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失身女子 第十四章(1 / 2)

苔丝 托马斯·哈代 4852 字 2024-02-18

这是八月里的雾气蒙蒙的日出时分。夜间那格外浓密的雾气,现在被暖烘烘的太阳一照,纷纷瓦解,缩成一团一团,躲进低谷和密林深处,在那儿等着被阳光晒得无踪无影。

由于雾气的缘故,太阳有了一种奇特的情绪以及和人类一样的目光,要想把它充分表达出来,得用男性代名词才行。他现在这副面貌,加上景色中没有一个人影,所以立刻清楚地向我们解释了古代人所以崇拜太阳的原因。我们会感觉到,普天之下再没有别的宗教更为合情合理了。这个发光的物体有着金色的头发,温柔的目光,神采奕奕,犹如上帝,他朝气蓬勃、目光热切地凝望着趣味横生的大地。

过了一会儿,他的光线穿过农舍百叶窗的隙缝,渗入屋内,一条条光带,犹如烧红了的火钳,被他投射到碗橱、五斗橱以及别的家具上,并且唤醒了还没有起床的收割者。

但是这天早上,在所有红色的东西里面,最艳的要算是两根漆过的粗大木头了,它们耸立在马洛特村外,耸立在一片金黄色的麦田里。它们和下面的另外两根木头一起,构成了收割机上旋动的马耳他式十字木架。这台收割机是昨天傍晚运到地里的,是为今天预备的。交错的木头上所漆的颜色,在阳光下显得浓艳,看起来好像是在液体的火焰中浸过似的。

麦地早就“开镰”了,也就是说,用人工把麦地周围割出了一条数英尺宽的通道,好让马儿和机器第一趟就能开得过去。

大路上走来了两帮人,一帮是男的,一帮是女的,这个时候,东面树篱的阴影正好落至西面树篱的中部,所以,这些男工女工的头部已在朝阳的照晒之下,而脚部却仍在黎明的阴影之中。他们离开大路,经过两旁有石柱的最近的栅栏门,走进地里。

紧接着,从田地里发出了像蚱蜢做爱一般的格达格达的声音。机器开动了,从门边望去,可见三匹马套在一起,拖动着前面所说的摇摇晃晃的大机器,其中一匹马上坐着一位赶马的,后面收割机的座位上还坐着一位助手。整部收割机顺着麦田的一边走,十字形木架慢慢地旋动,然后走下山去,从视野里消失了。一两分钟之后,它们以同样的速度,从麦地的那一面出现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前面一匹马额上的发亮的铜星,仿佛是从麦茬上升起来的,然后是红艳的十字形木架,接着才是整部机器。

收割机每绕一圈,周围的麦茬地就更宽一层,随着早晨时光的流逝,未割的麦地也越来越少。野兔、蛇、耗子等越来越紧地退向麦地的深处,它们不知道自己的避难所是极其短暂的,在这一天的晚些时候,它们注定的命运是无法逃脱的,那时,它们的避难场所将越缩越小,窄到可怕的地步,它们不管是朋友还是敌人,全都挤作一团,最后,直立的麦子只会剩下一两分地,但是,也要被收割机那没有偏差的牙齿啃得精光,于是收割的人们便用石头和棍棒把它们全都打死,一个也不剩。

收割机把割下的麦子一小堆一小堆地搁在后面,每一堆正好够捆成一捆。跟在收割机后面捆麦捆的多半是妇女,也有少数几个男的,上身穿着印花布衬衫,下身的长裤被皮带系在腰上,因而,腰后那两颗纽扣就没有用途了,每当他们动弹一下,纽扣就在阳光下一闪,仿佛他们身后长了一双眼睛似的。

然而,在捆麦子的人群里面,最有趣的还是女性,因为一旦女人成了户外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就获取了一种魅力,不再像平常那样只是一件放在室内的物品了。地里的男人只不过是地里的一个人体,而地里的女人则是田地的一个部分,她们不知怎的失去了自身的界限,吸收了周围景物的精华,与这些景物融为一体了。

妇女们(或者是姑娘们,因为她们多半都很年轻)头上戴着抽花的布帽,很大的帽边拉下来遮挡太阳,手上还戴着手套,以防手指被麦茬划破。她们当中,有一个穿着粉红色的上衣,另一个穿着乳白色的紧袖长裙,还有一个穿着像收割机十字臂一样鲜红的裙子,其他一些年长的妇女穿着褐色的罩衫——

