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蹩脚的铜管乐队在台上奏着一支又一支华尔兹和波尔卡舞曲,有两三对舞伴在池里旋转着。我们十分安闲,一边偷眼瞟着姑娘们,一边啜着汽水,那里面的一点点酒精味使我们一时间比这里所有的顾客都尊贵了些,我们的心情好极了。一种欢快的、期望和人交往的情绪在我心里升腾起来,我又感到了伙伴间的美好情谊。这是自打雅洛斯拉夫和他以扬琴为主的乐团最后几次演出以来我再也没有体验过的。在这空儿中,洪萨已经想出一个计划,专门要把炮兵们期待的姑娘尽最大可能夺走。这计划既高明又简单,毫不迟疑,我们开始把这意图付之实施。切内克最为果断,说干就干。他平时喜欢充好汉,又滑稽,这时为了让我们高兴,他摆出一副雄赳赳的气势去完成他的使命:他去邀请一个浓妆艳抹的棕发姑娘跳舞,然后把她领到我们的桌子边,让人给他也给女郎斟掺着朗姆酒的汽水,同时以预先谈妥的口气说:“那么就一言为定了!”那个棕发女郎点点头,还和他碰杯。这时有一个半大小子走来,他的炮兵服的臂章上标着下士军衔,他在棕发女郎面前站住,对切内克用尽量粗鲁的口气说:“让一让行吗?”
“去吧,老兄!”切内克满口答应。正当棕发姑娘和那个兴头正浓的战士踏着不合拍的步子扭来扭去跳波尔卡舞的时候,洪萨赶紧去打电话叫出租汽车,十分钟内,汽车到了。切内克去出口处站着。等舞一停,那棕发女郎就向那当兵的道歉,说要去洗手间。一秒钟之后传来了汽车发动声。
切内克成功之后轮到老安布洛兹。他给自己找到一位无姿无色的半老徐娘(这也挡不住还有四个炮兵在她身边转来转去献殷勤)。十分钟后,一辆出租汽车开来,安布洛兹就和那女人还带上瓦尔加(他声称没有一个女人会跟着他走),去俄斯特拉发的那一边,在约好的一个小酒吧里找到切内克。我们中又有两人马到成功地劫走了另一个姑娘。体操馆里我们只剩下了三个人:斯塔纳,洪萨和我。那些炮兵的眼神越来越凶,因为他们开始怀疑我们的减员和本在他们角逐场上的三位女士的失踪有着某种关系,我们再装得若无其事也白搭,感觉得到一场斗殴就要临头。“现在该找最后一辆出租车来体面撤退了。”我说,心里恋恋不舍地望着一个金发姑娘,我和她在一开始跳过一回舞,但还没好意思向她提跟我走的事。我指望跳下一个舞的时候再开口,只不过那些炮兵与她简直寸步不离,我没法靠近。“老这么等不行。”洪萨说完便起身去打电话。但是正当他穿过大厅的时候,那一群军人离开他们的桌子,迅速到了他的周围。可不是,眼看一场混战一触即发,而我们最多也只有斯塔纳和我可以去救援正在危难之中的伙伴。好一群炮兵一言不发团团围住洪萨,突然这时出现一个喝得太多了点已经半醉的家伙(肯定也是在桌子底下藏着一瓶的),来打破了这令人心焦的沉默:他竟来大发议论,说他的父亲在战前失过业,所以他看不惯那些卑鄙的资产阶级分子佩着黑臂章来神气活现,他已经受够了,伙计们得看住洪萨,因为他就要来给洪萨扇几个嘴巴。洪萨利用醉汉演讲中的一个小空儿,客客气气地问这些炮兵同志找他有什么事。你们赶快滚,这伙扛炮的答道。洪萨说正好我们想走,但是也得让我们叫一辆出租车!这时一个士官几乎要气晕了:他奶奶的,他吼道,他奶奶的,我们大伙儿拼死拼活,为出来一趟,老子勒紧裤腰带,费了老牛劲手里也没有几个子儿,倒看这一帮子,资本家,浪荡公子,一堆臭垃圾,倒要坐出租车兜风,不行,还不如咱们亲手把他们统统掐死了才好,别叫他们坐出租车跑了!
