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肯定的答复,景纹和王成德都乐开了花,景纹递给黄淼一支笔说道:“那你看看合同,没啥问题就签了吧。”
黄淼拿起合同翻了几眼,合同其实很简单,第一页上写的就是一个合作合同,在合同期限之内,黄淼需要听从巡查司的安排,属于没有编制的司内临时员工。
当然和其他劳动合同不同的是,这份合同只规定了巡查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让黄淼离职,却没有约定黄淼如果想离职需要办什么手续,而且合作期限默认的是二十年,某种意义上也算是霸王条款了。
不过黄淼知道这个期限也没什么意义,就算二十年后,人家巡查司要是还需要自己,自己也不可能说走就走的,基本上算是把自己卖给巡查司了。
合同中同样也约束了如果黄淼没有按照任务要求,做出了违背巡查司利益或者国家利益的事的时候,巡查司有权利对黄淼做出必要的限制手段。
这点黄淼倒是觉得无所谓,毕竟他也不是那种卖国求荣的人,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他心里还是有数的。
合同的第二页则是劳动报酬,与那种指定年薪的合同不同,这个合同则是视任务难度给黄淼联系什么样的国手进行比赛,或者去图书馆查阅古书多长时间等福利。
不过在福利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上面写的如果黄淼目前不需要这些福利的话,可以给黄淼则算成相应价值的工资或者是等价的其他服务,也算给黄淼多了一些选择的机会。
在黄淼需要钱的时候也可以折现,让报酬更灵活,显得不那么死板。
简简单单的两张纸,但凡拿出去给别人看都不会相信这是巡查司出局的正式劳动合同,毕竟这有些显得过于寒酸了。
不过黄淼到不在乎这些,就如刚才黄淼所言,如果巡查司需要自己,那自己肯定会尽心尽力的给国家效力。
这样的合同也只是自己和巡查司之间的一种协定,给巡查司的一个领导一个交代。
毕竟就算有其中一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也不可能拿着这份合同去打官司的。
黄淼拿着笔在合同上签了字,景纹还拿过来了印泥让黄淼摁了一个红手印。
一切做完之后,景纹拿着合同就朝里屋走去。
这时黄淼感觉有些不对劲,连忙对景纹喊道:“你等一下,我觉得不太对。”
“怎么了?”景纹扭头看着黄淼笑着说道:“刚签了就后悔了啊?”
黄淼摇头说道:“不是,我也签过合同,别的合同都是一式两份,一人一份,你这合同怎么就你一份啊?我的呢?”
景纹不屑的说道:“你还想要合同?这合同还是上面优待人才给你的特殊待遇呢,这东西都是涉密的,给你一份你在出去得瑟啊,能签你就偷着乐吧!”
景纹说完头也不回的进了里屋,只留下一脸懵逼的黄淼和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王成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