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易丝·兰道夫是那夜在那里的女孩子之一,”布朗特说,“她是一连吻了一百零四个男人的女孩子之一。她坐着辆热砖铺砌的沾满污泥的马车——一路上还得不时停下来用他们,我指的是黑鬼们,随身带的松木生火给砖头加热——大老远从密西西比州赶来,亲吻了一百零四个男人,只为了能送给查利·戈登一朵红玫瑰。祖父的模样我不怎么记得了,但我曾听祖母讲过露易丝·兰道夫的事情。也许因为祖母自己就是镇上的著名美人,也许因为即使她们活到九十也不会意识到:一个妇人拥有和失去美丽的外在形体就如同人们冲往和散离繁忙火车站的电话亭一样,各人的姿态和听见的铃声都没有什么不同。不管怎么说,当她们自己成了著名美人时,她们就可宽容,几乎是无私地对待其他妇人。她对我说了祖父怎么讲述的有关查利·戈登如何如何的故事。在她要来的前两天,他带着一名黑童仆和一头骡子也从密西西比州北上赶到镇里。马车该到的那天,从天色微明,一定是从天色微明起——骡子就靠在路边,黑童仆蹲在它一旁被十二月的雨淋得瑟瑟发抖,他拿着的花却裹在油布披风里;那花有院子里的扫帚那么大,可能是从私人的地下温室里砍来的、借来的或者花大钱买来的;在灌木丛那边,沿路过去一点的地方,查利·戈登本人也待在雨中,也许从破晓时分就等啊等,一旦马车出现便骑骡迎上去,光着的头,衬衫、外套都湿漉漉的。”
“我先前就老讲他是个傻瓜。”睡椅上的妇人道。
“你这话对她说过吗?”布朗特问。妇人盯着他,在稳定的火光中,她那靠在托起的枕上的脸显得肿胀不堪、颜色蜡黄。“如果他还活着,你还会对他们两个讲这话吗?无论如何,你不能对他或他那类人讲这话。也许因为那本是事实。但现在告诉他们已为时太晚。他们都光着头飞马疾驰,有军刀时还挥舞着军刀,但不管怎样马蹄疾驰,都一同离开了舞台而进入滂沱大雨之中,这雨可比十二月的蒙蒙细雨要强劲得多了;也许他们到达了另一个能把自己撞得粉身碎骨的地方,仿佛木偶见到糊墙纸板上的花园、树林和幽谷的浓彩的幻影而把自己撞得粉身碎骨一般;当马车停在泥泞的路上时,露易丝·兰道夫曾探头观望,也许他们还想要遇见比她这一刻的面孔更为明媚的容颜。也许至少对他来说,她不值什么,不过是在加斯顿饭店喝酒时提到的几个单词‘露易丝·兰道夫’的发音而已。那个你想到过没有?”
“我对她说过他们俩都是傻瓜。”睡椅上的妇人道。
布朗特停下来,看了看她。她那松弛的面庞有点清醒了,眼睛正专注地望着他的脸,身体微微后缩,仿佛他表示出要揍她的意思似的;她的眼睛此时就像两支已吸燃的雪茄一样炯炯有神,虽不够英勇无畏但也坚强不屈,虽说不上胜局已定却也没有败势已成。“你的名字也可能一样在他们喝酒时被四处谈论,不要说你不记得自己曾相信是这样。”他看见她的面容暗淡下去,眼神也暗淡下去,托起的枕头上又浮现出一个老妇人的倦容,那是种看得太久,见得太多的神情。“我知道男女有别。这是上苍刻意的安排。并非由于女人的过失,也由不得女人来决定,她们得给男人生孩子,是孩子使她们尊贵。可不是什么母性使然,母性只是一个属性,既是每个女性的冠冕,又是她们的孽债。女孩子被她同时代的人像父亲、母亲和祖辈那样规劝训诫,而男孩子则是被他前面的所有日子所哺育。”
“我看不出这与露易丝·兰道夫有什么关联。”
