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 / 2)

柏油娃娃 托妮·莫里森 12039 字 2024-02-18

“为什么呢?”

“我再也不喜欢这里了。现在没理由待在这儿了。”

“在哪儿待着都谈不上理由,斯特利特先生。不过如果我是您,我会好好想想这件事的。昂丁和我,我们喜欢这里。费城的冬天对老年人来说太难熬了。在这儿很暖和,挺好的。还安静。我们喜欢这儿的好天气。您现在想喝点夏布利吗?”他放下叉子,走到小冰箱前去取酒。

“不了,”瓦莱里安说,“现在不喝。”

“我想,”西德尼说,“我自己倒想要一杯。”他把开瓶起子拧进软木塞,“您真的不想喝一点?”

“我说过了不想喝。”

“你的拇指囊肿怎么样了,斯特利特先生?”

“鸡眼。我没有拇指囊肿。我有鸡眼。”

“怎么样了?”

“西德尼,你在喝我的酒。”

“下一回穆拉托来,我让他给您带一双平底皮凉鞋来。”

“我用不着平底皮凉鞋。”

“您肯定用得上。一双好的平底皮凉鞋对您有好处。让您的脚感到舒服。到明年这会儿,您就要为此而感激我了。”

“你说明年这会儿是什么意思?我就要回去了。”

“我想我们还要在这儿待好长一阵子呢,斯特利特先生。好长一段时间呢。”

“这儿出什么事了吗?这儿准出事了。”

“别冲动。让脑子歇一歇。”西德尼放下酒杯,走到唱片机跟前。他举着唱针,回过头来对着瓦莱里安,“我们会给您最好的照顾。就像我们一向所做的那样。这件事您绝对不用担心。”他把唱针小心地放到唱片的纹槽里,把音量调大。瓦莱里安这时微笑起来,手指又在空中抖动起来。

多米尼加岛上的机场是由一长串浅黄色水泥房构成的建筑。如果你不知道你在加勒比,女卫生间的纸会告诉你。对美国人来说,美国之外的世界对卫生纸的蔑视简直不可思议。既然叫做“厕纸”,事实上就应该被当做厕所里的纸来对待。吉丁走出隔间,站到水池上方的小镜子跟前。她大方地用自己带的一块小肥皂涂满双手,仔细地冲洗着。她用一张蜡纸把肥皂裹好,放回旅行箱里,又从箱中拿出一支护手霜。她涂了手心手背,然后用纸巾把残留在指甲缝中的乳霜揩净。不用着急,还有三十分钟才起飞呢。狂躁的心情总算蹦跳着过去了。她曾匆匆奔向纽约,后来又以同样的速度逃离那里。纽约毕竟不是她的家。纽约的狗虽然被皮带拴着,可皮带并不总是那么牢靠。有时候,狗在与主人散步时会遇到其他狗,而如果狗没有被阉过又没被制止,你就会看到一条母狗乖乖地站在一条甚至没有和它打过招呼、只通过嗅觉确认了目标的公狗的爪下。吉丁觉得纽约可以为她提供庇护,因为在那里,那些夜晚的女人会被打败,变成影子,被关进她们所归属的荆棘丛中无法脱身。但她无法独自打败她们。反正也没有容身之处,认为那里有的想法太孩子气。每个孤儿都清楚这一点,而且也深知,母亲再漂亮也不是白人。无论你做了什么,那些有着会汩汩涌出奶水的乳房的背井离乡的母亲,都会对你的人格表示怀疑。而一个非洲女人只需烧尽自己睫毛的一瞥,就能质疑你的成分。

她还有充裕的时间吃上两片乘晕宁来防止晕机,梳一梳头,检查一下妆容,可惜这里的女卫生间不是为长时间逗留而设计的。她正在画眼妆时,一个女孩从她刚才用过的隔间旁边的一个厕间里走出来。那女孩手里拿着一柄短拖把和一个装有各种清洁剂的塑料桶,她穿的那件绿色制服在她黄褐色假发的衬托下显得更绿了。吉丁在镜子里瞥了一眼她的假发,就又卷起自己的睫毛来。那女孩停下来,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吉丁。吉丁虽然得意,却也不希望被这么盯着。然后,那女孩走近了她。

“你不记得我了吗?”

吉丁转过身来。那假发的存在感太强,过了好一会儿,吉丁才认出她来。

“十字树林。”那女孩说。

“噢,嗯。”吉丁微笑着,“我没认出你来。你在这儿做什么?工作吗?”

