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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是个瑞典佬。战争年代我还是个小学生,他在我们纽瓦克一带已是大名鼎鼎,甚至对刚从老王子街犹太区迁来的成年人来说也不例外,实际上这些人还未完全美国化,对高中球星的所作所为也并不太在意。这瑞典佬名字有魔力,长相也不一般。我们国立高中虽犹太人居多,却没有谁有一丁点像他那样虽尖尖下巴,呆板面孔,却金发碧眼,这就是塞莫尔·欧文·利沃夫,他降生在我们中间。
瑞典佬是橄榄球队的边锋,篮球队的中锋,棒球队的一垒手,篮球队还两次夺得市里的冠军,他是主要得分手。虽然瑞典佬很行,但这些运动队的命运对学生关系不大,他们的长辈大都没受过什么教育,终日操劳,只把学业上的成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尽管身着运动服、按官方规则进行、对犹太人也没什么伤害,这种身体上的冲撞仍不是我们社区获得乐趣的传统源泉——只有学业上的进取才是。然而,只是由于这瑞典佬,我们这个社区才进入了关注自我、关注世界的幻觉,一种各地球迷共有的幻觉:几乎像基督徒(他们想像中的基督徒)那样,这些家庭竟然忘记身在何处,却将希望寄托在一个体育项目上,最根本的是——忘记了战争。
瑞典佬利沃夫受到抬举,在威夸依克犹太人家里像太阳神般被供奉,主要是因为人们对德日战争的恐惧。由于瑞典佬在运动场上的不屈表现,给那些再也见不到儿子、兄弟、丈夫而生活在苦难中的人们提供了一种怪异的、产生错觉的支撑力,使他们进入一种瑞典式的天真状态,获得爽快的解脱。
由于每次倒钩球、过人跃起争球、掷出平直球和左外场双杀而获得的这种赞美、这种圣化怎样影响了他?就是这些使他成为稳重的、面无表情的男孩?或这看似成熟的冷静只表露出他在审视整个社区,对因爱而产生的迷恋进行着激烈的自我压抑?高中拉拉队为瑞典佬捧场不同于为鼓舞球队的士气或为观众提神的喝彩,这是只为他一人的有节奏的跺足礼,是对他货真价实的、尽情展示的完美的狂热,每当他在篮球赛中抢到篮板球或赢得一分,在橄榄球赛上推进一码或截住一人,体育馆里就掌声如雷,喝彩声掠过市露天运动场,甚至在欧文顿公园少有的国内棒球赛上,虽没有拉拉队急切地跪在场边,哪怕瑞典佬上来只击了一球或在一垒就被自然杀出局,你也能多少听到一伙威夸依克铁杆球迷在木椅上对他呐喊助威——喝彩声由八个音节组成,其中三节是他的名字,如:叭叭—叭!叭叭叭……叭—叭!特别在橄榄球赛时,每重复一次速度就更快,直到狂热崇拜顶峰在车轮爆裂似的声响汹涌而来、环绕四周,令人心醉神迷。十名强健的小拉拉队员身着橘黄色体操服的身影在我们惊奇的眼前像焰火般闪烁……不是爱你或者爱我,而是爱了不起的瑞典佬。“瑞典佬利沃夫!节奏为:‘爱你’!……瑞典佬利沃夫!‘爱你’……瑞典佬利沃夫!‘爱你’!”