布朗特喝完酒,把杯子放下,去拿酒瓶。瓶盖还没打开,他又开始讲话了。“那夜你也在场,那夜你也亲吻了一百零四个男人。那夜她和查利·戈登发现他们离开彼此都没法活。也许你就在车站听到了火车开动时嘈杂的声音。她就在车上,舞裙上盖着查利·戈登的披风。坐着当日满载士兵的客车,由贴身黑奴为她拨弄木炭炉取着暖,她前往诺克斯维尔,他们第二天就结了婚。有个牧师凑巧就在候车的步兵团当兵,主持了他们的婚礼,使她恰能及时赶上下一班南下的火车返回密西西比州。她随身带着查利·戈登写在车站餐厅账单背面的给他母亲的一封信。”
睡椅上的妇人的眼睛闭上了。“那个舞会上还有其他比露易丝·兰道夫漂亮的姑娘。”她声调疲倦地说。
“而(我说给你听)她们却坐不上那天的火车,只是眼睁睁地看那火车离站,看一个士兵的披风搭在一条环形的舞裙上面。”这时他点上一支香烟。“她回到密西西比州,来到她的新家。这是一处大大的、方方正正的房舍,有着花坛、玫瑰园,但距离任何城镇都有二十五英里之远。当她带着那封写在账单背面的信抵达时,她公公正组建一个步兵团。黑女孩们挑拣、熨烫出明艳的小块丝绸,她和婆婆用它们绣军团的旗帜。她们干活的房间在高处,安安静静的,从那里她们整天可以听见大厅里厚重的皮靴声,还有餐厅里五味酒钵旁的说话声。地里也满是陌生的马匹;草坪上、林子里也都散置着帐篷,布满乱丢的垃圾。晚间,草坪上会燃起篝火,在闪耀的红光和烈焰映照下,他们依次讲演。那有力、洪亮而又絮絮不绝的人声,直传到上面妇人们起坐的门廊。那时在影影绰绰的门廊里,两妇人臂靠臂地站立,在黑暗中,远处的光亮暗暗地映着她们,两人紧挨着却不说话,甚至不互相看一眼。后来步兵团开拔;谈话声、大厅里的靴子声也跟着走了;十一月的第一场雨洗去了草坪上的垃圾,只剩下伤痕累累的地面、践踏破损的人行道和花坛。于是家中又寂静下来,只有两个女人住在里面;单调的黄昏时分,黑奴们的各个住地平和地传来说话声、甜润的呼喊声、笑声和锯木声。
“她是独养女儿,出生的家和现在的家相像,两家简直可以对调:都有厚木家具、花坛和黑奴。她父亲也穿着同样厚厚的呢料,戴着同样的帽子,脚蹬同样的靴子。她十五岁那年,他用一辆笨重的马车,那种以移动砖头做地板的马车,把她送到牛津青年女子神学院,在那里她待了三年。她十八岁时,他们又送她到孟菲斯去参加她的第一场舞会。他们在加斯顿饭店住下,一八五九年卫队第一次舞会之夜,她初次见到了查利·戈登。两年后,她在诺克斯维尔下了运兵车并在车站结了婚。她的身边围着一群穿灰色新军服的士兵,飘扬着那鲜艳但还不很熟悉的步兵团旗帜。三十个小时她都没合眼了,但她穿着舞会的衣服站在那里,头发一丝不乱,举止处处得体。她好似昂贵商店的制成品,饰着丝带,擦着亮粉,却被胡乱地放在了部队的中空方阵之中。那些士兵都还年轻,还没人听到过枪声,然而,虽然年轻、阅历浅,或许是因为预感,对此事那些陌生的面孔无不带着些许狐疑。我想象得出她是那里唯一一个镇静自若的人,因为女人在她们开始呼吸之前已活了许久了,而男人则是每小时都在新生,每一秒都在新生。”
他又伸手去拿玻璃酒瓶,并在这一回斟满了他的酒杯。睡椅上的妇人既没动弹也没睁眼,火光静静地照在她脸上。随着那潮湿、阴霾的二月黄昏来临,窗色渐暗。“因而就两个人住在那栋房子里。一八六二年深秋,来了辆马车,近六个月了,第一次有马车进门。直到马车来到房前她才认出它来,随后她认出了那车夫。这车赶了三天的路从她老家来的。从去年春天她就未与她父母谋面,而且她将再也见不着父亲了。‘爹死了,’她告诉婆婆,‘我得回家过一阵。’
“当她回到家,见母亲正卧病在床,发着烧。‘银子,’母亲说,‘我们可得埋掉它。’
