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2 / 2)

爵士乐 托妮·莫里森 5187 字 2024-02-18

“费莉丝靠过来。她的手抓住我的手,太紧了。我尽力张嘴说话,让她再靠近点。她的眼睛比天花板上的灯还大。她问我是不是他。

“他们需要我说出他的名字,这样他们才好去追他,把他的样品箱抢走。箱里装着萝茜儿、伯纳丁和费伊呢。我知道他的名字,但我是不会说的。我手下的操纵杆让这世界晃动了,费莉丝。在那儿,在那间窗户上贴着冰块标记的屋子里。

“费莉丝把耳朵贴在我的嘴唇上,我喊出这句话。我想我喊出来了。我想我喊了。

“人们正在离开。

“现在清楚了。我从门口看见了桌子。桌上有一个棕色的木盆,浅口的,矮矮的,像个碟子,满满地装着橙子,都要掉出来了。我想睡觉,可是现在清楚了。真清楚啊那暗色的木盆,那堆橙子。只有橙子。真鲜艳。听啊。我不知道那唱歌的女人是谁,可我打心眼里知道那歌词。”

心肝儿。那种天气就叫这个。心肝儿天气,一年中最美的一天。事情就是从那一天开始的。那是格外纯粹格外平静的一天,树木都把自己打扮得格外漂亮。这些树站在实心的路面中央,一面担惊受怕,一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挺傻的,的确,可那天就是这样的一个日子。我眼瞅着莱诺克斯大道在拓宽,男人们也都从各自的店铺里跑出来看;他们把手掖在围裙下面或是塞在屁股兜里,站在那儿东张西望,看着街道拓宽自己去拥抱这一天。残疾的退伍兵们身上半是制服半是老百姓的衣裳,他们停下脚步,阴郁地望着干活的人们;他们去“圣父”流动售货亭吃了饭,饭后,卷上支烟卷儿,在路边石上安顿下来,就好像那是件邓肯·法伊夫(Duncan Phyfe(1768-1845),美国家具设计师,新古典风格的代表。)式家具似的。女人们穿着高跟鞋咯噔咯噔地走在人行道上,有时候,她们瞥一眼那些树,看看那纯粹、柔和但又很平静的光是从何而来的,这使得她们有时在人行道的坑洞上磕绊一下。M11和M2轰隆隆的声音隐隐约约的,很遥远;帕卡德也是如此。就连那些一向喜欢喧哗的福特汽车也安静下来,没有人想要按喇叭,也没有人要从驾驶座位上探出身去羞辱某个花了太长时间过马路的人。那甜蜜的一天令人们心醉,让他们有兴致对一个穿着亮闪闪的黑色高跟鞋、在坑洞上绊了脚的女人大喊:“跟我回家吧!我什么都给你!”

楼顶上的年轻人改变了吹奏的旋律;他们把吹口卸下来,给它通通气,摆弄摆弄;等过一会儿他们再把吹口插上、鼓着腮帮子拼命吹起来的时候,那音调就仿佛当天的天光,纯粹,平静,还有点亲切。他们照那样子一吹,会让你觉得一切都得到了宽恕。吹双簧管有点费事,因为铜管切得太精细了,吹出来的不是他们素来喜欢吹的那副下流腔调,而是又高亢又悠扬,宛如一个坐在小溪旁的姑娘,将脚踝浸在沁凉的溪水里,在唱着歌儿打发时光。那些吹管的年轻人可能从没见过这样一个姑娘,或是这样一条小溪,可是那一天他们把她造了出来。在楼顶上。有些是在254号楼顶,那上面没有护栏;有一个是在131号顶上,就是带苹果绿水箱的那座;还有人在它旁边的133号上面,那儿摆着一个个种有番茄秧的猪油罐头瓶,还有一张晚上睡觉用的草垫子。一来是为了纳凉,二来是为了躲蚊子,它们要么是飞不了那么高,要么就是不愿意离开路灯附近脖子上的嫩肉。所以从莱诺克斯大道到圣尼古拉斯大道,穿过135街、列克星敦大道,从康文特大道到第八大道,我都听得见男人们用他们那枫糖般的心演奏着,在四百岁的大树身上割口子,让音乐流出来,流下树干,浪费掉,因为他们并没有一只桶来接它,也不想要什么桶。那天,他们就想让它那样流淌,要缓要急,都随它便,只要它是自由自在地从树上流下来,情不自禁地要放弃。