那女孩点了点头。“你把那个吃巧克力的人带走了。”她说。

吉丁收起笑容,回过头去对着镜子。没有人像岛民这样;他们从来不会聊天,或者说不懂聊天的规矩。和他们的交谈总如同一次审讯,而她不准备向这个孩子解释什么。

“他说过,要给我寄一顶假发。”

“看起来他寄了。”吉丁说。

“不是这顶。我有另一顶的照片。在家里呢。他还回来吗?你能帮我弄一顶吗?”

“不。”吉丁回答道。

“你杀了他?”女孩的口气仿佛那成了事实。

吉丁把那体积大、分量轻的旅行箱挎到肩上,把挂在厕间的外衣取下来。“我现在得走了。”她说。

“特蕾丝说你杀了他。”女孩一口咬定。

“告诉特蕾丝,是她杀了他。”

“不,”女孩困惑地说,“特蕾丝有神奇的乳房。到现在还有奶。”

“这点我相信。”吉丁说。

“可是没人吃她的奶了。”

“她找错地方了。”吉丁说。假发的边上露出了颗粒状的黑发。女孩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其中好奇的神色是她和动物之间唯一的区别。吉丁想,一头小鹿。她有一双好奇的鹿般的眼睛。她又一次希望自己有真正的天赋——她愿把她画下来——鹿般的眼睛、假发及其他一切。她突然伸手去掏她旅行箱的侧袋。那里还有几法郎,她把那几枚硬币全都扔进了女孩的塑料桶。“再见,玛丽,我得走了。祝你好运。”吉丁推开门,扬长而去。

“阿尔玛,”女孩悄声说,“阿尔玛·埃斯特。”

登上波音七○七飞机之后,吉丁旁边的座位空着,她可以随便用。头等舱里没有几个旅客。她检查了一下她五件行李的托运单,那是钉在装有她飞往奥利(位于巴黎东南部,机场所在地。)的单程机票的信封上的。一切都井然有序。飞机一进入飞行状态,她立即手举过顶,调整了一下空调开关。她把手放下来时,注意到食指指甲上有个不匀净的点。她打开手袋,取出一块砂纸,利落地擦了两下之后,它就不见了。她的指甲又完美了。她把她的海豹皮大衣衬里朝外仔细叠好,放到身边的空位上。然后她调整了一下靠垫。对于“什么出了毛病”这个问题,她能给出十六个相同的答案。像合唱队一样踢腿。有十六个答案等于没有答案。所以就是没有。零。她要回到巴黎,开始走台。松开那些狗,与那个穿黄色衣裙的女人纠缠——与她和所有那些看着她的夜晚的女人纠缠。再也没有肩膀和无垠的胸膛。再也没有安全的梦。再也没有了。或许这就是那件事——昂丁说的那件事。一个长大的女人不需要安全和安全的梦。她自己就是她渴望的安全。

飞机优雅地在海岛上空爬升。喷出的尾气变宽了,散尽了。已经是晚上了,星星已经变亮了。群山在雨林的重压下摊开四肢匍匐在那里,林中的藤蔓植物在生长,兵蚁在列队前进。兵蚁们勇往直前,不知羞耻地一心一意,因为它们没有做梦的时间。几乎所有的兵蚁都是雌性,而且有那么多事要做——可真是漫无止境。要生育和喂养很多后代,然后是寻找食物和埋葬。没有做梦的时间。它们那个世界的生活要求严密的组织和彻底的牺牲,因为对雄性的需求极少,也就生养得很少了。当真需要时,会由蚁后来完成生育活动,她会靠所继承的有四百万年历史的魔法来判断是否到了时候。时候到了,她就会从秘密的子宫里把她在唯一一次、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交配中获得的精子放出一个来。在生命中曾有一次,这个小小的女战士在空气中颤抖着,等候一只公蚁爬上她的身体。他来了,一个晚上,在夏日暴风雨到来之前,他加入一群同伴当中,加入从世界各地聚集起来的移居队伍,进行婚飞活动,此时他终于知道他的翅膀是做什么用的了。他疯狂地飞进嗡嗡轰鸣的群体中,与地球引力搏斗,争取时间去执行任务,他就是为之而生的。然后,在把他的精子全部注进他所爱的女士体内后,他会倒地死去。她则将精子保存在一个专门的地方,当需要另一伙唱着歌的黑压压的蚁群在空中交配时,她便可随意使用。蚁后一旦采集到精子就落到地上,只要她没有摔断颈、背,或者被上千种天敌中的某一种吃掉,她就会摇摇晃晃地伸展腿脚,找一块石头去磨蹭,弄断她再也不需要的翅膀。然后她开始寻找适当的地点来构建她的王国。她爬进一个树洞,检查四壁和角落,将自己与外界隔绝起来,以自己翅膀的肌肉为食,直到产下卵。当第一批幼蚁出现且还没有食物可喂时,她就用那些尚未孵出的姐妹填饱它们的肚子,直到它们长大,强大到足以去把猎物背回王国。这就是全部。生产,猎食,吃喝,战斗,埋葬。没有做梦的时间,虽说有时在晚年,在生育第三十代和四十代的间隙,她可能在某一天听到夏日暴雨的风声。它的气息会闯进她的宫殿,她会想起从她肚皮上掠过的风——展开新生的翅膀,盲目的期盼,而她自己则就地腾空而起,悬浮着,敞开着,信任,恐惧,决心,脆弱——甚至在整整一秒中如同少女,下一秒或再一秒也是如此。每逢这种时候她可能会抬起头,将她的权杖指向夏日暴风雨进入她宫殿之处。在那种只有处于统治地位的女王们才懂得的疲惫之中,她可能会猜想他的死是不是一瞬间的事。他有没有饱受折磨?如果是后者,在弥留的那点时间里,他是在想这个世界如何残酷,还是在思念她?但兵蚁没有做梦的时间。她们是女人,要做的事太多。不过,这仍然很难。要忘掉像一颗星星一样做爱的男人是很难的。