是啊,他人见人爱。糖果店老板对我们其他人吼道:“嗨—你—不行!”或“小孩—滚—出去!”;对他却尊敬地称:“瑞典小伙。”父母们微笑着亲切地叫他“塞莫尔”。街上唧唧喳喳的女孩们在他经过时总装着狂喜的样子,在他身后大叫:“回来,利沃夫,我的心肝!”而他对这一切却习以为常,满载着这些爱在社区四下游逛,显得满不在乎。这些纯粹的、又无可指责的偶像崇拜般的谄媚言词可使我们其他人心乱神迷、大做白日梦。而瑞典佬则不同,强加在身上的这些爱似乎剥夺了他的感情。众人在这孩子身上看到的是希望的象征——是力量、决心和极力鼓起的勇气,这可使我们高中的参战军人从中途岛、萨勒诺、所罗门群岛、阿留申群岛和塔拉瓦岛毫发无损地平安归来——他的智慧或自嘲一点也不干扰他尽职的可贵天赋。
对瑞典佬这种男孩来说,聪明才智和冷嘲热讽在他摇摆不定时也可起点作用。自嘲对人也是一种安慰,再说,人有时也像神明一样随心所欲。也许这就是被他压抑的个性,也许它还处于睡眠状态,或者更可能是,他什么都没想。他的超然态度和对作为毫无情欲的施爱对象表现出的被动,使他显得即使不算神圣,也很出众。他比学校里其他所有人的品性更高贵,让他名垂青史,成为历史的一种象征,靠的是一种激情。那不是因为他打破威夸依克篮球队的纪录——与巴利格队交手时得二十七分——而是因为1943年惨淡的一天,当时五十八架空中堡垒被纳粹德国战斗机击落,两架被高射炮射中,另有五架在轰炸完德国飞回英国海岸后坠毁。
瑞典佬的弟弟是我的同班同学,叫杰里·利沃夫,骨瘦如柴,性格随和,长得像甘草根似的。他在数学上有点奇才,是1950年1月致毕业生告别词的代表。杰里和谁都没有真正的朋友关系,多年来却以他专横、暴躁的方式对我保持兴趣。这便是为什么我从十岁起就和他缠到一起,常被他在乒乓球上打败。那还是在温得穆尔和克尔街的转角处、利沃夫家独门小院精巧的地下室里——“精巧”一词指的是多节松木嵌板,很有点家的味道,而不像杰里认为的那样,是了结一个男孩的合适地方。
杰里在乒乓球台上进攻性表现出的爆发力远远超过他哥哥在任何运动项目的作为。人们聪明地将乒乓球的尺寸大小和形状巧妙设计,不会打出你的眼球。不然,我才不会到杰里·利沃夫家的地下室去玩呢。要不是想有机会可以向人们吹嘘自己对利沃夫家了如指掌,谁也不可能把我拖进那地下室,那里除了一只小木拍,什么防身武器都没有。要论伤人没有比乒乓球更轻的东西,但杰里击起球来心里肯定想的是如何致人于死地。我以前竟未想到他的这种暴力展示与他身为瑞典佬利沃夫的同胞兄弟有什么关联。既然我想像不出有比做瑞典佬的兄弟更好的事——除非做瑞典佬本人——我也体会不到对杰里来说很难想像有比这更糟的。
我不敢到瑞典佬的房间去,只是从杰里房间出来上卫生间时往里看过。他的房间就在屋后面,不很显眼,斜面的天花板,开着天窗,墙上挂满威夸依克队旗,恰如我所想像的男孩子的房间。从朝向草坪的两扇窗户可以看到利沃夫家的车库,瑞典佬冬天常在那里练习击球,他把棒球吊在梁上——这大概是从约翰·R.土尼思的小说《托姆金斯韦尔的男孩》中得来的灵感。我一眼就看到瑞典佬床头上的书架上摆着那本书和土尼思有关棒球的其他书籍,如:《铁公爵》、《公爵的决心》、《冠军的抉择》、《骨干小子》、《年度的新手》,都按字母顺序用两只铜书具夹住,那是酒吧赠送的戒律纪念物——罗丹“思想者”的小型复制品。我随即就到图书馆借来所能找到的土尼思有关棒球的书籍,从《托姆金斯韦尔的男孩》开始读。对孩子来说,这书虽严肃但不失风趣,简单生硬却直截了当。书中讲到一个名叫罗伊·图克尔的男孩子,干净利落的投球手,来自康涅狄格州的山区。父亲去世时,他才四岁。到他十六岁时母亲又离开了人间。为帮助祖母维持生计,他白天在自家农场干活,晚上到镇上的“南大街麦肯兹的杂货店”打工。
