年代,只有知识分子除外——她把自己打扮成知识分子。烟嘴叼在她那熏黑的小小牙床之间,她的所有诡计、恶意和专横便由此而出,这是她具有出谋划策最佳灵感的时刻。别看她皱巴巴的像只破旧纸袋儿,却是个顽固、阴险的独裁者,一只会突然飞扑过来的凶猛鹫鹰。她那两只饰有粉红丝带的灰色小脚,纹丝不动地搁在西蒙手工课上制作的鞋箱和搁脚凳上。皮毛邋遢、衰老、弄得满屋子臭气冲天的温尼,则在她身旁的垫子上趴着。如果说才智和不满不一定相伴相随的话,这我可不是从这个老太婆那儿得知的。要想让她称心如意简直比登天还难。就拿克雷道尔来说吧,我们家许多事都得靠他。妈生病的时候,他亲自给我们家拉煤,还叫儿子考茨给我们免费配药,可老奶奶却把他叫做“那个匈牙利窝囊废”或者是“匈牙利蠢猪”。她叫考茨为“烤苹果”,说克雷道尔太太是只“鬼鬼祟祟的母鹅”,称鲁宾为“鞋匠的儿子”,骂牙科医生是“屠夫”,肉店老板是“胆小的骗子”。她恨透了那个几次替她装假牙但都没有成功的牙科医生。她指责他打模子时烫坏了她的牙床,可当时是她自己拼命把他的手从嘴边推开。那情景我亲眼目睹:模样呆板、长得五短三粗的沃尼克大夫,他那粗壮结实的前臂足以抵挡住一头狗熊,可在摆弄她的嘴巴时,却小心翼翼到活受罪的地步。他态度坚决地既关注着她的哽声尖叫,又忍受着她的胡抓乱扒。看到她那副挣扎的模样,我心里感到很不自在。沃尼克大夫也不愿我在场,这我知道,可是无论她去哪儿,总得有西蒙或者是我护送。而且,在这样的场合,她尤其需要一个目击证人以证明沃尼克大夫的残忍和蠢笨,同时也需要有个肩膀支持着她有气无力地走回家来。我十岁时就已经不比她矮多少,我的个子足以承受住她那点分量的身体。

“你看见了吧,他怎么把爪子卡住我的脸,害得我气都喘不过来?”她说,“上帝本要他当个屠夫,可他干吗成了个牙科医生?他那双手太粗笨了。牙科医生最要紧的是手指触摸轻巧。要是双手不行,就不该让他行医。可他老婆偏偏千辛万苦干活供他完成学业,让他成了个牙科医生。这一来,我才不得不上他那儿,挨他的烫。”

我们其余人看病也只能去免费诊疗所——那地方简直像梦境,大得像座军械库,摆着许许多多牙医椅子,一大片全是,还有许多饰有玻璃葡萄图案的绿色盆盂,牙钻机的钻臂像虫腿似的成Z字形伸着,小煤气灯在旋转的瓷托盘上吐着火苗——这是哈里森街一个嘈杂喧闹而气氛阴沉的处所。在那条街上,沿街尽是石灰石砌的县级机关各部门的建筑,笨重的红色有轨电车车窗上装有铁格子,车身前后都有君王的胡子般的排障铁帚。车子丁当丁当、蹒蹒跚跚地走着,在冬日的下午它们的制动箱对着满地褐色的雪泥直喘气;在夏天的下午,则对着洒满灰烬、烟尘和草原风沙的褐色石头冒气。车子在免费诊疗所前总是停得很久,以便让那些瘸腿的、跛脚的、驼背的、装有腿支架的、拄着拐杖的、害牙痛眼疾的以及其他的病人下车。

在陪我妈去配眼镜之前,老奶奶为此反反复复地对我指示了一番,我得正襟危坐,洗耳恭听。我妈也得在场,因为千万不能出错。她教妈到时候不要开口。“记住,丽贝卡,一切都让他回答。”老奶奶再三叮嘱说。对着我妈顺从得连个“是”字都不敢出口,只是端坐着,一双大手交叠着搁在有绿头苍蝇那种闪光绿色的衣襟上,这件衣服是老太太特意为她挑的。我妈皮肤柔嫩,脸色健康,我们三个孩子中没有一个继承到她这种好肤色,也没有她那稍微上翘、露出一点中隔的鼻子。“这事你别多嘴。要是他们问你什么,你就像我这样看着奥吉。”说着她作了示范,教妈妈怎样转头看着我。要是她还能放下惯常的架子,那真是再逼真也没有了。“一句话也别多说。只回答问题。”她吩咐我说。我妈迫切希望我忠实可靠。西蒙和我是她的奇迹或意外的收获,乔治才是她真正的产物。在受到过分的恩赐和获得不应得的成功之后,她才在乔治身上找回自己的命运。“奥吉,你听奶奶说。听清她说的话。”老太太说出自己的计划时,这是我妈敢说的全部话。