那男人坐在把曼德林街和大海隔开的石墙上。他的两条腿垂在墙边,下面是石头和窄窄一条肮脏的沙地。左面是一条东倒西歪的栈桥,长达二百多英尺,直伸进水中,黑孩子们从上面跳进水中,溅起水花,然后尖叫着爬回桥上再跳。沙地上堆的垃圾主要是废纸和瓶子。这里没有食物垃圾。这里远离旅游商店,远离餐馆和办公室,是林荫道的一段,任凭海水将其无法消化的东西抛上岸。无论沙地上有什么生命,都只能是绝望的。一只海鸥和微风协商过后便向下俯冲,扑向一只黑色的海星。海鸥啄了海星,飞走,再一次次回来啄着海星,直到海星吐出那团品红色的线,它的心。男人以极大的兴趣观察海鸥撕破海星。之后,他双腿一摆,越过墙,站起身来。他用一条胳膊遮着眼睛以躲避炫目的太阳,向市场中的人群望去:半条街上都是布顶帐篷、桌子、篮子、罐子、盒子和托盘。他的夹克搭在前臂上,两只手都插在裤兜里——迈步走向市场去找特蕾丝。早些时候,他乘机场大巴从机场到了老王后大酒店,又从那里上山向粉色的房子走去,他爬得很慢,很小心,一直靠路边走着,这里多草而少尘。他的动作像是一个想要节省体力或者担心踩上地雷的人。

粉色房子里没有人。门插着,但窗子却开着。一条背后缝线处开裂的印花裙挂在一扇前窗上,兼有窗帘和遮阳的作用。他探头进去,把一只手提箱扔进屋里,然后转身下山,一路上和碰到的几个人点点头,最后在那家卖肉饼和朗姆酒、有时还出租理发推子的房前停住脚步。他甚至没有尝试一下他在越南学到的那点法语,只是问着“吉迪昂?”“特蕾丝?”店主和另外一个人告诉他关于特蕾丝的一些状况,他没明白,而吉迪昂的名字总与“出租汽车”连在一起。他点头微笑,仿佛听得一清二楚,然后继续下山。他把上午用来在街上溜达,看着用作餐馆或办公室的豪华住宅,还有殖民地行政当局为保长久而造得像城堡似的房子。镇子的北面和东面是骇人的白色房子,隐在坡路上,藏在热带植物群的围墙后。镇子西面是商业区,主要集中在曼德林街及其周围的附属街巷上。黑人住在西面山上的棚屋和水泥房子里,或者沿镇西的窄街上,在海水吐出它不能消化的东西的地方。天气异常凉爽,他那双善于观测天气的眼睛看出,一场宣示飓风季节到来的暴风雨可能正在路上。他沿着法兰西王后岛的街道走着,不时扫一眼那些出租车司机,看看其中有没有吉迪昂。他虽已走了三个小时,却丝毫不感觉累。事实上,他已经好几天不知道累了。原地不动才更让他困扰。他在纽约的那套公寓里就不能长时间坐着—除非是一遍又一遍地看她在埃罗拍的照片。一个没拆开的装照片的黄色厚信封当时和钥匙一起被放在咖啡桌上。由于那两只大手除了摆弄那枚一毛钱硬币之外再没有其他安静的事情可做,他就拆开了信封,看着那些记录着他深深热爱的地方和人的照片。这样他就能够待着不动。他一张张地审视着照片,想从中找出那些曾经安抚过他、与他同在的东西,它们在他的体内就如同王室的血液。它们曾在他梦中驻扎,让他漂泊的岁月停靠。当危险迫在眉睫而他又不由自主地入睡之时,他们就在那儿——有白门的黄房子,教堂的糕饼桌旁的女人们——罗莎姑妈;士兵的母亲,被大家叫做梅妈妈的梅·唐宁;德雷克的祖母温妮·布恩,她打过他们;教他弹钢琴的泰勒小姐。以及那些年轻的女人:贝阿特莉丝,艾琳。还有他离家在外时出生的那些孩子。那些男人:老人、拉斯卡尔、特纳、士兵、德雷克、厄尔尼·保罗。保罗在退伍时已经是中尉,现在在亚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开着自己的殡仪馆,生意不错。没有为他们拍的照片,但他们存在于屋后树木的照片里,存在于他们工作的农田的照片里,存在于他们捉鱼的河流的照片里,存在于他们举行仪式的教堂的照片里,存在于他们喝酒的小酒馆的照片里。他在所有那些照片里看到的都是苦难,是哀伤、贫穷,甚至萎靡不振。

