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一出口,吕明月就后悔了。她已经输了,她等他这句话实在等不到便自己说出来了。因为她心里毫无理由地固执地认为,这句话就是王发财该说的话,他只是没有说,不等于它不存在。而她只是像个性急的牧羊女一样提前替他把它放出来了。可是这羊儿一旦被提前放出来了,看着竟也不像羊儿了,像基因突变了一样面目可憎。如果他残酷地拒绝她,怎么办?再委婉也终究是残酷的。他会说:“我觉得你很好,可是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或者:“我是为你好,你应该找更好的男人。”天哪,如果她被一个只上过初中的丑男人拒绝了,她怎样才能把这只羊儿赶回羊圈?若是被那些昔日的女同窗知道了,她还有何脸面存在于世?她活着只不过是她们的一个笑话罢了。越往后,这个笑话越坚硬,直至石化。
吕明月连忙低头摆弄一块羊肉,仿佛正在专心地侍弄她的一块土地。
这时候她听到王发财说话了,那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一时她竟疑心王发财已不在人间,更不在她身边。她不看也知道,他此时必定是咧着大嘴露着三十二颗门牙。她听见他说:“何止是喜欢,我简直是崇拜你。”她心里随着这句话轰隆一声,仿佛有什么东西刚刚爆炸了,然后她努力平静下来,剖析这句话的意思。崇拜?崇拜是什么意思?就是把一样东西当神一样供起来而决不去使用?还是他在委婉地、巧妙地用崇拜去遮掩那个真相,那就是他根本不喜欢她,而她却还要在这里自作多情,不仅自作多情还要自取其辱。
此时她想对桑小萍说:“女人,我真的不值得任何人渴望吗?”她的泪忽然又下来了。
王发财却忽然抓住了她的一只手。他慌里慌张结结巴巴地说:“我这人不会说话。要不——要不你就嫁给我吧。如果你肯嫁给我,肯和我一起在这里生活,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你可以不工作不赚钱,我东跑跑西跑跑赚的钱也够两个人用。如果你愿意旅游,我就陪你去,去哪儿都可以。我会每天送你一朵玫瑰花,直到我……不在了。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女博士,以前我做梦都想不到的,因为自己文化太低觉得实在配不上你,只要你不嫌弃我。”
她惊呆了。这是突如其来的求婚吗?可是,他们之间怎么连个恋爱的过程都没有就直接跳到求婚上去了?他是看她可怜而施舍给她求婚吗?还是为了节省恋爱的成本?确实,谈恋爱多多少少是要成本的,王发财大约是觉得谈恋爱不划算吧,不如干脆结婚。这段表白有两处让她感到不舒服。第一处是每天一朵玫瑰。就算她不出现,他不也照样每天给自己买一朵玫瑰吗?就是随便换了哪个女人,他也可以卖个人情说这花是送她的,其实不过是送他自己的。第二处是她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女博士。难道他愿意娶她仅仅因为她是个女博士?也就是说,如果他真的喜欢的话,喜欢的也不过是女博士这顶帽子,而不是那个戴帽子的女人,其实就算帽子的下面是一只母猪也没关系。
尽管耐不住吕明月的任何剖析,但毕竟这算一番表白,平生第一次被人求婚,她不能不稍稍感动一下。继而她又感到一阵悲凉。难怪这么多年没有男人追求她,原来是因为她没有遇到王发财这样的丑男人。可是她怎么能答应他呢,怎么可能?难道她会嫁给这样一个男人吗?她需要的只是他的表白,她并不需要做出回答。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不爱他,所以她需要他爱她。
如果刚才王发财拒绝了她,怎么办?她简直吓出了一身冷汗。她以为自己逃到了与世无争的地方,从此以后只剩下了自由自在,没想到,等待的背后还是等待,幻想的尽头还是幻想,她不过是一个环球旅行的麦哲伦,无论绕地球几圈,终归还是要回到那个原点。
似曾相识的屈辱,好面熟啊。她连连冷笑,又想流泪。她抓起那只碗喝了一大口黄酒。什么是自由?自由就是她有主宰权。今晚她要把自己灌醉,喝醉了好和他上床。她不会和他恋爱,不会和他结婚,但她要和他上床,似乎不和他上床便不足以惩罚自己,不足以惩罚这个世界。而王发财正好又长得那么丑,真是足够惩罚的筹码。不过,和一个这么丑的男人上床终究是个挑战。尤其是他那张巨大的嘴和三十二颗牙齿。她又喝了一口酒,喝醉了把眼睛一闭,那就和谁睡都一样了。
最后,吕明月如愿以偿地把自己灌醉了。然后她如愿以偿地和王发财在黑暗中在酒醉中睡到了一起。她的意识躲在层层叠叠腾云驾雾的酒精里,不肯钻出来辨认王发财,即使认出了他,也恨不得装作不认识他。她缩在残留的最后一点意识里把黑暗中的王发财想成了别的男人。那是她中学时代暗恋过的一个老师,她暗恋了他好几年,当年不是靠着这暗恋未必能考上大学。还是那种暗恋好啊,你可以用你全身的所有器官去想着他接近他,你会背熟他身上的每一丝气味,却永远不会和他说一句“我喜欢你”。现在她要把这丑男人想成他,在想象中终于和他做了一次爱。虽然王发财的床上功夫实在是不怎么样,但她只能勉为其难,替那想象中的中学老师抱歉了。
俩人睡过之后的第二天,王发财满面红光地在屋子里出出进进,当然仍然不忘买一枝玫瑰花。她可以以为是为她买的,也可以以为是为他自己买的,反正花上又没贴标签。王发财一边在厨房做早饭一边大声唱歌,她躺在床上听着他震耳欲聋的歌声,一阵厌恶,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他跑调跑得如此严重,简直是五音不全。除了跑调,还格外刺耳,她想了一想才想明白,大约是因为今天这歌声里充满了志得意满。志得意满什么?因为昨晚刚睡了一个女人?不,她断然否定。他得意的是,他睡了一个女博士。准确地说,是睡了一顶女博士的帽子。她敢保证,那博士帽下即使是只母猪,他也照睡不误。对他来说,能睡一顶女博士的帽子就是一种荣耀。她独自冷笑。
这时,王发财扯着洪亮的嗓音叫她吃早饭了。他说过的,只要她喜欢,他就可以为她做任何吃的,他什么饭都会做。她下床,款款走到饭桌前,好似一个新生的慈禧太后。
又是他最拿手的羊肉面片汤加煎包。她想,也没见待遇比以前好多少,便有些笑自己先前的天真。趁着吃饭的当儿,王发财提出一个要求,从今往后他们俩就搬到一间屋睡吧,两个人各睡一屋显得很怪异。她想,才过了一晚上怎么就怪异了,她在这儿住了三四个月都没显得怪异过。食物从胃里转移到了心里,塞得满满当当,吃了两口她就借口说不舒服,回到自己屋里了。
黄昏时分,外面下起了小雨,吕明月站在窗前,荒凉坚硬的西北渐渐模糊,渐渐柔弱,而远处的黑暗已至,这点柔弱即将缩进那黑暗的蚌壳里。王发财采访未归,她在窗前站了一会儿,给桑小萍发了条短信:“女人,今晚我忽然觉得从没有过的孤独,我现在有大片大片的空白时间,没有人再逼我赶我,为什么我却还是觉得不自由?”
