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介意了,”克里斯廷说,“丑女人总是对美了若指掌。不这样没办法。”
她没有回头看那个女人是笑了还是吐了唾沫。不过之后每次去见律师,她都忍不住先照照镜子。“漂亮的头发”需要剪了,还需要做个发型,什么发型都可以。皮肤还没什么皱纹,不过“那双眼睛”——只看周遭,从不看内心——简直就像是另一个人的。
格温多琳·伊斯特很不高兴。办公室是要根据预约来安排会面时间的。克里斯廷的到来就像是非法入侵。
“我们一定要采取行动,”克里斯廷说,边说边把椅子拉近桌子,“发生了一些新情况。”
“您说什么?” 格温多琳问。
“遗嘱的事。一定要阻止她。”
格温多琳心想,就为了那些遥遥无期的律师费而迎合这个难缠的客户实在不值得。“听着,克里斯廷。我很支持你,你知道的,你也会获得法官的支持。但您现在就住在那里,不用付房租也不用付生活费。事实上可以说柯西太太在照顾你,而她本没有这个义务。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你已经在享受得到这个房子的好处了。说不定现在还更好一点。”
“你说什么?只要她想,她随便哪天都可以把我赶到大街上。”
“我知道,”格温多琳答道,“不过她二十年了都没这么做。你觉得呢?”
“我觉得那是因为我在给她当奴隶。”
“好啦,克里斯廷,” 格温多琳皱起眉头,“你又没有住养老院,也没有靠福利生活……”
“福利?福利!”克里斯廷先是轻轻说,接着叫了起来,“你想,如果她死了,房子是谁的?”
“要看她愿意给谁了。”
“给她弟弟啊,侄子啊,表妹啊,或者哪个医院什么的,对吧?”
“谁都可能。”
“不一定会给我吧?”
“只要她愿意。”
“那把她杀了也没什么用?”
“克里斯廷,别开玩笑了。”
“你听我说。她刚刚雇了一个人。一个女孩。年轻女孩。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嗯,”格温多琳沉思了一会儿,“你觉得她会同意签个租约什么的吗?能够保证你有地方住,有一定的经济来源,用来交换你的……服务?”
克里斯廷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似乎想找出一种新的语言来表达她的意思。和这个女律师说清楚不应该这么难的。不管怎么说,伊斯特小姐也是有上滩背景的,她就是这里一个中了风的罐头厂女工的孙女。她用中指在律师的桌子上一下下敲着,强调她说的某些字眼,“我是威廉·柯西的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我分文不取地照料这座房子和他的寡妇已经二十年了。我做饭,打扫卫生,洗她的内裤,熨她的床单,买菜……”
“我知道。”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她要找人取代我!”
“别着急。”
“她要找人取代我!她一辈子都是这样,你不知道吗?把我取代,把我赶走。我永远是最不重要的那个。永远是被赶走的那个,滚蛋的那个。”
“克里斯廷,你冷静一点。”
“这是我的地方。我十六岁生日派对就是在这房子里开的。我出去上学的时候,地址写的就是这里。我属于这里,谁也别想对我挥着什么沾满油的破菜单把我赶走!”
“但是你离开这处房产已经很多年了……”
“去你妈的!你要是不知道房子和家有什么区别,就该被人一脚踹在脸上,你这个蠢货,白痴,罐头厂的垃圾!你被解雇了!”