不看照片的时候,他就给朋友和认识的人打电话。他的女性朋友们什么都不了解,但建议他过去谈谈,而他不给男性朋友们打电话。于是他就在街上走着逛着,等着从不响起的电话,等着邮件,最后打定主意回骑士岛去。从那里出发,去找她。他把钥匙连同大信封和照片留在桌上,上了飞机仍然坐立不安,坐在海滨的石墙上依旧坐立不安,于是他站起来,朝市场走去。特蕾丝或许在那儿。

午后的阳光驱走了早些时候的凉爽,空气潮湿而且太热。一小群本地购物者和外来游客在摊位和货柜前转来转去。卖东西的人比买东西的要多。他在一个肉饼摊前停住脚步,想买一个,但那气味让他反胃,于是他走开了。再往前,他看到一箱箱亮晶晶的红色苏打水瓶子。他想,喝点冷饮可能更好。他向那个方向转过去时,撞上了两个带相机的德国青年。他不由自主地向他们相机对焦的方向望去。她在那儿,草帽完好,嘴唇动得飞快,破损的眼睛带着愉快的邪恶神色。他跨步到相机前面,对德国人说了声不。他说不,摇着头。两个小伙子一时间露出愠色,相互对视后耸了耸肩,继续向前走。他靠近特蕾丝,站了足有一分钟,她才认出他来,尖叫着:“吃巧克力的!吃巧克力的!”差一点把她那盘熏鳗鱼打翻在地。

“不卖了,”她对一个在挑东西的顾客说,“收摊了,夫人,收摊了。”她收拾起她的鳗鱼,拿起折叠凳和板条箱——她哪样都不让他拿,两人一路上坡走向粉色的房子。特蕾丝在路上又说又笑,谈着天气和她的少女时代,但一进家门就立刻变得羞怯而正经,让他很不舒服,如坐针毡。为打破尴尬的气氛,他开始有针对性地跟她聊天。

“你回过那边吗?”他问她。

她向地上啐了口唾沫算是回答,什么都没补充。

他笑了笑。“吉迪昂现在在干什么活儿?”

“让人雇去了,”她说,“给开出租车的人干活。”

他琢磨,吉迪昂是到机场和旅馆为那些有出租车的人揽生意去了,可以从赚到的车费中抽成。特蕾丝又沉默、郑重起来。她像个陪伴少女的年长妇女似的回避他的目光,却时时盯着他看,一声不响地(她只需要摆弄手中的花边)捍卫着仅存在于她心中的美德。这种僵持的气氛直到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才被打破。他把飞机上发的塑料包装的简餐放进他的手提袋里:烟熏五香牛肉面包卷、一小块灭菌奶酪、一点芥末和一个苹果。他打开袋子,把那份食物送给了特蕾丝,相比笑逐颜开,她的幸福感如此深沉,因而倍显庄严。

“吃吧。”他对她说,但她没有动手。她把所有食物都原封不动地留在桌上,只爱不释手地轻轻拍打着包装。而后,她转过脸来对他说:“我原本是个漂亮姑娘。”他看着她,心想可能是吧。他说不准,也不在意。“漂亮”这个字眼与他喜欢她的理由无关。她又说了一遍:“我原本是个漂亮姑娘。”

“我相信你是。”他含笑说。

“眼下没人记得我当初的模样了。我原本是个漂亮姑娘。一个漂亮姑娘。”她轻拍着简餐包装,他看得出来,在他给她的这份礼物和她对自己的青春和美貌的回忆之间存在某种关联。他以为她要就此继续说下去,可她停了下来,一边让那思绪萦绕心间,一边亲切地拍打着那塑料包装。他决定找个借口摆脱这种尴尬,出去走上一圈,这时吉迪昂走了进来。他一看到儿子,一天的失意迅速从面孔上消失了。他把手中的纸袋放到桌上,搂住了儿子。

“你怎么又回来了?”他想知道。

“有点事要办。”

“骑士岛吗?”