短信回过来了:“那是你还不习惯,就像你戴枷锁戴的时间太长了,就算给你摘掉了,你还是会保持原来的姿势走路。”
她说:“这几天我本来想好要发狠把中国哲学史读一遍,却只看了几页。因为读的时候我也并不快乐。我想,和男人睡觉是不是会快乐一点。结果还是不快乐。”
过了半天短信才回过来,这让她怀疑那女人是不是一边正和男人约会一边给她发着短信。那女人说:“哲学解决不了的问题,和男人睡觉肯定也解决不了。”
她说:“女人,来德令哈吧,我们在一起总会好一些。就算没有男人,两个女人在一起生活也挺好。只有我们两个在一起,我们的短处才会相互得到弥补,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才能变得邪恶而强大,无所畏惧。”
短信回过来了:“女人,我也想你,可是有些东西只适合远远地思念着。”
有些东西只适合远远地思念着?比如父母,比如最好的朋友,亲密却无法在一起,好像人活着就是为了和所爱的人不停地分离。她独自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决定出去一个人看场电影——很久没有去电影院看过电影了。她打着一把伞走到了电影院,恹恹欲睡的卖票员忽然惊醒,诧异地看着她,像看着刚刚降落到地球上的外星人。吕明月拿着票走进影厅。灯光转暗,电影开始了她才明白售票员的目光,原来偌大、空旷、寂寥的影厅里只有她一个人在看电影。她想坐在哪儿就可以坐在哪儿,坐到天花板上看都没有人会管她。幸好不是恐怖片,她抱着一大桶爆米花,机械地往嘴里填着,像个白痴一样看完了一部白痴的喜剧片。她一个人在黑暗中笑,笑得前仰后合,笑得蹬腿拍椅子,笑得像个真正的傻瓜,像个真正的外星人。她一个资深文艺女青年,一个研究现当代文学的女博士,一个两天不看文艺片就会死的女人,竟一个人看完了这样一部垃圾喜剧片。
电影结束,她抱着那把湿漉漉的相依为命的伞踽踽走进了雨中。一切都是湿漉漉的,夜晚是湿的,电影是湿的,她也是湿的。她一只手高高撑着伞,一个人在雨中迈着自创的舞步,此刻她是多么自由,自由得随时能跟着这把伞飞起来,飞到外太空去。她不用再写论文,不用再讨好别人,不用再苦苦等待别人的赞美,不用再觊觎着导师的垂青,她不用再期待任何事,也不用期待落空后再被羞辱。现在,她在一个牛羊肥美的世外桃源里,甚至不用工作,有个丑男人愿意养着她,居然愿意养着她这寄生虫。空前绝后的自由、从没有过的自由就这样降临了,有什么不好?她一圈一圈地旋转,像只螺旋桨一样随时都要飞起来,飞走。可是,她的泪还是下来了,她在雨中开始哭泣,大声地哭泣。
一切都是湿的,没有人会看到她在哭泣。
<h3>五</h3>
吕明月回到家中时,王发财已经回来了。他问她干什么去了,她说去看电影了。王发财咧着大嘴笑道:“看个电影还去电影院啊,在电脑上还不是一样看,何必花那个冤枉钱?”她冷笑一声,不屑再说一个字。王发财见她不说话了,忙过来看着她的脸色讨好地问:“今晚看的什么电影啊?其实我也喜欢看电影的,没事干的时候我也会偶尔在电脑上看部电影,只不过看电影不划算,还不如写个小稿子挣点稿费实惠。你都喜欢看谁的电影啊?我喜欢看香港的警匪片,尤其喜欢看刘德华演的。你喜欢看什么电影啊?”
她接着又冷笑了一声。她本想着用伯格曼、费里尼、塔可夫斯基、安东尼奥尼、帕索里尼、戈达尔、波兰斯基、布努埃尔这一连串名字砸死他,可是忽然又觉得可怜,不只是他可怜,她也可怜。他们真是一对可怜虫。
雨还在下,西北居然也有这么多的雨。“这个世界——你开得再快也躲不开它——带着许多匕首向你扑来。”这是谁的诗?也被淋湿了。
王发财在她身后发出遥远、清晰、明显在发抖的声音,是因为兴奋?她警惕地想,他兴奋什么?他说:“该睡觉了吧?”
又该睡觉了?这可是他一天中望眼欲穿地等待的唯一时刻?就因为可以和她睡觉?或者是可以和一个女人睡觉?