从前有个小女孩,她梳着四根辫子,每根上面系着一朵洁白的蝴蝶结。她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在一座大酒店的阁楼下面。房间的墙上贴着勿忘我图案的壁纸。有时候她会让她的新朋友留下来一起住,她们会笑啊,笑啊,直到笑得在床上打起嗝来。
有一天,小女孩的妈妈告诉她,她得从她的房间里搬走,去另一层楼的小房间里睡了。她问妈妈为什么,妈妈说,是为了保护她。有些事情她不该看见,不该听见,也不该知道。
小女孩逃跑了。她在一条飘着橙味的路上走了好几个小时。后来一个戴着大圆帽和徽章的人找到了她,把她送回家。回去后她还争着要回自己的房间。妈妈让步了,不过晚上会用钥匙把她锁在房间里。没过多久,她就被送到了很远的地方,远离了她不该看见、不该听见也不该知道的东西。
除了那个戴圆帽和徽章的人之外,谁都没有见她哭过。从来没有人见过。就连现在,她那双“一点都没变”的眼睛也依然不流泪。但那双眼睛也第一次看见了她妈妈心中那个凶险的世界。她曾经恨她的妈妈,因为妈妈要把她赶出自己的房间,而且巴迪治安官把她送回家时,妈妈又狠狠打了她的脸,让她的下巴磕到了肩膀。被打之后,她在L的床下躲了整整两天。所以他们把她送到了枫林谷学校。她在那里受了很多年的煎熬。在那里,有梅这样的母亲让她很尴尬。尽管枫林谷的老师对积极活动的黑人很谨慎小心,但当他们读到梅写给《亚特兰大环球日报》诉说白人“荣耀”和指责被误导的“自由乘客运动(民权运动者搭乘黑人、白人混杂的大巴,进入实行种族隔离政策、禁止黑人和白人同乘的南方诸州的示威运动。)的语无伦次的信时,公开表示无法接受。克里斯廷很高兴她和母亲的关系仅限于写信,因为这些信她可以藏起来,也可以毁掉。除了偶尔说一些名人的小道消息之外,信里没什么内容能让一个想受人欢迎的十三岁小女孩感兴趣。一年年过去,她简直都读不懂那些信了。克里斯廷现在可以嘲笑自己的无知,不过那时梅写的看起来就像密码:“CORE(CORE 是种族平等大会(Congress of Racial Equality)的缩写,下文“Cora”是对时事不关心的克里斯廷的误读。)”在芝加哥静坐抗议(这个“Cora”又是谁?),墨索里尼辞职了(去干什么?),底特律着火了。是希特勒杀了罗斯福还是罗斯福杀了希特勒?——反正他们是在同一个月死的。大多数信件都是关于留心的所作所为。阴谋,诡计。现在她终于理解了她的母亲。梅心中的那个世界永远在倾颓,在那里她的地位永远受到威胁。梅是个穷得吃不饱饭的牧师的孩子,她觉得自己的人生依靠的是黑人的安分守己。从一九四二年她公公再婚开始,整个二战期间直到战后,事情越积越多,直到她因为挣扎着对抗家庭内外的某种东西而变得滑稽可笑。不过克里斯廷想,她的方法也许不对,她的直觉却没有错。她的世界被入侵,被占领,变成了一片狼藉。如果不警惕,不去持续地保护它,这世界会从你身边悄然溜走,让你心脏颤抖,太阳穴抽搐,从一条不再有橙子香气的路上仓皇逃遁。
大家都觉得她母亲疯了,并且猜测是什么原因:丧夫,过度操劳,没有性生活,民权运动。其实都不是。梅的问题就是太清醒。到了一九七一年,克里斯廷回家参加柯西的葬礼时,她母亲的清醒已经累积了很多年。从一点点的敏感(被他们称作“偷窃癖”)变成完全的智慧。她用漆红的胶合板把她卧室的窗户封了起来。她在海滩上点燃瞭望的烽火。博斯·丝克不同意她买枪,她纠缠了他好久。他的父亲丝克警长就会让她买,但儿子对于黑人持枪有不同的看法,尽管他和她想瞄准的人都一样。如今克里斯廷明白了,梅对局势的理解其实很深刻。一九七一年的时候她嘲笑克里斯廷的假军装、切·格瓦拉式的贝雷帽、黑色紧身裤和超短裙,现在想想也没错。梅的洞察力尖锐得像虎牙,一下就能看透本质。就像她自己穿的那套行头。大家都笑她。那又怎么样?梅戴的头盔是她真实的姿态,有力的宣言。即使在葬礼上,被L劝着换了一条黑头巾之后,她还是把头盔夹在胳膊下面;那时候克里斯廷还不懂,在敌占区——当时梅住在那里,现在轮到了克里斯廷——随时都需要保护自己。在这里,防备就是一切。克里斯廷又一次感到满心怨恨。过去的二十年,她在楼梯上爬上爬下,端着她因骄傲而不愿马虎对付的饭菜,穿过一重重争奇斗胜的香水气味,努力不在诡异的床头后面挂着的画像里那双仿佛说着“来吧”的眼睛前面颤抖,收拾脏衣服,刷洗浴缸,从下水道拽出头发—如果这不是地狱,也是地狱的门口了。
留心一直想把梅送进疯人院,但L阻止了她。L认为事态不像柯西想的那样严重。宣读菜单上的遗嘱时,“比利仔的妻子”得到了酒店,听到这里,留心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给一个疯子?他把我们的生意交给一个疯子?”