那一天年轻人吹管的情形就是这样的。对自己很有把握,认为自己当然是神圣的,高高地站在楼顶上面,先是彼此面对面,不过当他们明显地打败了双簧管时,他们便扭过身去背对他们,将那些号角径直举了起来,加入到那同样纯粹、平静、有点亲切的光芒中去。

这一天不该毁掉一个人的,本来已经像块廉价玻璃一样裂开的生活,可是维奥莱特,唉,你得了解维奥莱特才行。她以为她只需要喝下加满了“狄医生益气增肥大补粉”的奶昔、吃猪肉,就会增加足够的体重,把裙子后摆撑起来。在这样一个和煦的日子里,她通常是穿上外套的,以免走路的时候让路边的男人满心同情地摇头。可是这一天,在这个又亲切又美丽的日子,她不在乎她失去的屁股了;她走出门,抱着胳膊站在门口,长统袜向下卷到了脚腕上。她本来一直在听那音乐,音乐里渗透着乔的啜泣,现在他哭得轻些了。也许是因为她把多卡丝的相片还给了爱丽丝·曼弗雷德。可那张相片摆过的地方是真实的。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她站在门口、将自己的屁股置之度外的时候,轻易地相信了那登上楼梯、向她走来的就是另一个活生生的多卡丝,带着四道波浪卷发之类的。

她胳膊下面夹着一张“正点”唱片,手里拿着半磅粉色裹肉纸包着的炖用生肉,可是太阳这么毒,不该拿着肉在街上晃荡。她要是不赶紧,肉就会变质——不等她放到炉子上自己就熟了。

懒丫头。她手上满满当当的,脑子里却没什么货色。

她让我紧张。

她让我纳闷,这样的好天气能不能持续一天以上。从蓝天里落到大街小巷的黑灰已经让我不安了。一层煤灰正积在窗台上,罩在窗玻璃上。现在她又来惹我心烦,让我一看到她那样在阳光里闲混,就开始怀疑自己的存在。现在她爬上楼梯了,朝着“暴力”走过来。

“我妈妈还有我爸爸都住在塔克西多。我几乎见不到他们。我跟我奶奶住在一起,她说:‘费莉丝,他们不住在塔克西多;他们在那儿工作,跟我们住在一起。’就是这些话:住啊,工作呀。我每隔三个星期能见他们两天半,还有圣诞节一整天和复活节一整天。我数了。四十二天,要是你算上半天的话——可我不想算,因为那些个半天主要用来收拾行李和赶火车——再加上两个节日,一共是四十四天,可实际上只有三十四天,因为半天不该算在内。一年一共三十四天。

“他们一回家就亲我、送我东西,我的蛋白石戒指也是他们送的,可他们真想做的事是出去跳舞(我妈妈)或者睡觉(我爸爸)。星期天他们去教堂,可我妈妈仍旧感到难过,因为所有那些她该在教堂里做的事情——吃晚餐、开会、为主日学校聚会收拾地下室,以及葬礼过后接待来宾——她都得推掉,因为她在塔克西多有工作。所以她最想做的事,就是听‘圈子甲会社’的女人们说闲话,说说现在什么最时髦;她还想跳跳舞,玩玩惠斯特牌(桥牌的前身。)。

“我爸爸更喜欢穿上浴衣,看着我和奶奶为他攒的一摞摞报纸,让人家伺候他一回。有《阿姆斯特丹》、《年代》、《危机》、《信使》、《工人》。有些他要带回塔克西多去,因为他在那儿弄不到。他喜欢报纸叠得整整齐齐的,杂志上没有沾上食物和手印,所以我不怎么看它们。我奶奶常看,还小心翼翼地避免把它们弄皱弄脏。没有什么比打开一张叠错了的报纸更让他生气的了。他一边看,一边哼哼唧唧、嘟嘟囔囔的,还不时地大笑一回;不过他从来没有扔下不看的时候,哪怕那些文章气得他血脉贲张,我奶奶说的。看报的好处是,他什么都读到了,还跟我妈妈、奶奶和一块儿打牌的朋友们去争论那一切。