当然,一个性关系不纯洁的人,简直像坦克军团,所向披靡。从理论上讲,奸淫是最大的自由,可是,她睁大眼睛,仔仔细细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今晚没有喝酒,没有酒精的遮蔽和掩护,一切竟像放到显微镜以及放大镜下一样,纤毫毕现。她惊恐地看着他咧到耳根处的大嘴、三十二颗明晃晃的牙齿、嫁接上去的树枝一样的手指,还有他的香港警匪片以及他的某个偶像。天哪,她居然和这样一个男人睡了一觉。如果附近有个神父,她一定要跪到他脚下去忏悔。
王发财被她看得有些怕了,后退了两步,脸色开始变灰、变暗,刚才那点灼烧着的兴奋像木炭一样渐渐熄灭了。
吕明月看着他的脸,忽然再次感到自己的可怖了。四个月里,她吃他的、喝他的、住他的,不掏一分钱地、心安理得地赖在这里,她心里是没有他,没有就罢了,居然还这么吝啬地与他睡过一次,也够小气与无耻的。可是,如果再施舍他一次,她得把自己灌醉,好把他想成别人,不能是那个中学老师了,还得换一个男人意淫。亏得她这么多年还是暗恋过好几个男人的,她也只能暗恋人家,无边无际的黑暗般的暗恋,如今正好拿他们补偿自己。但今晚没有酒,她也不想喝。她连忙说:“着凉了头痛,要早点睡了。”然后便跑进自己住的那间屋子,下意识地从里面把门闩上了。她趴在门上听外面的动静,生怕王发财会过来敲门。可是,客厅里久久都是静悄悄的,王发财好像一直保持着刚才那个姿势,一动没有动过。她内疚而羞愧,羞愧而恐慌,恐慌而解恨,这一解恨居然好像平白无故又占了王发财很多便宜。然后她一边解恨,一边睡着了。
雨下了一夜。
第二天早晨,吕明月照例听到了王发财嘹亮的歌声,却不想起床。一直赖到他上班走了,她才起床。走到客厅里,她忽然发现窗台上的玫瑰不是一枝,而是忽然变成了五枝。显然是王发财今天早晨临时加的。她又看到桌子上的笼屉下面扣着留给她的饭,还冒着热气。她一口也不吃,就呆呆地看着那缭绕的热气。平心而论,王发财也算个好人,除了长得丑了些、没文化了些。可是,她长得也不美,要不就真的和这个男人结婚吧,他毕竟是这么多年里唯一愿意收留她的男人。如果是长得帅点的,那也根本轮不到她,如果还有些才气,那就更可怕了,看看系里的那些男博士就知道了,恨不得能找个有钱的岳父来解决他们这些人的栖息问题。据说数学系有某男,追求到了某领导的女儿,偏偏这领导看不上他,不过他并不灰心,只管一趟一趟、金石可镂般地往领导家跑。领导终于同意了爱女的婚事,并且为爱女买好了房子,顺便装修好了。某日,这位领导要带着全家过去参观新房,正好领导家四口人刚好把一辆车塞满。领导便对某男说:“那你自己想办法过来吧。”某男颠颠地同意了,于是骑上自行车一路尾随着领导的小车去看新房。
虽然事实如此,但她还是觉得不舒服,觉得心里硌得慌,想了半天忽然明白了,还是因为王发财不够体面。别说嫁给王发财了,就是和王发财睡过,她就已经输给那些女博士了。她居然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还这么无休止地惦念着她们,好像连自己的性生活都要请她们批准和观摩。她觉得自己已经无药可救,已经病入膏肓了。
可她仍然觉得不对,好像有一种更深的恐惧正潜伏在她身体里的某个地方,然而,这种恐惧又好像是别人的,正在别人身上发生,因为是旁观,她才看得这么清晰、这么残酷。她明白了,她是不爱王发财,可是,王发财怎么能也不爱她?她相信,她确信,王发财不爱她。因为有前三十年竖在那里像墓碑一样提醒着她,她根本不值得人渴望,她丑陋、猥琐,充满欲望和野心,她只不过是个主流之外的未遂者。
那他为什么愿意娶她?她冷笑了,对他来说,她不过就是个浑身赤裸的女人头上戴了顶博士帽站在他面前,因了这赤裸和赤裸之上唯一的帽子,所以才加倍刺激了他的性欲吧,倒像是这变成了一种适合他的性爱情趣,而她其实与那些扮护士、扮空姐的色情表演者无异。原来是她在表演给他看,还顺便勾引了他。
她忽然又想起了王发财讨好她的目光,湿漉漉的,狗一样的目光。她便又安慰自己,也许,也许王发财并没有这么可怕,而是她自己被一种古怪的方式绑架了。
她对桑小萍说:“女人,你说,为什么真的有个男人愿意对我好,我还是这样孤独,这样不自由?”
短信回过来了:“你们知识分子就这样,得意时做做儒家和宠妇,失意时做做道家和弃妇,还要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你现在就是独坐幽篁里,却又不甘心,一定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正一身风骨地坐在竹林中弹琴。你真正需要的是燃烧的城市——为你燃烧的城市,所有的男人都是你的俘虏,跪在你想象中的风华绝代的脚下苦苦哀求,而你策马扬鞭追逐你无尽的疆域。如果换个时代,你其实最愿意做的是女成吉思汗。所以,一个人对你好怎么能够用?”
“可是他只是愿意对我好,却并不爱我。”
“你觉得他应该跪下来求着你舔你的脚指头?女人,我说句实话,不要因为自己博士退学了就觉得天下所有的人都欠了你。”
“……连这样一个男人都不爱我。更可耻的是,他不爱我,却想和我睡觉。”
“男人可以随便和一个女人在一起,而女人得和比自己优秀的男人在一起才甘心,即使不比自己有钱,也一定要比自己聪明、聪明再聪明。”
她知道桑小萍下一句没有说出的话是“正因为你既不漂亮也没有钱,所以只能要求男人一定要比你聪明、聪明再聪明。因为你知道自己唯一可以自恃的就是聪明了”。然后,她像为了安慰她一样,在短信里又补充了一句:“不过这年头,谁不是但凡有一点点可骄傲的资本就用到极致呢?”