大家吵得不可开交,一些老百姓来围观这些穿军装的;夜总会的人也来了,怕闹出乱子来。这当口,我瞥见了我的那位金发姑娘。她一个人在桌子边(才不理会那大乱呢),站起来正要往洗手间走,我悄悄从人群中溜出来,在门厅里跟她搭上话,这儿正是存衣处和洗手间(除了服务的没有别人)。我跟她说话,就像一个不会水的人硬着头皮往河里跳,不管好不好意思,不得不上阵。我在口袋里摸索着,掏出好几张皱巴巴的一百克朗的钞票说:“你肯不肯跟我们一块儿去玩玩?比这里要强得多!”她望了一眼钞票,耸耸肩膀。我又接着说,我到外面去等她。她点头了,消失在洗手间又很快出来,套上大衣。她对我笑笑说,一眼就看得出来我跟别人不大一样。这话很使我高兴,我挽起她的胳膊朝街的另一头走去,拐过街角就在那里等洪萨和斯塔纳,他们还在惟一有个灯头照明的体育馆前。金发姑娘很想知道我是不是大学生,当我说是,她才告诉我,昨天夜总会的衣帽处,有人从她那儿偷了些钱,可那钱不是她的,是厂子的,她眼下急坏了,因为人家为这个要把她告到法院去。所以她问我能不能借给她——就说是一张一百的吧。我探手进了口袋,给了她两张脏乎乎的票子。
没等多久两个伙伴就出现了,军衣军帽穿戴齐整。我朝他们打个口哨,但同时冒出三个当兵的(既不穿大衣又不戴军帽)朝他俩冲过去。我听不清他们问的是什么,但从那气势汹汹的话音里,我猜出了他们的意思:是要找我的金发姑娘。三个人中有一个扑向洪萨,于是又是一番吵闹和厮打。这下我也跑了过去。那时斯塔纳的对手是个炮兵,而洪萨要对付两个人。正在这两人要把洪萨打倒在地的一刹那,幸好我及时赶到,朝着正出手要打的两人中的一人挥拳过去。这些扛炮的家伙原本是仗着人多势众,一等势均力敌,那股锐气就大减了。他们中有一个被斯塔纳打趴在地上,我们趁着他们愣神的工夫赶紧溜之大吉。
那个金发女郎还听话地在街角等着。两个小伙子一见她欣喜若狂,大夸我有能耐,非要拥抱我不可。洪萨从他那长外套下居然抽出满满一瓶朗姆酒(我不明白他何以能把它从这场意外的遭遇战中救出来的),把它举得高高的。此时此刻,我们真是称心如意,只是不知道该上哪儿去,人家刚把我们从一个酒吧赶出来,别家酒吧也不许我们进;刚才那些气得要发疯的对手使我们没能乘上出租车,而这么站在原地随时都可能受到报复性的袭击。我们赶紧从另一条小巷走开。这条小巷两边开头还有稀稀落落的房屋,原来一边是墙,另一边是一个个栅栏;靠着一个栅栏显出一辆汽车的轮廓,紧接着,有一台农用机器的模样,上有一个钢板座位。“一个宝座呢。”我说。洪萨帮金发姑娘坐了上去,大约离地一米来高。酒瓶从手里传来传去,四人都喝。金发女郎开始变得话多起来,并先向洪萨挑逗:“我打赌你不会给我一百克朗的!”洪萨大模大样把一张一百的钞票交到她手里,没等第二张,那女郎已经把身上大部分衣服脱掉了,裙子撩了起来。接着一瞬间,她自己脱掉了裤衩。她用手拉住我,想把我拉到她的身边,但我一时怯阵,挣脱出来,把斯塔纳推过去顶替了我。他毫不迟疑地钻进了她的两腿之间。他俩刚在一起才不到二十秒钟;我想退到洪萨身后(我坚持当一个东道主,而且我仍有怯阵心理)。不过这一次,那金发姑娘自作主张,把我按在她的身上。经过一阵鼓励性的接触,我顿时兴起。她在我耳边软软地小声说道:“我是为你才来的,大傻瓜。”接着她又叹气,使我忽然觉得她实在是个温柔的姑娘,她爱我,我爱她,她不断地叹气,而我仍行着我的事,这时我突然听见洪萨的声音,他骂了句脏话,我顿时想起,她不是我爱的那种姑娘;我没等结束,猛然离开她,那女人几乎害怕了,说:“你捣什么鬼?”但洪萨已经到了她的身边,于是继续传出了叹气声。
