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 / 2)

爵士乐 托妮·莫里森 6981 字 2024-02-18

他去那里是给玛尔芳·爱德华兹的表妹希拉送货,她说,如果乔在中午之前到克利夫顿小区237号来,他可以把货,也就是二号栗色染发剂和雪花膏,送到那儿去,那她就不必等到这个星期六,或者晚上一直走到莱诺克斯来提货了,当然啦,除非他愿意到她工作的地方去……

乔已经决定了等到星期六,因为不收这一美元三十五美分不至于让他手头吃紧。但是,他离开了兰瑟姆小姐家,站了半个小时看巴德和C.T.一边下跳棋一边互相咒骂,然后又决定赶紧跟希拉结账,结束一天的工作了。他的胃里有点反酸,脚也早觉得疼了。他也不想在送货或写订单的时候被雨困住,那个温暖的十月的早晨,雨水威胁着所有人。尽管早回家意味着延长了跟沉默寡言的维奥莱特在一起的时间,同时还要忙着修理水槽,或者鼓捣他们这半边楼的晾衣绳滑轮,但星期六的晚餐还是会提前、令人满意:暮夏的青菜跟上星期天剩下的火腿骨头煮在一起。乔盼着那顿素一点的、拼拼凑凑的周末餐,而讨厌星期天的那顿:一只烤火腿,完了是又甜又腻的馅饼。维奥莱特发誓说自己过去是有屁股的,她要把屁股长回来的决心可要了他的命。

从前,他到处吹嘘她的厨艺。等不及要赶回家去狼吞虎咽一番。可我们知道,现在他五十岁了,胃口也变了。他仍然喜欢吃糖,硬糖——不是奶糖或者焦糖——酸糖球是他最喜欢的。要是维奥莱特做饭能以汤为主,煮点蔬菜(再就上一点面包),他就十分满意了。

他找到237号、爬上楼梯时,想的正是这些。C.T.和巴德关于S.S.埃塞俄比亚(即前文提到的“阿比西尼亚主日学校”。S.S. 系“主日学校”(Sunday-School)之缩写。)命运的争论太妙了,太逗了:他听的时间肯定比自己以为的要长,因为他赶到那儿的时候早就过了正午了。透过门就能听到女人的声音,但乔还是按了门铃。

那个皮肤很糟糕的薄荷姑娘来开了门。他正向她说明自己是谁、来做什么,希拉把脑袋伸到门厅里大喊道:“哟嗬!到底让我吃了一惊,乔·特雷斯。”他笑了,进了门。他站在那里微笑着,没有放下他的样品箱,直到女主人爱丽丝·曼弗雷德走过来让他到起居室里去。

社交活动被他打断了,她们都非常激动。这是个“城市之女”姊妹会的午餐聚会,计划为全国黑人商业联盟做感恩节募捐。能拍板的已经拍了板,只好搁下的也已搁在了一旁,她们便开始了奶油鸡丁午餐,为这顿饭爱丽丝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她们对自己的工作和彼此相伴感到满意,甚至很高兴,不知道还缺点什么;后来爱丽丝派多卡丝去开门,这时希拉才想起她对乔说过的话,一听见男人的声音就跳了起来。

她们让他觉得自己好像那些穿着鞋套唱歌的男人。那些成群结伙聚集在街角的年轻人,打着领带,领带颜色跟上衣口袋里突出来的手帕一样。那些小公鸡站在那儿,却不是在等那些雏儿,雏儿们可是在等着——他们哪。在女人们轻佻、赞许的目光下,乔觉得自己笑得很开心,就好像有沙色的鞋套遮着他的鞋面似的。

她们大笑着,用指尖敲着桌布,大家一齐笑话他、训斥他、欢喜他。她们告诉他像他这样的高个子男人给她们的感觉是怎样的,埋怨他的迟到和傲慢,并且问他,他的箱子里面除了叫希拉如此激动的东西外还有什么。她们纳闷他怎么从来不按她们的门铃,或者爬上四层双段的楼梯给她们送货。她们唱出了她们的恭维、她们的凌辱,只有爱丽丝表情收敛,仅限于淡淡一笑,没有往评论中加入任何见解。

他当然留下来吃了午饭。当然了。不过,他尽量不吃太多东西败坏自己的食欲,他敢说,暮夏的青菜正在锅里为他煮着呢。可是女人们摸着他的头发,直盯着他欣赏他那双两种颜色的眼睛,命令他:“到这儿来,伙计,给我坐下。给你盛一盘?我来给你盛一盘。”他表示抗议;她们则坚持。他打开箱子;她们就表示要全部买光。“吃啊,宝贝,吃啊,”她们说,“在这种肺炎天气里,你可不能骨头上不贴上点东西就到外边去,没道理嘛,我们这儿有这么多东西呢。多卡丝,姑娘,给这个男人拿一个空盘子来,我好给他盛满,听见了没有?别说了,希拉。”