她回她:“你这个自以为是、得意扬扬的女人,这世界上压根就不会有哪个男人想和你睡觉。”
然后她关掉了手机,感觉这样就可以把桑小萍推在门外了。
就在这时,敲门声响了。吕明月吓了一跳,恍惚间觉得是桑小萍来看她了。她当然不会抛下她不管,她相信。她向那扇门冲去,站在门外的却是王发财——他下班回来了。她把门开了一道缝,露出一只眼睛窥视着门外,虽然只是一道缝,王发财的大嘴和三十二颗牙齿还是像空气一样顽强地挤进来,向她扑过来。她下意识地往后一步,问:“怎么了?”王发财在门缝里举起一本书遮住了自己的脸。她一看,是一本厚厚的《中国现当代文学三十年》。大学时代的教材忽然出现在这里,她吓了一跳。王发财怯怯地说:“你能出来一下吗?”她想,明明是在他自己家中,他却不说“让我进去”而是说“你出来一下”。她心里软了一下,觉得自己鸠占鹊巢不说,还这么霸道。
她走出屋子,王发财立刻咧着大嘴,重新把那本书明晃晃地送到她眼前,似乎她是个盲人,根本看不清那上面斗大的几个字。他对她说:“这是我今天新买的,打算好好学习一下。”他的语调听起来很古怪,有点紧张,有点炫耀,接近希望、信仰,还有一点慈悲,似乎站在他面前的是决定能不能录用他的大学校长。她有点怜悯,有点厌恶,还有点内疚,忙说:“那你看吧,我去做晚饭。”王发财忙跳起来阻拦:“我来做我来做。”她一脸严肃地说:“你不是要看书吗?我来做吧,反正我也闲着。”这话没错,她确实闲得发慌。
带着补偿和内疚,吕明月把自己关在厨房里一口气做了三个菜一个汤。做饭的时候,她看着锅里冒出的白汽再次安慰自己,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其实也不错。就像那个海边晒着太阳打鱼的渔夫,打鱼是为了挣钱,挣了钱为的却是能在沙滩上晒太阳。她现在不已经提前一步到位了吗?她怀揣着刚刚破土而出的一点点温柔把菜端到了客厅的桌子上。因为没有书房,王发财正坐在那张桌子边看书。一出厨房的门,她就和手里的那盘菜一起被钉在了那里。
王发财坐在桌子边睡着了。他仰躺在椅子里,耷拉着头,正一下比一下更猛烈、更辛苦地打着盹儿。那本书被翻了一页,正萧索、凋零地躺在他怀里,好像上面盖满了厚厚的落叶。她轻轻地走了过去,像是怕惊醒他。她放下那盘菜,重新仔细地打量着他,一遍一遍地残忍地打量他。他大嘴里拖着一道明亮的长长的涎水,好似一只刚吐出丝的蜘蛛。原来睡觉的时候他的眼睛是闭不拢的,此时他的眼睛半闭着,残留着一圈可怕的眼白。她细细地端详他,几乎要把自己的整张脸都凑上去了。他的头看上去那么大,显得下面的身体那么小,小得好像不过是他头上长出来的一个肿瘤。她发现自己心里其实有那么多黑色的小洞,随便跳进去一个都足以把她淹没,可是此时,她拼命想往进跳,只想落进去。
就在这时,王发财忽然惊醒了。他一睁开眼睛猝然看到了她那张脸。他一惊,差点连人带椅子一起跳起来,好像她那张脸具有炸药的威力。他眼睛里依然空着,茫然着,显然还没有搞清楚自己坐在这里干什么,但是,他的手已经背叛了他的大脑,独立了。那两只手顾不得擦掉嘴角的涎水就迅速地——绝对是以非正常的速度——抓起了腿上的那本书。然后,他坐在那里目不转睛地认真读了起来。几分钟过去了,吕明月终于说了一句话:“书拿倒了。”王发财又一惊,再朝着书上仔细一看,可不是?他连忙把书倒了过来。再抬起头,吕明月已经不见了。她回到自己房间里去了。那顿晚饭,吕明月一口没吃。
窗台上的玫瑰在以几何速度增加,由五枝变成了十枝,然后是十五枝、二十枝,好像它们学会了自身繁殖,一夜之间就能繁衍出一倍多的玫瑰来。王发财外出采访的时候,她就一个人出去游荡,她把自己扔在草地上,大朵大朵的白云从她头顶上空万马奔腾而去。更远处的蓝天离她好像不过咫尺。她相信再没有第二个人像她这样看到这么多的白云、这么近的蓝天,还有身后这无边的草原,好像这天空、这草地、这白云都是她一个人的。是啊,她多么想离这个世界近点再近点,可是,她的天空是孤独的,草地是孤独的,玫瑰是孤独的,嘴唇是孤独的,乳房是孤独的,桌子是孤独的,晚餐是孤独的,自由是孤独的。她的眼泪流下来了。眼泪也是孤独的。
王发财除了孜孜不倦地增加玫瑰的数量,还像蚂蚁一样陆陆续续往家里搬回了几十本砖头一样厚的世界名著。每次他把书搬回来的时候都要先向吕明月邀功请赏一番,他重重地、友好地拍着那些书的书脊,好似它们是他刚从外面招募来的工人,正等着给它们安排苦力活儿,不免先慰劳一下。他咧着大嘴说:“《战争与和平》,打三折买的,你们大学里肯定读过吧?哈哈,我打算用三天时间把它们读完,等我读完了再和你探讨。”他做出一个学者的预备姿态,似乎三天之后将从这几本厚厚的《战争与和平》里诞生一个新鲜的学者来。
吕明月不敢与他正视,连忙把目光移向他处,似乎这几本小说是她的仇人,一看见它们就深受屈辱。她躲回房间里了,王发财则坐在客厅的桌子前用功。过了半个小时,她要去卫生间,不得不再次走进客厅。然后,毫无悬念地,她看到王发财坐在那里已经睡着了,涎水从嘴角垂下去,一直流到地上,像榕树新长出的气根,正向下探索,马上就要在地板上安营扎寨了。她蹑手蹑脚地走进卫生间,怕把他吵醒了。她实在不忍心看见他乍醒来时的那种表情,好像猛地醒来却发现自己被绑到刑场上了。然后她再从他身边悄悄经过,偷偷溜回房间,就让他一个人在那儿无边无际地打盹儿。有时候他睡得过于投入,一个盹儿就栽到地上了,连气根都不需要了。
过了几天,他又讪讪地过来敲门。她打开一道缝,露出一只眼睛,问:“怎么了?”他局促地笑着,嘴咧得更加巨大、辽阔了,他躲避开她的目光说:“今天我买了瓶很贵的红酒,你想不想……喝一点啊?”
