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开一部——”但我憋住没有讲出是哪一年制造的,“普利茅斯牌轿车去,这样您认得出我,但叫我怎么认出您呢?”我带着阴阳怪气的笑声说道。
“我浑身汗津津的。”说完她便挂断了电话。 我很快地驶出了纽瓦克。途经欧文顿、乱七八糟的铁路道口、扳道工小房、木工厂、奶油冰淇淋店和旧汽车商场。傍晚的天气渐渐变得凉爽。郊区的地面虽比纽瓦克只高了八十码,却使人感到好像更接近天堂,太阳似乎更大、更低、更圆。不久,我便驶过长长的草坪,车轮辗碎草茎上滚动的露珠;而后驶过一排排房子,门前平台上空无一人,却亮着灯,窗户紧闭,仿佛屋里的人谁也不愿意与外面的人共同体验世间的甘苦,他们把湿度不多不少地调节到他们皮肤所能适应的程度。时间才八点,由于我不想早到,就驾车在马路上兜风。这里的马路皆以东部大学的校名命名,好像这个镇多年前给马路取名时就已为这些公民子孙们的命运作了安排。我想起了麦克斯舅舅和格拉迪斯舅母,在灰暗的小弄堂合吃一枚巧克力棒糖,同坐在海滨的椅子上。习习凉风,沁人心脾,仿佛是他们幸福晚年的预兆。一会儿,我又奔驰在公园的砾石路上。布兰达正在这里打网球。汽车仪表板上的小贮物箱里纽瓦克城市地图仿佛变形成了蟋蟀,因为长达几英里的柏油马路对我来说已不复存在,夜晚的喧闹声吵得就像我太阳穴的血管正在怦怦直跳。
我将汽车停在三棵郁郁葱葱、亭亭如盖的橡树下,朝发出打网球声音的地方走去。我听到恼怒的声音:“又平了!”是布兰达在喊叫,好像她已经是汗流浃背了。我把汽车慢慢地开上砾石路,又听见布兰达在喊:“我领先一分。”我拐弯时弄了一裤脚的砂石,这时我又听见“赢了。”当我走近时,只见她球拍飞舞,在空中一下一下熟练地接着球。
“喂,”我喊了一声。
“嗳,尼尔,让我们再赛一局。”她说。布兰达的话好像惹恼了她的对手,后者是一头棕发的漂亮姑娘,但个儿没有布兰达那么高。她停下不去找从她身边飞过的球,却向我和布兰达瞪了一眼。我很快就理解了其中的缘由,布兰达已五胜四负,她对再打一局便可决定胜败有绝对的把握,这种自负神情引起了她的对手对我俩的恼怒。
果然,布兰达最后取胜了,虽然比赛的次数比她预料的多几场。那个听上去像叫辛普的姑娘,在打成六平时显得快活异常,而布兰达则前前后后,东蹦西跳,只见她那闪烁发亮的眼镜、皮带扣、袜子和运动鞋在暮霭中晃动,有时还可看见球在空中飞舞。随着夜幕的降临,布兰达在网前冲杀得更狠,简直令人有点难以理解,因为刚才还有点余晖的时候,我注意到她退在后面,击回一球之后,即使还需奔跑,她也按兵不动,也许是她不愿意距离她对手的球拍太近的缘故。一股想永葆她青春之美的强烈欲望似乎压倒了她每分必争的热情。我想,如果她的脸颊被网球击中,留下一块红肿的话,那她定会比在世界上失掉所有的比分更伤心。暮色激励她大显身手,她更猛烈地抽打着,最后,辛普只能用脚跟奔走。球赛完了,辛普没有接受我提出来送她回家的好意,并借用凯瑟琳·赫本演的某个老电影中的台词作为托辞,说她可以走回家,显然她的家不会远于附近灌木丛一带。她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虽然我对此十分烦恼,但我肯定她的烦恼尤甚于我。
“她是谁啊?”