这书出版于1940年,书中的黑白插图多少有点表现主义的夸张,恰如其分地运用了解剖学技巧,精心地描绘出男孩生活的艰辛。还是早在棒球运动被成千上万球迷狂热迷恋之前的一个简单的关于世俗命运之谜的故事。当时各主要球队的队员看起来不像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倒像面黄肌瘦的苦力,画上似乎有点美国大萧条时期的苦行僧味道。大概每十页左右就简洁地描绘了故事中的戏剧性场面:“他要加劲了”,“不公平”,“纳热尔一瘸一拐地回到休息室”等。上面浅色墨画为一个骨瘦如柴、若隐若现的球员用空白页突出、犹如这世界上最可怜的孤魂野鬼,与自然和人类都隔离开来,或者将他瘦削的身影在球场草地上拉得老长,像只毛毛虫。他身穿球服也毫无迷人之处,戴着手套的双手像爪子一般。一幅接一幅的图片清楚地表明:在主力球队打球,尽管很威风,也不过是另一种劳神费力、报酬不多的苦差。
《托姆金斯韦尔的男孩》这书名可以改为《托姆金斯韦尔的羔羊》,甚至可以叫做《从托姆金斯韦尔走向屠宰场的羔羊》。在罗伊从最开始的球队中坚堕落到布鲁克林多杰俱乐部末名小卒的生涯中,每一次胜利都附带一次失意的惩罚或意外的打击。这孤独思乡的男孩和多杰队老练的接球手德夫·利奥纳德之间逐渐形成一种坚固的依附关系,后者成功地教会他在联赛球队打球的方法,并以“面罩后那双坚定的褐色眼睛”耐心教他如何进行无安打球赛<sup><small>[1]</small>。但这种关系在进入赛季六个星期后就被粗野地破坏了,棒球老手转瞬之间在俱乐部的声誉一落千丈。“有种速度却无人提及:那就是球员身价涨跌的速度。”就那么回事。当这小伙子连续赢得十五场比赛(这位新手的记录没有哪个联队的投球手能超过)后,在细雨中被刚赢得巨大胜利、纵情狂欢的队员意外地撞翻在地。肘上的跌伤使他无法再投球,那年剩下的日子就只好呆坐一旁当替补队员,只因还有点气力。过了飞雪的冬天,他回到康涅狄格,白天在农场干活,晚上还是到杂货店打工。他名声很响,又成了祖母的好孩子。他刻苦地坚持锻炼,按德夫·利奥纳德的话(“总想将右肩下垂向上摆动是致命的弱点”)去做,努力保持手臂摆动的水平。罗伊在谷仓外用绳吊着球,寒冷的冬天一大早就用他“心爱的球棒击打,直到浑身冒汗。啪!……”击打在球上,发出清脆动听的声音。到下个赛季,他已准备好回到多杰队当个动作敏捷的守场员,在第二垒就使击球率达到百分之三十二点五,像一员猛将带领球队拼搏到底。在赛季的最后一天与巨人队的球赛中,才到一半对方已遥遥领先。罗伊激起多杰队员的勇气,大家奋力反攻,在一比十四的低谷,两人出局,只剩两人的情况下,他大胆冲刺、领头跑垒,力挽狂澜,使多杰队终于反败为胜。他拼死一搏、飞身接球,撞到中外场围栏上,以惊人的技巧把多杰队送入世界强队排名。而他自己则“在绿色的草地中央痛得翻滚”。土尼思最后写道,“薄暮降临到球员的身上,降临到蜂拥而出的观众身上,降临到用担架抬着毫无知觉的躯体穿过人群的几个人身上……只听‘啪’的一声惊雷。波洛运动场骤然下起暴雨。”下来了,下来了,一声惊雷,男孩们的历险书就这么结尾。
我那时才十岁,从未读过类似的东西。生活多么残忍,多么不公道,我简直不敢相信。多杰队里该遭谴责的是拉兹尔·鲁根特,一个重要的接球手,同时也是个酒鬼,性情粗暴的家伙,只知以强凌弱,对罗伊嫉妒得要命。然而不是拉兹尔被人用担架“毫无知觉”地抬下场,而是他们中最优秀的球员,这个被人人称做男孩的农场孤儿。他谦虚认真、纯朴忠诚、天真可爱。他勤奋刻苦、和蔼可亲、勇气十足,是一个前途无量的运动员,一个风流倜傥、一丝不苟的小伙子。不用说,我把瑞典佬和这个男孩看成同一人,真想不通瑞典佬怎么能读这本使我几乎落泪、整夜失眠的书?我若有勇气和他讲话,一定得问问他是否认为书的结局指罗伊完蛋了,还是有可能东山再起。“毫无知觉”一词使我感到恐怖。罗伊在这一年最后的接球时丧命?瑞典佬知道吗?他关心吗?他是否想过灾难既然能将托姆金斯韦尔的男孩打倒,也会将伟大的瑞典佬打倒?或者这本书不过是有关一个可爱的球星遭到粗野对待和不公正惩罚,还是关于一个极有天赋、完全无辜的人,其最严重的错误也不过是常常将右臂下垂再摆动起来而已,却被惊雷怒吼的上天无情摧残?或只是放在他“思想者”书夹之间的一本普普通通的书而已?
