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给在纽约的老板发了条短信:“小岛书店应该不会订什么书。 ”
老板回复:“不用烦恼。只是个小客户,小岛书店的大部分订货都在夏季来临前,到时候那里有游客。那位书店老板是个怪人,哈维总是在推销春夏季书目时运气好一点。你也会的。”
六点,A.J.让莫莉・克洛克下班。“门罗那本新作怎么样?”
她叹息了一声。“为什么今天每个人都要问我这个问题?”她只是指阿米莉娅,不过莫莉说话爱走极端。
“我想是因为你在读它。”
莫莉又叹息了一声。“好吧。人物,我说不好,有时候太人性了吧。”
“我觉得那更应该说是门罗的优点。”他说。
“不知道。更喜欢老式的那种。周一见。”
得对莫莉采取点措施了,A.J.把牌子翻到“结束营业”时想。除了喜欢看书,莫莉真的是个非常糟糕的书店店员。但她只是兼职,而且培训新手很费事,另外,至少她不偷东西。妮可请她,肯定是看中了莽撞无礼的克洛克小姐身上的什么优点。也许明年夏天,A.J.就能下决心炒了莫莉。
A.J.把剩下的顾客都撵了出去(他对一个有机化学学习小组特别恼火,他们什么都不买,但是从四点钟起,就在杂志区那边安营扎寨——他还相当肯定其中有一位把厕所给堵了),然后他开始处理收据,这项任务跟听起来一样令人沮丧。最后他上楼到了所住的阁楼房间。他取出一盒冷冻的咖喱肉放进微波炉,按照盒子上的说明,要加热九分钟。他站在那里时,想起了奈特利出版社的那个女孩。她看上去像一位来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西雅图的时间旅行者,穿着上面印着锚形图案的橡胶套鞋、老奶奶穿的那种花裙子和毛绒绒的米色羊毛衫,留着齐肩发,似乎是她男朋友在厨房里给她剪的。或是女朋友?还是男朋友,他认为。他想到了嫁给科特・柯本<sup>[11]时的科特妮・洛芙<sup>[12]。那张硬朗的粉红嘴巴说着“没人能够伤害我”,但是那双温柔的蓝眼睛却在说“对,你能,你也很可能会”。他把那个就像一大朵蒲公英似的女孩弄哭了。干得不错啊,A.J.。
</sup></sup>
咖喱肉的味道越来越浓,但计时器上还有七分半钟。
他想找件事做做,体力活方面的,但又不能太辛苦。
他拿了把割纸箱的刀来到地下室,去把装书的箱子折叠起来。用刀割,压平,摞起来。用刀割,压平,摞起来。
A.J.为自己对待那位销售代表的行为感到后悔。那不是她的错。总得有人告诉他哈维・罗兹已经去世。
用刀割,压平,摞起来。
很可能已经有人告诉过他,A.J.只浏览电子邮件,从来不接电话。举办过葬礼吗?倒不是说A.J.知道的话就会参加,他几乎不怎么了解哈维・罗兹。这显而易见。
用刀割,压平,摞起来。
然而……在过去的五六年里,他跟那个人共度了好多时光,他们只讨论过书,然而在他的一生中,还有什么比书更亲近?
用刀割,压平,摞起来。
找到一个跟你阅读兴趣相同的人又何其难得啊?他们唯一一次真正的争执,是关于大卫・福斯特・华莱士<sup>[13],那是在华莱士自杀后的那段时间。A.J.觉得讣告中那种尊崇的语气令人难以忍受。那个人写了一本虽然无节制、篇幅过长,但是还不错的长篇小说,几篇有一定深度的随笔,其他就没什么了。</sup>
“《无尽的玩笑》是杰作。”哈维说过。
“《无尽的玩笑》是在比赛忍耐力。你好不容易读完了,你别无选择,只能说你喜欢这本书。否则,你就得面对浪费了自己生命中几个星期的事实,”A.J.反驳道,“有风格,无实质,我的朋友。”
哈维的身子探过办公桌,他的脸变得通红。“跟你同年代出生的每位作家,你都这么说!”
