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灵珑抬起手指,在霍华德的额头正中心点了一下,那里出现一个微弱的光圈:“我只能暂时稳定你的元神,希望你不要再试图用自己的能量帮助史蒂夫,如果你这么做了,不管你还有什么遗愿未了,我都会强行超度你。”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你拿这个威胁过我至少三次。”霍华德摸了摸自己的眉心,他感到一股温暖的热度,“看在安东尼的份上,你难道不应该对我宽容一些,我是你的爸爸对吗?”
“就是因为看在安东尼的份上。”
霍华德消失了,临走前,他竟然变成年轻的模样对马灵珑做了一个鬼脸,她真想知道当年斯塔克的母亲是不是跟自己一样,也拿斯塔克家的男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马灵珑的专属停车位已经被另一辆红色的敞篷超跑所占领,她有些不爽快,因为除了斯塔克通常不会有人把车开进那个刁钻的位置(斯塔克是故意的)。马灵珑专门为来访客人提供了停车地点,更显眼也更方便,但那辆跑车却还是停在她的地盘,仿佛是挑衅。
马灵珑走出驾驶室,仔细端详那辆崭新的跑车,是她喜欢的牌子,包括颜色也是,如此相同的品味,马灵珑决定原谅跑车的主人。
Waiting吧的气氛有些奇怪,马灵珑进屋前就感受到了,这个时候的酒吧还没营业,但音乐声音却出奇的劲爆,她皱了皱眉头,马灵珑不否认自己确实有好几周没有光顾酒吧,但鬼魂的喜好似乎改变得有些突然,马灵珑记得它们更喜欢优雅的爵士。
女孩儿很熟悉这个能够引起地震似得重金属乐的出处,它来自一个叫做ACDC的摇滚乐队的成名曲“BaBlack(回到黑暗)”。
马灵珑之所以知道麻瓜的乐队,得源于斯塔克对于流行摇滚乐的追求,ACDC是他非常钟爱的乐队,马灵珑与他初始那段时间,每次到斯塔克的工作室都像是走进某个狂欢派对的现场,震耳欲聋的音乐必须依靠吼叫才能让斯塔克注意到她的存在。
就好像现在这种情况。
吧台坐着一名身材火辣的女人,她穿着黑色的紧身裙,披着一件皮质的咖啡色短外套,女人脚下的高跟鞋至少有10公分以上,她交叠的双腿修长而匀称。
光看她的外轮廓就已经足够使人浮想联翩,马灵珑实在很难想象近距离会是一番怎样惊艳的光景,她猜测,对方肯定是一名模特,更有可能是超模。
女人的左边手腕戴着一块昂贵的劳力士钻表,当她用漂亮的手指将齐腰的大波浪卷发轻巧抚弄的时候,灯光下的每一颗钻石都闪着夺目的光彩。
这可真是非常的高调,马灵珑越是朝对方走近,越是从女人的穿戴发现对方的行头不容小觑,那双高跟鞋的价值肯定在80万美金。她好像并不吝啬把这些象征财富的名牌展示出来,却不是刻意炫耀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