克尔大街是富有的犹太人居住区,说富裕是指他们比大多数家庭看起来富。大多数犹太人住在租来的两三家合住的房子,放学后我们总是在那一带玩耍:掷双骰子赌博、打牌、玩街头棒球,直到廉价的橡皮球被无情地击打在阶梯上,球缝突然爆裂开来为止。还在繁荣的二十年代早期,莱翁农场就被由街道两旁的洋槐树镶嵌而成的大格子分隔开来,战后到纽瓦克的第一代犹太移民重组为一个社区。这种灵感主要来自于美国生活的主流意识,很少模仿他们出生在王子街一带贫穷的第三区、重建波兰犹太人小村落的讲意第绪语的父辈。克尔街的犹太人已有像模像样的地下室、遮阳的走廊和石板阶梯,似乎房屋正面就表现出这些大胆先驱者对美国化形式的渴求。利沃夫一家是先锋中的先锋,他们赐给我们瑞典佬,一个我们想要的,同其他美国人相差无几的男孩。
提起利沃夫一家,作为父母的娄和西尔威亚看起来一点不比我那出生于泽西城的犹太父母更美国化,也不比他们更有涵养,更会讲话或更有知识。这恰恰更令我惊讶。除了那幢在克尔街的独户院落,我们之间差距不大,并不存在像我从学校学到的那种农民与贵族之间的区别。利沃夫太太和我母亲一样,是个喜爱整洁、举止无可挑剔、相貌姣好的女人,特别顾及大家的感受,总能给她儿子们自信。她和那个年代许多妇女一样,做梦也未想过要摆脱以孩子为中心的家庭企业。从母亲那里利沃夫两兄弟继承下来修长的体型、漂亮的头发。尽管她的头发更红,有点拳曲,依然娇嫩的肌肤上有些雀斑,她也不像他们一样有惊人的亚利安人特征,在街头的人群中他们看起来算不上什么遗传学上的奇迹。
他们的父亲不过五英尺七英寸或八英寸,一个蜘蛛人,比那个将焦虑传递给我的父亲脾气更糟。利沃夫先生在犹太贫民区长大,他们这些缺乏教育的犹太父亲有意识地促成了一代勤奋好学的接受高等教育的儿子,对这样的父亲来说,一切事情都是铁定的责任,只有正确或错误,没有折中的方法。他们的野心、偏见和信仰都难以更改,因为他们仔细想过一切并不像他们认为的那样容易逃避。这些精力充沛、能力有限的人既容易交友又容易厌烦。在他们看来,人生最严肃的事情就是不管一切往前走。作为他们的儿子,我们应尽的职责就是去爱他们。
我父亲是脚医,多年来他的诊所就是我们的客厅,他挣的钱刚够维持生计,而此时的利沃夫先生则靠制造妇女手套富裕起来。他的父亲,也就是瑞典佬的祖父是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从故国来到纽瓦克的。当时他能找到的工作是在石灰桶里鞣制刚剥下来的羊皮。他是和纽瓦克最粗野的斯拉夫人、爱尔兰人,以及意大利移民一道干活的孤独的犹太人。鲁特曼街的那家制革厂属于专利皮毛大亨T.P.豪威尔,是城里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加工和生产毛皮制品的企业。毛皮生产中最重要的是水源,皮料在大水桶里翻滚,脏水不断流出,成千上万加仑的冷水、热水经过管道涌进涌出。有好的水源就能酿造啤酒和制革,所以纽瓦克两样齐全:大型酒厂和大型制革厂,而对移民来说,就有干不完的潮湿、臭味的苦活。
他儿子娄,也就是利沃夫的父亲,十四岁时就辍学到制革厂干活来帮助维持九口人的大家庭,他不仅能熟练地在染料上用扁平的硬刷将鹿皮染色,还会对皮料分类定级。制革厂兼有屠宰场和化工厂两种臭气,总在浸泡熬煮肉类和对皮料拔毛去脂。夏天鼓风机昼夜不停地对悬挂的成千上万张皮子进行烘干,低矮的烘干房里温度高达华氏一百二十度,摆着巨大木桶的房间里像洞穴一样昏暗,满地都是泔水,野人似的苦力们身穿厚重的围裙,手拿铁钩和棍棒,把满载的大车推来拉去,将水淋淋的皮料绞干挂起。在十二小时一班的劳作中他们被迫像牲口一样忙个不停。这里污浊不堪、臭气熏天,红色、黑色、蓝色和绿色的染料水泼洒一地,碎块的皮子到处都有,地上尽是油洼、盐堆和大桶的溶剂。这便是娄·利沃夫的“高中”和“大学”。令人惊讶的不是他变得多么粗野,而是他有时依然能表现出的那么文雅。