事态乱了起来,闹了好久,最后律师拍了桌子,明确告诉留心谁也不会(不能?)阻止她管理酒店。酒店需要留心,况且她丈夫把房子还有钱都留给她了。这时梅扶了扶头盔,说:“您再他妈说一遍?”
此后的争执是这么多年来争执的一个缩影:谁都认为自己被取代了,谁都觉得柯西更喜欢自己,谁都要么从某场灾难中“救”过他,要么让他脱离将来的一场灾难。唯一没有参与葬礼前这场争吵的是L。她一贯的沉默这时简直显得冷冰冰的,因为她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看起来没有在听,也没有任何感觉——什么都没有。留心趁L漠不关心,就嚷着说不应该允许精神状态不稳定的人继承遗产,因为他们需要“专爱(留心说的是“perfessionate”,英文中没有这个词,是“专业”(professional)的讹误,听起来又有些像“affectionate”(深爱的)。)”照顾。后来负责葬礼的人来了,告诉她们必须立即出发去教堂,克里斯廷才没有挥拳头。不过只是暂时的。之后到了墓地,看到假惺惺流泪和夸张地抽动肩膀的留心被乡亲们当作唯一的哀悼者,而柯西家的两位真正的成员被当作不受欢迎的客人;想把戒指戴在柯西手上,又被拦住时,克里斯廷爆发了。她把手伸进口袋,跳向留心,然后抬起手。L突然复活了,把她的手拉到身后。“那我说出来了。”她轻轻说,对她,或者对她,抑或谁也不对。留心见事态安全了,把脸凑到克里斯廷面前,马上又退回来。L从来不说空话。克里斯廷悲哀的人生中有些细节是不愿被人知道的。她可以忍受厌恶甚至嘲笑。但她受不了怜悯。惶恐中,她收起了刀,只冷冷地看着。但是留心呢,为什么她也收敛得如此之快?她怕什么?倒是梅明白了该怎么做,她马上就站在女儿一边。她冲入这激流里,把留心那顶郝思嘉式的帽子扯下来扔到空中。太棒了。有人笑起来,趁着这个当口留心过去把帽子追了回来,克里斯廷也冷静下来。
拙劣的表演。口口声声说尊敬他,其实只有自私,完全不顾死者应该享有的仪式。人们很生气,而且说了出来。他们没说的是他们觉得墓地上汇集了贝雷帽、宽边软帽和头盔的娱乐节目是多么有趣。不过在那一刻,当梅把留心的蠢帽子扯下来,在全世界面前摘下这个假王后的王冠时,她到达了清醒的顶峰。就像她在留心和克里斯廷小时候极力把她们分开一样。她本能地知道这个入侵者是条毒蛇,会刺伤,毁坏,玷污,吞噬。
按照梅在信里说的,早在六十年代,留心就开始想方设法要把梅送进养老院或者疯人院了。不过留心所做的一切,不管是散布谣言、编造丑闻还是咨询精神病院,都没能把梅赶走。有L盯着,而且没有同谋,留心终究失败了。她只能忍受这个几乎和克里斯廷一样恨她的女人那炫目的清醒。柯西死的时候,梅的战争并没有结束。在人生的最后一年,她欣喜若狂地看着留心的手慢慢变成翅膀。不过,留心想出的解决办法其实也不错,尽管用错了人。况且L也不在了。医院倒是个更舒服的地方。如今,稍微哄一哄,就会有一个同伙了。