“要是他们问起你‘你父亲在哪儿’,你就说,‘我不知道在哪儿,小姐。’不管她年岁多大,你都别忘了称她‘小姐’。要是她想知道你爸最后一次来信的地址,你就得对她说,最后一次是大约在两年前从纽约州布法罗市寄来一张汇票。慈善机关的事,一个字也别提。千万别提慈善机关,你听清了没有?千万别提。她要是问你房租多少,就说是十八块钱。她问你哪儿来的钱,就说你们家有房客。有几个?两个。好了,现在告诉我,房租多少?”

“十八块钱。”

“有几个房客?”

“两个。”

“他们付多少钱?”

“我该说多少呢?”

“每个每周八块钱。”

“八块。”

“要是每个月收入只有六十四块钱,那就没法去看私人医生了。上次我去看病,光眼药水就花了五块钱,还烫伤了我的眼睛。这副眼镜,”——她轻轻拍了拍眼镜盒子——“镜架花了十块钱,镜片得十五块。”

除了在这种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家从来不提我的父亲。我自己认为我还记得他的模样,西蒙对此却不以为然。他是对的,对这事我老爱凭空想像。

“他穿着一身制服,”我说,“我记得很清楚。他是个军人。”

“别瞎说了。你根本就不知道。”

“也许是个水手吧。”

“瞎扯!他是在马什菲尔德市的霍尔兄弟洗衣店开车的。他干的就是那个。我是说过他以前是穿制服的。猴子看,猴子干,猴子听,猴子说。”我们的许多思想都得以猴子为标准。在我家餐具柜的土耳其台布上,有一尊蒙眼、掩耳、捂嘴,要我们不看邪、不说邪、不听邪的三位一体小圣灵。小神的好处是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把他们的名字乱用一气。“法院里要保持肃静,猴子要讲话啦。讲呀,猴子,讲呀!”“猴子和竹竿正在草地上玩……”可是,每当那个老太婆像个大喇嘛似的——我总觉得她有东方色彩——指着那三个蹲坐一起,嘴唇、鼻孔涂得血红的东西,以她的博识睿智和极度冷酷说:“没人要你们去爱整个世界,只要正直就行,正直。别说大话。你越爱人家,人家越来纠缠你。小孩子才讲爱,大人爱讲尊重。尊重比爱强。中间那猴子,代表的就是尊重。”这种时候猴子仍能发挥威力。令人敬畏,成为严厉的社会批评者。我们从未想到,老太太自己也会恶意地去冒犯那个双手捂嘴的不说邪的圣灵;可是,我们脑子里从来没有产生过批评她的念头,当她那伟大的原则之声在整个厨房里回响时,出现这种念头的可能就更小了。

她常常利用可怜的乔治来教训我们。乔治经常会去吻那条狗。它以前曾是老太太的恶奴,现在是个呵欠不停、爱瞌睡的怪物。由于多年忠心耿耿但未必讨人喜欢的忙碌,成了个特殊的尊重对象。不过乔治爱它——他也爱老奶奶。他吻她的衣袖、她的膝盖,双手捧住她的膝盖或一只手臂,下唇向前噘着,那么纯真、笨拙,那么亲切、轻柔,那么勤奋起劲;他那细瘦的腰背低弓着,宽大的外套鼓得像只口袋,泛白的头发既密又硬,犹如一颗带芒刺的果实或一盘剜去子的向日葵。老太太任凭他又吻又抱的,一边对他说:“嘿,你这孩子,聪明的小伙子。我的侍从,我的骑士,你喜欢我这个老奶奶么?真是个乖孩子。你懂得谁疼你、谁给你吃鸡肫和鸡脖子,是不是?是谁?谁给你做的面条?对,面条滑溜溜的,叉子叉不住,用手指也难拾起。你见过小鸟怎样拉扯小虫么?小虫硬要躲进地里,不肯出来。行啦,行啦,你把我的衣服都弄湿了。”她猛地用干瘦的手把乔治的手推开,接着就滔滔不绝地教训起西蒙和我来。她永远记得,向我们讲解做人处世之道是她的责任。她又对那种信任他人、对人仁慈、心地纯朴的人数落了一番,认为包围着他们的全是生性狡诈、凶恶暴戾的家伙,这是个鸟虫相斗、生死竞争的自然界,是个毫无感情、危机四伏的人世间。乔治就是个例证,但最重要的例子不是乔治,而是我妈;她头脑简单,出于爱心而甘愿做牛做马,结果还是遭到遗弃,只身带着三个孩子。劳希奶奶的真正用意所在是,眼下,在她的晚年,她还要凭自己的才华领导另一个家庭。

