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2 / 2)

就是去趟便利店买盒牛奶偶尔也会遇到搭讪者,友好的,她会回以微笑,接着快速离开。

而面对眼前这位皮肤深黑的非裔高个子男人,林兰也很想回以微笑然后走开,但她走不开。不是因为要制造偶遇机会,而是她提着一箱行李站在离车站不远的地方,实在很像需要帮助的样子。

“谢谢,我在等人。”林兰回说,“我男朋友马上就要到了。”通常她都会用这种令人容易接受的方式让别人知难而退。

男人身高与史蒂夫不相上下,黑皮肤撑托着洁白牙齿,他浑身冒着热气,脸上带着丝丝汗液。男人肌肉结实,凸起的青筋显得胳膊极富力量,但他并不凶悍,他的微笑非常真诚,没有不怀好意的气息,看得出男人是真心想要帮助别人,而不是有什么企图。

即便如此,他的眼睛里还是闪过一丝小小的,不易察觉的失落:“噢,竟然要自己的女友等待,他可真是幸运的家伙,我叫山姆。威尔逊,很高兴认识你。”叫山姆的男人没有伸手与林兰相握,因为他已经晨跑了一个多小时,掌上都是汗水,他认为这样做很不礼貌,“希望你的王子马上就来,再回。”山姆将手在额头前潇洒一甩,都没有问林兰叫什么便继续跑步去了。

真是可爱的黑人兄弟。

很多人都认为史蒂夫。罗杰斯是个一本正经,甚至都不会开玩笑的严肃老兵,大家好像都忘了他的最初志向是做一名漫画家。史蒂夫耍过小聪明,违抗过军令,追求过女上司,要说这样的人是老古板,那可太逗了。

“小姐,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这里是史蒂夫每天清晨的必经之路,当他出现在这条路上时,第一眼便看到了背对公路,面朝晨光的站在不远处的女孩儿。于是他慢跑了过去,背倚桥墩,像一名搭讪者那样勾搭起自己的女友来。

林兰翘起嘴角,没有转头看他,而是道:“我可不觉得。”

“我叫史蒂夫。罗杰斯,是个退休老兵。”金色的头发有些许凌乱,却也依然帅气逼人,“看你提个行李箱,是在找房子吗?我家里正好空了一间屋,如果你不介意,我可以把主卧室腾出来给你住。”

看着他似模似样的胡说八道,林兰不禁觉得有趣之极:“租金是多少?”

“每天做一顿晚餐怎么样?”

“成交。”林兰伸手捏了捏他的眩二头肌,“早上好啊,退休老兵。”

作为超级英雄的女朋友,如果自己无法成为超英伴侣一起斩妖除魔,或者说,打击犯罪,那会是一件很辛苦的交往过程。你得二十四小时为男友担惊受怕,会在电视上看到他被各种凶恶的东西砸来砸去的镜头;地球显然是被放在第一位的,而你必须保证自己不被坏人抓住用来威胁自己的男友,因为那样会看到他为了你任人蹂躏而痛心疾首。

这也许正是佩普所纠结的问题,当然,大多数超级英雄的女友,都会有相同的困扰。