他二十几岁就从豪威尔公司毕业,带着两个兄弟成立了一家生产鳄鱼皮包的公司,替R.S.所罗门公司加工。所罗门公司是纽瓦克的科尔多瓦革<sup><small>[2]</small>之王,居于鳄鱼皮制造业首位。有一段时间,这一行业似乎要繁荣起来,但大萧条后,这公司还是衰败了,使三个忙碌大胆的利沃夫兄弟也破产了。几年后纽瓦克女士皮件公司开张,娄·利沃夫自己干,买些次等皮货,如劣质的手提包、手套、皮带等,周末在手推车上卖,晚上则挨家挨户推销。唐内克区位于纽瓦克最东边的半岛似的突出部,每一批新移民都将它当做刚来时的立足之地,东面和北面的低地被潘塞克河隔开,南面又有盐碱的沼泽。那里的意大利人在故国时就会做手套,他们开始在家里帮他计件加工。他提供皮料,让这些人剪裁缝制成手套,自己再去推销。战争爆发时,他正带着一些意大利家庭在西大街的一个小阁楼里缝制儿童手套。生意不好,赚不到什么钱,直到1942年妇女救护队订购了博浪萨手套(一种黑色带条纹的羊皮手套)时情况才大有好转。他租借了一家旧伞厂,那是在中央大道和第二街中被烟熏黑的一溜四层楼的砖瓦房。很快他就全买下来,还将顶楼出租给一家拉链公司。纽瓦克女士皮件公司开始源源不断地生产手套,每隔两三天就来一辆货车运走。
特别值得庆贺的一桩买卖是与班贝杰公司做成的,那比政府的订单还重要。只因娄·利沃夫与路易斯·班贝杰之间一次难得的会面,纽瓦克女士皮件公司打通了班贝杰这条渠道,成为优质女士手套的主要生产商。双方在为市议员梅耶·艾伦斯坦举行的宴会上凑到一起。艾伦斯坦先生从1933年就担任市议员,也是唯一做过市长的犹太人。一些班贝杰公司的高层人物听说瑞典佬利沃夫的父亲会到场,就赶来祝贺他儿子被《纽瓦克新闻报》选为全县篮球明星。娄·利沃夫意识到这是一生中难得的机遇,可以清除所有障碍、直达巅峰,他耐着性子和他们周旋,在艾伦斯坦的宴会上让人把自己介绍给了传奇人物班贝杰。此人是纽瓦克信誉最高的百货公司的老板、有名的慈善家,他还给市里捐献了一座博物馆。对当地的犹太人来说,这位权贵的重要性不亚于与罗斯福总统有亲密关系的贝拉德·巴拉奇<sup><small>[3]</small>对全国犹太人的影响。据私下的传言,班贝杰只是和娄·利沃夫握握手,最多问了他几分钟有关瑞典佬的事,利沃夫却斗胆直言:“班贝杰先生,我们质量好,价格也公道,为什么不能把手套卖给您的顾客?”不出一个月,班贝杰公司便来了订单,第一次就要五百打。
到战争结束时纽瓦克女士皮件公司已是大名鼎鼎(在很大程度上也靠瑞典佬利沃夫的体育成就),是纽约州格拉威斯维尔南部最负盛名的妇女手套品牌之一,那里是手套业的中心,娄·利沃夫用火车将皮料通过富尔顿维尔运去,由最好的皮革厂加工。十几年后,也就是在1958年,公司在波多黎各也有了分厂,瑞典佬本人成为年轻的董事长。他每天早上从纽瓦克西边的家中乘三十多英里的车到中央大街上班,在经过城郊时可以看到早期移民居住区,那是在莫里斯镇前面居民很少的山丘地带一百英亩大的农场上,还有富人居住的新泽西利姆罗克乡村,可这离祖父利沃夫在美国开始从事皮革行业的厂房很远,他当时用巨大的石灰桶把真皮泡涨两倍后,再刮去橡胶一样的肉脂。
