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夜晚。它从来都不会结束。它用巨大的黑暗吞噬了太阳,扼杀了所有的光亮,伸开它那冰冷而漆黑的手臂笼罩住整个世界。夜把所有人的眼睛都永久地粘住了,让梦变得更沉更怪,让人们都忘记自我,让人们和梦中才有的生物游荡着,记忆四处驱散。夜在建筑物的墙上画着最吓人的自画像,颜色都逃离了的它的画像。夜往熟睡中的人们脸上吹着令人窒息的冷空气。冷空气钻进人的肺里,把人的肺也变成黑色。

卢米贪婪地吸着空气,张开眼睛。她浑身都是汗,被子的重量似乎要勒住她的喉咙。她必须摔掉身上的被子,爬起来。她把双脚伸进拖鞋里。她必须走到窗前去看看窗外公园里的风景,只有这样才能减轻噩梦在她心中留下的石头般沉重的压迫感,再把这种压迫感变成一种难以言状的空虚。月光照着雪堆、供孩子们玩耍的操场上的秋千、爬梯和建筑的屋顶,给它们包上一层银色的锡纸。这些物体的影子都一动不动,就像是用黑色的雪画出的影像。

有两个公寓的窗户上亮着灯。除了她以外,今晚还有其他人在凌晨3点45分的时候还醒着。这个时候醒着毫无道理,完全违背人类的生活规律。这个时候活动的只有噩梦中的景象,醒着的人无法把它们和黑色的影子区分开来。窗户的下沿结了一层蕾丝般的霜花。卢米小心地摸了摸冰凉的玻璃,虽然她知道小小的冰晶结在窗户外层,凭她手上的那点温度是不能让它们融化的。寒风透过窗缝吹在她的手指上,卢米缩回手,打了个冷战。

曾经有一段时间,卢米半夜醒来,希望夜晚永远都不要结束,白天永远都不要到来。那时她也梦到过无尽的黑夜,不过当时那是她的希望之梦。现在,无尽的黑夜成了她的噩梦。很多事情都变了。那时卢米早上醒来会因为要起床、要迎接白天而失望。她知道白天不会带来任何好事,她知道白天将发生的坏事比任何一个正常人能够承受的都要多。但她还是承受下来了。也许她并没有她们说的那么怪异。

现在卢米回到床上,钻回温热的被窝里,疲倦替她合上了双眼。下半夜她再也没有做噩梦。她根本没有做梦,至少没有做那种让她第二天醒来还能记住的梦。

卢米再次醒来是因为阳光照在了她身上。已经十点了。她觉得自己睡够了,清醒得让她感到奇怪。也许每个人早上起来就应该是这种感觉,而不是觉得自己像死了很多次后还魂的僵尸那样。她不欣赏逃学的行为,可是今天逃学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今天她还不想看到杜卡那张得意的脸。

卢米在床垫上做着手部和腿部的伸展运动。今天她该做些什么?也许她会去健身房。卡伊莎姨妈给她买了健身房的年卡作圣诞礼物。卢米不是每次站在那些精力充沛的跳健美操的女孩中间都觉得来对了地方,可是出汗让她觉得舒服,而她也需要让自己变得更有力量。杜卡突袭成功,才在短时间内占了上风。如果卢米当时可以相信自己的肌肉,那么她就很能轻易挣脱,让杜卡也尝一尝脸颊磨在冰冷而粗糙的石头墙上的滋味。

不要因为报复而寻找力量,而要因为今后可以不再需要经历那些经历后会让人想要报复的境遇,去寻找力量。听起来很郑重,实际上这句话只意味着卢米再也不想输给别人。

她不想再去想昨天的事,她只想今天,属于她的一天。

妈妈和姨妈常说女人时不时地花一两天宠爱自己很重要。她们说的宠爱自己实际上就是购物、吃巧克力、洗泡泡浴、看女性杂志和涂指甲油的代名词。想到这里卢米打了个冷战,对她来说这样的一天并不是宠爱自己,而是会让她很不舒服,装模作样而已。

对她而言,宠爱自己的一天应该是漫画、甘草糖、能让她出汗的运动、咖喱蔬菜,最重要的就是孤独。妈妈一直纳闷她为什么这么喜欢一个人待着,难道她从来都不会觉得无聊吗?卢米懒得告诉妈妈,听着他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更容易让她无聊。她宁可一个人待着,也不愿意被一群话不投机的人包围着。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她可以完完全全地做她自己。她能感到自由。不会有人跟她提任何要求。她想要安静的时候,不会有人说话。她不想被人碰的时候,也不会有人碰她。

