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陌生人(2 / 2)

托妮·莫里森 5782 字 2024-02-18

“哦,那是桑德勒家的男孩。他给我跑跑腿,收拾收拾院子。是个好孩子。”

“他叫什么?”

“罗门。他外公是我丈夫的朋友。他们一起钓鱼。‘爸爸’有两条船,一条是用他第一个妻子的名字命名的,还有一条是用我的名字……”

十六岁吧,也许更大一点。脖子很好看。

“……他会请重要人物一起去深海里钓鱼。比如治安官,他们喊他丝克警长。他是‘爸爸’的朋友。还有著名的歌星和乐队指挥。不过他也请桑德勒一起去,虽然桑德勒只是个普通的本地人,在罐头厂上班。‘爸爸’会和各种人来往……”

他不会喜欢我这身老女人的衣服。

“大家都很爱戴他,他对大家也非常好。当然了,他还是对我最好,虽然有人说,做妻子的不该得到……”

就像A校区的那些男生投篮一样。我们隔着铁丝网看,挑衅他们。他们也冲我们看过来,给我们希望。

“我很幸运,我知道。我妈开始是反对的。因为‘爸爸’的年纪之类的。但我爸看得出什么是真感情。瞧瞧结果怎么样,将近三十年的完美幸福……”

看守很忌妒,对他们动粗。因为我们一直在看,像球迷一样贪婪,看着那些衣服湿透的身影高高跃起。

“我们从来都不看别人一眼。不过经营酒店就没那么顺利了。所有事情都得我管。谁都没法指望。谁都不能……”

至少有十六岁,可能更大一点。他肯定也打篮球。我知道。

“你在听吗?我在对你说重要的信息。你得把这些都记下来。”

“我记得住。”

半小时后,朱妮尔又换回了她的皮夹克。罗门看到她走过车道,一下就知道他外公当时想的是什么了,于是不禁咧嘴笑了起来。

朱妮尔喜欢他这个样子。忽然,和A校区的男生们一样,他垂下头,一副冷淡的样子,等着被拒绝,然后一跃而起。朱妮尔没给他时间多考虑。

“别告诉我你也和这些老女人上床。”

也。

罗门有点窘迫,又有点骄傲。她认定了他很行。他睡过无数女人,肯定能随便挑,还成对呢,西奥,还成对呢。

“她们告诉你的?”

“没有。不过我打赌她们肯定那么想。”

“你是她们的亲戚?”

“才不是呢。我在这儿干活。”

“干什么活?”

“各种活。”

“比如哪种?”

朱妮尔绕着她的礼物转。她看着他手里的铲子,然后看看他的裤裆,又看看他的脸。“有很多房间她们从来都不进去。沙发之类的什么都有。”

“是吗?”

年轻人,上帝啊。他们还把那称作“迷恋”吗?那魔法之斧一下就砍去了整个世界,只剩下那对恋人在那里颤抖?不管他们叫它什么,它可以跃过一切,坐上最重要的位置,夺走最核心的部分,从高楼大厦到山野沼泽,途经之处无不臣服,它的自私就是它的美丽。当我还不只是哼唱之前,我见过各种男女。大多是两夜情,却想持续一季。有些如激流一般,要求名副其实地占领一切,尽管醒来时人人都被淹死。缺乏想象力的人就用性来喂养它——性是爱的王冠。他们不懂那真正的、更好的、损失最小的、彼此都受益的方式。那样的爱需要智慧,轻轻柔柔,无依无傍。然而这世界往往是一出表演,也许正因如此,人们想要战胜它,他们把全部感情搬上舞台,只为证明他们也可以编造,编出那些美丽而可怖的东西,比如致死的争斗,比如通奸,比如一番云雨。他们自然会失败。每一次世界都胜过他们。当他们忙着炫耀,忙着挖别人的坟墓,忙着把自己钉上十字架,忙着在街上疯跑时,樱桃正静静地由青变红,牡蛎正痛苦地孕育着珍珠,孩子们正张着嘴迎接他们以为是冰的雨滴,然而那雨滴是温热的,闻起来就像菠萝。然后雨滴越来越大,落得也越来越快,已经没法一次接住一滴了。糟糕的游泳者向岸边游去,高超的则等待着银色的闪电。墨绿色的云席卷而来,把雨吹到岸上,岸上的棕榈树装作被风摇动的样子。女人们遮着头发跑开,男人们弯下腰,把女人的肩膀靠在胸前。最后我也跑了。我说最后,是因为我其实很喜欢暴风雨。我就像气象频道里站在风中的那些人旁边的警察用高音喇叭喊着“快跑!”