可怜的妈妈。可怜的梅。为了生存下去,为了保护她所拥有的,她能想到的也就是变得像狐狸一样疯狂。丈夫死了。她名下风雨飘摇的酒店被海边的一只疯老鼠管理着。让她拼命操劳的人忽视她,满脑子怪想法的女儿抛弃她,邻居们取笑她。她无处容身,一无所有。因此她认清有人向她宣战,并且独自应战。在她自己搭建的掩体里。在她自己挖的海边烽火旁的战壕中。一颗孤独的、不被人理解的心,塑造并控制着自己所处的环境。现在想起来,克里斯廷从前的混乱是源自懒惰—情感上的懒惰。她一直觉得自己凶猛而主动。但她和梅不同。她只是一个引擎,司机怎么换挡,她就怎么发动。
不能再这样了。
如今大海是我的男人。他知道什么时候弓起背,什么时候只静静地看着一个女人。他有时也会说谎,但他不是个虚情假意的男人。他的灵魂埋藏得很深,饱受痛苦。我关注他,了解他的一切。那种理解只能来自练习。我和柯西先生就有过很多练习。可以说,我懂他的心思。当然了,不是一下子就懂的。我去给他干活时只是个小女孩,他是结了婚的男人,有个儿子,病重的妻子每天从早到晚都要人照顾。他喊着她的名字,朱莉亚,轻轻地,你可以感到他的温柔,还有他的歉意。朱莉亚·柯西去世时,他们的儿子比利仔刚刚十二岁。尽管那时我也只有十四岁,但我觉得留下来照顾他们是天经地义的。只有他那样宽广的心,才能在装了对妻子那么多的爱之后,还有剩余的空间。朱莉亚死后,柯西先生对她的感情都转移到了儿子身上。那孩子很幸运,他有聪明的小孩所具有的对成人的洞察力,可以让自己始终不被忽视。不是靠听话,而是明白大人真正想要什么。爸爸也许会说“你可以独立了,孩子”,而实际的意思是“别让我难堪了,快点认输吧”。他也许还会说“让我来教你世界是怎么样的”,意思则是“你让我担心死了”。除了这几句,我不知道柯西先生对他儿子还说过什么。不过不管他说什么,比利仔都明白,那意思就是“让我早上起来有个奔头吧,让我划船的时候有事做吧”。所以他是好孩子还是坏孩子都不重要。他只需要有趣。我觉得他只是幸运地选择了做好孩子。比利仔不论说什么做什么,柯西先生都高兴。他舍得为他花钱,带他去各种地方。比利仔头发梳成中分,戴着和他爸爸一样的帽子,看起来真是一对父子。他们一个坐在理发椅上剪头发,一个坐在长椅上跟顾客们闲聊。他们坐在看台上看老鹰队的比赛,坐在小马扎上看唱歌比赛,坐在乡村酒吧窄窄的桌边看天才乐手演出。他们睡出租屋,或者就敲门借宿。柯西先生说,他想让比利仔看看男人是怎么快乐地将工作做得完美的,因此,他们去珀迪多大街听国王奥利弗(著名爵士乐大师。),去孟菲斯听老虎乐队,去伯明翰听巴朗乐队。他们去看厨师怎么在市场上挑菜,看渔夫怎么分拣牡蛎,看酒吧招待,看桌球馆的小痞子,看扒手,看唱诗班指挥。这些都是对自己的技术感到骄傲的人教授的一堂堂劳动课。柯西先生说,这才是真正从生活中学习;不过我觉得这倒像是从他自己父亲的学校里逃学。一种在他父亲老黑头的课堂上不及格的方法。
一味的关注并没有宠坏这孩子。他明白自己的责任,也做得很好。即使父亲在哈欠连天的朋友面前吹嘘他,他也能面带微笑。吹嘘他打球的那双手,吹嘘他紧急时刻冷静的头脑。吹嘘他是怎么把一根弯钉子从一个小姑娘脸上拔出来的,而且拔得比所有医生都好。那次我是亲眼目睹的。有一天,我去给他们送午饭。他们正在沙滩上消磨时光,用棒球棍把鹅卵石打进海里。不远处一个小姑娘,大概九十岁的样子,正在往海里抛鱼钩。谁知道要钓什么。有鳞片的东西都不会游得离岸这么近。忽然间风向转了,土鱼钩钩住了她。比利仔赶过去时,血从她手指间滴下来。