她用全身上下的每一根毛孔鄙视他,他想故伎重演?看来也不是惦记一天两天了。她忽然感觉到了他身上的另一个部分——另一个可怕的部分,好像在他身上还住着一只生物,这只生物与他的胆怯、他的懦弱正是孪生兄弟。
她残酷地告诉自己,他只不过想睡她。这些天里他用更多的玫瑰花、用几十本世界名著临时搭建一只简陋的船,好乘着这船顺利游到她的床边。他大约觉得她就值几枝玫瑰花加几十本打折的世界名著,另外还得浪费他一瓶红酒。他简直是在替她明码标价,然后再跑过来替她盖戳验收。可是,如果连他都不想和她睡觉呢?她会不会觉得更挫败?她的脸色惨白,双眼却像烧着了一样聚精会神地瞅着他,好像他是她刚刚发现的一幅巨幅海报,这海报上面只有他孤零零一个头像,想看不清楚都不行。王发财被她看得毛骨悚然,往后退了两步。她鼻子里发出一声巨大的冷笑,然后当着他的面重重地把门关上了。
客厅里久久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好像王发财已经不在那里了,她疑心他是不是已经去睡了。就在这时,她忽然听到客厅里传来低低的抽泣声——一个男人笨拙丑陋的抽泣。接着,抽泣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亮,简直要变成号啕大哭了。她僵直地靠墙站着,一动不动,似乎稍微一动一回头就会被外面的王发财看到。她只觉得有一种很酸涩的东西正从她脚底下往上涌,这种酸性物质腐蚀着她,让她几乎有点站立不稳。她几次想把手伸出去,想打开那扇门走出去,可是终究还是没动。她久久地屹立在那个靠墙的地方,像被绑架在那里一千年了。客厅里的哭声渐渐小下去了,变得断断续续、丝丝缕缕。
有那么一瞬间她忽然有一种恐怖的冲动,她想像只鹰隼一样冲出去,再次挑开他那团伤口和那团伤口里的哭声,让它重新响亮起来。因为,就在刚才,就在那一片哭声里,她忽然对他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怜悯和心疼,还夹杂着一种奇异的满足,似乎她是他的债主,今晚她终于讨债成功了。
客厅里的哭声终于停止了,异样的死寂像金属一样砸下来,砸得她无处可逃。她终于推开门冲进了客厅,看见王发财正在客厅里收拾一只行李包。她怔怔地看着他收拾东西。最后当他背起包准备出门的时候,她忽然在他身后大喊一声:“王发财,你要去哪儿?”王发财回过头来,他红着两只眼圈,看上去分外丑陋,丑陋到了略带狰狞的地步。灯光从他头顶上压下来,榨出了他小小的影子,那影子只有那么一点点,好像他是刚从童话里逃出来的小矮人。他看着她说:“我知道你不想看见我,我出去找个地方住。你一个人睡的时候记得把门关好了。”说完,他又往出走。
她在他背后歇斯底里地又喊了一声:“王发财!”王发财回过头时,她已经满脸是泪了。她一边哗哗流泪,一边对他喊着:“王发财,你对我到底有没有一点喜欢?有没有?”
“有。”
“可是你喜欢我的什么?我一直在想,如果那天走进你这屋子的是另一个女人,你照样会喜欢她是不是?也就是说,你喜欢的其实并不是我,而是那个走进来的女人。”
“……其实,不管是你还是我,在这人世间都不过是一只虫豸,我们都是些卑微的小人物,没有人会在乎我们的生死。今天我们活着,也许明天我们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可是我真是贪恋这世间的阳光,我觉得就是每天什么都不做,只是躺在秋阳里,我就很满足了。所以我总是拼命地想去爱我活在世上的每一天,去爱我遇到的每个人。你说得对,如果走进这屋子的是别的女人,我也会去爱她。可是,走进这屋子的是你,所以我会去爱你。”
她终于把他们最上面的那层皮剥去了,她看到了裸露出来的鲜血淋漓的创口,鲜红鲜红地直往她眼睛里跳。她已经分不清这伤口到底是在她身上还是他身上,她先是感觉到一阵剧痛,就像这伤口确确实实是长在她身上的,剧痛之后,她感觉到了一种奇异的快感——一种受虐时才会有的快感,似乎那伤口越是鲜血淋漓,她便越是过瘾。这真相,她本来就知道。她流着泪,忽然就指着他的鼻子尖叫了一声:“王八蛋!你这王八蛋!”