这种服装式样古老,但最适合田地里干活的妇女穿,但是,它现在却已渐渐地被年轻姑娘淘汰了。这天早晨,人们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穿粉红色布衣的姑娘,因为她是其中最显眼的身段苗条、曲线优美的女性。但是,她的帽子差不多拉到了眉头上,因此,她低头捆麦子的时候,她的面部特征一点也看不见,不过,从她那帽檐下露出来的一两绺深褐色的头发上,也可以猜出她的脸部肤色。也许,她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她一心干活,不求惹人注目,而别的女人却总是四下张望。

她捆麦子的过程,像钟表摆动一样单调。她从刚捆好的麦捆里抽出一把麦秸,用左手掌把头儿拍齐,绞成草索。接着,她弯腰向前,用双手把麦子拢到膝盖,把戴着手套的左手伸到麦捆底下,去接应从另一边伸去的右手,然后像情人一样把麦子整个儿抱在怀里。接着她抓住草索的两头,用膝盖狠劲一压,然后把它系好。她时而还用手把被微风吹起来的裙子弄下来。在浅黄色皮革防护手套和上衣的袖口之间,她的胳膊常露出一截,时间长了,女性光洁的皮肤被麦茬多次划破,流出血来。

她有时也歇一会儿,直起腰来,系紧弄松了的围裙,或者把帽子扶正。这时,人们可以看见,这是一个容貌美丽的年轻女子,有着圆圆的脸蛋、深邃的目光,满头厚密的秀发显得服服帖帖的,好像不管落在哪里,都能够紧紧地黏在上面似的。就通常的乡村姑娘而言,她的脸更白皙,牙齿更整齐,两片红红的嘴唇也显得更薄。

这是苔丝·德贝菲尔,或德伯维尔,多少有点变了——是那同一个人,可又不是同一个人,在目前的状况下,她生活在这儿好像是异国他乡的陌生人,尽管这是生她养她的故土。过了长久的隐居生活之后,她决定在本村做点户外的活计,一年中的农忙季节来临了,在这个时候,就得到的报酬而言,不管在家里做什么活,都不如在地里收庄稼。

别的女人捆麦子的动作或多或少跟苔丝差不多,捆完一捆之后,她们大家就像跳四对舞一样,聚拢到一起,每个人都把自己的麦捆竖着靠在别人的旁边,一直靠到十个或十二个,形成一堆,或按当地的说法,形成一垛。

他们去吃了早饭,然后又回来了,活儿照以前一样进行着。快到十一点的时候,如果有人观察一下苔丝,就会发现,尽管她没有停住捆麦的活儿,但她的目光却不时焦虑地投向远处的山坡。在十一点即将到来的时候,一群孩子,大约从六岁到十四岁,从布满麦茬的山地后面,露出了脑袋。

苔丝的脸色微微一红,但她还是没有停下手中的活儿。

来的这群孩子中,最大的是个女孩,她披着一条三角形大围巾,有一个角一直拖到麦茬上,她怀里抱了一样东西,乍一看,好像是个洋娃娃,仔细一瞧,才发现原来是裹在襁褓里的婴孩。另外一个孩子带来了午饭。收割的人停下活儿,各自拿出各自的食物,靠着麦垛坐了下来。他们在这儿吃饭时,男人们还随意地倒着一个砂罐,传着一个杯子。

苔丝·德贝菲尔是最末一个歇工的。她坐在麦垛的一角,脸掉了过去,背对着同伴们。她刚坐好,有一个男的头上戴着兔皮帽,腰带上缠着红手绢,把一杯淡色啤酒递过麦垛,叫她喝。但她谢绝了。她的午饭刚摆出来,她就把大女孩子——她的妹妹——

叫了过来,从她手里接过婴孩。她妹妹乐得轻松,跑到邻近的麦垛,和别的孩子一起去玩了。苔丝的脸色越来越红,带着一种奇特的羞怯和大胆,解开上衣,开始给小孩喂奶。

坐得离她最近的几个男人不好意思地扭过脸,对着田地的另一边,有些人开始抽烟,还有一个满怀痴情、怅然若失地抚摸着不再淌出酒来的砂罐。所有的女人,除了苔丝,都参与热烈的谈论,并且理着弄乱了的发结。