也许是因为我出生在很恶劣的天气里。一大早,渔民和野鹦鹉就看出了坏兆头。我母亲那时已经软得像块破布,等着那早该出世的婴儿。她说她忽然就振作起来,想去晾衣服。后来她才明白,是暴风雨之前吹来的氧气让她醉了。她朝着洗衣篮才走了一半,就看见天色变黑,然后我就剧烈地动起来。她叫来我父亲,他们俩让我在瓢泼大雨中出世。可以说,我就是从羊水直接来到了雨水里。有件事值得一提,我想,我第一次见到柯西先生时,他正站在海里,怀里搂着朱莉亚,他的妻子。那年我五岁,他二十四岁,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场景。她的眼睛闭着,她的头上下晃动,她那浅蓝色的泳衣时而鼓起,时而凹陷,随着海浪与他的力量起伏不定。她抬起一只手臂,摸了摸他的肩膀。他把她转向他的胸膛,抱着她上了岸。我想是阳光让我满眼是泪——不是看到海里的这般温柔。九年之后,听说他家里需要帮手,我便一路跑到了他家门口。

外面的牌子写着“马切奥……馆”(原文为“cafe—ria”,意为招牌上字不全。),但这小馆其实是属于我的。看起来也许不像,其实是的。比尔·柯西死的时候,我已经给他做了快五十年的饭。他葬礼上的花还没凋谢,我就转身离开了他家的女人们。我能做的都做了。是该离开的时候了。我不想饿肚子,于是帮人洗衣服。但是家里总有顾客进进出出太麻烦,我终于还是答应了马切奥的恳求。他家的煎鱼不错(外面又焦又脆,里面又嫩又软),但小吃总是很让人失望。我做的羊角豆、红薯、豌豆炒饭或者随便什么东西都让如今这些靠外卖食品持家的妻子无地自容,倘若她们还有什么羞耻心的话——自然已经没有了。曾经每家都有个好厨师,用烤箱而不是什么铝盒做吐司,用勺子而不是什么机器打面糊,并且知道做肉桂面包的秘诀。现在呢,唉,都没有了。人们只有到了圣诞节或者感恩节才会认认真真下一次厨房。其他时候他们就来马切奥餐馆,祈祷我不要哪天一头栽倒在炉子旁死掉。我从前是走路上班的,后来脚肿了,就只好辞职。我在家待了几个星期,养养身体,一天到晚看电视,然后马切奥来敲门了,说他实在受不了餐馆里一个顾客都没有。他说他愿意每天开车接送我上下班,从上滩到丝克,只要我肯再救他一次。我说我不仅不能走路,连站也站不住。不过他已经想好了办法。他给我准备了一把带轮子的高脚椅,这样我就可以在炉子、水池还有菜板之间往返。后来我的脚好了,但是我已经习惯用轮子滑来滑去,没法放弃了。

那些还记得我的真名的人要么死了,要么走了。现在也没有人再问我。就连有无穷多的时间可以挥霍的孩子们,也当我已经死了,不再过问我。有人觉得我叫路易丝或者露西尔,因为他们看过我拿引座员的铅笔在奉献袋上签了“L”。其他人听人说起过我,或者听到有人喊我,就觉得我叫埃尔,是埃莉诺或者埃尔韦拉的昵称。他们都错了。总之他们不再猜下去。就像他们不再把马切奥餐馆叫作马切奥餐馆,也不再补上缺少的那几个字母一样。现在大家就把这里叫作“湾口小馆”,而我就像被便利的交通方式惯坏的人一样,还在那里滑着轮椅。

女孩们很喜欢这里。她们喝着丁香冰茶,向朋友诉说着他说了什么,描述着他做了什么,猜测着他是什么意思。比如:

他三天都没给我打电话,我打给他的时候,他又想马上见面。看到了吧?如果他不想和你在一起,肯定不会那样的。唉,好啦。见面之后我们聊了好久,他头一次真的在听我说话。当然了,有什么难的?只要等你闭嘴,他就可以说他的了。他不是在和那谁谁约会吗?才不是呢,早分手了。他想让我搬过去住。先把该签字的签了,亲爱的。我谁都不要,就要他。这样啊?呃,不要用一个银行账户,听见了没?你想不想吃鲷鱼?