“‘好的,我们埋,我们埋。’
“‘他们杀了你爹,现在还会上这儿来。我们一定得埋掉它。’那晚天下大雨,听着雨声,女儿在她昔日的房间里上床睡觉。半夜后,有个女黑奴唤醒了她。
“‘太太出事了,’女黑奴讲。她见母亲正在厨房,睡衣上罩着个斗篷,浑身泥水,头发耷拉在发烧的脸上,神志不清。黑奴们找着她时,她正在花园里要挖坑,身旁搁着裹在被子里的银质咖啡具。三夜之后,她死于肺炎。雨就一直没停;在雨中他们把她葬在祖坟里。
“那个冬天老下雨。我记得祖父曾讲过那个冬天:枪声,密集而单调的枪声从河边炮群传来,随后北方佬部队进了城,并在夜间骑马上街巡逻。密西西比州的北方佬一定多如牛毛。也就是从那时起,她开始在她的印花布口袋里装了把小手枪。那时候,她已回到婆婆这里了。后来,又差不多是夏天了,一天晚上,一匹坐骑和一辆马车进了家。她的公公骑在马上,她丈夫坐在马车里的谷皮垫褥上。他身体虚弱但正恢复;六个月以后,他又离去,参加了范·多恩的骑兵队。公公早已走了,参加到布拉格的部队,现已被俘,正关在石头岛监狱里。再一次两个女人孤守着这房舍,现在从厨房和各住地传来的黑奴的说话声也更少了。黑奴们一个接一个地在夜晚开溜,跑到城里去了;男男女女们游荡在联邦部队的厨房和营房里,男的在等待那四十亩田和骡子;女的,她们的欲望和需求更简单也更迫切,不要等待就能得到满足。
“第二年,兰出世了。没有大夫她们也照样挺过来了,不过当夜婆婆去厨房温水时,从楼梯上摔了下来,从此再也不能下床。家中还剩一个老的男黑奴和两个女黑奴。但据他们所知,公公还待在石头岛监狱。范·多恩骑兵队杀进霍利斯普林斯并焚烧了格兰特将军的军需品仓库,但就在同时,一天夜晚,查利·戈登死了,被射下了马。在一个鸡棚附近,兰对我讲的。不管怎样,那时黑糊糊的,地方狭窄,人也匆忙,当时他们背后是红彤彤的天空,他们所处的狭小庭院里满是脱缰的惊马和急匆匆的人流。我猜他们正在抢掠鸡棚呢。后来有人用猎枪近距离直对着他们开了火。
“兰大了,能留心,能记事了。或许只是他如此声称而已,事情可能是黑奴们后来告诉他的。他说他母亲不跟他透任何风声。他说他跟她也不怎么讲话,因为他怕她,怕问她。他长大记事时,还有三个黑奴留下没走,他们也一样怕她。就是他们,而不是他的母亲,给他讲了那当过石头岛囚犯的祖父。祖母自兰出世那夜摔倒在楼梯上就没能离开过房间,最后终老在那房里。她去世近一年的时候,南军投降也几乎一年了,他祖父回家来了。他是走回来的。黑奴们说他看来像个鬼似的,体质衰弱,没有头发,没有牙齿,还一点也不愿说话。黑人们不得不像对付小狗、小猫、小孩一样,跟着他清理地板和地毯。他在家待了两年,跟谁也不说话,闭口不谈停战后那一年他去了哪里,并且不肯脱衣上床睡觉。一天早上,兰的母亲正在厨房用什么东西凑合着给他弄婴儿吃的羹,来了一个女黑奴。‘老爷没了。’黑奴说。
“‘你是说,死了?’他母亲问;黑奴们告诉他,她甚至连搅羹的手都没停一下。
“‘不哩,是没影了。昂克·奥斯一大早就找他哩,就是没谁找得着。’