她们多半是他这个岁数的女人,有丈夫,有孩子,还有孙子孙女。无论对自己还是对需要她们的人,都是勤劳肯干的人。她们认为男人可笑、可口又可怕,一有机会就让他们自己也明白这一点。在这样一个集体里,她们能够坦然去做单独一人时要多加小心的事,不管这个拎着样品箱来按门铃的人是个男人、陌生人还是朋友,不管他有多高的个子、他的笑容有多土气,不管他眼睛里有多少悲哀。更何况,她们都喜欢他的声音。那声音里有一种音调,一种只有在造访顽固的老人时才听得到的音调,他们全都不愿稍稍从他们的前院和使用过度的农田上挪动一步,到大都会来。它让她们想起了戴着帽子耕地和吃晚饭的男人们;他们吹着茶碟上的咖啡,吃饭的时候刀是攥在拳头里的。所以她们直勾勾地盯着他,尽可能以她们各自的方式告诉他,他是多么可笑,多么可口,多么可怕。就好像他不知道似的。

乔·特雷斯指望轻佻地大笑着的女人们买他的商品,但还不至于愚蠢到跟她们中的哪一个亲近。他可不想趴在台球桌上打球时把后背暴露给主顾的丈夫们,挨上一枪。可是那天,在爱丽丝·曼弗雷德的家里,他一边听着她们的取笑一边还击,玩笑中的什么东西却加重了分量。

我纳过闷。纳闷他当时和后来是怎么想的,还有,他对她说了些什么。多卡丝送他出去的时候他对着她低声说了句什么,而且谁都不如他看上去那么满意和惊讶。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十月份在爱丽丝·曼弗雷德家里的那顿午餐有点不对头。爱丽丝有点心不在焉,任何一个跟她一起待上过三十分钟的人都知道那不是她的风格。她是那种人,只要看上一眼,就能让一场出了格的传闲话消停成吃吃的傻笑。也许是她那天生的裁缝脑袋,使得一件你本来觉得挺活泼的裙子在她的裙子旁边变得又俗气又破旧。可是她能做一桌子饭。也许食物的分量有那么一点不足,而且我认为她对奶油有偏见,她在蛋糕里用得太少了。不过小面包很松软,还有那些盘子碟子,亮闪闪的,摆放得正好。随便打开她的餐巾,你看不到一处疙里疙瘩的。当然了,她在那次午餐上非常彬彬有礼,也不是太傲慢,可对什么都没有密切关注。她有点心不在焉。这跟多卡丝有关,也许。

我从来都觉得那丫头是个谎话篓子。我看她走路姿势就知道,即便她的裙子不过火,她的内衣也超过了她的年龄。也许早在十月份的时候,爱丽丝也开始这样想了。等到一月来临的时候,就没有人为此花心思了。谁都知道。我怀疑,她是不是对乔·特雷斯来敲门有种预感?要么就是她从所有整整齐齐地码在她卧室护壁板旁的那些报纸上读到的什么东西。

人人都需要一摞报纸:往上面削土豆皮,上厕所用,包裹垃圾用。但是不像爱丽丝·曼弗雷德那样。她肯定是读了一遍又一遍,否则她干吗保存它们呢?要是她把报纸上的哪篇文章读上两遍,她就对太多的东西知道得太少了。如果你有要保守的秘密,或者想猜出别人的秘密,一张报纸会改变你的想法。要弄清楚时下发生的事情,最好的办法是看人们在街上怎样为人处世。什么样的街头牧师让他们停下了脚步?他们是从那些在人行道上踢罐头盒的男孩们中间直接穿过去,还是大吼着让他们别踢了?是对坐在汽车挡泥板上的男人们视而不见,还是停下来搭句话?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打起架来,他们是从街区中间横过马路去看热闹,还是赶紧跑到街角,以防事情闹得不可收拾了?

有一点是肯定的,大街会让你糊涂,给你教训,或者打破你的头。可爱丽丝·曼弗雷德不是那种没事找事逛大街的人。她急匆匆地穿街走巷,尽早回到自己家里。她要是出门再勤一点,在门口的台阶上坐坐,或者在美容院门前跟人扯扯闲话,她知道的就会比报纸上说的更多些了。她就会知道在她鼻子底下发生了什么事。直到一切都不可收拾的一月里那可怕的一天,她才最终得知从十月份的那天就开始了的故事,这时,她在世上最不想见的人就是乔·特雷斯,还有跟他有关的任何人。可事情还是发生了。这个从不上街的女人让那个坐在了大街中央的女人进了自己家的客厅。

快到三月底的时候,爱丽丝·曼弗雷德把她的针线放到一旁,再一次想起了这件她称之为逍遥法外的事:那个男人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杀死了她的外甥女。这事做起来容易得很;甚至没有容他再三想一想,他把自己置于怎样的危险之中。他就这样做了。一个男人。一个毫无防范的姑娘。死。一个提样品箱的男人。一个好心、和气、人人熟识的男人。那种人,你会放他进你的家门,因为他不危险,因为你见过他和孩子们在一起,买过他的东西,从没听说过关于他干坏事的一丁点儿闲话。和他在一起,不仅觉得安全,而且觉得舒服,因为他是那种人,当女人们觉得自己遭到了跟踪、监视,或者想找个人替自己保存多余的钥匙、以防自己把自己锁到门外头的时候,她们会求他帮忙。他是那种男人,如果你错过了电车或者必须在夜里上街,他会把你领回家门。他会警告年轻姑娘们离小酒馆和泡酒馆的男人们远点。女人们逗他是因为她们信任他。他是那种可能在第五大道上游行过的男人——冰冷、安静,威风凛凛地走进那鼓声建起的空间。他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还是这样做了。

