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你不知道它往哪儿去了吗?”他问,“它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给了每个人一个朝它自由开枪的机会,现在它要回家了,回到我们那条长沼的灌木丛里。它一定要准时在天黑时到达那里。”
那就是它当时正在做的。我们继续走着。这时快走没关系了。四周一片寂静;就是在十一月的下午开始不久的那段时间里,才会什么动静也没有,甚至连啄木鸟、黄鹂、松鸦鸟也看不到。我仿佛看到了我们仨——我、欧内斯特先生和丹恩——还有伊格尔和其他狗,还有那只又大又老的公鹿,正穿行在安静的树林里,沿着同一方向,朝着同一地点,这时不是奔跑,而是行走,大家都已经跑出了自己才知道的最好成绩。我们仨现在是不约而同地往家走,并不是走在一起,因为我们不想互相打扰或吸引,因为我们仨今天早上的所作所为并不是演戏作乐,而是严肃认真的,而且我们仨仍然如此——那只老鹿不得不跑,不是因为它受了惊吓,而是因为它最擅长奔跑,而且最为此自豪。伊格尔和别的狗追它,不是因为它们憎恨或害怕它,而是因为那是它们最为擅长和最感自豪的事。我、欧内斯特先生和丹恩追它,不是因为我们想要它的肉,那肉都老得不能吃了,也不是想要它的头去挂在墙上,而是因为我们现在可以回家,辛苦劳作十一个月种完一茬庄稼,然后我们就有权在下一年的十一月回到这里。我们仨这时正往家走着,心平气和,相互分离,直到下一年,下一次。
然后,我们第一次看见了它。我们这时已走出砍光了树木的地方。我们原本可以慢跑,但我们仨都早已失去了那么做的兴趣。走着走着,我们就遇见了那些狗。那些小狗和一只老狗都已筋疲力尽,趴在一小块潮湿的洼地里,气喘吁吁,我们路过时它们只是往上看着我们。然后,我们来到了一块狭长的林中空地,又看到了另外三条老狗和在它们头里约一百码处的伊格尔。它们都在走着,一声不发。突然,在空地的尽头,那只公鹿从它休息的地方站立起来,因为猎狗过来了。它起立时不紧不慢,块头很大,有骡子那么大,也有骡子那么高。它掉转身子,尾巴底部的白色显现了一两秒钟后,就消失在灌木丛里。
那也许是一个信号,表示告别,表示再见。我们继续走着,路过在空地中间也趴倒在地的三条老狗。在它们头里一百码处,我们也赶上了伊格尔,因为尽管伊格尔还站着,但它的腿叉开了,头耷拉着。也许只是在等我们走得看不见它的羞愧。我们路过它时,它的眼神就像语言一样清楚地告诉我们,“对不起,伙计们,到此为止了。”
欧内斯特先生停住了丹恩。“跳下去看看它的脚。”他说。
“它的脚没问题,”我说,“只是力气用光了。”
“跳下去看看它的脚。”欧内斯特先生说。
我照做了。在我俯身观察伊格尔时,我听到连发枪“喀嚓,喀嚓,喀嚓”响了三下,但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到。或许他只是让子弹在枪里过一遍,以确保我们见到它时枪能好使,或许是为了弄确切它们都是打鹿用的大号铅弹。然后,我又上了马,我们接着往前走。现在的方向是往北偏西,因为当我们在那一两秒钟内看到它那随即消失在灌木丛里的白色小旗时,它正对着长沼的那个凹口。这时已是傍晚。风停了,空气中有一丝寒意,太阳刚碰到树梢。它这时也走了一条最便捷的路,尽量走直线。我们在土软的地方看见了它的脚印。它休息之后先是跑了一阵。但不久也走了起来,就像它也知道伊格尔和其他狗在哪儿似的。
然后,我们又看见了它。那是最后一次——在灌木丛里,从一个洞眼里出来的阳光像探照灯一样照在它的身上。它往灌木丛里哗啦啦地冲了一次,然后站在那里,侧身对着我们,距离不到二十码,大得像尊雕像,在阳光下红得像金子,阳光在它角的顶部闪闪发光——一共有十二只角——所以它就像在头的四周长出了十二根点着的蜡烛,它就是这样站在那里看着我们。与此同时,欧内斯特先生举起了枪,瞄准了它的脖子。枪响了,“喀嚓,喀嚓,喀嚓”,一共三声。欧内斯特先生仍然端着枪瞄准着,而那只公鹿掉转身子,奋力一跳。它尾巴的白色底部也像是一团灿烂的火,直到灌木丛和暮色把它扑灭。欧内斯特先生把枪慢慢地、轻轻地放回身前的鞍子上,用呼吸一样的声响低声低气地说道:“该死。该死。”