用刀割,压平,摞起来。捆好。
等他回到楼上,咖喱肉又凉了。要是再用那个塑料盘子加热那块咖喱肉,他很可能最后会患上癌症。
他把那个塑料盘子端到桌上,第一口烫嘴,第二口还没有解冻。分别像是熊爸爸的咖喱肉和熊宝宝的咖喱肉。他把那盘东西朝墙上扔去。他在哈维眼里多么微不足道,而哈维对他又是多么重要啊。
独自生活的难处,在于不管弄出什么样的烂摊子,都不得不自己清理。
不,独自生活的真正难处在于没人在乎你是否心烦意乱。没人在乎为什么一个三十九岁的老男人会像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子那样,把一盘咖喱肉扔到房间那头。他给自己倒了杯梅洛红葡萄酒,往桌子上铺了一张桌布,然后走进客厅,打开一个恒温的玻璃盒,拿出了《帖木儿》<sup>[14]。回到厨房后,他把《帖木儿》放在桌子对面,把它靠在妮可以前坐的椅子上。</sup>
“干杯,你这个破玩意儿。”他对那本薄薄的册子说。
喝完那杯,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他跟自己保证这杯之后他要读本书。也许是一本喜欢的旧书,例如托拜厄斯・沃尔夫<sup>[15]的《老学校》,不过当然,他把时间花在某本新书上更好。那个傻乎乎的销售代表喋喋不休说的是什么?《迟暮花开》——呃。他说的话句句当真。最糟糕的莫过于鳏夫矫揉造作的回忆录,特别是如果你自己就是一个鳏夫,就像A.J.在过去二十一个月的时间里那样。那位销售代表是个新人——她不知晓他那乏味的个人悲剧,那不是她的错。天哪,他想念妮可,想念她的声音,她的脖子,甚至她的腋窝。她的腋窝就像猫舌头一样拉里拉碴的,一天过完后,气味就像马上要坏掉的牛奶一样。</sup>
三杯酒之后,他醉倒在桌前。他只有五英尺七英寸高,体重一百四十磅,甚至没有吃冷冻咖喱肉来补充能量。今晚,他的读书计划不会有丝毫进展。
“A.J.,”妮可悄声说,“上床睡觉吧。”
终于,他在做梦了。喝了那么多酒,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妮可——他醉后梦中的鬼妻——扶他站了起来。
“你很丢人,傻子。你知道吗?”
他点点头。
“冷冻咖喱肉和五美元一瓶的红酒。”
“我这是尊重我继承的悠久可敬的传统。”
他跟那个鬼魂拖着脚步进了卧室。
“恭喜,费克里先生,你正在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酒鬼。”
“对不起。”他说。她让他躺到床上。
她的褐色头发短短的,像个假小子。“你剪了头发,”他说,“怪怪的。”
“你今天对那个女孩很糟糕。”
“都是因为哈维。”
“显然如此。”她说。
“以前认识你的人死了,我不喜欢这样。”
“所以你也没有炒掉莫莉・克洛克?”
他点点头。
“你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
“我能的,”A.J.说,“我一直是这样,以后还会这样。”
她吻吻他的前额。“我想我的意思是我不想你这样。”
她不见了。
那次事故不怨任何人。下午的一个活动后,她开车送作者回家。她大概在超速驾驶,想要赶上回艾丽丝岛的最后一班汽车轮渡;她或许突然急转,想避免撞上一头鹿;可能只是因为马萨诸塞州冬季的道路状况。这些都已无法获悉。有位警察在医院询问她是否有自杀倾向。“没有,”A.J.说,“完全没有。”她已经怀孕两个月,他们还没有跟任何人说。因为以前他们经历过失望。他站在太平间外面的等候室,非常希望他们已经告诉过大家了。至少在这个更为漫长的——他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个时期——之前,还会有短暂的幸福时光。“不,她没有自杀倾向。”A.J.犹豫了一下,“她只是个很糟糕的司机,而她自以为还不错。”
“对,”那位警察说,“这不是任何人的错。”
“人们喜欢这么说,”A.J.回答道,“可这的确是某个人的错,是她的错。她那样做可真是傻啊,傻得离谱。真是个丹尼尔・斯蒂尔<sup>[16]式的情节发展,妮可!如果这是本小说,我现在就不往下读了。我会把它扔到房间那头。”</sup>
那位警察(很少读书,休假时才会偶尔读一本杰弗里・迪弗<sup>[17]的大众市场版平装本)想把谈话转回现实。“没错,你是书店老板。”</sup>
“我和我妻子,”A.J.想也没想地脱口而出,“噢,天哪,我刚才做了件蠢事,就像书中的人物忘记他妻子已死,不经意地使用了‘我们’一词。真是废话连篇啊——”他顿了一下去看那位警官的徽章——“兰比亚斯警官,你跟我都是一部糟糕的长篇小说中的人物。你知道吗?我们他妈的怎么到了这里?你很可能自个儿在想,真是个倒霉蛋,然后今天夜里你拥抱自己的孩子时会抱得格外紧,因为那种长篇小说中的人物就是那样做的。你知道我所说的那种书,对吗?那种热门文学小说嘛,会略微着笔于几个不重要的配角,好显得很有福克纳<sup>[18]的风范,无所不包。看看作者多么关心小人物!普通人!作者的胸怀多么宽广!甚至还有你的名字。对于一个形象陈腐的马萨诸塞州警官来说,兰比亚斯警官是个完美的名字。你是个种族主义者吗,兰比亚斯?因为你那种角色,应该是个种族主义者。”</sup>
“费克里先生,”兰比亚斯警官说,“我可以帮你给什么人打电话吗?”他是位好警察,习惯了看到悲痛的人以各种方式垮掉。他把手搭到A.J.的肩膀上。
“没错!对极了,兰比亚斯警官,此时此刻,你一点没错,就应该这样做!你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得很出色。你是不是也刚好知道鳏夫接下来要做什么?”