爱丽丝·曼弗雷德见得多了,经得多了,在全国各地、在每一条街道上都被吓着过。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感到不安全,因为那些兽性大发的男人和他们的野兽般的女人不仅存在,而且就在她所住的街区、在她自己家里。一个男人进了她的客厅,毁了她的外甥女。他的妻子竟然跑到葬礼上来玷污和侮辱她。她本可以叫警察来逮捕他们俩,如果说她对黑人生活的所有了解居然还让她作出如此考虑的话。动真格的,自告奋勇地跟一个或黑或白的警察讲话,让他走进她的家,看他在她的椅子上调换着屁股,以免给那使他成为一个男子汉的蓝钢手枪硌到。

她身处悲痛和耻辱之中,又懒散又孤僻,为了消磨时光,漫无目的地做蕾丝花边,阅读报纸,把它们扔到地上,再捡起来。现在她读报的方式不同了。多卡丝死后的整个一月份和二月份,每个星期报纸上都会披露某个遭残害的女人的尸骨。男子杀妻。八人被指控强奸然后获释。女人和女孩是被害者。女人自杀。白人袭击者受到指控。五个女人被捕。女人说男人打人。妒火中烧的男人。

像鸭子一样没有防备,她心想。她们是这样吗?仔细读一读新闻吧,据显示,这些被制伏和打坏的女人中大多数都不是没有防备的。要么就是像多卡丝一样束手待毙。在全国各地,黑人妇女都有武器。这一点,爱丽丝想,她们至少学会了这一点。在上帝的世界里,难道不是每一样东西都有所防范,或是学会了防范吗?速度,叶子上的毒汁,舌头,尾巴?伪装,飞翔,成千上万地繁殖?这儿一根刺,那儿一颗钉子。

天生的猎物?唾手可得的采摘品?“我不这么认为。”她高声说道,“我不这么认为。”

床单上磨破的地方用六十号的线缝结实了。床单被洗净、叠好,然后放进一只她母亲用过的篮子里。爱丽丝架起熨衣板,在下面垫上报纸,保持衣服褶边干净。她不仅在等着烙铁烧热,还在等着一个因持刀行凶而闻名的、像煤烟一样黑的野蛮女人。她等着,比以前少了些犹豫,而且,她曾经感觉到的那种骇人的愤怒一点都不剩了——那是在一月份,一个自称维奥莱特·特雷斯的女人想见见她,跟她说句话什么的。一大早就来敲她的门,爱丽丝还以为是警察呢。

“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一句也没有。”她透过上了铰链的门缝一字一句地低声说了这番话,然后撞上了门。她可不需要那个名字来让自己感到害怕,也不想知道她是谁:她外甥女丧礼上的明星。就是那个女人毁了仪式,改变了仪式的全部目的和意义,人们谈起多卡丝之死的时候,实际上谈的都是她;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给那个女人改了名字。他们现在管她叫“暴力(维奥莱特的名字(Violet)与“暴力的”(violent)一词拼写、读音都相近。)”了。也难怪。爱丽丝当时坐在第一排的第一个座位上,亲眼目睹了那场教堂里的骚乱,给吓懵了。后来,一点一点地,各种情感好像冲到海滩上的垃圾一样——陌生又依稀可辨,僵硬又阴暗——都回来了。

其中主要有恐惧和——一种新的东西——愤怒。是针对乔·特雷斯的,就是他做下了这件事:就在她鼻子底下、在她自己的家里,勾引了她的外甥女。那个好心人。那个兼职推销妇女用品的男人;在城里的每一栋大楼里都算是个熟人。一个店主和房东都喜欢的男人,因为孩子们在人行道上把玩具丢得满处都是的时候,是他把它们整齐地排成一行。孩子们喜欢他,因为他对他们从不介意。他在男人中间有人缘,因为他玩牌从不作弊,从不鼓动愚蠢的打架斗殴,从不编瞎话,而且从不去碰他们的女人。他在女人中间受欢迎,因为他让她们感觉好像女孩一样;在女孩中间受欢迎,因为他让她们感觉好像女人一样——这,她认为,就是多卡丝所寻找的。杀人凶手。

可是,爱丽丝并不害怕他,现在也不害怕他妻子了。说到乔,一想起他在草丛中迂回潜行、偷走了她监护下的女孩,她就气得浑身发抖;而且,令她感到耻辱的是,他蛇行而过的草地就是她自己的——这个环境是处于她监视和看护之下的,在这里,未婚先孕和怀了孩子却结不了婚就是有价值的生活的终点和了结。怀了孕之后——什么都告吹了。只好等着孩子生下来,长得足够大,再保证让她有个处于监视和看护之下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