瑞典佬在1945年6月从威夸依克毕业的当天就加入了海军陆战队,急于参加结束这场大战的战斗。有谣传说他的父母疯了似的,竭尽全力劝他退出陆战队参加海军。即使他克服了海军陆战队里声名狼藉的反犹太主义,他还想从进攻日本的战役中活下来?但瑞典佬不可能被人劝阻,而不去接受这种男子汉的爱国主义挑战,这是他在珍珠港事件时私下为自己定的目标。既然他高中毕业后国家还在参战,就要争做勇士中最勇敢的人。他刚结束在南卡罗来纳帕尼斯岛的新兵训练。据说那批陆战队员将在1946年3月1日攻击日本海滩,然而原子弹早就投到广岛。结果是瑞典佬只好作为“娱乐专家”,将余下的军旅生涯全在帕尼斯岛度过。他每天早饭前为全营领做半小时健身操,每周几次为招待新兵安排拳击比赛,大部分时间则为基地与南部各武装部队进行球赛出力,冬天打篮球,夏天玩棒球。他在南卡罗来纳驻扎了大约一年,与一个爱尔兰天主教姑娘订婚,其父是一名陆战队的少校,曾当过佩都足球队的教练。他给瑞典佬提供轻松的教练工作,为的是留住他在帕尼斯岛打球。在瑞典佬退伍前几个月,他自己的父亲到帕尼斯岛待了一星期,住在贝福特的旅馆里,离基地很近。只是在瑞典佬与邓尼伟小姐的婚约解除后他才走。1947年瑞典佬回家后进了东奥南格的乌普萨拉学院,二十岁时已有个非犹太人妻子,无牵无挂,最耀眼的是他曾做过一名犹太人陆战队员。还值得骄傲的是他当过训练营教练,那是在世界上最残酷的军训基地啊。陆战队员由新兵营造就,而塞莫尔·欧文·利沃夫则帮忙训练过他们。
我们了解这一切是因为中学的走廊、教室、到处都充满着他的神话,我那时还是这学校的学生。我现在还记得春天总得两三次到东奥南格的维京运动场看乌普萨拉棒球队在星期六的主场赛。他们的球星就是第四位击球员<sup><small>[4]</small>和一垒手瑞典佬。一天有三支本地球队迎战姆哈伦贝格队,每当我们发现看台上有个人身着套装、戴着帽子就会相互低声讲,“童子军!童子军!”我毕业后,一个住在附近的伙伴告诉我,双巨人俱乐部曾给瑞典佬一份合同,可他拒绝了。最后他进了父亲的公司。后来我从父母那里了解到瑞典佬与新泽西小姐结婚,新娘在大西洋城竞选1949年美国小姐前还获得联盟县小姐以及乌普萨拉的春天女王等称号,是来自伊丽莎白的非犹太人姑娘——多恩·德威尔。他真的如愿以偿。
1985年夏天我到纽约的一个晚上,外出看梅茨队与阿斯托斯队的比赛。当我和朋友在体育馆转来转去寻找入口处时,看见瑞典佬,比当年看他为乌普萨拉队打球时老了三十六岁。他身穿白衬衣,系条纹领带,炭灰色夏装,依然非常英俊。金发比以前稍许暗淡一些,但还是那么浓密,不像以前剪短,而是遮住耳朵直到衣领。这套衣服很合身,他看起来比我记忆中穿那一套运动装时个头更高身材更清瘦。和我们一道的那位女士最先注意他,她问道:“那人是谁?是……是约翰·林德塞?”我说:“天哪!你们知道那是谁?是瑞典佬·利沃夫。”我告诉朋友们:“那是瑞典佬!”
一个身材精瘦、头发漂亮、大约七八岁的男孩和瑞典佬走在一起,这个戴梅茨队球帽的小家伙正用力击打他左手吊着的棒球手套。很显然两人是父子,不知因为什么事正开心地大笑。我上前自我介绍:“我在威夸依克认识你兄弟。”
“你是祖克曼?作家?”他答道,用力地握着我的手。
“我是作家祖克曼。”
“啊,杰里的好伙伴。”
“我想杰里不会有太好的伙伴。他交友时太精明,常在你家地下室玩乒乓球时把我打得一败涂地。在乒乓球上打赢我对杰里很重要。”
“啊,你就是那小子。妈妈常说,‘他来我们家时很乖,很文静。’你知道这是谁?”他对男孩说,“这家伙写的那些书,纳桑·祖克曼。”
男孩迷惑不解地耸耸肩,咕噜了一声:“嗨。”
“我儿子克里斯。”
“这些是我的朋友。”我挥挥手介绍和我一起的其他三人。我对他们讲:“这是我们威夸依克高中历史上最伟大的运动员,三项运动真正的艺术家。打一垒就像赫南德兹<sup><small>[5]</small>……想想吧。平直球双杀击球员,你们知道吗?”我对他儿子说:“你爸是我们的赫南德兹。”
“赫南德兹是左撇子。”他答道。
“对,那是唯一的区别。”我对这直言不讳的小家伙说,然后对他父亲伸出手。“瑞典佬,见到你真好!”