“劳拉·辛普森·斯托劳维奇。”
“你为什么不叫她斯托劳?”我问。
“辛普是她在本宁顿时别人这么叫的,傻瓜。”
“你在那里上学吗?”我问。
她撩起衬衫擦擦汗水,“不,我在波士顿上学。”我不喜欢她的这个回答。只要有人问我在哪儿上的学,我就会脱口而出“鲁特格斯大学的纽瓦克学院”。可能我会说得太响、太快、太激动,可我就是这样说。布兰达立即使我想起了那些来自蒙特克莱尔,鼻子长得像哈巴狗的小杂种,他们在假期中到图书馆来,在我借书给他们时,他们站在一旁,扯着他们的特长围巾,一直让它们垂到脚跟,暗示他们在“波士顿”和“纽黑文”的名牌大学上学。
“是波士顿大学的吗?”我问,眼睛转向几棵树。
“在哈佛的拉德克利夫学院。”
我们仍然站在球场上,边线已用白粉划好。球场后面的灌木丛中,萤火虫在沉闷的空气中飞舞,划着“8”字形线路。夜色突然降临,树叶也随之闪闪发光,好像刚被雨水淋过一样。布兰达步出球场,我紧跟其后,仅一步之隔。现在我开始对黑暗也适应了。她也不再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了。由“波士顿”而惹出的怒气也烟消云散,我喜欢上她了。
这次她没有用手捻自己的臀部,但贴身的卡其短裤穿与不穿一样,使它原形毕露。她小领子的白马球服背上有两个湿三角,如果说她真长一对翅膀的话,那就是她长翅膀的地方。她束着格子呢的皮带,白色的袜子,白色的运动鞋。她一边走着,一边拉上球拍套子。
“您想马上回家吗?”我问。
“不。”
“我们在这儿坐会儿吧,这里很舒服。”
“好的。”
我们在草坡上坐下,几乎可以背靠着草地。我们这种坐的角度似乎像是在夜观天象:一颗新星正在诞生,月亮由半圆形变为圆形。布兰达一边讲话,一边扯拉着球拍套上的拉链,第一次显出忸怩不安之态,这使我也紧张激动了。对此,我们都已有准备,似乎没有这次会见也同样会如此。
“你堂妹多丽丝长得怎么样?”她问。
“她长得很黑——”
“她是不是——”
“不,”我说,“她脸上有点雀斑,乌黑的头发,高高的个儿。”
“她在哪儿上学?”
“在北安普敦。”
她没有回答,不知道她究竟理解了多少我的意思。
“我不认识她。”她等了一会儿才说,“她是新会员吗?”
“是的吧,她们迁到利文斯顿才两年。”
“噢。”
至少在五分钟之内没有新的星星出现。
“上次我给您拿眼镜的,您还记得吗?”我问。
“我想起来了。”她说,“你也住在利文斯顿吗?”
“不,在纽瓦克。”
“我小时候也住在纽瓦克。”她主动地说道。
“您现在想回家吗?”我突然变得生气了。
“不,我们还是走走吧。”
布兰达踢着小石子,走到我的前面去了。
“您为什么天黑后才在网前活跃起来?”我问。
她转过身微笑着,“你也注意到了,可老辛普奎今还未意识到。”
“那您为什么要这样?”
“我不喜欢靠网太近,除非我肯定她回不了球。”
“为什么?”
“因为我的鼻子。”
“什么?”
“我担心我的鼻子,我的鼻子整过形。”
“什么?”
“我的鼻子动过手术。”
“那是怎么回事?”
“有些凹凸不平。”
“很明显吗?”
“不,”她说,“过去我很漂亮,现在更美了。我哥哥准备今年秋天也去整形。”
“他也想更漂亮吗?”
她未予理睬,又走到了我的前面。
“我并不是说着玩的,我想知道他为什么要整形。”
“他想……除非他成为体育教师……但他不可能。”她说,“我俩都像父亲。”
“他正在做整形手术吗?”
“你为什么这么讨厌?”
“对不起,我并不讨厌。”转而我想提一个听上去大家感兴趣的问题,以恢复原有的彬彬有礼之态,但并未如愿——我的声音太响了,“动手术花了多少钱?”
过了—会儿,布兰达才说:“要一千美元,除非叫宰猪的给你动手术。”
“让我想想花的钱是否值得。”
她又转过身去,站在凳子旁,把网球拍放在上面,“如果我让你吻我,你就不会这样讨厌了吧?”
为了接吻的姿势免得太别扭,我们还得多走两步,但随着一阵激动,我们迫不及待地在原地接吻了。她的一只手搭着我的脖子,我紧紧地搂着她,双手从她的身侧绕到她的背后。在她的肩胛骨上,我触摸到两块湿渍,再往下,我明显地感觉到一阵轻微的颤动,仿佛她的乳房深处有什么东西在动,甚至透过衬衫都能感到。这颤动犹如鸟儿振翅欲飞,然而那翅膀很小,并不比她的乳房大。我不嫌那对翅膀小——因为我无需老鹰把我驮升到一百八十码高的肖特山,那里的夏夜比纽瓦克凉爽宜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