他动作很敏捷,她很感激。她站在那里捧着脸,既不哭也不叫。不过我们还是把她带回了酒店。我让她坐在露台上,清理了她的脸颊,在伤口上涂了芦荟胶和蜂蜜,希望她足够强壮,别得破伤风。渐渐地,柯西先生又给故事添油加醋了。这要看他心情,还要看听众是谁。有时你会以为如果比利仔不救她,她就要被一条剑鱼拖进水里了。或者他是从一个婴儿眼球里拔出钩子的。比利仔笑着听他说这些他心爱的愚蠢的假话。而且他凡事都听父亲的,包括婚姻:娶一个甘于奉献、不算计的姑娘。于是比利仔选择了梅。人人都看得出,她既不会妨碍也不会威胁到父子间的关系。因为事先不知道儿子选择了谁,柯西先生开始时有些担心。但他后来放心了,因为他看到新娘不仅对酒店非常赞叹,而且似乎很清楚高高在上的男人需要什么。如果说我是那里的佣人,梅就是那里的奴隶。她一辈子都在努力让柯西家的男人得到他们想要的。父亲甚于儿子,父亲甚于她自己的女儿。丧妻的柯西先生在一九三○年想要的东西看起来是不大可能的。那一年,全国的人都开始和上滩人一样靠救济生活了——如果他们足够幸运,要不就自杀或者乞讨。但柯西先生却抓住了机会。他买下了苏克湾一家破产的“只限白人”的夜总会。卖家很坦诚地告诉他,虽然自己向上帝也向他爹发过誓,永远都不会卖给黑鬼,但他还是乐得违反誓言,把全家从那个群鸟避风的地方搬出来。
谁会想到在大萧条时期还有黑人愿意去娱乐呢,就算愿意,又哪来的钱?柯西先生却这么想。因为他和街头吹口琴的人一样明白,有音乐的地方就能赚到钱。如果不信就去教堂看看。另外,他还相信——如果好好对待黑人乐手,给他们高工资,捧着他们,他们就会口口相传,说有这样一个地方,可以从前门而不是侧门进;可以在餐厅而不用去厨房吃饭;可以在床上而不是在轿车里、公共汽车上或者镇子对面的什么妓院里睡觉。在这里,他们的乐器很安全,他们喝的酒没有掺水,他们的才华会被欣赏,因此他们不用跑到哥本哈根或是巴黎就能得到认可。很多黑人都会愿意花钱来这里。有钱的会付钱,没钱的会弄到钱。黑人都是一文不名的,那些挣钱多而且小有积蓄的都是可耻的奇迹——这种说法让每个人都感到宽慰。白人喜欢这说法,因为有钱又有头脑的黑人让他们紧张。黑人也觉得这说法挺好,因为在那些日子里,他们信任贫穷,相信贫穷是一种美德,是诚实的象征。太多的钱散发着邪恶和血腥的气味。柯西先生不在乎。他想建一个度假酒店,建给那些和他气味相投的人,那些设法反抗历史的人。
不过这里必须足够特别:晚上穿晚礼服,运动时穿运动服。不能穿佐特套装(20 世纪三四十年代流行的一种服装,高腰、阔筒、窄踝长裤配大领宽肩长外套。)。卧室里摆着鲜花,桌子上放着水晶。可以听音乐,跳舞,愿意的话还可以玩牌,钱在几个朋友之间转手——要么是乐手,要么是医生,觉得丢掉大多数人都挣不到的钱很刺激。那时柯西先生仿佛活在天堂。他喜欢乔治·拉夫特(乔治·拉夫特(George Raft,1901-1980),美国演员,擅长出演黑帮片。)穿的衣服,喜欢黑帮轿车,但他却有一颗圣诞老人般的心。如果哪家付不起葬礼的钱,他会悄悄和殡仪馆的人谈好。他通过自己和治安官的关系把很多人家的孩子从局子里弄了出来。很多年来,他默默地承担了一个中风病人的医药费,还帮她孙女交了大学学费。