“真的?放松点,逃学鬼!”
“代问你兄弟好!”我说。
他笑了。我们分手后,有人说,“啊!威夸依克高中历史上最伟大的运动员叫你‘逃学鬼!’”
“我知道,我不信这些。”我甚至有些和以前那次一样感到很荣幸被他注意到。那还是我十岁时,瑞典佬和我变得如此亲近,连我在运动场上的绰号都知道,只因我在小学时曾两度逃学。
第一局到一半时我们同来的女士转过头对我说:“你刚才应看看自己的脸色,你只差告诉我们他就是宙斯了。我看到了你孩童时的模样。”
下面这封信是出版商在1995年阵亡纪念日前几周转给我的。
<blockquote>亲爱的逃学鬼祖克曼:</blockquote><blockquote>首先我对这封信将给您带来的不便致歉。您可能不记得我们在希尔体育馆的那次会面了。我当时带着大儿子(现在已是大学一年级学生),您和几个朋友也来看梅茨队比赛。那是十年前的事,正处于卡特古登赫南德兹年代,而您仍然来看梅茨队。您再也看不到他们了。</blockquote><blockquote>我来信想问您是否愿意什么时候和我面谈一次。若您允许的话,我将无比荣幸地在纽约请您共进晚餐。</blockquote><blockquote>我斗胆请您是因为父亲去年去世后我想到的一些事。他活了九十六岁,争强好胜直到最后一刻,这更使大家不愿他离去,尽管他年事已高。</blockquote><blockquote>我很想谈谈他和他的一生。我在为他写点颂词,准备私下出版送给朋友、家人和生意上的熟人。大多数人认为我父亲不可战胜、麻木不仁还脾气暴躁。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他心爱的人遭到打击时他是多么的难受。</blockquote><blockquote>放心好啦,若您没有时间回信我也能理解。
</blockquote><blockquote>致礼!</blockquote><blockquote>1945年威夸依克高中的塞莫尔·“瑞典佬”·利沃夫</blockquote>
要是其他什么人来和我谈为他父亲写颂词的事,我会祝他好运,然后自己躲得远远的。但有一些理由驱使我当即就回信表示愿意效劳。第一条就是瑞典佬利沃夫想见我。也许有点可笑,进入老年了,见到他在信末的签名,满脑子还涌现出他在场上场下的情景。那是五十年前的事了,魔力依然不减。记得那一年瑞典佬首次同意加入球队,我自己每天都到运动场看橄榄球训练。他在篮球场上已是灌篮高手,没人知道他是否在橄榄球方面也同样神通广大,直到有一天教练孤注一掷,逼迫他上场。我们曾在市联赛中输得一塌糊涂的球队一次、两次、有时甚至一场中三次触地得分,大家都把球传给瑞典佬。五六十个小伙子站在场边观看他:头戴皮盔、身穿褐色运动衫,上面有橘黄色的11号字,正为大学队与JV队的比赛卖力。大学队的四分卫勒夫逖·拉文索一次次的传球(拉—文—索传给利—沃—夫!拉—文—索传给利—沃—夫!这有节奏的叫喊总能将我带回瑞典佬的鼎盛时期),而JV的队员全线防守不让瑞典佬每次都得分。我已六十岁了,看法已与少年时不完全一样,但那时的幻觉从未完全消失。如今我依然忘不掉瑞典佬:被人推拉、压倒在地,喘不过气来,慢慢爬起,用力摆脱纠缠,抗议似的抬头望着暗淡下来的秋季天空,发出悲怜的叹息,毫发无损地走回混战的人堆。他得分时,是一种光荣;而被人揪抓、压在地上,只是站起身来摆脱了事,则是另一种光荣,哪怕是在混战之中。
终于有一天我也享受到这荣耀。我在十岁以前从未有过了不起的事,和场外其他人一样。要不是由于杰里·利沃夫的关系,瑞典佬也不会注意到我。杰里近来把我有点当做朋友,虽然我难以相信,瑞典佬肯定注意到我常在他家转悠。1943年秋天的一个下午,天色已晚,他接过拉文索的一个传球后被JV队的全体队员压在地上,教练急忙吹哨宣布结束比赛。瑞典佬小心翼翼地动了动肘,一瘸一拐地跑下场来,看见我和其他男孩在一块,他对我嚷道:“逃学鬼,篮球从不像这样。”