在交谈中,有时不免会谈到父亲,这时对我妈心里会有什么感触呢?她温顺地默默坐着。我猜她一定想起有关父亲的一些琐事——他爱吃的一样菜,也许是土豆烧肉,也许是包心菜或越橘酱;也许想到他不喜欢浆领,或者软领;他带回家来的是《美国人晚报》或《新闻报》。她只想起这些是因为她的思想总是很单纯;可是对于遭受遗弃她还是深有感触的,比她内心能意识到的更大痛苦,已在她的纯朴上添加了几分忧郁。我真不知道,在我们孤苦伶仃地被遗弃后,老奶奶还没有来接手管理这个家庭之前,她是怎么应付过来的。老奶奶来后,妈便拱手把权力交给了她,也许她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还有权力,她整天辛苦操劳是在受罪。我想,她属于那些被强力的爱所征服的女人中的一个,就像那些被变成鸟兽的宙斯[11]所占有、后来还得躲避他那狂怒的妻子的女人。这并不是说,我可以把我那身材高大、性情温和、衣着破旧、整日忙忙碌碌的妈看作是逃避此等河东狮吼的大美人,也不是把我们的父亲比作奥林匹斯山上两腿劲健的诸神之首。她只不过是威尔斯街一家成衣厂里的缝纽扣女工,他则是个洗衣店里的货车司机——他弃家出走时,连张照片都没留下。可是,由于她不断的付出,她更有权在那些女人中占有一席之地了。至于作为一个女人的报复,有劳希奶奶代表大部分已婚妇女,按合法的标准在执行惩处了。

不过这位老太太还是有心肠的,我可没打算说她没有心肠。她为人专横,讲起在敖德萨时的显贵和仆从如云的盛况傲气凌人,不可一世。不过尽管她曾经风光一时,却还是懂得感情起落的。这一点是我后来读了她差我到图书馆去借来的一些小说后,才开始明白的。她教会我俄文字母,以便我能看懂书名。她每年都要看一遍《安娜·卡列尼娜》和《叶甫盖尼·奥涅金》[12],偶尔我借来一本她不要看的书,就会挨骂。“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如果不是‘小说’[13],我都不要看。你也不看看里面,难道你的手指头没劲到翻不开书?那你也就更没劲打球抠鼻子了。我看干那些你可有劲哩!我的老天爷!你的脑袋瓜还不如猫,跑了两里路,竟给我借了本讲宗教的书回来,就因为封面上有托尔斯泰的名字。”