“那就是兰所谓记得的事。同样他还告诉我,他曾躺在篱笆阴凉的角落,而他母亲穿着口袋里装着小手枪的印花衣,头戴印花太阳帽,身子不碰篱笆,双臂交叉站在那里看一黑奴犁地。‘当她在场时,他还是犁得很快,’兰说。或者,在一口正滚开的大锅的背风处,他裹着床被子被放在结冰的地面上,他的母亲正搅着锅水,而三个黑奴则在剥皮、清洗一头猪。后来有一天——他可搞不清战争与和平,也不晓得实际的和明确的日期——他了解到他母亲口袋里的小手枪不见了,而且已失踪有些时候了。‘它就是没影了。’她告诉我。‘好像它不再有用处了。我知道北方佬来过一回,但即使是黑奴也不愿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当你长大成了男子汉,到了可以听这事的时候,叫她自己讲给你听,他们跟我说。但他们晓得我明白自己将永不会成为那样的男子汉,所以我就没法知道发生了什么。也许她开枪打死了他或他们,而黑人们则把他们埋在了牧场里。我只知道小手枪不见了,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的,好像是最终不再需要了吧。’
“明摆着的事嘛,”布朗特说着,喝了一口酒。睡椅上的妇人没动也没睁眼。“当北方佬巡逻队或一个侦察兵来到那里,发现只有一个白人妇女、一个婴儿,还有三名惊恐的黑奴,可会发生什么呢……我希望她没朝他开枪。想想看:一个北方佬,一个北方佬啊,居然给露易丝·兰道夫毙掉了。有此殊荣的那只手,曾供给男人,男人们成瓶成瓶的上好威士忌;那只手四年之前还从不曾往火上添过一根柴。
“兰离家时十五岁。她(还是瘦瘦的,坚实得跟钉子似的,也许晒黑了点,还穿着同样的印花衣,用他记忆中的同样眼神越过篱笆,看黑奴犁地)教会了他读书写字,仅此而已。他坐在一辆大车上离开了家。那车由一辆散了架的轻便马车的前部制成,由一头骡子拉着。因老车夫已去世,一个女黑奴赶着车把他送到岔路口的店里。从那里他开始步行,尽量求搭便车,来到了县城火车站。他带着一件家织的衬衫,一把黑色猪毛粘制的牙刷,还用装发酵粉的罐子盛了一听自制肥皂粉裹在手帕里。以前他从没见过城镇,也没见过铁路。他坐着一个闷罐车到孟菲斯来,十六个小时没吃饭,没见光亮和其他东西;他甚至不敢问这车是否开往孟菲斯。十二个月后他写信给母亲说他攒了二百美元,她现在可以到他这里来了。她回信说她不来。离家两年后,他回乡探亲,那时他有了一千美元。故土没有变化:还是墙皮剥落的宽大房子,以往正规的草坪上还残存着模糊的花坛的痕迹;依然有两个黑人妇女;他母亲(外表上她一天也没变老)还穿着同样的印花衣,看着篱笆那边的黑童仆赶着骡子犁地,犁的速度还是很快。有七年他没再见她。后来他结了婚,成了银行的出纳,有了自己的房子。他见她还保持着他离家时的老样子,她再一次拒绝来孟菲斯,甚至连看一看都不肯。‘我不喜欢城市。’她说。这以后他大概每两三年见她一面,毕竟他成了银行行长之类的人物,也有了一儿一女,他老婆也正着眼于青年女子协会或国民警卫队。每回他去看她,她变化极小:都穿着相同的印花布。可房子却日渐衰破了。虽则当时他已是百万富翁,但她只让他对房子稍加修整,而不许他大兴土木。
“一天(他自个都五十岁了,拥有一个大家庭)他收到一封信。那信用铅笔写在一张毛边的包装纸上,潦草难读,字体骇人,像是瘫痪了的学童的手迹。他回到家(那时他开车回家)见邻居在房中而母亲躺在床上。她已轻度中风,但那枕上的面容还是不屈不挠、冷冷静静,为自己身体的不争气稍稍憋着一股怒气。虽说他不能把她载上汽车启程,他至少让她挪了个地方。他不得不给她弄辆马车,得买一辆。尽管她生活不能自理,他依旧没法使她稍微移向孟菲斯一点,只能把她搬到鸽棚路上的平房里。他把那房子也买下来,马车就停在房前的路上。那儿,在那十英亩的果园、花园和养鸡场上,她一住就是十二年。自从六十五年前那夜她乘南方运兵车离开,她就再没见过孟菲斯了。