那段时光里,拥戴他的人比忌妒他的人多得多,酒店也在他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梅是牧师的女儿,性情温顺,从小就习惯了重活和责任,对待生意像是蜜蜂对待花粉。开始时我们一起管厨房,比利仔管吧台。她很快发现我才是厨房里的女王,于是开始管起了家务、记账、进货,她丈夫则去联系乐手。我觉得酒店的繁荣有我一半的功劳。可口的食物加上胖子沃勒(著名爵士音乐家。),那真是世上少有的美妙组合。不过你还是得佩服梅。是她把方方面面都打理得井井有条:置办寝具,付账单,管理员工。我们俩就好像钟背面的机芯。柯西先生是钟面,告诉你现在是什么时间。
只有我们两个女人的时候,一切都很不错。姑娘们——克里斯廷和留心——到来之后,局势才紧张起来。唉,我知道他们说的那些原因:罐头厂的气味,民权运动,取消种族隔离。一九五五年那个想装大人的芝加哥男孩被打死后,(艾米特· 提尔由于生长在北方不了解南方禁忌,在密西西比州朝一位白人妇女吹口哨,被其丈夫伙同他人殴打致死,年仅14 岁。)梅也确实表现得有些奇怪。那件事是密西西比州对取消种族隔离或者随便什么妨碍他们性生活的事情的反应。听到他们是怎么对待那个男孩的,我们都在颤抖。他的眼睛是那么明亮。不过对于梅来说,这件事是一个征兆。所以她跑到海滩上,不但埋了地契,也埋了一个手电筒,天知道她还埋了什么。不知哪一天就会有黑人得罪了虎视眈眈的白人,然后他们就有理由把人吊死,让酒店关门。柯西先生对她的恐惧不屑一顾。我猜也许正因为那戳到了他的痛处。柯西先生是白人爪牙的儿子,此时他只是跳舞跳得更凶了。至于酒店的情况,一九五五年之前很久就开始走下坡路了。一九四二年我就已经预见到,那时柯西先生还在大把大把地赚钱,酒店还赫赫有名。看到那扇窗户了吗?从窗户望过去就是乐园,我和梅建造的乐园,因为比利仔死后,柯西先生就买回了他们俩在理发店轮流理发时坐的那把椅子,然后差不多一年时间都坐在那把椅子上。忽然有一天,他振作起来,订了一些高档银器,和我们一起打理起酒店,希望这里依然能吸引客人。他真帅。就算在那个男人都戴帽子的年代——戴帽子的男人真是英俊——他也出奇地好看。到处都有女人围着他。我睁大眼睛,看他会挑谁。银器上连在一起的两个C让我担心,因为我觉得他对随便的女人很随便。不过假如两个C代表的是凌霄·柯西(凌霄如果嫁给比尔·柯西,就会叫作凌霄·柯西(Celestial Cosey),首字母为CC。),那他就是疯了。但在一九四二年他当真做出选择时,我还是不禁目瞪口呆。人们说是因为他想要孩子,很多很多孩子,可以像比利仔当年一样成为他镜中的影子。选母亲得选没用过的姑娘。结束了一段风流时光后,柯西先生选了最能生育但最不可能存在处女的地方。上滩。那里每个女人的讣告上都可以写“死于生产”。娶了留心,就为毁灭埋下了祸根。看,他选了一个已经被人预定的姑娘。并不是她父母把她许配给了谁。那些垃圾像丢弃小狗一样把她丢了出去。不。我觉得她就属于克里斯廷,克里斯廷也属于她。总之,倘若他想像曾经一样改变自己的家族,那么他失败了。留心连只蝌蚪都没给他生出来。和大多数男人一样,他觉得问题在她。他在婚姻里守了几年,然后回到了他的最爱身边,那就是凌霄。也许你会觉得,既然他的某个女人因为和他在沙滩上做爱而中了风,他就不该再去沙滩寻欢作乐了。但不是这样的。他的新婚之夜都是在那儿度过的,看得出他有多喜欢那里。不管天气好坏。我也是。