卢米也非常享受去看画展。她会给自己留出好几个小时的时间,往手机里下载够音乐,最好是“大举进攻”(Massive Attack)乐队[1]的音乐。她不带任何偏见,去看展览前也不会过多地去了解画家或者画展的主题。买过门票后,她会盯着地板走进第一间展室,让音乐从耳机里涌入大脑,然后闭上眼睛。她会清空自己的思想,用音乐填满大脑。她会集中精力让自己的呼吸变得平缓、稳定,让自己的脉搏下降到几乎是睡觉时的水平。等她把环绕在周围的凡尘俗世彻底驱逐掉后,她才睁开双眼,让自己融合进展厅中的第一幅画里。

看画展的时候,卢米可能会忘记时间。画面、色彩、帆布、纸张或者照片中的运动感、景深、表面的不平和质地把她深深地拽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她还不完全认识、也不理解、但却真真实实地属于她的世界。那是她的湖、她的森林和她的心灵里的风景。美术在对她说话,用一种可以和音乐融为一体的语言,为她开辟出一条小路,通向黑暗,或者光明。她极少在意画的主题。画到底画的是什么,或者画得像不像什么并不重要。只有意境才有意义。

卢米也很少有离开画展却觉得一无所获的时候。虽然这种情况有时候也发生过,但那一般是由外部的原因造成的,比如饥饿、疲倦或者压力。要不就是一些聒噪的参观者,即使她把耳机的音量调到最大,也压不住他们的声音。有的画展像是一场龙卷风,看完后她打着呵欠,双腿无力地离场。有的画展看过后长长久久地还留着余热,似乎有东西还在她的头脑中发声,那些色彩还停留在她的视网膜上,在她的梦中画出了新的色调。她不再是去看画展前的那个她。

今天不是看画展日,因为卢米已经看完了坦佩雷艺术博物馆[2]、沙拉·希尔登艺术博物馆[3]和TR1艺术厅[4]所有的画展。她一般都会争取在画展开始不久就去看展览,但不会在最初的几周去。她会等到最热心的观众已经去看过,而最后一拨观众还没行动之前。

阳光照耀窗户上的霜花发出晶莹的光。卢米考虑要不要在吃早餐前出去跑一小圈。她看了看温度计,温度计上显示气温为零下二十五摄氏度。算了,这种天出去跑步呼吸会让肺很难受。

突然,手机响了。卢米抓起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号码她并不认识。

不要接听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永远都不要。这曾经是她的原则,但现在已经不是了。现在她一个人住,自己的事情都得自己处理,所以也得有勇气接听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

“我是卢米·安德森。”她用正式的语气说。

“是我,我是爱丽莎。”

爱丽莎?爱丽莎怎么会给她打电话?

“杜卡说你已经知道了。”爱丽莎接着说。

卢米叹了口气。她不会还得向爱丽莎保证她是不会主动把这件事泄露出去吧?

“我不知道我还可以给谁打电话。那两个男生都不想说这件事。我快要崩溃了。你现在必须到我家来。我再也受不了一个人待着了。我害怕。请你帮帮我。”

爱丽莎的声音又尖又慌张。她明显处于恐慌中。

“我不行……”卢米刚开口,还没来得及多说,爱丽莎就哭起来了。

卢米盯着窗上的霜花。要是她现在按下红色的结束通话键,然后把手机关掉?不要卷进去。不要管别人的闲事。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为什么她现在这么难下决心?也许是因为爱丽莎哭了。也许是因为从来都没有人这么直接地向她求助。

“好吧。我过去。”她听到自己对着手机说。

这就是本应该属于她的一天。

爱丽莎住在培尼基[5]的帕罗迈基街,坦佩雷最贵的街区。卢米穿着磨旧了的外套站在爱丽莎家楼下的大门口时,感到自己完全走错了地方。硕大的院子靠街道的一边围着一道石头墙,另一边紧挨培尼基的山坡,还有专门供人跑步的小路。房子本身大得惊人,外墙是浅色的,气派得很。卢米一向都以为这种房子里至少住着两家,但这栋房子里显然只住了一家。不过任何地方都没有户主的名字。看来住在这栋房子里的人家不想让他们的邮筒或者门牌对着路人嚷嚷住在这栋房子里的人是谁。

再看一遍短信。没错,地址就是这个。大门边的两个石墩上盘踞着两头铜狮子。两头狮子各把一只爪子放在一个铜球上,似乎在说,这里归我们看守。

卢米按了门铃。过了一会儿,爱丽莎打开门,她穿着一件像婴儿连体服般的粉红色衣服跑下了楼。卢米穿的是旧得起球、已经磨坏了的、从二手店买来的衣服,可是她看起来并不像从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病人。