然后,他用肘轻轻撞了我一下,我们下了马,动作缓慢而又谨慎,因为怕弄断了那条肚带。他把手伸进背心,掏出一根雪茄。雪茄有一段破裂了,我想那是我们摔到地上时我压在那上面造成的。他把它扔了,又掏出一根。这根也破裂了,因此他便咬下一大截来嚼,把剩下的扔了。这时太阳已从树梢上消失了,西面只剩下一大片通红的光亮。
“别担心,”我说,“我不会告诉他们你忘了往枪里装子弹。而且他们也没必要知道我们见到过它。”
“多谢了。”欧内斯特先生说。这天晚上也没有月亮,所以他从扣眼里的牛皮圈上摘下指南针,把枪递给了我,把指南针放在一根树桩上,后退一步看着它。“差不多正是我们现在前进的方向。”他说,然后从我手中拿过枪去,打开它,在后膛里放了一颗子弹,捡起了指南针。我抓起丹恩的缰绳,我们出发了。他走在头里,手里拿着指南针。
过了一会儿,天全黑了。欧内斯特先生不时划一根火柴看看指南针。明亮的星星出来了,我们可以选一颗跟着走了,因为在我问他“您认为还有多远?”时,他说“比一盒火柴远一点”。所以,只要做得到,我们就用一颗星星。只是我们不能一直看见它,因为林子里树木稠密。当我们有点偏离方向时,他就不得不再用一根火柴。这时已经非常晚了,他站住脚说:“上马。”
“我不累。”我说。
“上马,”他说,“我们不想把它惯坏了。”
自从我认识他起,他一直是个好人,这我在两年前就看到了。两年前的一天,我妈妈跟着威克斯堡路边旅馆里的那个家伙走了。第二天,爸爸也没回家。第三天,欧内斯特先生骑着丹恩来到河边的那所木屋门口,让我们住在那里,所以爸爸就可以种他的地,打他的鱼了。就是这位好人说:“放下枪,到这儿来,爬到我身后。”
所以,即使我够不着马镫,我也坐进了鞍子。欧内斯特先生掌握着缰绳,而我一定是睡着了,因为我后来发现我短夹克衫的一个扣眼被从指南针上解下的皮带系在了鞍头上。这时,天已经很晚,我们离营地不远了,因为丹恩已经在闻水,也就是那条河。也许它是在闻草地,因为我们已经到了它南面不足四百米的防火道,而且不久我也看到河以及横卧在河上那像棉花一样柔软、安静的白雾。接着就是草地、家。黑暗中,上游的那个地方其实也没有平静。那只老公鹿卧在长沼上那属于它的灌木丛里,离我们很近,也许能听到我们卸鞍子和剥玉米,当然能听到欧内斯特先生朝黑暗的营地吹号角,招呼西蒙撑船过来接我们。经过了那番艰难的奔跑,它也回了家,也正在休息,但它不时醒来,梦到追它的狗群,也许弄醒它的是我们的喧嚷。
欧内斯特先生在岸上吹着号角,直到西蒙那摇摆的灯出现在雾里。我们摸索着下到码头。欧内斯特先生不时地吹响号角,告诉西蒙方向,直到我们在雾中看清了西蒙的灯、西蒙和船。但是,好像每当我坐着并安静下来以后都会出现这种情况,我又睡着了,因为欧内斯特先生又摇了我,我才下了船,上了岸,进入了黑暗的营地,最后用膝盖碰到了床,跌倒在上面。
然后就是第二天的早上。一切都结束了。一直要等到下一年的十一月我们才会回来。艾克大叔、威利、瓦尔特、罗斯以及其他人,在昨天伊格尔带着那只公鹿跑得听不见声音,在他们知道那只公鹿已经走了以后,就回到了营地收拾行装,准备这天早上动身回到他们居住的约克纳帕塔法。等到来年的十一月再回来。
所以,我们一吃完早饭,西蒙就用大船把他们送回河上游停放他们轿车和小货车的地点。这时只有我和欧内斯特先生在阳光里坐在靠着厨房墙壁的凳子上。欧内斯特先生吸着雪茄——这次是一根完好的雪茄,丹恩在把他从一圈藤子里摔出去时没把它弄破。他还没洗掉从藤子上掉进泥里时留下的泥印。但那也没什么关系。他脸上通常都带着泥印、拖拉机油或胡子茬儿,因为他不只是个种植园主,还是个农夫,他像他的每一个雇工和佃户那样艰苦劳作——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开始就知道我们合得来,从那天起就知道他和我在一起不会有麻烦。那一天我醒来时,妈妈已经跟威克斯堡路边旅馆里的那个家伙走了,甚至连早饭也没来得及做。第二天早上,爸爸也走了。大约是第三天的晚上,我听到有马蹄声过来,便拿起了枪,后膛里的子弹是我头天晚上因为爸爸没回家而装上的,然后站到了门口。这时欧内斯特先生骑马走了过来,说:“跟我走吧。你爸爸也不会回来了。”
“您是说他把我给了您了?”我问。
“谁稀罕呢?”他说,“跟我来吧。我带了把锁来锁这门。我们明天将派辆小货车取你想要的东西。”