“今天下午我碰见兰了。‘明天晚上她要来吃晚餐,’他告诉我说。‘我终于劝动她了。但得早早开饭,六点钟,她坚持要六点钟,因为她认定她八点半一定得回去。然而我还有时间给她找一辆马车。有个意大利菜农欠我钱,他给了我一辆马车,可那车得修理修理,还得漆一漆。’我刚才就在那儿。”布朗特说。“我和兰一块去看收拾马车的情况了,看他们怎么给车轮画条纹来着。”他手中握着的酒杯自从他再次倒满后就再没碰过。窗色已黑透。睡椅上的妇人躺着没动。枕头上她的面色平静,双目闭合,火光跳跳闪闪地照来,那面容更显得是一副纹丝不动的样子。“当她死了,就会是这副样子,”布朗特自忖,“在这个国家,在南方的女人们,不管是已赴黄泉的,苟延残喘的,还是寿比南山的,死后看来都会像这副样子。”随后他大声说,“我本以为……我曾担心——我怕我将永远不能给露易丝·兰道夫献花了。永远不能了。那是生命的终结,生命的全部。”
<h3>四</h3>
那长长的、宽大的餐厅里,摆着一张沉重的长餐桌,桌边挨着两排黑白礼服的闪闪发光的前襟。她坐在儿子右侧:一个身着黑衣的小个子女人,没有穿绸缎绫罗,没有任何珠宝首饰,甚至连结婚戒指也没戴。她头顶的那个褶边帽是洁净的白粗布做的,和黑人妇人们戴的一样。若以肌肉松弛论,她的脸算不上苍老;她面容的苍老更像木头或石头的那种年代久远,仿佛因饱经风霜,因时日流逝而自动地消磨了似的。她眼睛乌黑,手指发僵,关节肿大。她偷偷伸手去摸了摸那摆好的银器,又缩回手,同时用目光躲躲闪闪地瞟其他人的脸,去看是否有人注意她的举动。从她进屋在她高大、粗壮、肤色铁灰的儿子身边落座那一刻起,从她差不多是偷偷摸摸的小动作上,都可以看出一个生养在山间木屋的女人的警觉、戒备和隐隐约约的拘谨。
起先他们对她大加恭维,妇人们尤其急切、殷勤、恭敬,但她还是坐在儿子身边巍然不动,面前的汤水一口未尝,不时用冷淡的、决无二话的口吻回答人家,而且尽可能地只用单个词。后来她儿子出面干预,他们也理解了他的暗示,将话题扯开。这时她才开始吃饭。她拿起一个汤匙看了看又放下,拿起一个茶匙吃了起来,把茶匙整个地送进了嘴。她不用该用的匙而拿起另外的匙,这做法仿佛不是出于错误和犹疑,就像是一时性起而刻意如此。
布朗特大夫获准挑了自己的位置,与她隔桌相对而坐。“我宁愿坐在能看见她脸的地方。”他这样说。来客大多是年轻人。“她不想见一大堆老古板,不想叫人拿北方佬和战争的事烦她,”儿子讲,“而且,对她来说,这些可不是什么新奇的事。”然而她身边坐着的恰是她的同代人,一位记得城里的北方佬的男士;布朗特一会儿就见他们聊起天来,谈的就是战争。“我想,乡间的境况有所不同,”那男士说,“比这儿还要糟。”
“问题是,”布朗特开了口,身体微微前倾到桌子上方。“问题是我们永远无法保持合适的比例,就好像厨子应付不了太多的菜料。要是我们能保证比例为十个或二十个北方佬对我们一个的话,我们就能收拾他们。只是他们有一千人对我们一人;或十个、二十个北方佬对一名妇女,也许还有一个小孩及几个吓坏了的黑鬼——”他身体前倾,他的汤也一口未尝。从桌子对面她盯住了他,她正吃着一块面包,因为没牙,她咀嚼时很是小心谨慎,她继续这样吃着看他。戈登先瞧了瞧布朗特,又望了望他母亲。布朗特身体前倾,神色急切而表情生动。“当只有他们几个溜到了乡下的人家,那里人们本来能够免遭北方佬侵害的;他们溜进后门,因为他们知道男人都不在,没有鞋子和弹药的骨瘦如柴的人甚至不抱任何风险减少的希望,向另一方数十万之众的军队冲锋——”