“对。”

“我希望是去杀人。”吉迪昂脱下衬衫,走到水池前。

儿子摇摇头。“我需要一些信息。”

吉迪昂趴在水池上洗脸和手。他洗干净后,特蕾丝从一颗钉子上取下一块布递给他。

“你想知道什么?”吉迪昂边擦耳朵边问。

“她是不是在那儿。要是不在,我需要她的地址。”

“天啊,”吉迪昂说,厌恶地拧着那块布,“我早就知道。那个美国妞。我怎么跟你说的来着?嗯?”

“我得找到她。”儿子的声音有气无力。

坐在收音机旁的特蕾丝摇晃着脑袋,就像在守夜。当儿子用无动于衷的口气说出“我得找到她”时,伴随着摇晃,她轻轻地哼起来:“嗯,嗯,嗯,嗯。”

“别哼哼了!”吉迪昂说,“弄点吃的,看在基督的分上!”

特蕾丝慢腾腾地站起来,抚摸了一下她那份飞机上的简餐,把它放在没打开的收音机上面,然后把一壶水放到火上。她忙着拣米里的沙子,这时吉迪昂告诉儿子,那美国妞已经走了。

“她来过这儿?你怎么知道的?”儿子问。

“有哪个从这儿坐飞机的黑姑娘我不知道?再说,是阿尔玛·埃斯特看见她走的。她在机场做卫生。她亲眼看见了她,还和她在洗手间里搭了话。特蕾丝,去叫阿尔玛·埃斯特过来。”

“我不知道她在哪儿。”特蕾丝不愿意去。

“在她妈妈那儿。现在就去吧。”随后他对儿子说,“一星期以前,也许还不到。阿尔玛看着她走的。让她走吧,伙计,让她走吧。”

儿子望着特蕾丝,似乎在问她为什么还不走。她看出了他的不耐烦,便把未拣完的米放下,走出了屋子。这个消息让儿子大为沮丧。来这里以前,他在纽约等得太久了。但当时他坚信,她不会当真离开,像人们所说的“一去不回头”。他觉得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像往常一样砰的一声推门进来。因此除了短时间外出,他不能离开那公寓。不能出现她打电话来他不在,或者她按门铃他不在的情况。有一星期的时间,他都在默默地踱步——夜间也难以成眠——最后决定去找她。按吉迪昂所说的,一周前她在这儿;这么说她几乎立刻就离开了。

吉迪昂打开他的纸袋,取出一瓶啤酒。他在儿子身边坐下来,请他喝。“你会慢慢习惯的,”他说,“在美国待了那么多年,我觉得只能喝冷的。冰镇的。我还是喜欢喝冷的。不过我现在又能喝温的了。回到从前了。”

儿子看着啤酒。一想到没冰镇过的啤酒在空腹中那种感觉就不舒服。他谢绝了。

“你有病,伙计。不只是脑袋出了毛病。你怎么能让她走呢?”

“让她走?”儿子反问,还撇嘴笑了笑。放走一个你到处找了多年的女人,只因为她难对付吗?因为她有脾气,有能力,有自己的主意,还会还手吗?放走一个眉眼需要你端详,脸蛋足够你盯上一辈子的女人?放走一个不仅是女人,还是一种声音,是你想演奏的全部乐曲,包含着一个世界与存在方式的女人?放开那一切吗?“我不能,”他说,“我不能。”

吉迪昂大口喝着啤酒,两个人半天无语,直到特蕾丝回来,带那个女孩进了门。儿子一看到阿尔玛,就有一种眩晕的感觉袭来。他看着她头上的红棕色假发,血液流下了脑袋。事情全都混到了一起。他本已理顺了它们:糕饼女人们和六弦的班卓琴。然后他被景泰蓝和蜜色的生丝诱惑了,腐蚀了,他心甘情愿地要改变,要爱景泰蓝,要放弃糕饼女人们、五分钱点播的电影和埃罗本身,以及老旧金山人。因为她把他那一毛钱硬币还给了他,那枚漂亮的硬币,闪光的硬币,浪漫的一毛钱硬币,并且让他看到了那是种方式,真正的方式,不仅仅是一枚令人眼花缭乱的硬币,而是一枚货币,上面有植根于黄金和景泰蓝、屈辱和死亡的历史,因此,当那枚硬币没了价值而且根本不属于旧金山人时,他为什么还热爱他和他的一毛钱硬币呢?他认为德雷克和士兵和厄尔尼·保罗比叶卡捷琳娜女皇的耳环更珍贵,或者糕饼女人们身处险境,只有他能保护她们,让她们活下去,而他又在做什么呢?所以说他已经改变了,放弃了同族间的友爱,或者说他相信他放弃了,直到他看到阿尔玛·埃斯特干涸的血的颜色的假发。她甜美的面容和午夜般的肤色,被她头上干涸的血的颜色的一堆合成纤维嘲弄了,毁掉了。事情全都混到一起了。若是她像一束系腰带的九重葛,像只涂了唇膏的美洲豹幼崽,像个戴耳环的鳄梨似的站在那里,并让他摘掉那些多余的部分,他本可以解决这一切的。