这样我就跟他回了家,一切都不错,而且还很好——他妻子大约三年前去世了——这样就没有女人麻烦我们,或者深更半夜跟着威克斯堡路边旅馆里的那个该死的家伙走了,甚至连早饭也来不及做。我们今天下午也将回家,但也不一定。我们总是在别人离开之后再待上一天,因为艾克大叔总是把他们没吃完的所有食物留下,还有他喝剩下的自制的玉米威士忌和罗斯·埃德蒙的那种城里的威士忌。罗斯把那种威士忌叫作苏格兰威士忌,但它闻起来像是从装房顶油漆的旧桶里倒出来的。先在阳光里多坐上一天,然后我们再回家准备播种来年的棉花、燕麦、豆子和牧草。河对岸,在那大树林边的一排树木后面,那只老公鹿今天也在休息,而在来年的十一月之前不会有人来打扰它。
所以,我们当中至少有一位对此感到高兴,那就是还要再过十一个月和两个星期,它才有必要以那么快的速度跑上那么远。所以,它为此感到高兴,而我们却恰恰为此感到难过。但我突然想到,或许种植、劳作和收获燕麦、棉花、豆子和牧草,并不只是我和欧内斯特先生想这么干上三百五十一天,以填充我们下次回来打猎之前的这段时光。相反,这是我们不得不干的,而且是在那三百五十一天里要认真负责地干的,这样我们才有权利回到大树林里打上十四天的猎。在这十四天里,那只老公鹿在猎狗头里奔跑也不只是为了填充它的时间,以便在剩下的三百五十一天里不必再跑,但在猎狗和猎枪前面奔跑和冒险也是它在那十四天里不得不做的,以便它有权利在其余的三百五十一天里免受干扰。因此,打猎与种地决不是两码事——它们只是对方的另外一面。
“是的,”我说,“我们现在所必须做的就是种植下一年的庄稼。这样十一月就不再遥远了。”
“你就别种下一年的庄稼了,”欧内斯特先生说,“你应该上学。”
起初我都不相信我听到了他的声音。“什么?”我问,“我?上学?”
“是的,”欧内斯特先生说,“你得有点出息。”
“我正在努力着呢,”我说,“我将成为一个像您一样的猎手和农夫。”
“不,”欧内斯特先生说,“那再也不够了。过去,一个人可以种十一个月地,打半个月猎,不用干别的。而现在,只从事耕种和打猎已不够了。你一定要从事人类的工作。”
“人类?”我问。
“是的,”欧内斯特先生说,“所以你该上学。因为你应该知道原因。你可以从事耕种和打猎,而且可以学会区分对与错,学会做对事。这在以前就够了——只是做对事。但现在不够了。你应该知道对的原因和错的原因,还要能够告诉那些从没有机会了解它的乡亲,教他们如何做对事,不只是因为他们知道那是对的,而是因为他们知道了它对的原因,因为你已经向他们显示过,说过,教过。所以你应该上学。”
“那是因为你当时听到了那该死的威利·勒盖特和沃尔特·尤厄尔说的话!”我说。
“不是。”欧内斯特先生说。
“是!”我说,“难怪你昨天没打着那只鹿。您是跟那群让它逃走的家伙学的。叫我和您差点没把丹恩和那些狗给活活累死!因为您从来也没有打偏过!您从来也没有忘了往枪里装子弹!您是事先有意退出了子弹!我听到声音了!”
“好吧,好吧,”欧内斯特先生说,“你喜欢要什么呢?是放在那边厨房地板上的血淋淋的鹿头和鹿皮以及装在回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小货车里的半拉子鹿肉,还是它有头,有皮,有肉,完整无缺地待在那边的灌木丛里,等待我们明年十一月再去追它?”
“并且追着它,”我说,“下次我们都犯不着与威利·勒盖特和沃尔特·尤厄尔一起瞎胡闹。”
“也许吧。”欧内斯特先生说。
“就是。”我说。
“也许,”欧内斯特先生说,“这是我们语言中的最好的词,是所有词中最好的一个。这就是人类一直依靠的东西:也许。他一生中最好的日子不是那些他事先说了‘就是’的日子,而是那些他只知道说‘也许’的日子。他直到后来才不能说‘就是’,不仅是因为他直到后来才知道这一点,还因为他到了后来也不想知道‘就是’了……去厨房给我兑一杯酒来。然后我们就准备午饭。”
“好的。”我说。我站了起来。“您想要艾克大叔的玉米酒,还是罗斯·埃德蒙的那种城里的威士忌?”
“难道你不能说罗斯先生或埃德蒙先生吗?”欧内斯特先生问。
“能,先生,”我说,“哎,您要哪种酒?艾克大叔的玉米酒,还是罗斯·埃德蒙的那种东西?”
(刘建华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