“有一次,我心想,要是我看了我们存下来的报纸,我也能跟他争论了。可我选错了文章。我看到的消息是白人警察因杀害黑人被逮捕,我就说,我真高兴他们被逮捕了,是时候了。

“他看着我,大叫道:‘这个故事上了报纸,是因为它是新闻,姑娘,新闻!’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就哭了起来;这时我奶奶就说:‘孩子,到别处坐着去。’我妈妈说:‘沃尔特,别跟她说那些。’

“妈妈向我解释了他是什么意思:每天警察都在杀黑人,却根本没有人被捕。后来她带我上商店去,给她在塔克西多的老板买些他们要的东西;我没有问她为什么在休息日还要替他们买东西,因为那样的话她就不会带我去37街的提芬尼商店了。那个店安静极了,比神父要求大家默祷一分钟的时候还要安静。默祷时我还能听到脚蹭地面的声音、擤鼻涕的声音。可在提芬尼商店,没有人擤鼻涕,地毯一铺,又防止了鞋子弄出来的各种声音。像塔克西多一样。

“好多年以前,我小的时候,在我上学以前,我的父母带我去过那儿。我必须时时刻刻保持安静。他们带我去过两次,我足足待了三个星期。可那行不通。我妈妈和爸爸说起过辞职的事,可他们没辞。他们让我奶奶搬过来看我。

“三十四天。我现在是十七岁,那么说,全加起来就是不到六百天。十七年里还不到两年。多卡丝说我挺幸运的,因为起码他们还在,在某个地方,我要是病了,可以叫他们来,也可以搭上火车去看他们。她的父母双亲死得很惨;他们死了以后,殡葬师来给他们整容之前,她看见过他们。她有一张他们坐在棕榈树画下的相片。她妈妈站着,把手放在她爸爸的肩膀上。他坐着,手里拿一本书。照我看他们怪可怜的,可多卡丝却没完没了地说他们有多么多么好看。

“她老在说谁好看谁不好看。谁有口臭,谁穿的衣裳好,谁会跳舞,谁神气活现。

“我奶奶对我们俩交朋友感到可疑。她从来没说过为什么,可我稍微知道一点。我在学校里朋友不是很多。在我念书的学校里,不是男孩子凭着皮肤颜色结伙抱团,女孩子才是这样。我讨厌那一套——多卡丝也是。所以我和她在那方面与众不同。一旦有哪张臭嘴嚷嚷着:‘嘿,讨厌鬼,脱脂牛奶在哪儿呢?’或是:‘嘿,怪人,同伙在哪儿呢?’我们就吐出舌头、把手指塞到鼻孔里来让她们闭嘴。可要是那不管用的话,我们就痛打她们一顿。有些架打得我的衣裳和多卡丝的眼镜都给毁了,可跟多卡丝一起打那些女孩子感觉特别好。她从不害怕;我们可开心了。念每一所学校、过每一天都开心。

“后来她开始会那个老头了,好日子停了两个月。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事,可是她不知道我知道。我让她以为那是个秘密,因为她想让它成为一个秘密。开始我以为她是难为情,或是为他感到可耻,只不过为了得到礼物才这么干。可是她喜欢搞秘密的把戏。计划着、谋算着如何欺骗曼弗雷德太太。把妖里妖气的内衣藏在我家,出门时好穿。藏东西。她压根就喜欢秘密。她也不为他感到可耻。