“噢,宝贝儿宝贝儿宝贝儿宝贝儿。”他说着,走过去准备摘掉她的假发,准备举起它,撕成乱麻,再狠狠扔掉,让它离她那午夜般的皮肤和羚羊般的眼睛远远的。可是她却跳起来,大嚷着,双手紧紧抓着假发,按在头上保护着它。事情全都混到了一起。他不知道该作何感想。那种眩晕感更强烈了,在头脑里造成了鸣响。

吉迪昂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坐了下去。

“别管她了,”他说,“她愿意变成那副傻样,随她去吧。问问她那个美国姑娘的事吧。阿尔玛,告诉他。”

阿尔玛告诉了他,但她离他远远的,这样他的手就再也够不到她的头,也就没法剥夺她的红色假发了,那是她不得不自己买的,因为他失去了消息,既没给她寄,来时也没给她带,而这次他回来,其实是要找那个美国姑娘,那才是他爱恋难忘的人,她不是。他已经把她撇到脑后,而且忘记给她带她唯一要求的东西了。噢,她多好啊,她为他跑到店里,她还为美国黑人姑娘们打扫厕所,让她们在里面撒尿,收她们的小费,名字却不会被她们记住。可她还是不够好,因为这个吃巧克力的人当初特意弄清了她的名字,而后却把她忘了个一干二净。于是她告诉他,她在机场做清洁工,她看见那美国姑娘登上了一架开往巴黎的飞机,肩上挎着一个大行李袋,还搭着一件黑色皮大衣,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白皮肤的小伙子接了她,他们在卫生间外的走廊里笑啊,吻啊,笑啊,还手挽手地走上了飞机,在上飞机的整个过程中,她的头都靠在他的肩上。她看到了,儿子也看到了:那双黑貂的眼睛在贪婪地盯着蓝眼睛,那人的另一只手放在她那蜜色的生丝般滑润的膝盖的内侧。他没法再继续看那些画面,只能把思绪转移到不相干的事情上。那是谁呢?是瓦莱里安的儿子,圣诞节没露面的迈克尔之后又来接她了吗?是送她皮大衣的那个瑞克吗?是和她一起从纽约来到这岛上的某个人吗?或者是她在机场遇到的什么人?事情全都混到一起了,就好比他用光了笑弹,还踢了一个宪兵的裆部,不过有件事是一清二楚的,当他缠着浴巾向窗外看着那同一个人的背影时,他是清楚的:他当时并不想爱她,因为他失去她就没法活下去。可事情还是发生了,已经发生了,而且他身陷其中。被牢牢地粘住,挣扎着想要摆脱。

吉迪昂打断了他的问题。“你打算怎么办?”

“找到她。到巴黎去找到她。”他用手按着太阳穴,想止住耳鸣。

“可要是她跟别人在一起呢?”

“我要把她从他身边带走。”

“一个女人,伙计。只不过是个女人。”吉迪昂耐心地说。

“我非得找到她不可。”

“怎么找?巴黎可是个大地方。”

“我要弄到她的地址。”

“从哪儿?”

“从那边。”

“他们不会给你的。”

“他们会的。我要说服他们。让他们告诉我那男人是谁。她到哪儿去了。”他已经站起身来。紧张不安。急着要走。

“你这不是去要地址,你这是要去伤害人。”

“让他去,”特蕾丝说,“杀死他们,吃巧克力的。”

“别发疯了。不过是个女人,伙计。”

他说真的。他想找到她,但也想毁掉一些东西。毁掉那个带走他的女人的男人——那是他在她熟睡时热恋的女人,毁掉他们初次做爱的地方,毁掉她握起他的手,在害怕和需要他的感情中牵着他的手一起走上的楼梯,就像如今她牵着别人的手登上飞机一样,她要是打算上飞机并把头靠在另一个男人的肩上,当初就不该那么做。

“送我到那儿去,”他对吉迪昂说,“现在就走,趁天还亮着。”

吉迪昂的舌头舔着自己白石头般的牙齿:“不。我不干。把你送去毁掉那个地方?”