“给某个人打电话。”兰比亚斯警官说。
“对,很可能是那样。不过我已经给我妻子的姐姐家打过电话了。”A.J.点头,“如果这是短篇小说,我跟你到现在已经被写完了。一个小小的讽刺性转折,然后就结束了。所以在散文以外的文字世界里,最雅致的就属短篇小说,兰比亚斯警官。
“如果这是一篇雷蒙德・卡佛<sup>[19]的短篇,你会给我些许安慰,然后黑暗降临,这一切就会结束。可是这个……我还是感觉更像是一部长篇小说,我是指从感情上来说。要过上一阵子才能经历完,你知道吗?”</sup>
“我说不好我是不是知道。我没读过雷蒙德・卡佛,”兰比亚斯警官说,“我喜欢林肯・莱姆。你知道他吗?”
“那位四肢瘫痪的犯罪学家。作为类型写作还不错。但是你有没有读过什么短篇小说?”A.J.问。
“也许上学时读过。童话。或者,嗯,《小红马》<sup>[20]?我觉得我当时应该读过《小红马》的。”</sup>
“那是个中篇。”A.J.说。
“嗯,对不起。我……等一下,我记得上中学时,读过里面有位警察的一篇,有点类似于一桩完美的罪案,所以我记得那篇。这位警察被他老婆杀了,凶器是一块冻牛肉,然后她做好了给另外——”
“《待宰的羔羊》,”A.J.说,“那个短篇叫《待宰的羔羊》,凶器是一条羊腿。”
“对,没错!”那位警察高兴起来,“你真是懂行。”
“这一篇很有名,”A.J.说,“我妻子的家人应该随时会到。我很抱歉,我刚才把你比作一位‘不重要的配角’。那很无礼,而且你我心知肚明,在兰比亚斯警官更为辉煌的传奇中,我才是‘不重要的配角’呢。跟一个书店老板比起来,警察才更有可能成为主角。您,警官,自成一类。”
“嗯嗯,”兰比亚斯警官说,“你这话说得不无道理。再回到我们刚才所说的。作为一名警察,我对那个短篇的时间安排有疑问。比如,她把牛——”
“羊。”
“羊。这么说她是用那块冻羊腿杀人,然后没有解冻,就把它放进烤炉烹制。我不是什么蕾切尔・雷<sup>[21],但是……”</sup>
等他们把妮可的车从水里吊上来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冻住了,在太平间的抽屉里,她的嘴唇是青色的,让A.J.想到她为最新一本吸血鬼什么的举办图书派对时用的黑色唇膏。对于让傻不拉几的十几岁女孩穿着舞会裙来小岛书店闹腾,A.J.不感兴趣,但是妮可——她居然会真的喜欢那本关于吸血鬼的破书和写那本书的女人——坚持认为开一次吸血鬼主题的舞会对生意有帮助,而且也好玩。“你知道什么是乐趣,对吧?”
“模模糊糊。”他说,“很久以前,在我还没卖书之前,当时周末以及晚上都是我自己的,我读书是为了愉悦,我记得当时有乐趣。所以,模模糊糊地知道,没错。”
“让我来刷新一下你的记忆吧。乐趣就是有个聪明、漂亮、随和的老婆,每一个工作日你都跟她一起度过。”
他仍然能想起她穿着那件可笑的黑色缎子裙的样子,她的右臂懒散地抱着前廊上的一根柱子,她的嘴唇漂亮地涂成一道黑。“可悲的是,我的老婆被变成了一个吸血鬼。”
“你这个可怜的人儿啊。”她穿过前廊,过来吻了他一下,留下一道淤伤般的唇膏印迹,“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也变成一个吸血鬼。不要试图反抗,你那样做可就再糟糕不过了。你一定要酷起来,傻子。邀请我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