当婴孩吃足奶之后,年轻的母亲让婴孩坐直在自己的腿上,自己的眼睛望着远方,带着一种几乎算作憎恨的阴郁的冷漠,拨弄着婴孩;接着,她突然不顾轻重地把婴孩亲吻了几十遍,仿佛永远亲不够似的,孩子经不住由疼爱和鄙夷奇特结合起来的猛然进攻,哇地哭了起来。

“她可疼那孩子啦,虽然她装作憎恨的样子,嘴上还说她恨不得让孩子和她自己都死掉算了。”穿红裙子的女人说道。

“她过不了多久就不会那么说了。”一个穿浅黄色衣服的人接过话茬。“谢天谢地,反正日子长了,一个人对什么样的事情也都会适应的。”

“俺猜,当初呀,也不是那么随随便便讲几句好听的话,事情就那么干起来了吧。去年有一天晚上,人们打狩猎林经过,就听见林子里面有人呜呜地哭呢。若是那个人走过去一看,那可就倒了八辈子的霉喽。”

“唉,不管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反正叫她遇上了,真是万分可惜呀。不过,话也说回来,这种事,通常只有长得最标致的人才能轮得上哩。相貌不好看的人哪,俺敢说没有丝毫危险,对不对,詹妮?”说这番话的果真是个相貌平平的人。

的确,真是万分可惜,即使是苔丝的仇人,看到她眼下这种情形,也会觉得可惜的;她坐到那儿,一张嘴像一朵鲜花,一双眼睛又大又温柔,既不黑,也不蓝,既不灰,也不紫,而是把这些色泽集于一身,此外还有许许多多别的色调,只要你仔细看一看这些彩虹般的色调,就能发现,在深不见底的瞳孔的四周,围着一层又一层色彩,一道又一道阴影,若是没有从她家族继承下来的一点点漫不经心的神色,她简直就是标准的女人了。

这个星期,是她第一次跨出家门,走进田地。她这个决定连她自己也感到震惊。好多个月来,她用一个阅历不深的人所能想得出的种种悔恨,消耗、折磨着她那颗悸动的心,现在,她却已经想通了。她觉得,她可以再次成为有用的人,再一次品尝独立自主的甜蜜滋味,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无论过去怎样,反正眼前已经不存在了。无论过去导致了什么后果,反正时光会淹没一切的,过不了几年,发生过的事情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就连她自己,也将埋没在青草之下,被人遗忘。与此同时,树林还照样是青枝绿叶,鸟儿照样鸣啭,太阳照样光辉灿烂。周围那些熟悉的景物不会因她的悲伤而阴沉,也不会因她的痛苦而憔悴。

她以为全世界都在注意她的情形,所以总是把头垂得低低的,其实这种想法,完全是建立在幻想基础之上的。她的存在、她的经历、她的激情、她的感觉,除了她自己,不属于任何人。对所有的人来说,苔丝不过是一个转瞬即逝的念头。即使对她的朋友们来说,也不过是多几次关于她的念头罢了。假若她没日没夜地自悲自怜,他们也不过是说一句:“唉,她真是自作自受啊。”假若她力求欢快,排遣烦恼,从阳光、鲜花和孩子身上获取乐趣,他们也不过是念头一转:“嗨,她真能挺得住啊。”况且,若是一个人待在荒岛上,她会悲叹自己的遭遇吗?恐怕不会吧。还有,她若是一被上帝创造出来就发现自己是个未婚的母亲,没有任何生活经历,只是一个无名的孩子的母亲,那么,这种状况会使她陷入绝望吗?不,她只会心神恬然地对待一切,并且从中获得无穷的乐趣。由此可见,她的痛苦多半出于世俗的偏见,而不是出于自己生来固有的感觉。

不管苔丝是怎么推理的,反正有一种精神,促使她像从前一样,把自己打扮得干净整齐,下地干活了,这时恰逢农忙季节,需要人手。正因为这样,她开始自尊自信了,有的时候,即使是手里抱着孩子,她也能大大方方地看着别人了。

收割的人们从麦垛上站了起来,伸了伸腰,并熄了烟管。卸下来喂食的马儿再次被套到了红通通的机器上。苔丝快速吃完自己的午饭,招呼大妹妹走到身边,抱走婴孩,接着她系紧裙子,戴上浅黄色皮革手套,弯下腰,又从先前捆好的麦捆中抽出麦秸,做成草索,去捆另外一捆了。