“我只想要她的地址。没别的了。”

“那儿不会欢迎你的,也不会欢迎我。”

“我只想和他们谈一谈。”

“要是他们不和你谈呢?”

“他们会的。他们会告诉我的。”

“不,伙计。那事已经完了。”

“好吧。我乘汽艇过去。”

“行,”吉迪昂说,“乘汽艇。大概不出两天,你就会冷静些了。”

“两天?”

“两天,对。星期一以前汽艇是不会开的。今天是集市日。星期六。”

“我等不了那么久。”

“打电话给他们。”

“他们不会在电话里告诉我任何东西。带我去吧。”

“你这就是痴心妄想,伙计。你不能去那儿。”

“我没有选择。我没别的事可做。如果我还有选择,你以为我会走这条路吗?”

特蕾丝转过身来,看着他。然后又看着收音机上放着的飞机简餐。

“我能带你去。”她说。

“你哪儿也别带他去。你瞎得跟蝙蝠一样。”

“我能带你去。”她又说了一遍。

“太阳快落下去了。你们会淹死的!”吉迪昂说,“等天亮了我们还得去海边捞你。”

“我在夜里看得更清楚,我对那个渡口太熟悉了。”

“别信她的,伙计。我跟你说,别。”

儿子看着特蕾丝,点了点头。“送我过去,特蕾丝。”

“两个大傻瓜,”吉迪昂说,“一个瞎子,外加一个疯子!”

“吃吧,”特蕾丝对儿子说,“时候一到,我就带你去。”

儿子站起身。“我吃不下去,”他说,“而且我已经好几天没合眼了。睡不着,也不饿。”

“那就跟我走吧,”吉迪昂说,“咱们出去。到‘大五点’去喝一杯,放松一下。”

“不,”他说,“我不想要女人。”

“天啊!”吉迪昂感到恶心。这种冲动他虽然见过很多次,却会一再为之惊叹。“好吧,不管哪儿都有一样好的朗姆酒。今天晚上要一醉方休。”他走进卧室,回来时拿着个半满的一品脱的瓶子。他倒完酒,把一杯递给儿子,儿子缓慢地小口啜着。三个人都坐在桌边,只有儿子没有吃鱼和米饭。吉迪昂讲述着他认识的女人们的故事:她们的“诡计”和她们的“方式”,一直说到他在美国娶的那个护士。他对那位女士的愤懑逐一展现:她上一次婚姻留下的几个孩子,她的苦痛,她穿衣服的习惯,她的笑声,她的亲戚,她做的饭菜,她的模样。他承认她是忠实的,但她的好处也仅此而已。否则,他发誓他绝不会在离开她时还心存感激。尽管如此,她还是贪得无厌的:自私、傲慢,还贪得无厌。他衣服都没脱就上床睡了,满脑子都是那个观点:美国黑人护士们超乎寻常的性饥渴。

儿子躺在阿尔玛·埃斯特有时来过夜睡的帆布床上,等特蕾丝收拾东西,做好准备,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睡着了,直到特蕾丝把他叫醒。他坐起身来,觉得轻松了些,头脑中那种琴声似的耳鸣也停止了。她带了一个手电筒,但他们在下山的路上和找 “法兰西价值”号时都没用上它,他们检查了一下油,一致认为足够他们航行一个来回。他们从码头上划着船出去,直到距离远到不会惊动巡逻中的反走私警察,才发动引擎。天下着小雨,雾气越来越大,海面上倒是风平浪静。特蕾丝坚持由她来掌舵,她说,因为她认识路,又没法对他说清方向。她行驶靠的是对水流的感觉。她只祈祷出海后别碰上大船,那会和浓雾一样影响视线。

他记得这段航程需要半个多小时,最多四十五分钟,但这次走得好像更长。他们至少在海上航行了一小时。小船规律地上下颠簸,左右摇摆。琴声般的耳鸣像精神病院的催眠曲一样再次响了起来。他打了个盹又醒来,再打盹又醒来。每当他睁开眼,目光都落在玛丽·特蕾丝·福柯的影子里。而每一次,她的双肩和侧影都变得更暗——她的轮廓变得更模糊。到最后他简直难以分辨出她,只能感觉到她的脚抵着他的脚。他连她的呼吸都听不到,引擎声和头脑中持续的轰鸣声盖过了它。小雨停了,云压下来察看这两个人。其中一个不声不响地打着瞌睡,无力地抵御着睡眠——另一个头朝向一片海岸线,即使她没有那么瞎,也什么都看不到。她那双放在操纵杆上的手灵活而稳健。她的上身直直地向前倾斜着,仿佛要听清海中鱼群的呼叫。在好奇的云层背后,群山四肢着地趴着,在它们的膝边是石头和永恒的大海。特蕾丝关闭了引擎,操起一支桨当舵。海流载着他们,小艇似乎在随意漂流。她在艇的中部握着桨,直到触及一块石头,于是劈开水,放慢船速,并且转了个九十度的弯,船在碎浪中晃动。儿子身体一震,睁开了眼睛。一时间,他什么也看不见——看不见天,看不见岛,也看不见玛丽·特蕾丝。海面十分平静,像是在环礁湖或小海湾中。

