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死’的很惨,相信我,你会的。”麦克无力地坐回椅子。
“你爱过什么人吗?”马灵珑冷不丁地问道,“解决生理问题的不算。”
麦克无疑是英俊的男人,脸型饱满,眼窝深邃却不犀利,深褐色的头发。他不像英国男人那样拘谨,更接近美国青年的嘻哈奔放,就算麦克走在纽约街头,也会有姑娘对他主动打招呼。
“当然。”麦克说,“她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姑娘。”
“那你就应该明白我现在的感受。”马灵珑继续道,“那姑娘现在哪儿去了?”
麦克耸了耸肩:“她把我忘了。”
麦克的前女友是个麻瓜,当然,麦克叫她麻鸡,她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美国女孩儿,两人的感情很稳定,直到交往的第五年。
当时的麦克准备向女友求婚,在此之前,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把身为巫师的秘密告诉对方来表面他对他们这段感情的坦诚与信任。起初,女孩儿以为麦克在开玩笑,然后,当她亲眼看到麦克施展魔法时,她吓坏了,她尖叫着从屋子里跑了出去,把麦克当成是魔鬼的化身。
女孩儿受到很大的刺激,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日整夜都不出门。
麦克也吓坏了,他以为他们的感情足以让对方接受这个事实,但女孩儿对他始终避而不见,像提防瘟疫一样防备他。最终因承受不住压力终于病倒了,当时她一个人住,昏迷三天后才被麦克发现。
麦克不得不对深爱过的女友施展了遗忘咒,他用那道银白色的光线删除了所有女孩儿脑海中有关麦克。隆巴顿的记忆,她永远都不会想起在她生命里出现过一个可怕的巫师。
女孩儿现在过得还不错,只是得了健忘症,容易被上司责骂,但她起码不会因恐惧伤害到自己。
麦克道:“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愿意正视巫师的麻鸡太少了,你明白的,不然你为什么不交几个麻鸡朋友,总跟鬼魂混在一起?”他的眼睛里带着几分惆怅。
“他不一样。”马灵珑对他说,“斯塔克跟所有麻瓜都不同,他不会……”
“他不会什么,不会害怕你是巫师,还是不会因为你是巫师而吓破胆?”麦克打断她的话头,“或许他与众不同,但你敢保证吗,保证他能接受一个女巫当女朋友?”他给予马灵珑一个同情的微笑,“你连他会不会因此害怕都不敢保证对吧。”
“至少他现在知道我是灵媒师。”马灵珑说,“他没有害怕,是的,他一开始当然会害怕,这说明斯塔克拥有接受新鲜事物的本事,他跟你的前任可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