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会。”斯塔克道,“但你得保证今晚留下来过夜。”
“快松手。”马灵珑挣扎了几下。
佩普。波兹在外面,马灵珑看到她本来匆匆忙忙,好像有什么急事,但当她透过防弹玻璃门看到他们正在做“正事”时,便立刻调头,假装毫不知情地走开了。
“你是女特工,完全可以给我吃点苦头,而不是象征性的扭动身体,你把我的下面摩擦得快要生火了。”斯塔克突然之间变得非常开心,他认为其实是马灵珑不忍心伤害到自己,所以才没有把他摔趴在地。事实也的确如此,马灵珑准备了好几条咒语,每一条都能让斯塔克当场晕厥,但她一条也没用,“灵珑,你生气的样子可真迷人。”
“斯塔克。”马灵珑用平静地口吻道,“你的朋友,佩普。波兹在外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连更两章,记得往后点!
【关于老爷的蝙蝠】:漫画里并不是人人都知道蝙蝠侠真的存在,除了被关进监狱的犯罪分子,很多人都觉得他是个传说,这一点漫画有可靠说明,我就不多解释了哈~
第40章哥谭市
哥谭,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它远离纽约,被华盛顿特区“遗弃”,是“罪恶”和“恐惧”的代名词,全美利坚人都认识哥谭,却无一人愿意踏足,在这个藏污纳垢的地域,普通人可能连自己的午饭钱都保不住。尽管它也有美好的一面,那些华丽的哥特式建筑,夜晚的灯红酒绿,靠近大西洋还可以享受到极致的海景。
哥谭市的中心建筑是韦恩大厦,就像纽约的中心建筑是斯塔克大厦一样,那里是整个哥谭市最安全的地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劫匪或是团伙打过里面的主意。也许不是没有过,只是全都失败了。
夜晚的哥谭犹如黑暗病态般的世界,街头到处都有流浪汉和瘾君子,但他们不是制造混乱秩序的恐怖来源,他们甚至都不会从杂物堆里或是报纸下面探出头来看一下,一名打扮性感时髦的女郎正独身走在街头。
这是马灵珑在哥谭自由活动的第四天,她接到来自韦恩集团的面试通知是明天早上九点,在这之前,她就已经默默地奠定了自己在哥谭的新地位。
马灵珑第一天就爱上了这座城市,因为犯罪率奇高导致的阴魂不散几乎是哥谭的另一道风景线,哪怕随处走在路边也能看见不少游魂四处飘荡,这是属于马灵珑才能欣赏到的专属景色。
正因如此,她把她的除灵生意一同做到了这里,只靠韦恩集团的工资,还不够她买两双心仪的高跟鞋。
哥谭市有许多隐形富豪,他们住在远离嘈杂城市的乡间,古老的别墅象征着他们的身份地位,也带来许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