“到了,”她说,“我们到了。”

“到哪儿了?”他眼前只有一片雾霭,“码头在哪儿?”

“在另一侧。我们在骑士岛的背面。你可以从这里爬上石头。石头全都聚在这儿,就像一座桥。你一路爬过去就能上岸了。”

“雾太大了,”他说,“我看不见路。”

“别怕。这地方没错。是岛比较偏的一侧。”

“我什么都看不见。连你都看不见。”

“不用看,去感觉,”她说,“你可以摸着路走,不过要快,赶快。我还得回去。”

“这没有意义。你干吗不停在另一侧呢,码头在哪儿?”

“别问了,”她说,“就是这里。”

“骑士岛?”

“对,对。远的一头。”

“你有把握吗?”

“我肯定。”

儿子从他外衣的口袋里取出他的领带,把他旅行包的提手捆牢。“我不明白,特蕾丝,你好心把我带到这儿来,可是我没来得及感激,你就让我很难上岸,更难到那座宅子去了。你何必这么做?”

“就是这里。在这里你就能做出选择了。在那边你说你没有选择。现在你有了。”

“你到底在说什么?我要是没从这些石头上掉下去淹死,就得踏遍这些山才能到达另一侧。老天爷,足足有十英里呢。我得花一夜加上半天……”

“赶快!快下船。我得赶在落潮之前离开。”

他把领带系在腰间,把旅行袋吊在背后。然后他伸出脚试着踩那些石头。

“不难,”她说,“爬上那块石头,下一块就在后面,然后再一块一块地爬,就像走一条路。最后就是陆地了。”

“你肯定,特蕾丝?”

“当然,当然。”她说。就在他转身面向石头时,她碰了他的后背:“等一下。告诉我。要是找不到她你怎么办?住在别的什么白人的花园里吗?”

他向四周打量了一下,想告诉她管好自己的事就行了,但在大雾中看不到她的脸,他闭上了嘴。

“小伙子,”她说,“别去十字树林。”她的声音是一种不祥的低语,如同令人厌烦的唠叨般从黑暗中向他传来。“忘掉她吧。她身上没有一点你需要的东西。她已经忘了她古老的属性。”

他咽了口唾液,没有说话,只是又转过身去,对着石头跪下去,伸出一只手去摸索。他摸到了一块石头。那块高于水面的石头是干的,很粗糙,但是够大,在他看来足以承受一个成人的体重。

他向船外俯过身去,船歪了,进了些水。旅行袋笨重地碰着他的大腿。他又坐回来,解开用领带系的结。“替我保存好。”他说。随后便用双手抓住那块石头,把身体移到上面。他在上面趴了一会儿,然后又伸出一条胳膊,指尖摸到了那块石头的一个姐妹。现在他可以嗅到陆地的气味了。

“快点,”她催促着他,“他们在等着呢。”

“等着?谁在等着?”他一下子警觉起来。

“那些男人。那些男人在等着你。”她这时划起了桨,船在后退,“你现在可以选择了。你可以摆脱她了。他们在山里等着你呢。他们赤身裸体,眼睛也瞎了。我见过他们。他们的眼睛里没有颜色,但是还骑马飞奔,他们骑着马像天使似的在漫山遍野的雨林里奔跑,那儿的冠军雏菊树还在生长。到那儿去吧。选择他们吧。”这时她离他已远,声音却近得如同皮肤。

“特蕾丝!”他边喊边转过头,对着她那耳语般催促他的声音发出的地方,“你有把握吗?”即使她回答了,他也听不到,他当然更看不见她,因此他只有前行。他先是在一块又一块石头上爬着,直到他的手碰到了海岸,哄人入睡的海水声落在了身后。他四下摸索,爬下石头,然后站起身。他张着嘴,喘着粗气,试着迈出了几步。脚下的卵石和树根让他跌跌撞撞。他伸出双手,既是探路,也是为了保持平衡。慢慢地,他越走越稳。雾飘上去了,树也后退了一些,似乎是为给某一种人开路。然后他跑了起来。飞快,飞快。毫不左顾右盼。飞快,飞快,飞快,飞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