真蠢。不过她们给午餐时间增添了点滋味,让旁边偷听的心碎的男人们振作了一些。

我们餐馆一直没有服务员。菜都盛在加热的盒子里,等你把自己的盘子装满,就去收银台付钱。收钱的是马切奥,或者他老婆,要么就是他的哪个靠不住的儿子。然后你就可以坐下来吃,或者带走。

那个不穿内裤的女孩——她说她叫朱妮尔—经常过来。第一次见到她时,我觉得她像是飞车党里的人。靴子。皮夹克。狂野的头发。马切奥也忍不住一直盯着她——盖了两次才把她的咖啡盖上。第二次见到她是星期天,教堂礼拜快结束的时候。她走过整排装菜的盒子,看菜时的眼神跟 “救救这孩子”广告里的那种眼神一样。我正坐在水池边休息,吹着一杯汤,准备蘸面包吃。她走路的样子好像一只黑豹。蓬松的头发不见了,编成了无数根长辫,每根发梢上都系着个亮闪闪的东西。她的指甲涂成蓝色;嘴唇涂成黑色,宛若黑莓。她还穿着那件皮夹克,下身改穿了长裙,不过几乎是透明的,靴子上摆动的是一片花哨的空气。她的私处在红色大丽花与满天星之间一览无遗。

朱妮尔小姐挑食物的时候,马切奥的一个游手好闲的儿子正靠着墙边。他从来都不开口说“下午好”“需要帮助吗”“您要来点什么”或者任何招呼顾客的话。我吹着汤,看他们谁先恢复正常。

是她。

她肯定是给自己和另一个朋友点的,因为克里斯廷回家时已经成了一流的厨师,而留心不吃饭。总之女孩点了三份小吃、两份肉、一个米粉布丁,还有一个巧克力蛋糕。马切奥的那个儿子,他们喊他西奥,今天老是阴笑着。他从墙边走过来盛菜。他把炖西红柿撒了出来,弄得土豆沙拉一片红,又把烤肉堆在卤汁鸡上面。看着西奥这么作践食物,我很恼火,手里的面包都掉进了汤里,像沙子一样散开。

她的眼睛一直没从菜上离开,一直没遇到西奥那愤恨的眼神。直到他在收银台找钱给她。然后她看着他,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得靠一帮狐朋狗友。你下面那玩意儿一对一就不灵了吧?”

西奥冲着她后背骂了个难听的字眼,不过除了我谁都没听见。门砰地关上之后好久,他还在念叨着那个词。年轻人不会说废话,因为他们知道的词本来就不多。

马切奥走进来准备接手。教堂里做完礼拜的人马上就要过来排队了。西奥正在收银台后对着空气模拟着带球的动作。好像他刚刚被奥兰多魔术队签了下来,又拿到惠特麦片(这个品牌的麦片经常在包装盒上印上各种运动员的照片。)的代言合同一样。这样就能洗清耻辱,也挺好。至少挺快。有些人需要花一生的时间。

这个叫朱妮尔的女孩让我想到我认识的一个本地女人。叫凌霄。她让我想到她年轻时的样子。尽管我觉得朱妮尔这种新潮荡妇没法跟她的气质相比。柯西先生也认识她。不过你要是问他,他肯定不承认。在我面前他不会否认。他从来不对我说假话。没有必要。我比他还了解他的第一个妻子。我知道他很爱她,也知道当她发现他那些钱的来历之后是怎么看他的。完全不像他跟别人说的那样。他夸耀的那个父亲其实是靠向政府告密挣钱的。警察通过他来打听某个黑人男孩躲在哪里,谁是贩酒的,谁觊觎什么财产,教堂聚会时都说了什么,谁鼓动大家去投票,谁在筹钱准备办学校——各种南方警察感兴趣的情况。收入颇丰,通风报信,五十五年来都一直受人青睐,丹尼尔·罗伯特·柯西用他那邪恶的灰眼睛盯着每一个人。他只是喜欢手握权力的感觉,大家猜想,因为他一点都不开心,而且他靠着对白人,特别是对白人警察俯首帖耳挣来的钱没有给他和家人带来任何享受。白人喊他丹尼仔。但是在黑人中间,他名字的首字母DRC,让他有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称呼——“老黑头”(DRC 发音近似Dark(黑暗))。他崇拜纸币和硬币,不给儿子买像样的鞋,也不给妻子和女儿买像样的衣服。死的时候,他留下了十一万四千块浸满怨恨的钱。他儿子决心好好享受自己那一份。他当然也没有随意挥霍,而是用在了老黑头所诅咒的东西上—好时光,好衣服,好食物,好音乐,从早到晚跳舞。于是就有了一座酒店,把这一切尽收其中。父亲让人们恐惧,儿子却如阳光一般灿烂。父亲被警察收买,儿子收买了警察。父亲所斥责的,儿子则推崇。父亲一毛不拔?儿子出手大方。但是,挥霍也无法融化朱莉亚。她家是农民,总是被白人地主和黑人恶棍欺压,没有一块土地。听说丈夫的钱沾满了鲜血时,她如坠冰窖。但她没有羞愧太久。她生了孩子,等了十二年,看历史是放过这代人,还是在他儿子身上重演。我不知道她是满意了,还是不再感兴趣了,因为她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耳语是:“那是我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