这尊球神(他自己才十六岁)把我一下子带进运动员的天国,这被崇拜者理解崇拜者的心理。当然,球星和影星一样,每个崇拜者都向往与他们有神秘的、私人的关系,而这却是由球星中最质朴的一员当众宣布的,并且是在一群竞争激烈、突然又鸦雀无声的男孩子面前。那次经历令人难忘,我万分惊讶,脸刷地红了,那周其余时间我大概什么都顾不得去想。他装出的可怜相,男子汉的慷慨大方,王子般的风度,以及球星的自我赏识,这些东西他太多了,可以随便分一点给观众。他的慷慨征服了我,使我飘飘然,因为这和我的绰号也联系起来。重要的是这在我心中扎下根来,成为一种象征,比他的运动天才更可贵:这是一种表现他“本色”的天才,也是一种特异的包容一切的能力,而且有一种声音和微笑,即使偶尔表现出优越性也毫不影响。那是一种自然表露谦逊,对他而言没有任何障碍,他似乎从来不必奋力去开辟一块自己的天地。现在虽已成年,我还是认为自己不是唯一的在充满爱国主义的战争年代热心于完全美国化的犹太孩子。那一阵子,我们街区整个战时的希望都集中在瑞典佬那了不起的身躯上,他的一生带有无人企及的天才少年风范。
瑞典佬身上的犹太人特性太少,对我们讲话时也和那些身材高大、金发碧眼的球星一个样。我们对待瑞典佬时无形中将他与美国混为一体,这样的偶像崇拜让大家多少有些羞愧和自卑。由他所引起的互相矛盾的犹太人欲望马上又被他平息下去。犹太人既想融入社会,又想独立开来;既认为与众不同又认为没什么特殊的矛盾心理,在看到瑞典佬胜利的那一时刻自然消失。实际上我们街区像他一样叫塞莫尔的人多得很,祖先也是所罗门和扫罗之类,他们生下斯蒂芬啦,再下面就是肖恩啦。但他的犹太心又在何处?你不可能发现,然而你知道确实存在。他的非理性在哪?他的焦躁不安在哪?世俗的诱惑呢?没有狡诈,没有心计,也没有顽皮。他驱除这一切,达到完美,无需奋争,不用左右为难、思前想后,只用球星自然的体格塑造风格就已足够。
只是……他去做这一切的主观意识是什么?瑞典佬想的是什么?一定有某种根基,难以想像出其结构成分。
那就是我回信的第二个原因:了解根基。他的思维一直处于怎样的状态?是否有某种东西曾经影响他的生活轨迹?没有谁能一生不被思索、悲痛、迷惑和失败打上烙印。即使有些人在年轻时就经历过这些,他们所受的罪都差不离,只分早晚,时多时少而已。肯定有幻灭,肯定有觉醒。无论是哪种情形我都想像不出,至今对他没有清晰的印象:在残留的青春期幻想中,我依然觉得瑞典佬的一生总是一帆风顺。
谈到他去世的父亲时,他认为并不像人们评价的那样麻木不仁,他写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他心爱的人遭到打击时他是多么的难受。”他在这封费尽心思、语气谦恭的来信中暗示的是什么?不对,瑞典佬肯定受到过什么刺激。这就是他想要谈的,不是他父亲的一生,而是他自己的经历。
我错了。
我们在西四十大街一家意大利餐馆会面。多年来瑞典佬的家人来纽约看百老汇演出或哥登园的尼克斯队表演时,就常到此就餐。我一去就知道不能接触到他的老底。文森特餐馆里的每个人都叫得出他的名字——文森特本人、文森特的妻子、女招待路雅、酒吧招待卡罗和为我们服务的比利——大家亲切地和他打招呼,询问小姐少爷的情况。我后来才知道,他父母在世时,一家人常来文森特举行周年纪念或过生日。他约我到此不会是仅仅证明在西四十九街受人崇拜的程度和在政府大街一样而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