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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本质上,布鲁斯和斯塔克一样,从未对谁动过真情。
至于马灵珑现在在干什么,她在几平米的出租房里用蝙蝠语跟宠物交流,像是某种老鼠的叫声。
小蝙蝠回到了马灵珑的身边,她之前将宠物留在马里布,是为了防止斯塔克有什么不测能及时得到通知赶赴现场。现在看来,一切的担心都是多余的,斯塔克太出名也太招摇,以至于就算没有保镖跟随,他也不会在纽约或是洛杉矶遭遇袭击,毕竟是他的地盘,你永远不知道那些像跟屁虫似得狗仔记者蹲守在什么地方就把凶手的脸拍个正着。
只要斯塔克不在测试盔甲时把自己给摔死或是炸死,外部因素恐怕很难让他受到什么伤害,他大部分的时间也都待在工作室没日没夜。
“嘿,灵珑宝贝儿,这个时间你应该下班了吧,出来喝一杯怎么样,我请客。”就在马灵珑放小蝙蝠出去觅食,然后考虑该如何写一封像样的辞职信时(其实她完全可以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但她觉得布鲁斯。韦恩开的工资足够她认真对待。),斯塔克的私人号码显示到她的手机屏上。
马灵珑随手滑动屏幕,男人的声音便轻快地传了出来:“别说你没空,甜心,我知道你在出租屋。我说,你住得惯这种地方吗,它看起来比你的酒吧还要破。”
“你定位我?”马灵珑倒是不怎么介意被斯塔克定位,她只是随口推测。
“定位你很容易,你又没刻意隐藏,我只是为了方便找你。”斯塔克解释说,“出来喝一杯吧,跟我约会,带我转转哥谭市中心。”
“你现在在哪儿?”
男人知道这是女孩儿答应的意思,所以开心地说:“打开窗户。”
斯塔克穿着时髦的衬衫和牛仔裤,他站在车外,背靠前车窗,他朝马灵珑摇了摇手,像极了不安份的飞车党泡妞的痞样。不得不说,这身打扮很适合他,没人看得出这就是亿万富豪托尼。斯塔克,他比当地人还要随意的打扮让他的形象十分符合哥谭。偶尔路过的衣着暴露的女郎朝他吹口哨,扭屁股,但斯塔克对她们视而不见。
现在的斯塔克并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高兴,他坐飞机抵达哥谭市,在机场的租车行租了一辆像样的跑车便直接过来了,连招呼也没打。因为他不想听到马灵珑拒绝的声音,女孩儿总是很忙,特别是晚上,斯塔克已经准备好面对马灵珑的客户了,他会把他们赶走,用任何暴力或者文明的方式,不管他们是否正在“谈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