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很奇怪。”马灵珑不明所以地看着斯塔克,“你成功了,但你好像一点儿也不开心?”
“董事会打算赶我走。”斯塔克用金属勺子戳着一枚躺在玻璃杯里的圆形冰块,“但我不在意他们是否做出这个决定。”
“因为你掌握百分之七十的股权。”马灵珑说。
“是的。”他无意识地点了点头,“他们也不是第一次打这个主意。”
“然后呢。”
“你怎么知道还有然后?”
“我就知道。”
“我参加了一个派对。”斯塔克接着说,“一个以我的名字命名的派对,但是主办方竟然没有给我发邀请,虽然我从来都不去那种无聊的地方,但他们也应该发一份邀请函对吗,他们花的可是我的钱。”他像是询问,但又不等马灵珑回答地又说了起来,“但我不用邀请函也能进去,因为每个人都认识我,你肯定不知道那种感觉,所有人都认识你,享受你的金钱带给他们的奢侈场合,到头来却没人希望你本人在那儿。”
“那就让他们滚蛋。”马灵珑道。
“哈,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斯塔克勉强地笑了一下,“嘿,宝贝儿,真希望当时你也在那儿。”
“你没邀请我。”
“你在工作,我不想打扰你……”
斯塔克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去,可能是为了庆祝自己的研究成果,也可能是为了弄清楚慈善酒会的目地究竟跟慈善有多少关系,但无论哪一种,都没办法让他承认参加这种酒会是有意义的行为。
直到克里斯汀(Christian)的出现,名利场杂志的美女记者,犀利又不甘示弱的毒辣姑娘,身材好得足以参加美国小姐选举。她与斯塔克有过兴奋的一夜,在数月前,他被绑架前的三十六小时,但那不是斯塔克认为自己来对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