他扔下包,走过来抱住了她。她尖叫着:“你走啊,你不是要走吗?”然后她泣不成声地也抱住了他,她不住地说:“你这王八蛋居然要把我一个人扔下!你居然要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连你也不管我了。”
他轻轻地拍打着她的背,像在哄一个梦魇中的婴儿。他一边拍打她一边说:“我怎么会扔下你不管呢?你这傻孩子。也许,你的自由就是被束缚,被一样东西紧紧地束缚着你才会感到自由。有的人天生适合戴着脚镣跳舞,你就是。”
她靠在他的肩膀上久久抽泣着,抽泣着。
<h3>六</h3>
一年时间快过去了,他们仍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有时候他们会像一对真正的恋人一样牵着手散步,有时候又会像仇人一样吵架、谩骂、哭泣。后来王发财劝她出去找个工作,不为挣钱,但是可以改变心情。吕明月自己也早已厌烦这无所事事的生活,便临时找了一份工作。她去了一家小文化公司里给老板做秘书。当然,应聘的时候她仍然带来了她的所有证书,一本一本地给老板看了,最后还隆重补充了她的肄业博士学位。她重点强调,不是她毕业不了,她只是想活得自由一点。老板当场录用了她。
老板叫王进,看不出年龄的一个男人。听有的员工说他五十了,还有的员工说他已经六十了,只不过保养得好。不过,有一次她进他的办公室时,他正看着一张照片,照片里他抱着一个一两岁的小女孩。见她进来,他慌忙把照片反过来,像是怕被人看见了。一两岁的小女孩总不会是他的女儿吧?那就是孙女或外孙女了。想到这男人居然也怕像女人一样唯恐被看出年龄,她便觉得有些好笑。
公司里只有六个员工,其他几个都是二十来岁刚刚毕业的小孩,无论是年龄上还是学历上都让她觉得自己鹤立鸡群,同时又让她觉得深受耻辱。在这公司里出没的时候,她感觉自己活像个没落的贵族不幸流落到了民间巷陌,尽管她高高昂着头,还是能感觉到那几个小孩蔫蔫的目光一有空就审视着她,好像他们正在瞻仰,究竟什么是肄业博士或者究竟什么是老女人。而且她觉得他们看的关键不是前者,一定是后者。她一遍又一遍地愤愤不平地想,倘若多年前她本科毕业时就去找工作,也不至于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找不到吧。结果兜了一大圈,一大把年纪了却和这样一堆小孩混在一起了。她便尽量不和他们说话,免得知道他们正在窥视她。
好在王进对她表现得很是热情。他中午叫外卖的时候,会给她也叫一份。其他员工当然享受不到如此殊荣。有时候他买回一堆水果,一定要把最多的一份分给她。他在办公室里哈哈笑着说:“这是照顾人才嘛。”其他几个小孩看她的目光更意味深长了,一个个像小老头儿小老太太一样坐在那里捻着胡子看大戏。她暗暗想,现在的小孩子真可怕。他们这样看她,好像她已经不再是人,她成了一种新型的机器人,或者是老板的情妇。而在他们的眼里,这二者之间显然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老板的情妇?她把自己吓了一跳,好像真的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变成了一个新型的情妇。她居然引诱自己往这个方向想?她吃不下去了,她发现自己居然又是慌张又是喜悦。她推开盒饭,自己下楼找酿皮吃。
怀揣着这点喜悦和慌张,她仍然每天按时上下班,然后道貌岸然地坐在办公室里,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活像个守株待兔的猎人。果然,眼看着王进的殷勤有了熊熊燃烧之势。他去深圳出差几天,回来后把她叫到了办公室,把一只装在盒子里的精致皮包推到了她面前,嘴里仍然是打着哈哈:“我这可是照顾人才,谁让你是博士呢。”她看着那只皮包上的吊牌先是一惊,继而身体里面像被电熨斗刚刚熨过一样,浑身上下的舒展、熨帖。她真想立刻告诉桑小萍:“女人,这个男人在追求我,他确实在追求我。”尽管短信没发出去,但她的小人得志之气还是把自己吓了一跳。她担心自己被这得意一烤,已经成了透明的,所有的人都能看到她心里这条短信。她连忙义正词严地推辞,说自己不能要这么昂贵的包。
然后不出她所料,她不接受,王进便不依不饶,连说这不是不给他面子嘛,如果她不要的话,那以后他们真是无法在一起工作了。接着,他再次强调了她对他的重要性,甚至于听起来他公司的一半前途都捏在她手里了,好像她是他千里迢迢历尽艰辛终于取回来的真经。
作为一个肄业女博士,又流落到如此寒酸的小公司,她不能让自己太小家子气,于是她半推半就地收下了这只包。事后回味起此番情景,她就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是他半推半就的半个情妇了。然而,给一个已经有孙女的老男人做情妇大约也不是什么太体面的事情。看来,像她这样的女人,只有一种宿命,就是找丑男人或者老男人。
她把那包往桌子下一塞,猛然呵斥住了自己。想什么呢?她怎么一定要把自己往一个情妇的方向诱拐?呆坐了片刻她忽然想明白了,王发财,就连这个丑男人也并不是爱她,他只是泛爱,像上帝一样爱他的每个子民。这么一解释,似乎不做王进的情妇倒是对不起她自己了。她从桌子上的小镜子里瞥了自己一眼,看可有异样,恍然觉得情妇这个角色好像已经真实地附在她身上了。