她依旧盯着布朗特,口中仍在咀嚼。此时她停了下来,向桌两侧飞快地瞟了一眼;她面容沉静,像花岗岩一般;她把手放在桌上,把椅子稍稍向后一推。“妈妈——”戈登说着,也微微站起。“这是布朗特——您的乡亲——”
但她并没离席,而是演说开了。“我只见过他们五个人。迈米说前线还有更多呢,都骑着大马,可他们只有五个来到我家附近,还是走着来的。他们来到厨房门口走了进来;连门都没敲一下,就一直走进我的厨房。迈米刚刚从房那头跑来,边跑边喊,说后院满是北方佬。我刚从炉边转过身,在那儿我正给他——”没有动作,她说话时仅停顿了一下,或者说是用声调的变化来点明是她儿子——“热奶装他的奶瓶。我刚说完‘别嚷嚷,把孩子从地板上抱起来’,就见那五个流浪汉进了我的厨房,门都没敲一下。”
“妈妈,你!”戈登说着,半站起来,也向前倾着身子。
这时她正后掣着身子坐在桌子后边,手搭在桌沿上,眼盯着布朗特,盯着那与她隔桌相望的倾向前方的脸。这两个,一个是冷静而克制;一个则狂乱而急切,仿佛某种可爱亮丽却无任何特殊价值的物品在寻求平衡,一旦它坠地便会摔成碎片。“滚开的牛奶就在炉子上,像这样子。我就拿起来,像这样子——”她和布朗特像是安在同一条金属线上,同时直挺挺地站起,她操起自己的汤碗对着布朗特劈头泼去。“我说——”他们带着木偶般的极度僵硬面对面站着,忘掉了演戏的舞台,那个创造出强烈幻觉的微型舞台和金银箔装点的侧景。霎时间,这巨大、丑陋又富丽的房间降格为木偶戏《庞奇和朱迪》224的舞台空间。此时她手中握着一把水果刀,不像拿匕首那样握着柄,而是将大部分握在了伸出去的拳中,这样亮闪闪的小刀片就平稳伸出,好似手枪的枪管一般。因为事发突然,人们还来不及恐慌,甚至说不上震惊,屋内一片沉寂。她在寂静之中,就那么站着,与布朗特面对面,对他说出了六十五年前她对五个北方佬说过的话,用的是同样的言语,那种船员才讲的辛辣、伶俐而又粗野的污言秽语。
<h3>五</h3>
十分钟后,布朗特和戈登从窗口目送载她回家的汽车开远。她不愿再待在那儿,甚至不肯吃完晚餐再走。或许有整整一分钟,她站在桌边,拳中握着把水果刀,脸上的那副表情据讲像个突然被唤醒的梦游者;正对面的布朗特大夫也依然身体僵硬、挺直,头上肩上都湿淋淋地滴着水。与此同时,屋内的沉默变成惊愕,然后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得歇斯底里,舒心开怀,欣喜若狂。可能又过了半分钟,她站在那里,轮番看了看那一张张或大声笑或尖声笑着的脸,便转身离开了房间。布朗特大夫从桌子这一侧跟着跑了过去,到门口时,她超过了他。戈登跟着她,见她去了他们晚饭前相聚的屋子,并已在她碰着的第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她面色冷峻地抬头看了看他,又用平和的声调说:“我想回家。”
“好的,”他说,“行。但布朗特——”
“我不是,”她说,“我没——”
“他知道您不是存心的。这事要怪他。那个他知道。他想道歉。”此时她不再看他,她坐在椅子上,安静而瘦小;她的脸转向一侧,但没低垂。
“我想回家,”她再一次声称,用的是相同的语调。然后他听到她长吸了一口气,“我想我可以坐汽车回去。”
(吴新云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