这位老太太,我可不想对她无中生有。她是一直在怀疑,也许存在着一条遗传误线,一种家庭缺陷,我们家可能就深受其害。她不要看托尔斯泰讲宗教的书。她不相信他是个爱家室的男人,因为他为那位伯爵夫人[14]带来了够多的麻烦。不过,尽管她从不去犹太教堂做礼拜,逾越节时照吃面包[15],差妈到肉价较便宜的肉店买猪肉,还爱吃罐头龙虾等禁食的东西,可她并不是个无神论者和宗教上的自由思想家。安蒂科先生倒是一个。她把这收废旧的老头叫做“兰米塞”(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依据《圣经》中说的和比东城齐名的那座城市[16]的名字演变来的吧,她不肯说出取名的灵感来自何处。这个老头子真正是上帝的叛逆者。她通常都不动声色,冷淡地听着他大放厥词,不发表自己的意见。老头红光满面,但神情忧郁;他那顶硬如皮革的粗呢便帽,把他的头发压得平平的。由于整天穿街走巷吆喝收购破布废铁——拉开嗓门喊“收——废——品——哟!”——嗓子变得粗哑刺耳。他的头发和眉毛又粗又硬,有双蔑视一切的褐色眼睛,是个身体结实、不修边幅、一副热心肠的老头。老奶奶从他那里买来一套《美国百科全书》——记得是一八九二年版——督促西蒙和我阅读。他一见到我们,也总问:“那套书读得怎么样了?”我想,他一定认为那套书是教人不要信教的。发生在他家乡一次对犹太人的屠杀,使他成为一个无神论者。他当时躲在地窖里,亲眼看见一个凶手朝他那刚遭杀害的妻弟尸体上撒尿。“所以别跟我讲上帝,”他说。然而,每次谈论上帝的全是他自己。他的太太却依然是个虔诚的教徒。每逢重大节日,他就赶车去革新派犹太教堂,把自己那辆红眼老马拉的马车停在那些有钱犹太人豪华的钢丝辐条轮旅行轿车中间,以示反教。那帮有钱的犹太人一进入教堂便摘下帽子,仿佛在戏院看戏,他们的这种卑下作风使他一直到死都感到既可厌又可笑。他是因淋了雨着凉而死于肺炎的。

每逢劳希先生的忌日,老奶奶必点一支蜡烛,烤面包时往炉子里扔一块生面作为献祭,还朝婴儿的乳齿念咒及搞种种名堂来避邪。这只是厨房宗教,和那位创造万物、能使江河倒流、焚毁蛾摩拉[17]的伟大上帝无关。不过这也是一种宗教。讲到这方面,我倒要提一提波兰人——我们只是住在波兰人聚居区中的少数几户犹太人——他们每家的厨房墙上都贴满鼓鼓囊囊、油腻褪色的心形象,在圣餐会、复活节和圣诞节时,门口挂着圣像和花儿干枯的花篮。有时候,我们会被骂作杀害耶稣的凶手,受到追逐、吃石头、被咬、挨打,我们所有人,甚至包括乔治,不管我们喜欢不喜欢,都要受到这种莫名其妙的惠顾。不过,我从没因此感到特别伤心或者难过,因为总的说来,这玩意儿十分热闹有趣,我也就不往心里去了。看来也无需作什么特别的解释,这和街头结伙打石头仗或者秋天晚上教区里的小伙子蜂拥成群去拆毁篱笆、朝女孩子怪声尖叫和殴打陌生人没有多大不同。我生来的脾性就不愿为这类莫名其妙的事去多伤脑筋,即使从通道两头把我堵在房子中间的那伙人中甚至还有我的一些朋友和玩伴。西蒙不大和这些孩子来往。他对学习更感兴趣,总之,他有他自己的情趣,他把纳蒂·邦波[18]、昆丁·达沃德[19]、汤姆·布朗[20]、攻下卡斯卡斯基亚据点的克拉克[21],以及从雷根斯堡带来好消息的信使等等人物的精神集于一身,这就使得他更为离群索居,少与人交往。对此我只是笨拙地跟着他学上一点,就像他从不让我多花时间用他的桑多健肌器和腕力器锻炼身体一样。我这人却很容易结交朋友,不过新的交情常常会被更老的情谊突然割断。和我交往最久的要数斯泰舒·考派克斯,他妈是位于米尔沃基大街的埃斯库拉比思产科学校毕业的助产士。他家家境小康,有一架电动钢琴,每个房间都铺着油地毡,可是斯泰舒是个小偷,由于跟他混在一起,我也偷过:从火车上偷煤,从晾衣绳上偷衣服,从廉价杂货店里偷橡皮球,从报摊上偷辅币。主要是为了一尝自己手脚灵巧快捷的适意,可是斯泰舒又想出了新花样,在地窖里脱光身子,穿上了从晾衣绳上偷来的女孩子衣服。后来,他也出现在堵截我的那帮小子中间。一天下午,天气很冷,飘着小雪,我正坐在一只冻在泥浆里的板条箱上,吃国家饼干公司出的脆饼干,嘴巴里塞满甜滋滋的饼干屑,那帮家伙把我给围住了。最前面的是个约莫十三岁但个子不大的小坏蛋,样子凶狠,一股丧气相。他走上前来数落我,刚从圣查理教养院里出来、接下去就准备进庞蒂亚克哪座监狱的大个子穆尼亚·斯塔普兰斯基,也上来给他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