“他很老。真老。五十了。可他达到了她的那个好看的标准,这个我得承认。多卡丝应该比她实际上更漂亮才对。她缺了点什么。漂亮的所有要素她也都有。长长的头发,波浪式的,一半好,一半坏。浅肤色。从没用过漂白剂。好身段。可还是缺了点什么。你要是逐一打量,是会羡慕的——那头发,那颜色,那身段。搁在一起就不对了。我们走在街上的时候,小伙子们都看她,吹口哨,喊出花样来。在学校里各种各样的男孩子都想跟她搭话。但之后他们停止了;一切都没有结果。肯定不会是因为她的性格,她挺善于说话的,喜欢说笑话、逗乐子。她一点也不拒人千里。我不知道是什么。除非是她太咄咄逼人了。我的意思是,她好像总想让他们做出点可怕的事情。比如偷东西啦,回到商店给一个不为她服务的白人女售货员一记耳光啦,或是骂哪个冷落了她的人。叫我摸不着头脑。在她看来,一切都像是部电影,她就是卧在铁轨上面的那个,要么就是美男子的帐篷着火时陷在里面的那个。

“我想就是那个,搞得她一开始那么喜欢那个老头。那种秘密状态,再加上他有个妻子这事。她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肯定干了什么危险事,否则她绝对不会没完没了地跟他一起鬼鬼祟祟溜出去。不管怎么说,她以为她是鬼鬼祟祟的。但是两个做头发的在那家夜总会,‘墨西哥’,看见她跟他在一块了。我在那儿花了两个小时听她们讲她和他的事,还有好些个别人越轨的事。她们最爱议论多卡丝和他了,因为她们不喜欢他的妻子。她抢了她们的生意,所以她们说起她来没好话,不过仍旧夸她这么疯疯癫癫的还做得一手好头发,说她要是不那么疯的话就能得到一张正式执照,用不着来抢她们的饭碗。

“她们这样说她说错了。我去找我的戒指时,发现她根本就不疯。

“我知道那枚戒指是我妈妈偷的。她说是她的女老板送给她的,可我记得那天在提芬尼商店见过它。一枚银戒指,镶着一块叫做蛋白石的光滑的黑宝石。我妈妈来取一个包裹,那个女售货员去拿了。她给那个姑娘看了她的女老板写的条子,这样他们就会把包裹交给她(甚至在店门口也要出示条子,这样他们才会让她进来)。售货员离开之后,我们看着摆戒指的天鹅绒托盘,拿起几个戴在手上试了试。可是一个穿漂亮西服的男人走过来,摇了摇头,非常轻。‘我在等尼科尔森太太的一个包裹。’我妈妈说。

“这时那男人微笑道:‘当然。这只是规定。我们必须小心。’我们离开时我妈妈说:‘小心什么?他必须小心什么?他们把托盘放在外面是让人们看东西的,不是吗?那他又必须小心什么?’

“她皱着眉头,发着牢骚,我们花了好长时间等出租车把我们带回家,到家后她又激我爸爸对此说点什么。第二天早晨,他们收拾好行李,准备坐火车回塔克西多联轨站。她把我叫过去给了我那枚戒指,说是她的女老板给她的。也许这种戒指他们造了好多,可我知道我妈妈从那个天鹅绒托盘上拿走了它。为了出气吧,我猜是,可她把戒指给了我,我特别喜欢它,只借给了多卡丝,因为她求得那么起劲,再说它是银质的,的确跟她胳膊上的手镯挺般配。

“她想给阿克顿留下好印象。这事挺难,因为他对什么都挑剔。他跟那个老头不一样,从不送她礼物。我知道多卡丝从老头那里拿东西是因为曼弗雷德太太死也不会给她买滑溜溜的内衣或是长统丝袜。那些她不能在家里穿也不能穿到教堂去的东西。

“多卡丝结识了阿克顿以后,我们又像过去那样见面,可她跟以前不一样了。她在为阿克顿做那个老头为她做的事——送他小礼物,是用她从老头和曼弗雷德太太那儿抠出来的钱买的。没有人见多卡丝在找工作,可她很卖力地筹钱来为阿克顿买东西。到头来,那些东西他并不喜欢,因为都很便宜;他从来没戴过那个难看的领带夹,也没用过那条绸手帕,因为颜色不好。我猜想那个老头教会了她怎么对人好,而她把好心思费在了阿克顿身上,阿克顿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也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她,他对任何喜欢他的姑娘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