蚊子不喜欢吸我的血。从前我还天真地觉得很不高兴,不知道那种拒绝其实是福气。所以你明白为什么不管天气有多闷热,我都喜欢沿着海边的路走回家了吧。如今的天空空空如也,仿佛被拭去了一切,但那时银河像尘土一样常见。星光让一切都成了迷人的黑白电影。无论你处于人生中的什么位置,无论你心情如何,倘若夜里有一片布满星斗的天空,你就会觉得自己很富有。此外还有大海。渔民说,海底有的生物看起来好像新娘的面纱,有的好像镶了红宝石眼睛的金色绳索。还说,有的海洋生物会让你想起老师的衣领,或是花朵做的阳伞。那个夜晚,在迟到的生日派对之后,我想到了这些。每当我有兴致的时候,就会到我母亲在上滩的房子里过夜。那天夜里我正往那儿走,累得像狗一样,忽然就看见柯西先生拎着鞋子往北走回酒店。我走在草地上,想吹吹风,让工作服上的烟味和糖味散一散。他走在下面的海水里。我举起手来想喊他,但某种东西——或许是他扬着头的样子,或许是围绕在他身旁的一种私密气氛——让我停住了。我想提醒他一下,但是疲惫和心乱如麻让我继续往前走。过了一会儿我看到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女人坐在毯子上,用双手按摩着头。我看见她站了起来,像真理一般赤裸,然后走进海里。潮水退了下去,她得走很久才能让海水没过腰际。月亮前面飘过狭长而破碎的云。我记得我的心怦怦地跳。警头怪蠢蠢欲动。它们已经淹死了约翰逊家的男孩们,让罐头厂的那个姑娘差一点死掉,谁知道它们还惦记着谁。但这个女人一直蹚到水深处。我看得出,她不怕警头怪,或许她不怕任何东西,因为她展开身体,举起双臂,跳进了水里。那道弧线我如今记得比从前还要清楚。有一会儿,她消失了,我屏息等待。最后她终于浮了起来。我长出一口气,看着她游回海边。她站起来,又按摩了一下头。下水后贴在脑袋上的头发现在渐渐蓬起来,像是拖着月亮的云朵。然后她,嗯,发出了一个声音。到今天我也不知道那是在说话,在唱歌,还是在尖叫。我只知道那声音让我想回答。尽管我通常像石头一样沉默,凌霄。
我不否认,她的美确实无法抗拒,能够擒住人心。她谋生的手段让我感到悲哀,但她做得那么安静,那么矜持,你会觉得她是红十字会的一位护士。她全家都是放荡的女人,不过她和她们不同,她不理解金牙的致命诱惑。她的牙齿洁白如雪。当柯西先生改变——嗯,减少——她的工作量时,他们谁都无法打破这个魔咒。坟墓也无济于事。
我可以坐在门廊上看着我的男人。大多是在傍晚,有时也在清晨,那时我可以看见他的肩膀上海水的泡沫做的衣领。这里曾经放着白色的藤椅,漂亮女人们坐在上面喝着冰咖啡,咖啡里加了一滴杰克丹尼或者顺风威士忌。现在一把椅子都没有了。我就坐在台阶上,或者手臂撑在栏杆上。如果我安安静静地聆听,就会听见他的声音。也许你觉得他那么有力,一定是个男低音。但,并不是这样。我的男人是个男高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