爱丽莎打开大门,几乎是扑到卢米身上来和卢米拥抱,卢米没来得及躲闪。

“太好了,你来了!我不太确定你会有什么反应,因为我们两个并不太熟。”爱丽莎说。

她浑身散发着玫瑰和昂贵的味道。卢米不用香水,但她已经让自己的鼻子训练出了可以闻出不同牌子的香水的本事。她在这方面堪称优秀。曾经,隔老远光凭香水就能辨认出一个人,为她争取到了宝贵的一两秒钟的逃跑时间。

“是Jean Patou的喜悦淡香水。”她说,然后迅速挣脱了爱丽莎的拥抱。

她觉得这种拥抱陌生人的做法就像是顽固的感冒,必须快速想出康复的办法。

爱丽莎惊讶地看着卢米:“我不知道你对香水这么有研究。这个是我爸爸送给我的圣诞礼物。听说这是世界上最贵的香水。”

“是。”

卢米一点都不想开始谈论香水或者圣诞节的无聊话题。闲谈就不必了。她之所以来,是因为爱丽莎惊惶失措,而且哭了。如果她只是被叫来像一条狗一样地陪着爱丽莎,那么她完全可以马上回家。她还能赶上去健身房跳女子格斗健美操。

爱丽莎就像一只发条被上得太紧的粉红色玩具兔子一般地跳着。她好像现在才意识到冷空气怎样用力地把她们两个捏在拳头里。

“我们进去吧。”她说。

卢米只能点点头。

房子的内部比外部还要富丽堂皇。高高的房间,华丽的飘窗,粉红色的墙面和家具。这些家具明显比卢米一年付的房租还要贵得多。还有好多冬天里用来照明的灯具,照亮了地板和家具的表面,却没暴露出一粒灰尘。爱丽莎昨天在咖啡店里提到的那个清洁工,拿着双倍工资确实工作得很出色。

卢米脱掉马丁靴和外套,把手套、围巾和帽子扔到一边,爱丽莎觉得还有必要介绍:“楼下还有桑拿和游泳池。”

“我不是来游泳的。”卢米干脆地回答道。

爱丽莎有些尴尬:“你当然不是,对不起。你想喝点什么吗?卡布奇诺、摩卡咖啡还是拿铁?”

“普通咖啡就行。不加糖。”

“好吧。我帮你端过来。你可以去楼上我的房间等我。”爱丽莎说。

卢米沿着楼梯往楼上走。走到平台处有面镜子,她看了看镜子里那个走错了地方的女孩。我到这里来干什么来了?我来这里是个错误。她是会不情愿地慢慢被卷入一锅粥里,而这锅粥的味道会越来越糟糕。

爱丽莎的房间看起来就好像有什么粉红色和黑色的东西在里面爆炸了一样。这两种颜色占据了从地毯到墙壁,从窗帘到笔记本电脑在内的一切。难道这是某种拖长了的公主期,然后随之而来的是摇滚精神?光是爱丽莎的房间几乎就有卢米租的一居室的两倍大。这个房间还连着一个小阳台。

爱丽莎好像有数不清的首饰和化妆品。她放电影光盘的架子上放满了恐怖片和浪漫喜剧片。卢米的目光寻找着爱丽莎房间里的不和音。每个人的房间里都有不和音,都有和整体不符、和别人对他的感觉相违背的地方。爱丽莎的房间里,这样的不和音有两个。

书架最下方的一层放着让人肃然起敬的天文学方面的书籍。这些书被塞在那里,似乎是为了躲避来访者的目光,但那些书的数量很多,不像是没送对的礼物或者巧合。卢米忽然想起来,爱丽莎在学校选修了加长学时的数学和物理。

另外一个不和音就是那些蓬松的毛线头和毛衣针。针上明显有一样刚刚开始织的编织品。看来爱丽莎并不是什么东西都买现成的。

有点意思。或者说如果卢米认为有必要好好认识一下爱丽莎,这两个发现倒是很有意思。现在卢米只是把她找到的不和音记下来,储存在脑子里。

“没加糖的咖啡!”爱丽莎走到门口就喊起来了,把咖啡杯递给卢米。

咖啡杯是黑色的。爱丽莎用的咖啡杯是粉红色的。这个发现让卢米觉得好笑,但社会学的实地考察还是到此结束吧。

“你为什么叫我来?”她问。

爱丽莎坐到床上,叹了口气:“我害怕得不得了,太害怕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