那天夜里,我们将近凌晨两点钟才回到营地。一到四点半,我们就得起身去上星期天义务班。这个活能使我们的头儿挣到一份奖金,也使我们自己每两星期得到一次星期六外出。我们缺觉,身体里又泡着酒精,在半明半暗的巷道里,我们就像幽灵那样,动作虚飘无力,尽管如此,我还在津津有味地回忆着我们度过的这一夜。
两个星期以后的情况就没有那么美了;为了一件不知什么事,洪萨被取消了外出假。我和另一个班的两个年轻人一起出去的,我和他们交情一般。我们去找一个女人(十拿九稳地可靠),她个儿之高使她赢得了高脚灯的美称。这太差劲了,但也没有办法,因为我们所能支配的女性圈子实在太有限,尤其是我们的空余时间极少,只能不惜代价利用这一丁点儿自由(这么难以得到又这么短暂),这使士兵们饥不择食。随着时间的推移,亏得大家相互通报探访的结果,逐渐地,把一些还算可以亲近的女人(当然仅是勉强能接受而已)连成一个网络(尽管还微不足道),以供共同之用。
高脚灯是在这公共网络之内的;这对我倒丝毫没有什么。两个伙伴拿她超乎常人的魁伟取笑一番,三五十遍地说:到了要干那事的时候,我们应当去搬一块砖来垫在脚下才够得着。这类玩笑让我觉得出奇地开心,刺激我对女人的强烈欲望:什么样的女人都行。她越是没有个性,越是毫无灵魂就越好;唾手可得的女人正是求之不得。
我虽然狂饮一番,可是当我见到那个被人叫做高脚灯的女人时,旺盛的欲火顿时熄灭了。什么都让我恶心起来,一点意思也没有,而且由于洪萨和斯塔纳都不在,没有一个人让我觉得亲切。第二天我因酒而感到嘴里麻木难受极了,连对半个月前的艳遇也不以为然起来,发誓再也不要那种农机座上的和高脚灯之类的女人。
莫非是什么道德原则又在我的身上复苏了吗?不是,无非是心灰意懒而已。但为什么会这样呢?明明在几个钟头以前我对女人还有着那么强烈的欲望,而且这种极度的饥渴感恰恰还使我觉得无论是哪个女人都无所谓。莫非我就是比其他人更挑剔一些?我那么厌恶娼妓吗?不是,而是因为我悲哀。
悲哀在于我看出来这种艳遇并没有什么稀罕,并非因为它豪华或因为我要胡闹,或者出于一种不安分的热望,什么都要见识见识,什么都要尝试尝试(高尚也罢,下流也罢);悲哀在于这种状况已经变成了我当前生活的常态,它严严实实地限制了我一切别的可能的余地,也给我一笔划定了从此便属于我的情爱圈子;我还明白,这种状态所表达的绝不是我的自由(如果这种自由在一年前来到我身边的话,我倒会这么理解的),而是表明了我的条件决定论思想,我的局限,我的判决。我害怕了,怕这可悲的天地,怕这落在我头上的命运。我觉得自己的灵魂在瑟缩发抖,在这些东西面前退避;而且一想到自己的心灵正处在这样的重重包围之中无路可退,我就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