继而她又飞快地悲从中来。天哪,难道她就廉价到被一个包收买了?可是,无论怎样,她必须偷偷承认,此刻她心底确实有一种隐秘的可耻的喜悦。她又仔仔细细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看看自己是不是并没有想象中丑陋,不然王进为何要对她如此殷勤。镜子里的女人却丑陋如常,没有半点让她惊喜之处。她看着镜子里的女人想,她这么急不可待地想上钩,莫非是因为活了三十年却从没有一个男人诱骗过她?也就是说,她其实一直在暗暗等待一场诱骗?以此类推,可不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所有平庸无奇的女子其实都暗暗渴盼着一场引诱?被引诱而拒绝与从没有被引诱毕竟是两个本质上不同的概念,怎么也不应该被换算到一起。
她站在镜子前,多么想告诉桑小萍她现在的感受——自我实现的骄傲、难以名状的惆怅、渴望被征服的强烈欲望、柔肠寸断的未遂,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王发财每天下午来她公司楼下等着,接她回去。她一再申明不要他来接,他还是照来不误,风雨无阻。有那么几个瞬间,她简直要怀疑王发财是不是真的爱上她了。可她转而又想起了他耷拉在椅子上的睡姿,他睡得那么投入、那么丑陋。她忍不住又对比着眼前的王进,他倒是比王发财有钱、有风度、有情趣,美中不足的是,他太老了。可是,不管怎样,他的殷勤确实让她更有成就感。
为了不让几个同事看到王发财是来接她的,她下班之后还要在办公室滞留一会儿。等到其他人都走光了,确定周围没有人了,她才战战兢兢地下楼,坐上王发财的摩托车,然后戴上墨镜,用纱巾捂住嘴,一副仓皇逃离犯罪现场的样子。
这样一段时间之后,包的亲戚们,比如丝巾、衣服、鞋子,先后死皮赖脸地向她涌了过来。她把它们一一藏在办公桌下,一有空就偷偷窥视着它们,似乎它们是她在一场战役中获得的战利品。她暗暗感谢它们,因为它们让她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尊严和骄傲。王进是如此看重她,以至想用这么多名牌来收买她。作为一个被人用重金收买的人,她当然得意,可是又一边得意一边害怕。她看出来了,事态越来越清晰了,他绝不是真的把她当成了一个所谓的人才,他显然是使出了追求一个情妇的伎俩。绕来绕去还是要与“情妇”这两个字迎头撞上,好像它们本来就在前面等着她一样。因为从没有给人做过情妇,她才会如此惶恐。她本是想着贞洁地为人妻的,没想到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竟是块做情妇的料,简直是过于意外的收获。
上班时间,她一有空便躲在卫生间里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他真的喜欢她吗?她既不美貌也不年轻,在这样一个小公司里也绝没有她发挥现当代文学修养的机会,她也不可能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几篇论文一一贴在额头上让他们观瞻。然而他还是要追求她。她想来想去,就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和王发财一样,也是在追求一顶博士帽,帽子下面的女人总是其次的。她对着镜子连连冷笑。谁让她是女博士,她为什么偏要是个女博士?就像一个女富豪拷问一个觊觎她的男人:“为什么我是个女富豪?谁让我是个女富豪?所以你只可能爱我的钱。”
此时她真想对桑小萍说:“女人,我们是病入膏肓啊。”
那女人一定会说:“如果没有人把你当女博士,你也许会更失落,会更觉得他们看不起你。因为,那毕竟是你唯一可自恃的。”
如果她这么说,她一定要反击她:“如果有人不把你当女作家了,你肯定会恼羞成怒,会怀疑对方的品位。而事实上,对方不过觉得你穷酸、落魄,除了写字,一无是处。”
虚构出来的短信让她得到了一种虚构出来的胜利。她站在镜子前,死死地往那镜子深处看去。镜子深处站着一个人,她恍然觉得那并不是她自己,那也是一个女人,一个面目模糊的女人。她知道,那是桑小萍。这么多年里,她和这个女人一直是这样:一个站在镜子里,一个站在镜子外,看着彼此。她把一只手放在镜子上,好像要去摸镜子里的那个女人。这么多年里,她们相依为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知己。可是她也必须承认,这么多年里,她们也很深地厌恶着对方,因为,看着对方就是看着自己。她的泪下来了,她把湿漉漉的脸贴在冰凉的镜子上,镜子里的女人也把脸贴在了镜子上,她们离得那么近,似乎她们马上就可以拥抱在一起了,就像她无数次想象中的那样。
这天快下班的时候,王进忽然给她发来短信,让她下班后等他,他要请她吃晚饭,还说他备了一瓶上好的红酒。她一怔,忽然就觉得这条短信似曾相识。一瓶上好的红酒?她忽然想起来了,王发财。王发财就说过同样的话。他们一心让她把自己灌醉,让她躲在酒精里面不出来。然后,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和他们睡觉了。最后的结局不过是和她睡觉。多么没有悬念。
她再看桌子下面堆放的那些礼物时忽然心里一惊,它们躲在这里其实早已使她债台高筑了。这债务堆到一定的程度,王进来讨债了。她对着它们久久发呆,然后又独自笑了。其实她早知道的,她自恃这么聪明的女人怎么可能不知道?