下午和傍晚,重复着上午的劳动程序,苔丝和大家一直干到黄昏时分。然后,他们都坐在一辆最大的马车上,动身回家。一轮硕大的没有光彩的月亮,刚刚从东方的地面上升起,伴送着他们,月亮的脸庞很像被虫蛀的托斯兰纳圣像头上的金叶光环。苔丝的女伴们唱着歌曲,表示她们对苔丝出门干活感到高兴,感到同情。但是,她们又忍不住恶作剧地哼几句谣曲,说是有一个姑娘,走进了一片可爱的绿林,出来的时候完全变了样儿。生活中,事情往往是祸福两抵的,苔丝身上发生的同一件事情,既让人们觉得应当引以为戒,又使苔丝成了村里面许多人心目中的最稀罕的人物。同伴们的这种友善举动使苔丝得到了更多的排遣,活泼的情绪是具有感染力的,苔丝几乎变得快活起来了。

但是,道德上的烦恼渐渐消逝之后,一个新的痛苦又升腾在她那不懂社会法律的天性里面。她下工回到家时,很难过地得知,婴孩在午后突然得病了。这孩子的身体又娇嫩又弱小,生灾害病是很有可能的事,但是她仍旧感到出乎意料的震惊。

婴孩来到世上,是一种触犯社会的行为,但年少的母亲已经忘记了这一点,她心灵的渴望就是好好地保护孩子的生命,使这种触犯继续进行下去。然而,很快她就明白,这个肉体小囚徒得以解脱的时刻将会降临,这比她所估计到的灾难来得还早。她发现这一点后,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中,因为她所难过的不仅仅是孩子的死亡,而是孩子还没受洗礼呢。

对于自己,苔丝是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她心想,她所犯的罪,如果下地狱必遭火烧,那就烧个够吧。像所有的乡村姑娘一样,她对《圣经》念得很熟,并且按照要求读了有关阿荷拉和阿荷利巴的故事[42],知道从这个故事中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但是,同样的问题涉及她孩子的时候,她的看法就完全不同了。她的小宝贝就要死了,可灵魂还未获拯救呢。

差不多是睡觉的时间了,但她却冲到楼下,询问父亲是否可以去请牧师。这个时刻,恰逢她父亲对于古老高贵的家族感受最为强烈的时刻,对于苔丝玷污了高贵的荣耀也体会得最为敏感,因为他是从罗利弗酒店刚刚回来,在那儿经历了每个星期一次的畅饮。所以他声称,哪个牧师也不准进入他的家门,干涉他的事情,特别是在这个时候,更没有必要让家丑外扬了。他把门锁了起来,钥匙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全家人都上床睡觉了,苔丝尽管极度痛苦,也只好睡下。她躺在床上,不断地醒来,到了午夜时分,她发现孩子的病情加重了,分明是奄奄一息了,看上去好像平平静静,没有痛苦,而实际上,无疑是正在死亡。

她心里难受极了,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不安。钟敲了庄严的一点,在这个时刻,幻想跳出理性的桎梏,险恶的猜测变成坚如磐石的事实。她想,这孩子既然没受洗礼,又是非法的私生子,两罪俱在,一定会被打到地狱最底层的一个角落。她看见魔王手里抓着三刃叉,就像他们烤面包时用来热炉子的一样,把这孩子叉来叉去;在这个想象的画面里,她还增添了许许多多别的离奇古怪的惩罚,具体都是这个信基督教的国家平时给年轻人布道时所讲过的那些惩罚。她越想越可怕,觉得这些耸人听闻的情形活灵活现地显现在这幢寂静、沉睡的屋子里,她吓了一身冷汗,睡衣都湿透了,她的心脏每跳动一下,床也跟着晃动一下。

婴孩的呼吸越来越艰难,母亲精神上的紧张也越来越加强了。她即使吻遍这个小东西,也已无济于事了,她在床上再也躺不住了,因而在房间里心急如焚地走来走去。

“啊,大慈大悲的上帝呀,可怜可怜我的孩子吧!”她喊着说。“你有多少怒火,全都发泄到我身上来吧,我心甘情愿地受罚,可是,可怜可怜这个孩子吧!”

她靠在五斗橱上,语无伦次地祈求了好长时间,直到后来她猛然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