下班之后,等其他人都走了,吕明月开始行动,她捧着他送给她的所有礼物走进了他的办公室。他正坐在那里等她,见她手里拿的东西不免一愣。她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礼物,忽然,长久以来对爱的渴望猛地都转变成憎恶了。一种面目模糊的憎恶。她不知道自己在憎恶什么,只觉得她必须争取出一种抽象的、不太拟人化的、更高层次的道德来。她看着他,终于开口了:“老板,我决定辞职了,谢谢你这两个月里对我的所有关照,这些礼物,我想,我还是退还给你得好。”
说这番话的时候,她不知道自己脸上正起着某种挑逗性的变化,似乎她一边往后退着,一边却向他撩起了自己的裙摆。她站在那里像潜水者刚出水的一瞬间,浑身披着一层完好的水帘,像层盔甲一样闪闪发光。他不说话,以一个六十岁男人讳莫如深的目光注视着她,那目光像顺着某一种纹路锋利地进入了她的骨骼、血液。她被他看得浑身发虚,好似一只风筝,马上就要飞走了。他再不拽住她她就要飞走了。她正转身欲走,他忽然说话了:“既然……你决定要走,我也就不留了,本来嘛,这样一个小公司也是留不住你这样的人才的。”他还是要执拗地叫她“人才”,似乎这才是她真正的名字,这多少让她有些毛骨悚然。他的话还在继续,不过形势已峰回路转:“至于这些礼物,本是我的一片心意,你要是实在不喜欢我也不勉强,还希望你以后有更好的前途。”
她后背上一阵发凉,好像背上开了一个洞,里面阴风阵阵。他居然连预想中的假意的推辞都没有?他居然没有说“送出去的东西怎么能再收回来”,然后不顾一切地把它们再还回到她手中,告诉她,这本来就是送给她的,她值得拥有这些礼物。她迅速朝那些礼物扫了一眼,带着一种猝不及防的惶恐,就好像它们真的要与她不辞而别了,她却连个心理准备都没有。那些包、那些衣服,她连吊牌都没有剪过,更不用说用过了,它们再回到他手中之后,还可以以一个崭新的面目流落到下一个女人的手中。真是环保,它们是可以回收利用的。
她想对桑小萍说:“女人,今晚我想和你一起在德令哈的草原上饮酒,头上是浩瀚星空,脚下是苍茫大地,我们不醉不归。”
她大义凛然地对他一笑,转身要走。她感觉自己脚步不稳,略有踉跄,她立刻命令自己,快出去,有尊严地走出去。可是形势再次峰回路转,他站起来拦住了她的去路:“今晚可以请你吃个饭吗?相识一场也不容易,你既然要走,今晚就算是为你饯行了。”她看着他的眼睛,她忽然发现他的眼睛已经潮湿了。他说:“很久没有好好喝过酒了,你今晚想喝点酒吗?我们不醉不归。”他像是看到了她透明的身体里正游动着的那条未发出去的短信,一瞬间她几乎泪下。
她给王发财发短信说今晚不要来接她,她要和朋友一起去吃饭。然后她坐上王进的车,他带着她去了一个偏僻的饭店吃饭。他说:“这儿人不多,清静,但有几个菜做得极好吃。”喝下几杯酒后,她开始和他说:“我有个好朋友叫桑小萍,我们酒量都不好,但我总幻想着能和她一起来大草原,在星光之下,两个人彻夜聊天喝到烂醉就睡在篝火边。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再没有见过面。现在她要是也在该多好,不过她还是不在的好,她要是坐在我们身边,喝上几杯她肯定要流着泪对你说:‘我就把她交给你了,你要好好对她。’哈哈,你说可笑不可笑?她是见我和哪个男人在一起就想把我赶紧托付出去,唯恐我一个人活不下去。可是,这世上只有她是真的心疼我。”
他却狡猾地避开她的话题,开始讲他年轻时候创业的艰难,讲他这么多年里怎么维系着这样一个小公司,然后又讲起了他的外孙女。这是他第一次和她讲起他的外孙女。他讲得眉飞色舞,忽然之间就复原为一个真正的慈祥的外公了。他是想刻意提醒她什么?她冷笑一声,又喝下去一杯酒。
两个人漫无边际地说着话,喝着酒,渐渐地都有些喝多了。他眼睛血红,忽然伸出一根指头僵硬地指着她说:“不管你以后去哪里去做什么,我都会觉得你是我认识的女人里最优秀的。”她的泪哗地就下来了,她抬起头来直直地看着他,嘴唇在哆嗦,她知道自己接下来要问什么了,可是再不问就没有机会了,明天她就不会再见到这个男人了。她心里感到一种巨大的恐惧,这恐惧几乎可以把她整个吞噬。然而,她还没来得及勒住它的缰绳,她听见自己的嘴唇里吐出了那几个可怕的字:“你喜欢过我吗?”
天哪,她为什么要如此可怜又如此可怕?她为什么见一个男人就想求证:“你喜欢我吗?难道我就不值得你喜欢吗?”他的回答,她不用听就能想到。果然,他两眼放光,毫不犹豫地说了一句:“当然喜欢。”
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前所未有的厌倦、前所未有的自我唾弃。
她猛地起身,一阵头晕,她确实喝多了。她喃喃地说:“我该走了,我该回去了。”他摇着酒瓶说:“还有这么多,喝完了,再喝一点。”她摇头,漫无目的地摇头,他还在挽留:“再喝点嘛,以后想和你喝酒也没有机会了。”她眼前又出现了那排礼物的魂魄,它们蹲在她面前,哭着喊着向她涌过来,要她带它们回家。她是多么委屈,同时又确定自己是多么下贱啊。她更剧烈地摇头,说:“我该走了,该走了。”他拉住她一条胳膊,试图留住她。她突然就歇斯底里地喊了一声:“我要走,不要拦我。”
他提出开车送她回去,她没有反对,坐在了副驾驶的位子上。他开着车,沿着一条寂静的马路慢慢往前走,好似这辆汽车在散步。前面有两盏路灯坏了,马路上拓下好茂密的一片阴影。车慢慢驶进了那片阴影,然后忽然停住了。
在一片金属般的寂静中,她忽然听见了自己陌生起来的声音,因为陌生显得加倍尖厉:“怎么了?”没有人回答。过了几秒钟,忽然有只手伸过来抓住了她的一只手。她一惊,想要挣脱,他的另一只手也伸过来了。她嘴里喊着:“你放开,再不放开我要报警了。”然而她的手并没有动,他的手也并没有停下。她感觉到她的全身开始融化,但是分明地,她心甘情愿接受这种融化,或者说,整个晚上她其实都在暗暗等待这份融化。她竟然一直等待着做他货真价实的情妇,即使他已经收回了所有送给她的礼物,收得片甲不留。
最后,在一片如杂乱电压的喘息声中,她再一次听见了自己鬼魅般的声音:“你喜欢我吗?告诉我你喜欢我吗?”
两个人穿好衣服后都有点不敢直视对方的脸,都说要下车去透透气。王进一下车就迫不及待地点起一支烟,顺便问了她一句:“要不要来一支?”她犹豫了一下,说:“好。”她刚把那支烟点好,还没有送到嘴里就站在那里呆住了。前面不远处的树影里站着一个人,他旁边停着一辆摩托车。尽管他周身躲在一片黑暗中,但她还是不费力地就认出来了,他是王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